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反分裂國家法》的意義與作用
-秦戈-
中國第十屆全國人大針對近年來台灣當局的“台獨”傾向愈來愈顯,其活動愈
演愈烈的趨勢,於三月份閉幕的第三次會議上頒布了《反分裂國家法》。筆者貌7
b為該法出台的時機適當,意義重大深遠;是中國政府在對台問題和祖國統一事業
上的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文件。
一、《反分裂國家法》具有其國際性,民主性和法制性
該法的意義至少表現在下幾個方面:
向全世界莊嚴的宣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意志和海內外華人的心聲:中國
國家主權,中國領土的完整,和中華民族完成統一大業的意志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向以陳水扁李登輝之流為首的台獨份子和個別仇視中國發展壯大的反華勢力以
法律的形式發出了最嚴正、最明確的警告: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
一個中國;台獨就意味着戰爭,必要時中國政府和人民會不惜一切代價來保衛國家
的主權尊嚴,實現祖國的統一大業。中國在主權問題上沒有任何含糊,別人也最好
不要心存任何幻想,不要“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以國際社會通行的程式把反對國家分裂實現祖國統一的事業納入了民主與法制
的實踐中。《反分裂國家法》並非中國獨有,美國、法國等許多國家都有此類的法
律,故該法有其充份的國際性;人大以無一反對票通過此法體現了該法的民主性;
以法律的規定來決定對台獨活動的對策則體現了法制性。該法實施後,中國政府和
國家領導人就不再需要對一些人一遍又一遍地重複同樣的言詞;中國的對台方略也
就不會因高層個別領導人的變動而變化。
最大程度地反映了十三億包括海外僑胞在內的中國人的共同願望;讓海內外的
中國對祖國最後統一心裡有了個底;該法的頒布也有利於全體中國人,無論是持激
進立場還是持保守態度者,以該法為中心來統一認識,一致對付分裂主義和台獨勢
力的挑釁。
二、《反分裂國家法》是反對“台獨” 有效且有力的武器
運用法律手段加強反分裂國家的力度,是有效且有力的武器。
《反分裂國家法》的頒布得到了世界大部份國家的認同,理解和支持;當然也
使得國會山上的一些政客如梗在喉,凸顯出黔驢之技窮;對運用法律手段來反對分
裂國家的行為,他們能拿上檯面的對策也就只能表示一下“嚴重關切”了。愛關切
就關切吧,這是他們的自由。至於“嚴重”就沒必要了。美國可以以一個國內的《
台灣關係法》來插手別國的內部事務,中國為什麼就不能依照民主的原則,法律的
程序和國際的慣例來制定一部行使自己主權,管理內部事務的《反分裂國家法》呢
?既然包括美國在內的國際社會承認“一個中國”的原則,那麼,台灣問題就理所
當然的屬中國的內部事務,就應該由13億全體中國人來決定,而不是由2300
萬居住在台灣島上的部份中國人來決定,也不是由個別的台獨分子來決定,更不能
由對台灣的侵略者和殖民主義者來決定。道理和邏輯關係其實就這麼簡單明晰。陳
水扁一再申明“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與美國的“一中” 立場完
全相悖,這些先生們難道就不覺得是在改變海峽兩岸的現狀,就不該表示絲毫的“
關切”嗎?難道增派高級軍事顧問團,協助台獨政府購買、發展、演練新武器和新
作戰系統,增設更靠近台灣的新軍事基地,增加原有基地的武力配備就不會打破兩
岸的軍力平衡麼?
