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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介石高端賣國術—何梅協定國府決策內幕
送交者: 香椿樹1 2019年11月21日18:45:10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高端賣國術——何梅協定國府決策內幕

1935年5月,日本在河北利用義勇軍孫永勤事件和在天津的親日新聞記者胡恩溥、白逾桓先後被殺事件,向國民黨政府提出對華北統治權的無理要求,並以武力相要挾,最後迫使國民黨政府與日本簽訂《何梅協定》。國府諸公一方面急於妥協,不惜賣國,另一方面,又怕輿論悠悠之口,最後發明了高端賣國術:口頭承諾,全部落實。近來,對岸公布了一系列何梅協定談判過程中的電文,讓我們可以看到國府的決策內幕,日本要求全部自動落實。

5月29日,日本的中國駐屯軍參謀長酒井隆偕駐華使館武官高橋,一同到北平軍分會代委員長何應欽住所北平居仁堂,會見了何應欽及北平政務整理委員會秘書長俞家驥,第一次以口頭形式提出了日本的通告和要求。

第一,由於中國官憲方面的責任,發生了對付滿洲國的陰謀,中國方面給予長城附近的中國義勇軍援助,還有實行對日恐怖等破壞停戰協定的行為,其發動的根據地在北平和天津。如此看來,日本軍隊已經需要再度越過長城線而進行新的發展,北平、天津兩地也應在實際上包括進停戰區域。
笫二,胡恩溥、白逾桓被暗殺,是踐踏在天津訂立的交換公文,是對日本的挑釁行為,今後如有類似事件發生,日本將依據條約所規定的權力,採取自衛上所必要的行動。

同時又提出如下具體要求:

1.中國憲兵第三團、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政治訓練處和與事件有關係的國民黨部及排日團體從平津撤退,罷免這些團體的負責人員。
2.罷免于學忠河北省主席職。
3.希望事項:駐平津地區的第51軍(于學忠軍)及中央軍移駐保定以南;禁止平津地區黨部及藍衣社和其他秘密團體所策動的反滿抗日活動。

5月30日,駐天津日軍將裝甲車、小炮及機關槍隊在河北省政府主席辦公樓前的路上展開,飛機在平津兩市上空低飛盤旋,對于學忠(時任河北省主席)施加壓力。

5月31日,何應欽致電蔣介石,發明“自行辦理”大法:

日方提出各點,勢在必行,我若不於可能範圍內,決然自動辦理數件,則時日遷延,必致引起意外嚴重之事態。

何提出“自動辦理”的事項,包括:

1、於孝侯(即于學忠)、張廷諤(時任天津市市長)他調,津市公安局李俊袞免職。
2、分會政訓處長曾擴情、憲兵第三團長蔣孝先、團附丁昌即行他調。
3、河北省、市黨部專做內部工作,停止其外部活動及宣傳工作。

蔣介石6月1日批示:

所擬三項,均可照辦。惟孝侯擬仍令其遷保,且限令三、五日內實行。所有津市文武官員,一律由中央改派……魚日(6日)以前,無論孝侯遵辦與否,虞日(7日)行政會議,均自動發表。

由於于學忠、張廷諤均為東北軍骨幹,何應欽電告張學良徵求意見,6月1日凌晨,張學良復電反對在日本壓力下調整河北當局:

查日人之較為激昂者乃係少壯軍人之主動侵華一貫之目的,彼邦外交現頗兩歧,時局艱難,若謂更易冀省當局則可終了,是亦未必然。……如令孝侯去而繼其後者媚喪權外,恐亦無妥善應付之方。我方輕於易人,不惟喪失主權,而於官吏人心之前途必將大有影響,不只華北恐非我有。

6月1日晚,何應欽致電蔣介石,日方加碼中央軍撤退:

頃酒井復托人來言,中央軍最好能稍向後移動。

6月2日上午,何應欽再度致電蔣介石,報告于學忠不願辭職:

目前形勢已非省府遷保所能了事,更不能延至虞日始行。……擬先免孝侯職……,同時免張廷諤市長職。……職迭托人與孝侯商量,彼始終表示不願自動辭職

蔣公批示,給臉不要臉,不願自己辭就免:

孝侯不願自動辭職只有免職另用。

2日下午,何應欽再度致電蔣介石,報告日方對國府自動辦理的讚賞,“認為中方極有誠意”:

