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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維網 2008-10-08 12:28:01
長期以來,中共黨史的主旋律一直是跟着紅軍的腳步走,從1934年10月紅軍離開江西直到1949年,江西的地方史乏人問津,而熊式輝的日記為我們提供了可借鑑的資料。
第五次反圍剿失敗,紅軍撤離,江西省主席熊式輝要重建江西,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土地所有權的第二度轉移。從1927年到1934年的七年間,紅軍打土豪分田地,實行的不是溫良恭儉讓式的土地轉讓,而是翻天覆地的土地革命,導致農民無償得到了地主的土地,實現了土地所有權的首度轉移。對此,熊式輝認為,土地應該物歸原主,於是制定60多條農村土地處理條例,作為土地所有權二度轉移時,處理土地糾紛的依據。
但是,熊式輝在調查了黎川和廣昌兩個縣,發現的事實令他震撼:農民從紅軍那裡分到土地後,對待方式有二:一是拋荒,表面上土地歸農民,但實際上不去耕種;二是耕種,但農民會在秋收後悄悄地把錢或糧送給老地主,維持着地主和僱農的實質關係。江西農民的善良令熊式輝感慨,他曾問農民為何這樣,得到的回答是:天地良心,怎麼可以把別人的地搶過來,這是地痞流氓才幹的事情。很顯然,道德和宗教使人懷有內心恐懼,這比外在的法制和強制更治根本。
《海桑集》為人們提出了一個研究課題,那就是比較30年代中期和50年代初期,中國農民對中共土地改革的不同行為方式。兩者是否存在不同的心理狀態、道德困境和天命情懷?為什麼50年代初的農民最後能夠心安理得地剝奪地主土地?僅僅時隔15年,農民的善良本性為什麼變化得如此之快?
另一項值得研究的是共產黨厚此薄彼的雙重標準。文革後,共產黨落實民族工商業政策,把城裡的小洋房還給了榮毅仁式的民族資本家,給他們平反,給他們很高的政治待遇,但為什麼共產黨從來沒有想過給劉文彩式的地主平反,把土地還給他們?
理論上,土地和資產都是私有財產,都是神聖不可侵犯,但中共絲毫沒有對昔日的地主表示過歉意。原因是共產黨表面上是農民革命的產物,但骨子裡還是代表城市少數特權者的利益。這與1949年後,共產黨重點發展城市、犧牲農村的政策一脈相承。
有人說並不是共產黨不願意把土地還給農民,而是沒法還,因為歸還土地得依照地契,而地契在1949年後的各種運動中早被當做變天賬給燒了。前幾年我去江西,在地攤上發現有大捆的地契出賣。這些地契或是被紅衛兵抄家得來,或是為地主後代廢棄。我通過訪談得知,江西很多地主的後代還把地契藏在家裡,只要黨中央一聲令下,落實政策或實行國家賠償,這些人會如雨後春筍一般冒出來。
也有人說不能歸還土地,設想如果美國把土地還給印地安人,偉大的非印地安人去哪裡?難道讓黑人回非洲、白人回歐洲、我們回亞洲不可?歸還土地雖有正義性,但無法操作。但是,作為學者,我們不僅要追問程序的正義,還要追問歷史的正義,要像秋菊打官司一樣討說法,中國土地產權的轉移過程存在國家的罪錯。美國在60年代民權運動時,面對實施奴隸制度的國家罪錯,通過了《平權法案》,用矯枉過正的方式,用國家補償和制度傾斜的方法去照顧弱勢群體。在中國,國家有責任和義務來澄清歷史正義。
中國需要建設和諧社會,但和諧的前提是和解,而和解的前提是釐清歷史事實。中國歷史中的冤結太多,需要由公正的歷史視野去審視,並通過正當的程序界定是非,沒有和解,何以達致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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