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導彈防禦示意圖
【環球軍事報道】據加拿大“漢和防務評論”8月刊發表平可夫的文章稱,中國將在“十三五計劃”期間加快反彈道導彈(ABM)的研發與部署。首先,中國將批准通過大型X波段相控陣雷達項目,包括發射兩種五枚以上的導彈預警衛星和三枚殺傷攔截彈。其次,中國還將研發激光攔截技術。文章還稱,美國在建設陸基攔截導彈方面缺乏資金支持,而中國現在擁有充分的預算用於軍事開支,所以中國研發部署洲際反導系統的速度會非常快。同時,中國核打擊能力與遏制能力也將同步提升。
文章稱,中國的目標不只是中程彈道導彈,而且美國和俄羅斯都沒有的導彈。此外,中國已經進行了中段彈道導彈攔截試驗,並在新疆建設了雷達基地。中國研發反彈道導彈的最終目的顯然是為了攔截美國用洲際彈道導彈(ICBM)發起的小規模打擊,從而遏制美國挑起小規模核戰爭的意圖。這種思路基本上與美國制定“國家導彈防禦系統”計劃(NMD,現在稱為“GBI”(陸基攔截導彈))的想法一致。
早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美國與蘇聯就非常清楚一旦爆發全面核戰爭,大規模使用洲際彈道導彈只會使雙方兩敗俱傷,所以這樣的核戰爭是幾乎不可能的。然而,核大國從未放棄使用少數洲際彈道導彈對對手發起核打擊(核威懾)的想法,迫使對手放棄打全面戰爭的意圖。換言之,還是不能完全排除爆發規模有限的核戰爭的可能性。這就是美國與蘇聯在1972年簽訂《反導條約》的基礎。
《反導條約》的作用是確保美蘇雙方擁有遏制有限核戰爭的能力。因此,《反導條約》規定美蘇雙方在某一特定地點部署的攔截彈不能超過100枚。《反導條約》具有十分重要的歷史價值,應該是所有核大國實施核裁軍或限製發展反彈道導彈技術的法律依據。遺憾的是,美國在2001年因“陸基攔截導彈”計劃放棄了該條約。因此,國際上再也沒有任何條約限制各國發展反導技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