秘電所呈我方必須自動辦理之三事,曾由職托人轉告酒井,並謂已建議中央。據云如我中央能照此辦到,彼亦認為中方極有誠意。    

6月4日,酒井、高橋再次到居仁堂訪何應欽,詢問對日方要求的執行情況。何應欽答覆說,已經處理,如罷免蔣孝先等3人、解散憲兵第三團特務處等。但酒井等變本加厲,當即又提出將于學忠免職,從天津撤走國民黨河北省黨部,調走北平的憲兵第三團,解散抗日團體及調走駐天津的第五十一軍等5條更為苛刻的要求

當日,何應欽致電蔣介石,報告會議過程。在該電中,何應欽承認,抗日部隊孫永勤是被日本、國府聯合絞殺

孫永勤殘部竄擾遵化、遷安附近,我政府當時即令警團協同圍剿,業已將其擊潰。

同時何已向日方承諾,要追查曾經支援孫部的河北官員

至謂曾受遵化縣接濟一層,此間已令河北省政府速飭嚴查,如果查有實據,自當照律懲處。

何應欽指出,日方所要求各項國府已經全力配合滿足:

憲兵團團長蔣孝先、政訓處長曾擴情已於六月一日晚免職。憲三團之特務處已令其撤銷。天津市黨部將由中央令其停止工作。藍衣社根本無此組織,如有妨害中日國交親善之團體,即予取締。

酒井在會談中進一步恫嚇:

軍部方面對華北及全中國均有最大之決意及充分之準備也。

何應欽隨即坦承,國府中央的“既定方針”就是“中日親善提攜”,如有皇軍不滿意之處,我們立刻馬上改:

中日親善提攜為我中央既定方針。……過去各地如有注意不周之處當盡力改善。

最後,酒井亮出底牌,最近幾個事都是藉口,關鍵是蔣記中央“是否真心與日親善”:

中日問題之關鍵全在蔣委員長是否真心與日親善,……華北近日問題不過其枝節耳。



6日,蔣介石針對日方新提出的各項要求,全盤接受,僅對“軍分會政訓處及憲兵團他調一層”,提出希望能夠給一點緩衝時間,“可逐漸辦理”。


同日,何應欽致電蔣介石,提出中國對日侵略總體應對方針,一方面調整冀、察省府,選派親日人士出任,一方面取締抗日活動,以免發生“重大事變”:

當自動先行處理華北內部,對河北、察哈爾兩省應多派與日方稍微接近之幹練人物主持……以免貽人口實一面表示我無對抗意思,只求自己整理內政,使華北不致再生重大事變。


6月6日,國民黨政府令于學忠率第五十一軍經保定退避陝西,再以孫永勤入境問題令遵化縣長何孝怡辭職,憲兵第三團調走。

6月7日,關東軍調兵至古北口、山海關等長城一線,炫耀武力,顯示其向平津推進的態勢。

同日,何應欽感到賣國責任重大,於中午致電蔣介石,要求蔣明確對日根本方針:

中央對日根本方針如何,務乞密示,以便應付。

蔣公一看,小樣,你辦就好了,想讓我說,沒門:

對日方針,中央在一月間早已決定,並未變更。……對日交涉關於軍事者,全權處理,亦不必事事請示。

8日傍晚,何應欽致電蔣介石,報告其與高橋的會面,高橋在會中表示:

軍部認為尚未達到日方之希望,表示不滿。望我方再加考慮,以免事態嚴重。

何應欽立刻把國府準備辦的事和盤托出,惟對於中央軍南移,希望日本方面能夠“勿再提此事”:

最後高橋復提到中央軍稍微南移問題,職即答以此事絕難加以考慮。

然而僅一日之後,何應欽就妥協了。

6月9日上午,酒井、高橋第三次晤見何應欽,步步緊逼。

日方提出4點要求:

1、河北省內一切黨部完全取消;
2、五十一軍撤退,並將全部離開河北日期告知日方;
3、中央軍必須離開河北省境
4、全國排外排日行為之禁止

並且恫嚇:

對以下四點,仍命望即日辦理,否則日軍即采斷然之處置。
(有關要求)均系決定之件,絕無讓步可言,請於文日(12日)正午前答覆。

何被嚇破了膽,照單全收:

職意目前情勢十分緊迫,對此四點,只有即日分別辦理。

有意思的是,在何照單全收後,收到了蔣公在9日下午申時(15時到17時)給何去的堅決不許答應中央軍南調的電令:

部隊南移,此時切不可行。否則非特不能緩和形勢,且適中其計,徒促黨國之崩潰。



6月10日,何應欽會見高橋,根據國民黨中央的訓令,以口頭形式,答應了日方全部要求。

同日,國府發布《敦睦鄰邦令》稱:

對於友邦,務敦睦誼,不得有排斥及挑撥惡感之言論行為,尤不得以此目的組織任何團體,以妨國交。……如有違背,定予嚴懲。

同日,中央軍關麟征部第25師開始移駐洛陽,黃杰部第2師移駐豫皖。

對於中央軍南撤,當時有人就寫了一首詩:

忽聞協定說班師,
十萬兒郎涕淚時;
忍辱不堪回首望,
城樓不見漢家旗!

