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日本人眼中的釣魚島(2) |
| 送交者: 井上清 2004年03月30日15:43:00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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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駁斥“無主地先占為主的法則” 16至18世紀,中國人、琉球人及日本人就琉球和釣魚群島撰寫了許多優秀文獻,這些文獻資料都一致表明釣魚群島是中國領土。但是,有人卻利用漢語文章表達方式和現代法律條文的差異,肆意進行至曲。而對難以歪曲的地圖,便說什麼“是機械地用色彩加以區分”。以他們的小人之見去蔑視先驅們的一番苦心,把他們這些胡攪蠻纏的人當做辯論對手,真是很累,麻煩透了。現在有必要對他們所說的第二句話——“國際法上的無主地先占為主的法則”予以駁斥。 他們與1885年妄圖掠奪釣魚群島的天皇制軍國主義的狂熱推行者、最高統帥、陸軍中將、內務卿山縣有朋一樣,說什麼不管明、清的中國如何了解釣魚群島的存在,用漢語命名也好.寫下記錄也好,但這裡沒有當時中國政權“進行統治的遺蹟”。也就是說,所謂國際法規定的先占為主的重要條件——實際統治權沒有鞭及這裡,所以,這裡是無主地。 那麼,這個所謂的“國際法”是什麼東西呢?京都大學教授田茂二郎在他的現代日本標準國際法解釋叢書《國際法》(一) (有斐閣《法律學全集》)中,對國際法的成立做了如下論述:西歐的近代主權國家間“為了維護和擴大自己的勢力,展開了激烈的權力鬥爭”。為了防止權力鬥爭無休止地激化下去,“要制定一個合理的規則加以限制,因此,便產生了國際法”。這個“合理的規則”,依我之見不過就是強者的利益。這一點在“無土地先占為主的法則”中就體現得非常明顯。田?x茂教授還寫道: “與戰爭問題一樣,現在一個刺激近代初期的國際法學者思維的問題是隨着新大陸、新航線的發現,國家間為掠奪殖民地、獨霸國際通商而展開的鬥爭。”面對這種日趨激化的殖民地掠奪,“為共同規範國家間的行為”(這種時候,其背景往往是對他國而言把本國的行為當做是正當行為),廣泛地展開了關於國際法的討論。在先占為主的法則提出後.它做為一個新的獲取領地範圍的權利得到了承認。 為了“對他國而言把本國的行為當做是正當行為”而提出的“法則”,就成了“國際法”,這實際上是推行對強國有利的理論。“無主地先占為主”的理論就是一個典型例子。西班牙人、葡萄牙人不斷侵占美洲、亞洲、非洲及太平洋上的島嶼,把它們變為自己的領土,將其殖民化,而這期間所通用的便是“發現優先”的原則。當荷蘭、英國作為競爭對手出現,並在實力上超過西班牙、葡萄牙時,荷蘭的法學家古勞契斯便炮製出了“先占的法則”,這是一個對荷蘭、英國極為有利的理論,不久它又變成了“國際法”。 先占的“法則”是如何迎合歐美殖民地主義、帝國主義的利益的呢?從“無主地”的定義上便可略知一二。田?x茂教授的前輩、國際法學者、東京大學名譽教授橫田喜三郎在他的《國際法》(二)(有斐閣《法律學全集》)中寫道:無主地“最明白不過的定義是無人的土地”。但“國際法上的無主地不僅僅是無人的土地,即使已有人居住,但那塊土地不屬於任何一個國家,也是無主地。