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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法》必須針對美日軍事干涉台灣說不
送交者: 至尊中國 2005年03月03日10:08:29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反分裂法》必須針對美日軍事干涉台灣說不2005-03-03 03:42:04 點擊:350    兩會要召開了,此次兩會,反分裂法應該是討論的一個議題,應該說,關於 “統一法”、“反分裂法”之類的建議,民間早有建議和呼聲,當然,民間一般不怎麼“理性”,兩會代表應該“理性”的多。隨着近年來台獨勢力的日益猖獗,實質性台獨步伐的加快,反分裂法的制定,終於適時提上日程,儘管還在籌備討論階段,有幾撥人已經坐不住了。

  首先是台獨,台灣島內惡浪滔天,急獨和慢獨一起跳出來從不同的角度謾罵和攻擊,甚至要“反制”,搞什麼“公投”,制定什麼“反併吞法”,四處遊說歐美、日本。其實,無論台獨還是國際社會,內心都很明白,台灣問題的由來,總的根子不在台灣島內,而在美國,台灣反共勢力與大陸的長期軍事對峙,台獨勢力的坐大與把持台灣政局,其始作俑者都是美國。在中美建交後,美國只是在面子上模模糊糊地講什麼堅持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卻在實質上干着違反三個聯合公報原則的勾當。

  最為典型的是,外交上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與台灣斷絕“外交關係”,卻針對中國的國內問題訂立了一個美國國內的法律“與台灣關係法”,把手伸到中國內政問題的台海中間,強行介入。在被大力謳歌的“地球村”中,就像一個流氓總是持刀闖入別人的祖屋,對別家的事務強行“調解”,收取 “保護費”。50年來先有兩支艦隊進駐台灣海峽,後有長期駐軍台灣,再有長期、多次售賣先進武器給台灣反共、台獨勢力,一個本來不複雜的國內政治鬥爭與軍事對峙關係,硬是被一個強盜攪和為複雜的所謂“國際關注問題”,這種事情,只有美國這個超級強盜幹得出。

  這裡,就牽扯出另外一個強盜日本,對中國、甚至對美國而言,日本在歷史上都是不折不扣的殺人越貨的強盜,日本自甲午海戰始,就開始介入台灣事務,陷台灣為殖民地50餘年,在二戰期間,更是欠下3000萬中國人民生命為標誌的累累血債。而以爭奪海上戰略運輸通道為目的太平洋戰爭的爆發,珍珠島事件為源頭,日本與美國之間的血腥廝殺,日本是始作俑者,在爾後的一系列慘烈交戰中,以美軍投下兩枚人類歷史上唯一進行了實戰檢驗的原子彈導致數十萬日本平民的屠戮為結束,從此走上了美日之間畸形的政治、軍事戰略的老少加主僕的強盜關係時代。

  如果說美國對日本形同用核武器令其就範的老子加主子,日本對美國就形同一個本性卑劣的被強盜對打斷過其脊梁骨的更加強悍的強盜兒子加奴才,因此才有一個經濟上可以同美國激烈競爭的經濟超級大國,在國際上基本沒有自己的聲音,只對美國的一切話語叫好附和的政治應聲蟲的集傲慢與恥辱為一體的日本。所以,這一大一小二強盜對中國的台灣問題,只能也必然是高度的一致,如果前些年日本人還虛偽地表達出一種“騎牆式”的“模糊”,不挑明在台灣問題上的介入欲望,這一次可謂是赤膊上陣地跳出來了。

  多年來,美國採取所謂 “模糊戰略”,是因為台獨氣焰尚未達到燒熱台灣海峽的地步,只要既不走完台獨的最後一步,又不影響其做台灣的軍火生意,不導致最終的攤牌,美國是樂觀其成的。反共的慢獨、反共加台獨的急獨,對美國人來講沒有本質上的區別,所以才有所謂“和平解決台灣問題,反對單方面改變現狀”的原則,明白的人都看得出,從兩蔣時期的“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到半個日本人李岩里正男登輝的“兩國論”,再到“不知道”祖宗何來的“台灣之子”陳水扁的“一邊一國”,再到目前全面推行的“文化台獨”、“教育台獨”、“企業名稱台獨”等等,近十幾年來,幾乎天天都在上演“單方面改變台灣海峽現狀”的醜劇,而美國就是這醜劇的導演兼舞台監督。

  美國人的所謂“反對單方面改變台灣海峽現狀”,其實一方面是對台獨勢力的縱容,更關鍵的是對中國大陸反對台獨,必要時出手武力解決台獨的民族權利和義不容辭的民族責任的踐踏和限制,說白了,就是對大陸的單方面無限度的“反對”,和對台獨方面的有限度的“調整”,鮑威爾關於台灣不是一個“主權國家”的表白,只不過是在美國目前因為伊拉克、伊朗、朝核等問題照應不暇的局面下,不想將台灣問題升級形成新熱點的一個權益之計。

  如果說冷戰時期,美國對台灣政策多少還有點意識形態的考慮的話,今天就更加多地是出於其國際戰略,國家利益特別是資源爭奪利益的本源,美國需要台灣作為一隻“永不沉沒的航空母艦”橫堵在中國敏感的戰略腹部的政策永遠都不會變。至於日本人,既有歷史上曾經在台灣苦心殖民50年的強盜情結,又有台灣一旦被統一後被人扼住咽喉要道的現實痛苦的需要,所以,“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加上父子加主僕的關係,在台灣問題上發出如此一致的、不講道理的強盜聲音,就毫不見外。