同日,蔣公致電何應欽,指出撤軍對外要說是去剿匪,並且以調防名義辦,“對內較易應付”。此外,華北既然已經決定“隱忍”,那麼察東也應設法緩和。

然而,就在國府認為事都辦完了,一切結束的時候,日本方面送來了“覺書”。6月11日,高橋突然攜帶一份南日本中國駐屯軍司令官梅津美治郎簽署的“備忘錄”到北平軍分會,要中國方面照抄一份,並由何應欽簽章後送交梅津,該備忘錄全文如下:

梅津致何應欽備忘錄
一、中國方面對於日本軍曾經承認實行之事項如左:
   (一)于學忠及張廷諤一派之罷免;
   (二)蔣孝先、丁昌、曾擴情、何一非之罷免;
   (三)憲兵第三團之撤去;
   (四)軍分會政治訓練處及北平軍事雜誌社之解散;
   (五)日本方面所謂藍衣社、復興社等有害於中、日兩同同交之秘密機關之取締,並不容許其存在;
   (六)河北省內一切黨部之撤退,勵志社北平支部之撤廢;
   (七)第五十一軍撤退河北省外;
   (八)第二師、第二十五師撤退河北省外,第二十五師學生訓練班之解散;
   (九)中國內一般排外排日之禁止。
二、關於以上諸項之實行,並承認左記附帶事項:
   (一)與日本方面約定之事項,完全須在約定之期限內實行,更有使中、日關係不良之人員及機關,勿使重新進入。
   (二)任命省市等職員時,希望容納日本方面之希望,選用不使中、日關係成為不良之人物。
   (三)關於約定事項之實施,日本方面採取監視及糾察手段。
   以上為備忘起見,特以筆記送達。
此致何應欽閣下
                                昭和十年六月九日
                        華北駐屯軍司令官梅津美治郎

何應欽一看,太君也太不把狗當狗了,事我都辦完了,還非要有個條陳,當即表示:

此前系雙方口頭約定,由我自動實行,不能以書面答覆。


6月12日下午,嚇破了膽的蔣介石致電何應欽,要求北平中央部隊“全部星夜徒步撤離”:

北平附近之中央部隊應即全部星夜徒步撤離,仍須防止藉口挑釁,力避衝突。

6月13日,蔣介石也覺得太君太不厚道了,致電何應欽要求不得留下書面答覆:

覺書切不可以書面答覆,應拒絕之。

然而蔣公還是怕太君翻臉,6月15日,蔣介石致電汪精衛轉何應欽,提出要對日軍尊重,“與其體面”,千萬別讓皇軍不高興:

而對其軍人,則應設法旋轉,與其體面,勿使其更惱羞成怒,否則彼少壯派絕不肯如此罷休。

同日下午,高橋再度會見何應欽,提出將覺書改為備忘錄,但仍要何簽字,修改後的備忘錄如下:

第一、交涉迄至現在,中國方面允諾事項:
   (一)罷免蔣孝先、丁昌、曾擴情等;
   (二)罷免于學忠及張廷諤一派;
   (三)解散第二十五師學生訓練班;
   (四)解散天津市黨部
   (五)撤退憲兵第三團;
   (六)解散軍分會政治訓練處;
   (七)廢止藍衣社類似機關;
   (八)廢止勵志社北平支部;
一、已撤廢之各機關不得重新設置,同時對於對日關係足以發生不良影響之新人物或新機關,不得進入。
二、關於省市政府職員人物之件。
三、約束事項監視糾察手段。
第二、未着手事項
   (一)撤退河北省內黨部;
   (二)撤退五十一軍;
   (三)撤退中央軍;
   (四)禁止全中國排外排日行為。


6月15日,經南京國防會議決定:“此事始終口頭交涉,且酒井隆參謀長、高橋坦武官一再聲明,由中國自動辦理。現中國均已自動辦理,且必能如期辦妥,是日方意見已完全達到,實無文字規定之必要。我方難以照辦,應請日方原諒”。

