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殺”弗洛伊德的美國警察肖萬終於被繩之以法:獲刑270個月,即22.5年。這一判決在美國引發軒然大波。這個判決公平嗎?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肖萬不僅殺死了弗洛伊德,而且手段特別殘忍——“跪殺”,情節非常惡劣——在弗洛伊德“我不能呼吸了”的聲聲哀求中,肖萬依然沒有松腿,最終導致弗洛伊德窒息而死。所以,用肖萬的命折抵弗洛伊德的命並不為過。然而,美國法律僅僅判了肖萬22.5年,在美國引起軒然大波一點也不奇怪。難怪《今日美國報》稱,很多人認為這一判決並“不公正”。
弗洛伊德的弟弟羅德尼和他的侄子布蘭登·威廉姆斯作為親人,批評美國法律的這一判決是“輕微的懲罰”。如果說他倆的批評是因為親情占了上風,那麼,美國民權領袖阿爾•夏普頓說的——“正義就應該是弗洛伊德沒有被殺。正義應該是最高的刑罰”,這話又應該如何理解呢?美國的很多律師和活動人士都對判決結果不滿,許多人呼籲立法者能通過“喬治·弗洛伊德治安法”,這是否是對美國法律判決肖萬22.5年的另一種抗議?
公平、正義,很多美國人在“跪殺案”中沒有看到這些字眼。但是,也有一些美國人包括美國總統拜登,認為美國法律的這一判決基本公平,正如拜登所言,量刑“看上去是適當的”。然而很多人不禁要問拜登:如果被跪殺而死的是拜登的親人,拜登還會說這樣的話嗎?
其實,在美國哪有公平可言?既然美國沒有公平可言,那麼,“跪殺案”就無所謂公平與不公平。對此案提起訴訟的明尼蘇達州司法部長基思·埃里森聲稱,肖萬是因在美國非法使用致命武力而被判刑最長的前警察之一,而在這一類案件中,警察很少被成功起訴。從這個角度說,這次美國法律的判決不是公平嗎的?肖萬的22.5年刑期相比其他類似案件逃之夭夭、逍遙法外的警察,實在“冤枉”多了。如果不是這起案件在美國和很多國家引發“黑人的命也是命”示威大遊行,也許弗洛伊德死了也無人知道、肖萬同樣逍遙法外。
還有,判決此案的法官彼得·卡希爾在宣布針對肖萬的量刑時說,他們認識到了該案給所有家庭尤其是弗洛伊德家人帶來的巨大痛苦。在金錢、政治高於生命、健康的美國,法官能有如此認識,這對弗洛伊德也算是一種公平了。
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公平,美國更沒有公平可言。眾所周知,在美國,有了金錢就有公平;當下的美國,拜登說公平就公平,說不公平就不公平。所以,糾結於肖萬獲刑22.5年是否公平毫無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