西歐各國搶先占有前的非洲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那裡居住着未開化的土人,這些土人沒有構成國際法上的國家,那片土地也只能是無主地”。這不又是現代歐洲的所謂主權國家隨意下的定義嗎?根據這個“法則”,他們可以肆無忌憚地侵略全世界,欺壓各個民族。 橫田還對“先占法則”解釋道:“從15世紀的新發現時代至18世紀初,在發現新大陸或島嶼時,宣告這裡是本國領土並懸掛國旗,建立十字架或標柱,這樣就等於取得了這片領土。”但是在19世紀,僅這樣做就不行了。“多數國家主張先占必須是現實占有並實行統治,這逐漸成了各國的一貫做法”。“至遲是在19 世紀後期,國際法上確定了先占必須是有實效性的”。“所謂先占必須是有實效性的是指現實占有土地,設立有效統治權力。為此,某種程度的行政機關是必要的。尤其是為維護秩序。要有警察力量,很多時候還要有一定數量的兵力。” 這也就是說,使用軍事、督察等實力奪取並保持的便是贏家。 如此看來,這是近代西歐列強為了使其掠奪其他國家、民族的領土正當化而精心編造出的“法則”。現代帝國主義繼承了這一“法則”,並把它當做國際法通用。現在用這個“法則”來衡量中國封建王朝時代的領土有無合法性,這樣做的本身就是無視歷史.就是現代帝國主義的蠻橫不講理。 在西歐各國所謂的領土先占的“法則”中,16、17世紀也規定過發現新土地的人就是主權所有者。如果適用這個“法則”,釣魚群島非中國莫屬。為什麼這麼說,因為經確切證實,這裡是中國人發現的,並給它起了中國名,而這個名字,在中國的冊封使錄等正式記錄中,有過反覆記載。 並且,琉球王國的非中國派宰相向象賢也在其王國的年代記中引用了中國使錄中關於釣魚群島的記錄,並予以承認。日本近代民族主義的先驅者林子平也承認這一事實。甚至西歐的東洋學者也很重視林子平所著的書。也就是說,國際上也承認釣魚群島是中國的領土。16世紀乃至18世紀就是中國領土的土地,卻要適用於20世紀帝國主義的“國際法則”,以主要條件不足為由,重新將它定為“無主地”,這是萬萬不能容許的。 假如把現代帝國主義“先占必須是有實效性”的“法則”運用到釣魚群島上的話,在這個小小的無人島上設立行政機構,對明、清時代來說不僅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毫無意義。對於現代的先占為主問題,橫田教授做了如下論述: 根據先占土地的狀況,有時也不能照搬這個原則(有實效性統治的原則——井上注),有時也是沒必要的。譬如像無人島這種地方,設立行政機構,放置警力、兵力,就沒有實際必要,在無法居住的地方,自然也無法設置那些東西。 明、清時代的釣魚群島就是這種無法定居的無人小島。所以要想在那裡找出“有效性統治”的遺蹟,是不可能的,這是不言自明的。橫田講道:“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不使無人島成為海盜的巢穴,在附近的陸地或島上設置行政機構和警力,實行行政管理,必要的話,可派遣軍艦和飛機,時常巡視,這樣做也就足夠了。” 這樣做在現在是不成問題的,然而在既沒有“軍艦、飛機”,也沒有雷達和無線電通信的過去是無法想象的。況且“人都無法居住的小島”,也不可能成為“海盜的巢穴”,所以也沒有必要到這裡“時常巡視”。