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人們對楊佳案中楊佳應付的責任看法如何,對於楊佳案是一件被警法不公正逼出來的殺人案應該分岐不大。
不同於一般的殺人案,楊佳不是一個暴徒和有着天生殺人傾向的人。他的事情可以發生在任何一個倒霉的人身上,不同的是大部分人碰到這樣的事情會選擇“忍”,而楊佳選擇了你不給我公正,我自己來給我公正。相對於有着強大勢力和權力的警察來說,楊佳有的只是一條命,因此他能夠找的公正就是拼命,同歸於盡。可惜他的力量不夠大,他只能殺幾個碰到的警察,他仇恨的是這個警察制度,如果他有能力的話,他會與中國的整個警察制度同歸於盡。
一個好的公警法制度可以化社會的對抗為法律裁決,我們的現公警法制度顯然不是,它將可以法律裁決的問題化成對抗,而又進一步化對抗為拼命。
現在審楊佳案的關鍵已不是要不要判楊佳死刑的問題,而是向大家顯示法律是不是公正的問題,法律怎麼能對待自己的失責,怎麼來向全世界關心楊佳案的華人顯示它的權威和生命力。
如果審楊佳案用上海人的小聰明代替政治豁智,將楊佳藏起來,不讓媒體見面,將楊佳的媽媽也藏起來,也不讓媒體見面,給楊佳找一個給自己供職的律師,然後搞沒有媒體參加的隔離的公開審判, 將楊佳送到鬼門關,自以為得計,實在是鴕鳥將頭鑽到地里,屁股露在外面讓大家打的蠢舉。
現在楊佳案開審了,上海法院給大家什麼答案呢?大家拭目以待。這裡奉勸上海法院不要砸自己的飯碗,讓全世界華人看到上海法院也與上海警方一個水平,繼續以不公正逼中國人對抗。如果實在太黑,恐怕等不到華人抗議和中國法史將此案引為恥辱,北京關心和諧的人,就會有人坐不住了。
(博訊記者:格丘山) [博訊首發,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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