《反分裂國家法》的作用,還可以從該法頒布後幾天來台獨分子的反應折射出
來。近日來陳水扁李登輝之流確有些難受。陳水扁第一次公開表示了在台獨歧途上
的挫折感,首次承認諸如“改國號”“制新憲”的事他幹不成。李登輝及他的台聯
黨羽們更是狗急跳牆,只能在街邊搞幾個紙人,玩玩所謂的“斬首行動” 的下三
濫遊戲,其政治水準還處在街頭喊口號的層次,其愚昧之程度不輸於魯迅筆下的阿
Q。
台灣的一些政治人物和學者也清楚地認識到,《反分裂國家法》的制定其實是
由台獨勢力一手逼出來的。若真要珍惜和平,防止戰爭,就必須立即在分裂祖國的
危險歧途上懸崖勒馬。《反分裂國家法》實質上也起着對這些危險份子最後警告的
作用。西方一些媒體所擔心的由於頒布該法所帶來的所謂“威脅”,純屬思維邏輯
混亂所致:對不想搞分裂者而言,何來威脅之有?對那些死心塌地一步一步實施台
獨和分裂的犯罪行為和人,那就不僅僅是威脅,迷途不知返者到時候恐怕就得接受
法律的制裁或戰爭的打擊。放眼當今世界,美英西班牙等西方國家是這麼做的,俄
羅斯印尼菲律賓等非西方國家也是這麼做的;國際社會還在不斷呼籲要加大對這類
活動的打擊力度。
三、《反分裂國家法》:和平與戰爭的思辨
和平統一的可能不到最後關頭,不要輕起戰端。這裡,和平是絕大多數人的共
識,也是一種手段;而根本的分歧是“和平統一”還是“和平分裂”,“統”與“
分”才是目的。
其實,面對中國大陸這20多年來在各方面,特別是經濟建設方面取得的成就
和繼續快速發展的勢頭,可以說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比中國人民更珍惜和熱愛和
平。因為多贏得一年的和平發展,中國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綜合實力差距就縮小一
截,和平統一的希望也許就增加一份。但,這樣的良好願望必須要以“一個中國”
的原則和有關方面的理性為前提。
台獨勢力也正是要利用中國人們珍惜和平這一點,尋找諸如“入世”“奧運”
等機會和沿海發達地區等目標,同時藉助國際仇華力量,來一場豪賭,到時候逼使
中國人民接受“台獨”甚至“分成七塊”的結果。
面對此類的賭徒,除非是放棄統一大業,否則就必須明明白白地告訴世人我們
的底線,或者戰與和的警戒線。這樣做不是宣示好戰,恰恰是為了消除誤判,避免
戰爭。歷史上的法西斯好戰分子卻往往是偷偷地製造藉口,突然發動戰爭。警示對
方往往是為了避免戰爭;麻痹對方往往是為了為發動戰爭製造藉口,這就是戰與和
的思辨。而《反分裂國家法》所起的作用正是給分裂分子指出了戰爭的邊緣。因此
,《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和平法。
有人主張以兩岸的經濟交流和發展來促進(等待)統一;有人相信某些“台獨
”分子的話,以為只要大陸變“民主”了,和平統一就有希望了。其實這都是認識
上的誤區。記得在1988年,筆者在倫敦出席過一個有兩岸學者參加的討論會;
會上雙方對祖國統一這個問題不存任何爭議,而爭議的焦點是以社會主義還是以三
民主義統一中國。那時的大陸無論從經濟水平還是社會民主方面看,都遠比今天落
後得多;但那時的台獨勢力卻遠遠沒有今天如此囂張。至於說到20年來台灣對大
陸經濟發展的貢獻,客觀地講,雙邊的經貿是個互惠互利的雙贏博弈;大陸龐大的
市場和廉價的勞動力資源,對所有的投資者都是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的。大陸各級
政府從國家統一的千秋大業出發,給台胞提供的優惠政策和優厚待遇,是歐美投資
者可望而不可及的。從一般經濟學的原理看,台灣經濟更多地依賴大陸經濟,而不
是相反。
無論從歷史還是現實的角度看,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和領土完整在更大程度上是
國家意志的表現,經濟發展水平和民主實現程度的差異,往往僅是一些政治賭徒們
主張分裂的藉口而已。
結語
兩岸同文同種,幾千年的文化積澱是中華民族共同的財富,一切“去中國化”
的努力都是徒勞的。合則共榮,戰則俱傷。所有炎黃子孫都應置民族大義為首要,
不要做數典忘祖,使仇者快親者痛的蠢事。美國政客們的手也不要伸的太長,要汲
取歷史的教訓,有必要重溫一下50年前原美參謀聯席會議主席布萊德雷將軍說過
的話,不要再一次在錯誤的時候,錯誤的地點,向錯誤的敵人發動一場錯誤的戰爭
。
西線觀察》 總第三十五期
http://www.fhy.net/On-line/2005/XXGC/fhyxg0504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