那麼,明、清時代的中國人怎樣做才能滿足現代日本的帝國主義政府及其幫凶日本共產黨的條件呢?怎麼才能在釣魚群島留下“實效性統治的痕跡”呢?明、清時代的中國人惟一能留給後世的,就是確定這個島的位置、給它命名、指示到那裡的航線,並把這一切都記錄下來,並且,“這樣做就足夠了。” 明朝政府還做了更多的事,在將釣魚群島納入海上防禦區域、系統地論述防禦侵寇策略的《籌海圖編》中,標出了釣魚群島的位置和其所轄區。這也就是橫田教授所說的“在附近的陸地或島上設置行改機構和配備警力……”。 說到此,我認為,明、清兩代的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沒有必要按現代帝國主義的“國際法則”說明“先占”釣魚群島。他們肯定做夢也不會想到,在他們死後幾百年的20世紀,會有人利用“先占法則”對他們的領土說三道四。正因為他們確信這裡是自己的領土,才明確地留下了現代帝國主義的先占謬論所不能否定的歷史事實。 第七章 琉球人和釣魚群島的關係淡漠 前面的幾章已經表明,釣魚群島至少從明代起就是中國的領土。這是一個不僅中國人,就連琉球人、日本人也都承認的事實。 但琉球人是怎麼看這個列島的呢?目前所知道的琉球人寫的書中出現有釣魚群島名稱的僅有兩部,即向象賢的《琉球國中山世鑒》和程順則的《指南廣義》。這兩部書都是用中國名稱來記載這些島嶼的,把那裡看成是中國領土,這一點前面已經講過了。另外,還有沒有不同文獻資料的、琉球人關於釣魚群島的口頭傳說呢? 《地學雜誌》第12輯第14~141卷(1900年8~9月)上刊載的沖繩縣師範學校教師黑岩恆的論文“尖閣列島探險記事”中引用了1885年(明治18年)9月14日沖繩縣美裡間切詰山方筆者大城水常寫給縣廳的報告。報告中說,“魚釣島位於久米島的西南偏南方,島長約一里七八合程,寬約八九合程。自久米島的距離約百七八里程”。這個島從位置和地形來看明顯是釣魚島。如果是這樣的話,說明在當時的硫球是把中文的“釣魚島”改寫成了日語的“魚釣島”,琉球語稱為“要控”(YOKON之音譯)。同年9月22日,沖繩縣令西村舍三在給山縣有朋內務卿的呈報書①中說:“久米赤嶼、久場島及魚釣島古來即為本縣所稱之名……。”這個“久米赤嶼”就是中國文獻中的赤尾嶼,“久場島”為黃尾嶼(本書後面還將用資料說明)。“魚釣島”就是釣魚島。 縣令的呈報書說“古來”就是這樣稱呼,但將“釣魚島”叫作“魚釣島”,是在琉球王國滅亡後成立沖繩縣時,天皇政府的官吏所想到的。而琉球人的叫法一直是“要控”(YOKON)—— 與“友昆”(YUKUN)或“依棍”(YIGUN)三者意思相同。“尖閣列島探險記事”中有如下記述,可作為證據之一: 釣魚島,一作釣魚臺,或稱和平山,海圖上所記Hoa-pin-su 是也。沖繩以為久場島。然就本島探險(沖繩人所為)而思考歷史時,古來“要控”之名已為沖繩人所知。於當時,久場島的名稱乃指本島東北之黃尾嶼也。但至近年,不知何故,互換彼我稱呼,以至黃尾嶼稱為“要控”,本島稱為久場……。 這裡是既沒說釣魚島在琉球被寫作“魚釣”島,也沒說被稱作“魚釣”島。只是說琉球人原先把這個島叫“要控”,把黃尾叫“姑巴”(“久場”之音譯),但最近不知為什麼,兩個島名相互調換了。 再者,於沖繩本島那霸出生的琉球學博學之士東恩納寬??,在他的《南島風土記》(1949年5月序)中寫的也是“釣魚島”而不是“魚釣島”。