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宣布簽署《台灣旅行法》 使其正式成為法律
網路集匯
【公孫明按:這表示搞“四人幫”事件叛國的鄧矮鬼葉淫賊的賣國醜行已經全盤被暴露,今天,中國被人從朝鮮和台灣左右開弓,噼啪有聲,如果鄧矮鬼傳人習近平不是一隻聽命於人的超級木馬,怎受得了?】
根據白宮新聞稿,川普於16日簽署了4項法案,台旅法(HR535)是第3項,
H.R. 535, the “Taiwan Travel Act(《台灣旅行法》)”使其正式成為法律。
何謂《台灣旅行法》?
which encourages visits between official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Taiwan at all levels;
它規定美國在政策上必須:允許美國政府所有級別官員到台灣訪問與他們的對口官員會面;允許台灣高層官員在受尊重的情況下入境美國,與美國官員會面,包括國務院與國防部官員在內;鼓勵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及其他台灣在美國設立的功能性機構在美國從事相關業務。
該法案內容鼓勵美台雙方“所有層級”官員進行互訪。1979年美台斷交至今,美國對台灣官員仍有“五黑名單”限制:禁止台灣正副總統、行政院長、外交部長與國防部長等五官銜的政治人物來華盛頓訪問。
過往在斷交後,美國雖不再認定台灣為主權國家,但認為其是“獨立政治實體”,因此設置《台灣關係法》明定美台間保持金貿、文化等關係。過往,只有台灣前總統李登輝曾於1995年執政時以“私人名義”成功訪美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