  近20年來,為爭取和平發展的環境,落實韜光養晦的策略,多少還有招商引資的考慮,再加過去兩蔣時期的“統一”幻覺,大陸的懷柔姿態已經仁至義盡,退無可退。“一國兩制”可以說是舉世無雙的“創意”,就是只追求名義上的“一國”,連軍隊都可以“兩制”,只要認同“一個中國”,其它的“什麼都可以談”,這種“統一”,還剩下多少迴旋空間呢?記得香港媒體曾經說過,大陸的一個“失策”,就是底牌預先出盡。在台獨們心裡,不是獨不獨的問題,只是什麼時候獨,什麼形式獨的問題。在一些“公允”人士的眼裡,“理性”對待台灣問題的“唯一途徑”,就是“承認政治現實”,說白了就是在美日的外部因素和台獨的內部因素的夾擊下,承認“兩個對等的政治實體(國家形態)”在國際上的存在。

  有人把統一台灣的障礙歸咎於大陸的社會主義制度和共產黨執政的模式,不為台灣的“民眾”所接受云云,還指望在全盤接受西方政治價值觀,政治制度全盤西化後,通過台灣為“典範”的“民主模式”,實現政治上的“統一”。不知道美日政客們會不會作如是觀,如果中國真的因此而更加“強大”起來,與美國、日本更加激烈地爭奪各種國際政治、經濟資源,因為意識形態的“趨同”,彼此之間就會在資源爭奪、國際大國戰略上與中國之間成為“謙謙君子”般的“友好”了麼,台獨就不獨了麼。恐怕連鼓吹者自己都無法自圓其說,翻開至今仍然有效的“中華民國國家安全法”就知道了,其中“大陸地區”仍然是“中華民國”的領土,陳水扁這個“總統”卻視之為廢紙。

  可以說,中國制定反分裂法,是對過去20年反台獨鬥爭的一個總結與反思的結果,從一方面,是對堅持以久的懷柔政策、經濟為先導所無法預見的另外一種後果的補充。從另一方面,是對外來勢力,特別是美日軍事聯盟越來越清晰化的遏制中國、縱容台獨政策的一種國家意志的宣示。從某個意義上講,制定反分裂法,是被迫的,是不得已的,該韜光養晦的時候,我們韜光養晦了,該懷柔的時候,我們懷柔了,該強硬的時候,再也無法手軟。事物總是發展的,美國人很有說服力,國際戰略趨勢要同中國大陸打交道時,立馬就放下強硬身段前來。在事關其國際戰略利益布局的遏制中國問題上,又從不含糊。這次,美國、日本雙方關於軍事合作的所謂12點戰略目標,其中2點提及中國,一點特別提及台灣海峽,也是一種被迫的表態,就是針對中國人民、中國政府因為台獨問題被迫採取立法行動的必然反應,是正常的,這主僕兼父子倆不吭氣才不正常。

  所以,制定反分裂法,美國、日本的政治、軍事干涉因素是繞不過去的,既然清晰了,不如清晰到底,理直氣壯地把針對外來勢力,特別是美日勢力的對策寫入反分裂法,作為國家意志,任何從外部強行介入的任何形式的干涉,都是對中國國家最高利益,民族根本利益的挑戰。

  第一、台灣是否走到獨立的最後階段,突破底線的其中一個重要國際化標誌,就是以美日為代表的國際勢力,是否已經給予台灣國際承認的實質化形式突破,比如,推動和實質實現台灣加入某個主權國家才有資格參與的政治組織。

  第二、在中國政府出手以武力解決台灣問題的時候,必定是已經到了一切和平手段都已經用盡,已經無法令台獨勢力甚至包括令國際反華勢力收回腳步。事關中國、中華民族的生死存亡,戰爭是被迫的,也是決定性的。台海戰爭對中國來說,是1949年中國解放戰爭、台海軍事對峙形態的一個延續,是中國內部的事務。

  第三、國外軍事勢力,特別是美日軍事勢力介入台海軍事行動,就是對中國的軍事侵略,中國人民必定舉全國之力予以迎頭痛擊,特別是日本,由於歷史淵源,日本兩次侵略過中國,欠下過中國人民累累血債,如果再次成為侵略中國的幫凶,無論是打前鋒還是後勤支援,都是赤裸裸的對華宣戰,是第三次侵略。

  第四、既然打到中國頭上,對中國來說只有生或者死、統一或者更加分裂的結局,沒有第三條道路,“不惜一切代價”,就應該包含不惜一切手段,特別是對新仇舊恨交織於一體的日本,更加沒有手軟的餘地。

  第五、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有決戰到底的決心和意志,就像毛澤東在朝鮮戰爭期間,談判暫時受阻時的說法,“打到他們願意罷手為止”。

  有人一再預言並且還在不斷放話,說中國為了經濟發展,會不顧一切放棄台灣問題的軍事解決,如果中國因為台灣獨立,各種分裂勢力藉機作亂而更加分裂,人心徹底渙散,一盤散沙,所謂經濟發展的根基和終點在哪裡?放棄軍事解決的合理性在哪裡?

    作者:至尊中國編輯:龍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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