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下結論,再來展開問題,只要傳統的以火藥為燃料的炮彈還存在時,迫擊炮就不會被淘汰,此其一。
其二,即便是電磁炮和激光炮投入戰場的背景下(尤其是激光炮從70年代本文作者還是個小屁孩,就已在雜誌報紙上叫了震天響,喊到現在連個屁都不是),迫擊炮依然有其生存的空間。
電磁炮和激光炮兩者發射時,都需要強勁的能量來驅動,所以真正投入實戰,並足以發揮影響戰爭態勢,從個人作為軍迷這個角度來看有點懸,至少在最近幾年,還看不到希望,尤其是激光炮。
迫擊炮,儘管威力不如榴彈炮等大口徑火炮,但卻小巧玲瓏,靈活機動,將炮管、支架、底座等拆開,可以人背馬駝,翻山越嶺,到達戰位時,馬上就能架好炮身,將炮彈滑進炮膛,即可發射,打了就跑,沒有比迫擊炮使用更方便的火炮了。
此炮可以曲射,打到隱蔽的目標和山後面去,一般的火炮就只能望山興嘆了,所以別看迫擊炮小,作用卻相當大,是步兵連作戰非常有力的支援武器,步兵不可或缺的親密夥伴。
美軍這般武裝到牙齒的現代化軍隊,連級作戰單位依然配備了2門M-224型60毫米迫擊炮作為支援武器,可想而知,其他國家的軍隊會捨棄迫擊炮,至少現在還看不到。
雖然迫擊炮的歷史比較久遠了,應該有百年歷史了,比讀者朋友的爺爺奶奶都要古老,但即便在高科技武器裝備層出不窮的當下,迫擊炮在軍中的地位依然穩固。
中軍甚至都發裝備了車載自動發射的迫擊炮,一改迫擊炮從膛口裝炮彈的傳統,改成從後部自動發射,與榴彈炮沒什麼區別了,也即將迫擊炮和榴彈炮聯姻了,誕下了“迫榴炮”這樣一個戰場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