該書寫道:“在沖繩漁民中早就流傳着‘友昆、姑巴甚麻’的島名。據傳‘友昆’是魚島,‘姑巴甚麻’是蒲葵島之義。因此,我不知道‘友昆’(或‘要控’)是原名,還是‘姑巴甚麻’是原名。” 石垣市的地方史學家牧野清的《尖閣列島小史》中寫道;“八重山的遺老們,現在還把尖閣群島叫作‘依棍姑巴甚麻’,這是把兩個島名連在一起了。依棍島是釣魚島,姑巴甚麻指的就是久場島。但他們不一個個分開來叫,而習慣於用這種叫法表明整個尖閣列島。” (總理府南方同胞援護會機關刊物《沖繩》56號) 牧野說,“依棍姑巴甚麻”不是釣魚一島之名,而是釣魚、黃尾兩島的琉球名,也是所謂“尖閣列島”的總稱。我推測這種說法是正確的。琉球列島中距釣魚群島最近的是八重山群島的西表島,它位於釣魚群島南方約90海里處。從沖繩本島到釣魚島有230海里。有機會去釣魚島附近的,只有那些從中國福州返回那霸的琉球王國的官吏以及船上的船員,再有就是一些在琉球的漁民。從地理關係上看,我認為八重山群島的漁民比沖繩群島的漁民更有可能接近釣魚群島,並知曉它的形狀。所以,我採用了在八重山生活的研究學者的說法。 倘若牧野的說法是正確的,那麼,東恩納把“要控姑巴甚麻”當做是釣魚島一島之名,就是錯誤的了。並且在1970年的今天,八重山的遺老們還把“魚釣島”(釣魚島)叫作‘依棍”,把“久場島”(黃尾嶼)叫作“姑巴甚麻”。這種說法與1900年黑岩恆所說的,原來釣魚島叫作要控——要控、友昆或依棍,三者意思相同——黃尾嶼叫姑巴甚麻,但“至近年”,島名互換了。在情況上有些出入,這個矛盾如何能解釋清呢?看來只有解釋成: 在19世紀的某個時期之前,“釣魚”是“要控”,“黃尾”是“姑巴”。1900年左右,“釣魚”成了“姑巴”,“黃尾”被叫作了“要控”(依棍)。再往後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又像過去那樣把“釣魚”叫成了“要控”(依棍)、把“黃尾”叫作“姑巴”了。 這話說起來有點兒繞口,但總之這兩個島的琉球名稱有些混亂。它意味着20世紀以後琉球人與這些島嶼的關係還不十分密切,以至於連島嶼的名稱都沒有固定下來。倘若這些島嶼與琉球人的生活緊密相關的話,譬如琉球人經常來此捕魚,而島名的不統一必然會給漁民在生活、工作上的信息傳遞造成混亂。 在生活和工作上與這些島嶼有着密切關係的中國航海家以及冊封使,對島名的叫法比較統一。“釣魚”、“黃尾”、“赤尾”是固定的,雖然有時在下面加上了“島”、“台”、“嶼”、“山”等不同的字,或有時將釣魚、黃尾、赤尾中的“色”或“尾”省略了,但意義相同不會弄混。然而,如果與生活關係不密切,只是在閒談中偶爾將那個遙遠的無人島搬上話題,那麼島名就可能會因人因時而被張冠李戴丁。對普通的琉球人來說,這些小島跟他們沒有什麼關係,也從來沒聽說過“魚釣島”這個官場用語。 據那霸出生的東恩納講,“要控”琉球語是“魚”的意思。 但同在琉球的八重山人牧野在《尖閣列島小史》中卻說:“依棍是叉魚的魚叉的意思,估計是根據島的形狀起的名。” 孰是孰非,不借琉球語的我根本無法判斷。如果“要控”和“依棍”是同一詞義,牧野的說法正確的話,根據像魚叉這個特徵起的名字就不該那麼容易搞錯。 黃尾嶼全島被蒲葵(蒲葵——日語音為姑巴)覆蓋着,叫姑巴島很合適,其形狀也不像魚又,倒像個巨大的饅頭。 釣魚島南北短、東西長。島東南險峻陡峭的山岩直刺藍天,怎麼看怎麼像魚叉。然而形容得最貼切的要算釣魚島東側附近的礁石了。