但日方仍蠻橫進逼,於6月21日、7月1日由高橋連續登門將擬好的一個要何應欽具名的通告交何應欽,文稿全文是:

六月九日由酒井隆參謀長所提出之約定事項,並關於實施此等事項之附帶事項,均承諾之。並擬自動的使其實現,特此通告。

何應欽在同汪精衛斟酌後,略加修改於7月6日按復函,全文如下:

敬啟者,六月九日酒井參謀長所提各事項均承諾之、並自主的期其遂行,特此通知此致,梅津司令官閣下。
                   何應欽
            二十四年七月六日

至此,由梅津備忘錄和何應欽復函實際達成協議,史稱《何梅協定》。

《何梅協定》的形成,使日本攫取了河北省和平津兩市的大部主權,日本大使有吉聲明說:“期望中日兩國國交之圓滿不僅限於一地,應將全華排日風潮為之一掃。”得意之情溢於言表。


貼一下于學忠的回憶文章《我是怎樣被日寇逼出華北的》,可以對比一下。

我是怎樣被日寇逼出華北的

于學忠

在1932年至1935年之間,我曾任河北省政府主席三年;其時日本正謀控制華北,利用漢奸和便衣隊,進行種種陰謀活動。而一般失意的軍閥、政客,競不顧民族利益,甘願為虎作倀。當時南京政府的蔣介石、何應欽、黃郛等壓在人民頭上,只求維持其反動統治,不惜仰承日寇的鼻息,對於對日外交問題和中國的高級官員任免問題,均惟日寇之意旨是從。像我這做地方官的,未能盡到守土禦侮的責任,更未做出對人民有利的事情,處處聽命於“中央”,為國民黨政府的工具,迄今思之甚感慚愧。而當時的環境,的確是外受日寇的欺凌,內受國民黨政府的壓迫,雙方相煎,苦痛難言。茲將我於1935年被迫離開華北的經過概述於下。就這段事實,亦可看出日寇的侵略真相和蔣介石賣國集團的醜惡面目。

1932年8月17日,南京政府明令發表將我所任的平津衛戍司令職務與王樹常所任的河北省政府主席職務對調。在這個明令發表之前,天津地方的局勢頗為緊張。日寇利用漢奸張璧和郝鵬等糾集地痞流氓400餘人,組織便衣隊。其中實有槍械的人數並不多,借日租界為護符,每日出來鳴槍騷擾。當時王樹常恐與日方惹起衝突,不敢使用正式軍隊,而當地警察和保安隊的力量微薄,不足以鎮壓,更不能進入日本租界捕人;只採每日戒嚴的辦法,消極防禦。以致地方上的勞動人民行動維艱,小商、小販及三輪車夫均無法活動,影響生活,約有3萬人之眾。津市地方人士對王頗多指責,而王對於日方外交硬既不能,軟又不可,應付甚苦,因亟求去。張學良副司令曾有一次約我談話說:“河北問題,庭五(王樹常字)很難應付,你做事果決,意志堅強,我想讓你二人的職務對調一下。”實際,在這時,河北省地方的空氣,也有攻擊王樹常所任用者多系東北人,而河北人較少的說法。我之轉調河北也有以我系關內人的因素。我對張學良表示唯命是從,明令遂即發表。我於到津就任之後,對日外交,一如與其他各國的外交一樣,凡系從前中日正式條約所應履行的事項,我照舊履行;而對於日方各種新要求,合理的則接受,不合理的則拒絕。對於便衣隊的處理,我則撤銷戒嚴令,准許市民自由行動,而將正式軍隊第一一三師李振唐所部唐晉堯、周福成兩團,改穿保安隊服裝輪流調至市內,集中警戒。我斷定:日本軍隊尚不能與我方正式衝突,只這些烏合之眾的便衣隊敢出租界騷擾,我方不難徹底消滅之。日方和便衣隊探知我方決心,遂即銷聲匿跡,不敢再出滋擾。從此,日方為窺察華北的戒備情形和我本人的態度,遂由其國內的經濟界、各株式會社、新聞界、軍界及其他民眾團體,分別組織觀光團,經常來津訪問。而日本現職軍官和特務機關長如田代義莪、高橋、根本、磯谷、豐多、柴山、土肥原等人亦頻來與我接觸。當時駐北平的日本代辦若杉要和駐津日本總領事川樾茂,也時來與我談話。窺其用意,蓋欲察我的顏色,窺我的虛實,再定下一步的侵略陰謀。

