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烏克蘭多名政客發表烏應重新製造核武以對抗俄羅斯的言論,烏外長瑟比加明確重申堅守《不擴散核武器條約》(NPT)的立場,強調烏沒有研製核武器的計劃。
烏克蘭在蘇聯時期被定位為“核工業發展區域”,目前境內擁有四座核電站15個核電機組,總發電量約占全烏併網電力一半。哈爾科夫物理技術研究所和基輔核研究所分別設有中子堆和研究用小型反應堆,七個主要城市部署有醫療和科研等用途的放射性設施。烏克蘭危機爆發後,這些核設施多曾受戰火波及。
理論上,烏核設施已經生產並存儲了大量的乏燃料,可以通過對乏燃料的後處理生產出充足的核武材料。但乏燃料後處理非常複雜而昂貴,迄今為止只有中美法俄擁有完整、獨立的後處理體系。烏克蘭的乏燃料一般要運到俄羅斯或者中亞的後處理工廠進行加工處理,比如在2016年前,一般運往俄羅斯烏拉爾地區奧焦爾斯克的RT-1廠,這就使得烏在恢復核武製造能力的第一個步驟上就缺乏基礎。
自2014年克里米亞危機後,烏克蘭就全力擴充軍隊,現役軍人總員額從2014年的18萬人擴大到目前的120萬人以上,已沒有餘力開展核武研發。

西方輿論常怪罪1994年《布達佩斯安全保障備忘錄》“剝奪了烏克蘭核武能力”,但實際上,該備忘錄是美俄核軍控博弈的產物,目標是阻止蘇聯在烏克蘭和白俄羅斯等地所部署的核武器回流到俄羅斯,同時避免核材料流入其他國家或恐怖組織手中。在備忘錄討論過程中,所謂“烏控核武力量”從來都不是真實存在的議題,更多被當時的烏政府用作謀求更多補償,而且烏完全沒有可以使用這些核武裝備的指揮系統和維護能力。
俄烏關係密切時,烏克蘭南方設計局曾給俄現役戰略彈道導彈提供30%的關鍵零部件和檢修保養服務,哈爾科夫的軍工企業則提供SS-25“白楊”和SS-19型導彈的導航系統。俄羅斯20%的天然鈾礦也曾依賴烏克蘭第聶伯彼得羅夫斯克的東方採礦聯合體來供應。這些能力一度被烏政府用於對俄外交談判工具,在2005年至2007年俄烏天然氣交易爭端中,烏通過綁定涉核議題與俄達成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