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份,最熱門的軍事話題,也許就是美國退出《中導條約》。許多人將此事與美制潘興II導彈聯繫到一起,認為美國就是想恢復列裝這款導彈,才退出中導條約的。
那麼美國真的寧可退群也要重啟這款導彈嗎?這個說法有點過於誇張,只不過,如果美國退出中導條約,那麼恢復這款導彈就是一個最可能的選項了,因為這款導彈即便採用三十年前的技術,在今天仍敢稱:世界一流。
這款導彈研發上世紀70年代中期,列裝於80年代中期,屬於一種中程地對地固體彈道導彈,彈長10米,彈徑1米,發射質量7.26噸,採用機動發射方式,發射準備時間僅為5分鐘,號稱:將核彈頭投送1800公里外,僅需要10分鐘,採用慣性制導和雷達地形匹配末制導兩套系統,精度40米內,這個水平放到今天也確實不低了,已經可以和與東風26導彈相比。
既然如此先進,為何30年前卻全部拆毀?原因就是當年的《中導條約》,長期核軍備競賽的巨大壓力之下,美蘇都不得不同意進行核裁軍,其中最重要的一項成果就是銷減雙方的中程以及近程導彈。潘興II導彈屬於在該條約範圍之內的型號之一,自然列入全部銷毀目標,所以美軍只能將其拆除了,僅博物館中保存有極少量的展品了。
目前情況下,恢復這款導彈的列裝確實是一個很好的選擇,但是對美軍來說,這個選擇依然是很難選擇的項目。根據當年的條約內容,美國拆毀了該導彈生產線,也銷毀了它的技術資料,當時美國要求對方如何做的,那麼自已也不可能例外,可以保留這些東西,雙方曾經相互進行檢查以證明條約得到執行。
如今想重新恢復生產的話,不能說不可能,但是難度太大了,這款導彈為幾十年之前的技術了,能否滿足未來的要求更是一個問題,其實,這款導彈實際並沒有完全的開發完成,後續工作尚沒有定型。比如:機動發射方式依然是很大的問題,只能採用拖車方式,機動發射車在它被銷毀之前,也僅僅是解決了一部分,還沒有完全真正的成熟。
對美國來說,要恢復這款導彈確實很有吸引力的選擇,技術上不存在問題可言,但是所要付出的成本以及時間等讓美軍相當為難,僅成本就相當高了,需要重建整個生產體系,原有的全拆了,那麼新生產的導彈成本會有多高?目前美軍沒有類似的導彈可以參考,但是從一枚AIM120價格超百萬美元,一枚標準3價值2000萬美元的情況後,一枚新生產的潘興II導彈價格在2000萬美元以上,少量生產也不可能,中程導彈只能用於常規打擊,如果用於核打擊,直接違反核裁軍條約了,可是常規打擊,那麼列裝規模絕對不能是幾個營,而是多少個旅的問題,那麼總裝備量就不小,成本就不是小數,其實連配齊人員都是問題,美軍一直在為徵兵頭痛,那有富餘的人員可供組建中導部隊使用那?
對美國來說不重新列裝中程導彈,那麼退約就等於廢話,重新列裝又會為成本等問題犯難了,反正無論如何選擇,都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都有點犯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