1933年3月間,張學良被蔣介石所迫下野出國。臨行時,對於東北軍有所安置。當時東北軍總計為26萬人,除交由萬福麟、王以哲、何柱國各率一軍,計約9萬人外,其餘17萬人統交我指揮。我的實力擴大,遂更為日寇所嫉視。那時在津的親日分子張志潭、齊燮元、王克敏、王揖唐和失意的政客潘復、張廷諤等,都時來與我晤談。從那些親日分子的口吻中,頗露出日寇見對我威脅不成又改為有拉攏我之意。張志潭就曾和我談過:日寇所希望於我者,能像閻錫山、韓復榘那樣的態度;我如肯這樣做,不但在華北的地位可以穩固,還可以擴張勢力,繼承張學良的地位;在軍備上,所有日寇在東北所接收東北地方原有的飛機、械彈均可交我使用。我對於日寇這種陰謀,置之不理,而只是多多提高警惕而已。以後在天津空氣緊張的時候,張志潭還常來電話有意遊說。我曾告知別人警告張志潭說:“張文伯(張志潭字)先生以後最好對我不要談這些啦!”齊燮元在日寇拉我的時候也曾用電話和我說過,南京政府處置華北問題諸多不當,勸我不要再聽他們的。我當時回答說:“我是地方官吏,個人守土有責,用不着聽誰的。”當時的語氣也不大好聽,張志潭和齊燮元二人遂不敢對我再行包圍了。

日寇見於拉我不成,又採用威脅手段準備日金200萬元,進行以下活動:

(一)勾結孫傳芳分化我的部隊。先是,孫傳芳任長江上游總司令時,我駐宜昌,曾系他的部下。及我改隸東北軍,他的舊屬在東北講武堂畢業的,多歸入我的部隊。其中以校官為多。孫即利用這種關係,拉攏我的部隊;並與經張學良扣押過、擬在北戴河圖變的免職旅長馬廷福合作,分別拉攏我所撤職的各個軍官。當時駐在葛沽的一一四師團長張冠英被其勾結,而我處業已得到情報。有一日,他們在葛沽舉行秘密會議,我派部隊往捕,因事機未密,馬廷福、張冠英均行潛逃。孫傳芳的勾結工作遂告失敗。

(二)利用曾任吳佩孚的政務廳廳長的白堅武和天津市政府處事秘書何庭流,對我進行暗殺陰謀。他們前後進行暗殺活動3次:第一次,收買王玉珍(河北省南宮縣人,曾任劉珍年的參議,保定軍官學校出身)為暗殺首領,組織暴徒13人,謀刺我於由天津河北二馬路我的住宅赴省府的途中。他們偵知,我每日系在早8時到省府;先由日寇發給他們手槍炸彈手榴彈等物,用汽車載此13人,沿由二馬路到省府途中,分布於許多街口,預定見我乘汽車經過時,以揮帽為號,即行動手。而我在他們真正進行活動那天,突然因他故提前半小時赴省府,他們的計劃因而落空。及我車到省府後,據保安隊報告,在二馬路搜獲刺客3人(王玉珍在內)、手槍3支、炸彈12枚。據王玉珍供稱,這案系何庭流、白堅武主使的。第二次,收買我的隨從副官巫獻廷和五十一軍司號官傅鑒堂對我進行暗殺。事前,有在我住宅擔任警衛的排長唐朝卿向我報告:日方曾利用曾任湖北第七師營長王寶慶與唐有舊識的關係,向唐運動說:“你為於守衛,萬一有事,有什麼動靜,你最好不要管。”並由王口中露出,系白堅武所主使,並已拉攏好4個人。這時外間不利於我的風聲很多,我已加以戒備。有一夜,巫獻廷告訴我:宅中的浴盆安好,請我入浴。我一入室,覺巫神色有異,即行退出,遂未入浴。是夜10時許我已睡下,唐朝卿報告:“有五十一軍司號官傅鑒堂在大門外找巫獻廷談話,這兩人很為可疑。”我聯想到巫獻廷近日隨我坐汽車,時露張皇模樣,使我恍然大悟。遂一方面叫巫到門外與傅談話,一方面令唐戒備,準備4個人。巫、傅談有一刻鐘,在巫回來時,我問他:“傅鑒堂找你做什麼?你要說實話!”巫的神色立變。他答說:“我慚愧得很,對不起主席,不過事情是錯啦!我本意並不想做,我只想騙日本人幾個錢。日本人允許給我倆40萬元,我們未敢要那些,只要8萬元,事成再說。現在每人先拿3000元零用。我已給河南老家匯去,只餘500元。”以後檢查他的褲兜,有手槍兩支,一支是我發給他的,一支是日寇給他行刺的。我立時趕到五十一軍軍部,正值傅鑒堂入院,遂亦予以逮捕。據二人口供系白堅武、何庭流所主使,已醞釀多日;槍是何庭流親交的,錢是白堅武所發的。在這次巫、傅陰謀行刺的第二日晨8時,日本駐津總領事川樾茂曾給省府來電話擬與我晤談,而我那時已赴北平。這個電話,就是窺探謀刺是否成功了。第三次收買我的舊部曲子才(黃縣人,曾任五十一軍團長,因嗜白面被我撤職)在我的食物中下毒。經曲運動五十一軍副官處勤務兵袁啟明,交袁白色毒藥面兩包,允許事成後給袁3萬元。而袁持此藥面自首,暗殺我的陰謀又未行逞。

