一场“九一八”,日本发了家
1931年爆发的“九一八”事变,以及随后镇压东北各路抗日武装的战争,虽然耗费了日本19.31亿日元的特别军费,却让日本占领了富饶的中国东北,开始疯狂地掠夺资源。
“九一八”前,日本主要从当时的英属印度及马来亚地区进口生铁。据统计,1931年,日本从中国东北掠夺了24.2万吨生铁,占当年日本进口总数的61%;1932年掠夺了32.2万吨,占进口总数的73%;1933年掠夺了45.3万吨,占进口总数的71%;1934年掠夺了40.9万吨,占进口总数的67%。日本对东北生铁和钢的掠夺,主要通过属于满铁的鞍山制铁所和属于大仓财阀系统的本溪钢铁厂。其所掠夺的生铁和钢,除了在中国东北就地制造军火,以供日军屠杀中国人民外,很大一部分被运到日本国内八幡等地制造武器。
(图为大栗子沟铁矿工人在艰苦的环境下进行人工采矿)
日本对东北煤炭的掠夺,主要通过满铁和满炭两大公司进行。前者统辖抚顺等28处煤矿,后者管理阜新、鸡西、鹤岗等12处煤矿。“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从东北掠夺的煤炭逐年增加:1932年为703万吨,1933年为885万吨,1934年为1055万吨,1935年为1127万吨,1936年为1214万吨,1937年则达到了1266万吨。在日本的进口煤中,东北煤占60-70%。特别是抚顺煤,日本称其为“工业煤绝好典型”,全部用于重点部门,但价格却仅相当于日本煤的五分之一。
当年日本虽然在东北没能找到大油田,但仍然从那里掠走了不少页岩油和人造石油。“九一八”后,日本不断扩建抚顺的页岩油厂,将其年产量从1931年的6.3万吨提高到1936年的30万吨。
盐不仅是生活必需品,也是重要的化工原料。日本通过“满洲盐业股分公司”,垄断了东北的盐业生产。仅1937年运往日本的海盐即达55.5万吨。
(图为日本掠夺中国东北矿藏)
“九一八”事变后短短几年时间,总计达数百万人的日本“武装开拓团”便遍及中国东北各地。为鼓励向东北移民,日本政府规定每户移民给田10至15町步(约合991.8至1487.7公亩)。这些土地绝大多数是用极低廉的、象征性的价格从中国农民手里强行收买的,或者干脆采取各种非正常手段霸占。
除了霸占土地,中国东北的农产品,尤其是大豆和玉米,也是日本的重点掠夺对象。“九一八”事变后,日本通过“三井物产”和“三菱商事”等,以压低价格等手段掠夺东北农产品,运到日本和世界各地牟取暴利。据统计,1934年,东北运往日本的玉米价值290余万元,占总输出量的58%;1936年至1937年,东北平均每年向日本输出大豆三品(大豆、豆饼、豆油)132万吨,占总输出的46%。
(图为日本殖民当局低价强购的大连农民经济产品,包括木耳、蘑菇、中药等,堆积在大连露天仓库准备运往日本)
通过掠夺式地开发东三省各种丰富的资源,日本经济得以暂时度过了危机,并有所壮大。
用电量是衡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1931年,日本全年用电量仅为150亿度;到了1936年,就迅速增长到了300亿度。1937年,日本的钢材产量也增加到了563万吨(含侵占的东三省产量)。不断增强的经济实力,使得日本陆、海军军费支出迅速增长,其在国家预算中所占比例也不断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