(三)利用漢奸石友三、劉桂堂等收編匪軍進行擾亂,並醞釀建立華北國。日方在華北利用的便衣隊首領中,一向以石友三、劉桂堂為最有歷史和最具實力。日方當時在華北,凡系與我有關係之人或親或仇一概拉攏,因石友三在1931年7月間,對張學良叛變,經我擊潰,和我讎隙較深,日方認為石友三定能與我為敵,遂先後委石以種種偽職,令其收編匪軍,實行騷擾陰謀。1933年日寇醞釀在華北建立華北國,初則屬意於段祺瑞,派人積極聯絡;後以段為蔣介石羈縻於上海,乃又轉移目光於吳佩孚,而吳始終不為所欺,才又加強對石友三等的活動。匪軍在河北到處騷擾,致使冀東北一帶人民處於水深火熱之中。

(四)製造謠言,增兵威脅。在1934年,日方迭次造謠,謂我方將對它不利。當時在天津海光寺日本駐屯軍司令部周圍橋梁下,裝設地雷,並敷設鐵絲網麻袋等物,加強防禦工事,儼若戰事狀態。沿北寧鐵路附近,亦均加強戒備。但按辛丑條約規定,日本在天津的駐屯軍不得超過200人,日寇利用換防為名,接防者已至歸國者不走,無形中即行增加兵力。沿鐵路線,均用此法增兵,並時常舉行示威演習。有一次,日寇的行軍演習經過河北省政府門口,即在省府附近,架槍休息10分鐘。這是向例所未有的,架槍休息,是表示無敵視的意思。故意在省府門首行軍,顯有示威之意。並據報告,日軍在天津中原公司樓上安裝一門小炮,正對着省府。其種種威脅的姿態不一而足,而我方在天津附近的兵力已集結有三個師,有所準備。

1933年5月長城戰起,北平軍分會代委員長何應欽,電邀外交部次長劉崇傑偕部員沈覲鼎來平協辦外交。劉崇傑到平後,安居北京飯店,日與歐美使館人員宴遊跳舞,不與日方接觸。他所持的理由,謂日使館系若杉要代辦主事,不應與次長抗禮。實則,他是顧慮,一與日方接觸則接受或拒絕其要求,均無辦法應付,只好藉口官階問題,故意規避。南京蔣介石雖見寇禍日深,但他本無抗戰的決心,乃亟謀外交的解決。而所謂外交的解決只是賣國求和而已。嗣即起用黃郛,授為行政院駐平政務整理委員會委員長。事實上,是一擴大的特任交涉員,而有節制地方之權。對內只增疊床架屋的行政機構,對外則仍系事事屈辱,一籌莫展。據我所知黃郛經辦喪權辱國的外交,約有數端:

(一)在1933年5月31日,中日雙方在塘沽簽訂停戰協定,姑無論此協定的本身即為喪權辱國的外交,即在開會時,黃郛所指派的我方代表團亦頗為丟醜,有失國家體面。據我確知在開會那天,日方代表團團長——關東軍副參謀長岡村寧次,趾高氣揚,首先指責在他來時,路經大沽口,看見沿岸尚有中國軍事設備,不僅違反辛丑條約,亦與停戰的意義不符,應立即撤除,否則即認為華方無誠意。我方代表團團長熊斌,絲毫不敢爭辯,立即連聲唯唯表示接受。嗣日方提出協定條文的正式草案,我方代表團僅作文字上的商榷,無人敢動主要內容,即行草草簽字。而岡村態度傲慢猙獰大笑地說道:“你們無須斤斤注重文字。這系日本願與中國停戰,否則皇軍可隨時前進。你們知道嗎?”當時熊斌等皆面色慘白,不敢作聲,頗為日方所恥笑。

(二)在1934年5月中旬,有日本青年小島助一到河北省豐潤縣第三區韓家寺日人本靜次郎所設的三東洋行訪友。適值有匪徒三名於14日搶掠該行,將小島助一擄去,次日將其殺死,屍體遺棄郊外。日方即就此事大張其詞,故使事態嚴重化。經由日本駐天津駐屯軍司令梅津美次郎向河北省政府提出五項要求:(1)由河北省主席向日本駐屯軍司令正式道歉;(2)懲辦唐山公安局長及縣長;(3)賠償一萬元;(4)緝兇;(5)保證此後不得再有類似事件發生。按此案真實情形,系日人與我方為難,有意造成。先由浪人在該地毒打農民惹起公憤,才發生三東洋行被搶及小島助一被殺的事件。我當時堅決拒絕向日軍道歉,所持的理由是,根據中日條約凡系日本、朝鮮人到我國各地,如有正當理由,必須先行通知我方,經我方許可後始負保護責任。小島助一到豐潤韓家寺訪友,事前並未通知我方,故不能正式道歉。日方與我交涉無效,乃向南京政府外交部和黃郛提出抗議。事經多日,外交部不能解決,仍讓我負責處理。黃郛、何應欽召我赴平研商此事。黃向我說:   “這個問題必須由地方解決。你向日本駐屯軍司令道歉並不是喪權辱國,你就受點難堪也是為老百姓負責,免得事態擴大。你務要勉為點難!”此案經黃、何向我一再壓迫,卒使我向日軍駐屯軍司令正式道歉。而黃郛“唾面自乾”始終不以此為喪權辱國。但我自己曾向日方交涉過類似的案件。例如遷安縣農民曾殺死朝鮮人兩名,省政府僅以賠償和口頭表示遺憾了之,並未正式道歉。足見黃郛、何應欽並非支持地方政府,而為日寇效忠。

(三)漢奸郝鵬屢在津市擾亂,深為河北地方人士所厭棄;1934年間曾被津市人民在日本租界郝的住址,當天未破曉時將其綁架而出,送交省府。我因不知是否真系郝鵬,正派一從前曾跟郝做過科員的李聘卿前往對認,忽接黃郛由北平來電話謂:“不能扣押郝鵬,恐事態擴大,無論如何須將其釋放。”我當時未接受其指示,黃又一再通電話並立即派人來津促我立予釋放。我乃將郝送至第五十一軍司令部軍法處審理,取具郝的悔過書,保證以後不再在河北騷擾始行釋放。

綜觀黃郛三年來在北平所承辦之外交事件無一不喪權辱國,有損國家民族利益。當初黃所以肯到華北與日寇相周旋,是想以其賣身投靠於日寇的關係,換取南京行政院院長的職務,或天字第一號的漢奸地位。但汪精衛始終為其勁敵,並較占上風,同時華北實權仍操之於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委員長何應欽之手,華北地方官吏對黃亦不支持,日寇多方勾結,亦非黃一人所能溝通。因此黃對北平政務整理委員會委員長一職,味同“雞肋”,不足以飽饜私慾,終於1935年棄而南返。

自日寇在東北造成傀儡的“滿洲國”之後,為了鞏固偽滿組織,就以張學良為其攻擊目標,絕不願東北軍駐在與東北接近的地區,所以要將我的力量逐出華北。蔣介石的陰謀,向擬以外交解決東北;更願借外人的力量,消滅東北軍的實力。蔣一切為私,遂使華北政局更行紊亂,而我的處境益為艱難。

在1935年春,何應欽、黃郛有一次邀我到北平談話,即露出日方始終與我為難的口氣。這時日方曾對別人私下談過,“對我格格不入,始終沒有辦法”,認為拉我不成,乃在何、黃處對我加強壓力。何、黃認為省府設在天津,常與日方衝突,不如遷至保定為妥,以此徵詢我的意見。我表示極不贊成,我說:“天津是中國地方,不能因日寇的威脅,即行遷走,設如遷至保定後,日寇再行威脅,我們還能遷至河北省外的地方嗎?這是中國的主權問題,似宜熟籌而後行。”何、黃二人對於遷保問題,遂暫擱置。荏苒數月,日方對我個人所放空氣,益行惡劣,必欲驅我離華北而甘心。

1935年6月間,乃有“何梅協定”的秘密產生,其中主要內容雖未公布,而以撤我的河北省主席職務,及調走五十一軍為其中心問題,自不待言。在“何梅協定”簽字後,有一天,在一小時之內,何應欽由北平與我通電話兩次,並命其辦公廳主任鮑文樾與我通話一次,逼我辭職。何在第一次電話中說:“孝侯兄,國家現在已到這個樣子,你一向是公忠體國的,在這艱難的時候,你若能表示辭一下職最好。”我說:“我辭什麼職啊?辭主席職啊,辭軍長職啊?我因為什麼要辭職啊?容我考慮考慮吧!”何遂將電話中斷。不久,又來第二次電話,說:“現在時事太困難,外交很難辦,你為國家着想,最好還是辭職一下。”我答說:“這事如系日方提出,我們是中國官吏,若這麼辦,將來還有中國官吏沒有?外交不管怎麼困難,總該講理,我為國家計,不能做喪權辱國的事。辭職的事,我不能,我是中央任用的官吏,中央有權,要免我的職,撤我的職均可,我絕不會鬧出意外。可是對外交如此,太軟弱啦!”稍候一會兒,鮑文樾又來電話;他說話的聲音特別拖長,露有勉強之意。他說:“孝侯兄,現在的事,何委員長的意思,你還是辭一下職好些。”我說:“志一兄,你是知道我的人,我看得真的很,我不是戀棧這個地位。我們所受的外侮,已夠受的啦!我現在哪能還受這個氣,最後請你告訴何先生,除非於某人死啦,不死,有我這口氣在,就絕不辭職!”說到這,鮑裝作聽不見,問我說什麼,我又重複一遍,電話遂行停止。經過這三次電話,何應欽對於迫我辭職之事,遂亦擱置(按我所以堅拒何應欽迫我辭職,當時是有兩種心情:一、我實憤恨蔣介石、何應欽、黃郛等的順服日寇,喪權辱國,從內心裡,看不起他們這些人;二、因自“九一八”後,流亡關內的東北人,為數甚多,我如離開河北,這些人失去照顧,我亦有負張學良副司令付託之重,心覺難安)。

以後,何應欽約我到北平開會,對於省府遷保定問題,又行提出。他說:“天津本來系一商埠,省府在那兒,諸事多不便,最好遷至保定。”他在這次談話里,未以日方與我常衝突為理由。我就表示說:“若問我的意思,還是不遷為是。不過一省省會的所在地,應由中央規定,若是中央命令遷保,我完全聽從命令。”於是遷保之議,遂即實現。

在省府遷保不久,中央頒發命令,命我率第五十一軍開赴陝西西安,所遺河北省主席職務,由民政廳廳長張厚琬代理。以後我率五十一軍進駐天水,還經過一個時期,才免去我河北省主席職務,旋又發表我為陝甘邊區“剿匪”總司令。

在免去我河北省政府主席職務時,尚有一段曲折的過程。那時張學良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武昌行營主任,在免去我河北省主席職務的命令發表前,蔣介石曾由成都致張學良一電謂“接行政院長汪精衛電,因對日外交關係,擬免去于學忠河北省主席職務,吾兄有何意見,速即電示”。張即立復一電,痛陳“中國的封疆大吏,不應以外人的意見為轉移,如此例一開,國將不國。此事所關孝侯的事小,而對於國家主權攸關的事大”。電發旬余,未接蔣的回電,忽接蔣的秘書長楊永泰來電謂“委座前為孝侯兄免去河北省主席職務一事,電詢吾兄意見,為何迄今未復?”同時南京政府業將免去我的河北省主席命令發表。這顯系蔣介石、汪精衛、何應欽等共同的陰謀,為了接受日寇的要求,必須免掉我在河北的職務。在我的免職令發表後,張學良為研商對於流亡關內東北人士的安排起見飛赴成都晤蔣。而蔣競以前電或因電線出有故障,未得收到為詞,作為搪塞,其詭詐可笑如此。

後我在天水居住半年,始發表為甘肅省政府主席。而華北的局勢益危,何應欽亦不能在華北立足。通過蕭振瀛與日方勾結的關係,宋哲元就出任冀察政務委員會委員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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