英國人給它起名叫作Pinnacle(尖塔),日本海軍譯為“尖頭”。如果“依棍”是魚叉的意思,那麼可以假設,八重山的漁民在捕魚時,因受風向、潮流等情況的影響,漂流到釣魚、尖頭、黃尾這一群島嶼的附近,魚叉形狀的尖頭礁留給他們很深的印象.他們就給這幾個島礁起名為“依棍”,並非特定是指哪個島。另外,其中的黃尾嶼從中間到山頂全都覆蓋着蒲葵(姑巴),所以也把它叫作“姑巴”。這樣,這一帶不就被叫成了“依棍姑巴甚麻”了嗎?(從“尖塔”去釣魚向西約3海里,去黃尾向北約13海里;黃尾與釣魚之間距離約10海里,它們構成一個島群。赤尾在黃尾東方48海里,所以不算入這個島群。) 但是,如果“依棍”是魚叉,而“要魚”(友昆)是魚的意思,兩個詞義不同的話,那肯定是別的想法,對此我也無能為力了。 《南島風土記》還說:“《指南廣義》中記載要由那霸去福州,‘出那霸港,用申針(西南偏南的羅針)出洋,用辛酉(東略偏北)針行一更半(一更為60華里的航程),可見古米山及姑巴甚麻山’。‘姑巴甚麻’便是此地(釣魚島)吧。”這是東恩納等人不該有的一個誤解。這個“姑巴甚麻山”應該是久米島附近的久場島(或稱木場島、古場島),即《中山傳信錄》上所寫的“姑巴甚麻山”,否則就與地圖不符了。從那霸去福州的正常航線不可能以釣魚島為標定目標。所以,根據上面引用的話,可以證明,釣魚島不可能在《指南廣義》編寫時(1708年)就已經被琉球人叫作“姑巴甚麻”了。 總之,釣魚島是從何時被琉球人稱作“姑巴甚麻”的,現在還無從考證,並且也無法推測開始稱其為“要控”(友昆)或“依棍”的年代。再者,琉球人從何時開始把“黃尾嶼”叫作“久場島”,把“赤尾嶼”叫作“久米赤島”的,也無法考證。 據我所知。只有“久場島”、“久米赤島”這兩個島名出現在中國清朝末代冊封使的記錄上,而不是出現在琉球的文獻上。 即1866年(清朝同治5年,日本慶應2年)的冊封使趙新在他的《續琉球國志略》①卷二“針路”項中,記述了他前任冊封使的航線。他寫道:道光十八年(1838年)五月五日,從福州出海,“六日未刻,取釣魚山。申刻,取久場島。……七日黎明,取久米赤島。八日黎明,西見久米島”。並且,趙新還對自己走的航線記述道:同治五年(1866年)六月九日,自福州出海,“十一日酉刻,過釣魚山。戊刻,過久場島……。十二日未刻過久米赤島”。這裡的久場島和久米赤島分別是黃尾嶼和赤尾嶼。 趙新為什麼不用中國原有的島名,而使用日本的名字呢?其理由不得而知。可能是因為他聽船上的琉球船員議論久場島、久米赤島,便用了這個名字記載下了黃尾嶼、赤尾嶼的吧。如果是這樣的話,琉球人使用這些島名的時間,便可追溯到19世紀中期。 另外,趙新對黃尾、赤尾使用了日本名字,而對釣魚島依然用了中國原有的名字,我設想這可能是因為船上的琉球人還未給釣魚島起上“要控”、“友昆”或“依棍”的名字。也許他們已經那樣叫了,但因為沒有合適的漢字,所以趙新用了中國以往的表記名稱。 如果我們把“在琉球原本把釣魚叫作要控,把黃尾叫作姑巴,而至近年這個名字互換了”這一黑岩恆的說法與趙新使錄的記述綜合起來考慮的話,就會知道,黑岩恆所說的“近年”是從明治維新以後開始的。 不管怎麼說,琉球人開始用琉球語稱呼釣魚群島各島嶼的年代,在文獻上不能追溯到19世紀中期。他們大概在很長的時期里一直使用着中國名稱。這是因為,他們接觸釣魚群島的機會,只能是在偶爾漂流至該島或從中國福州返回那霸的途中,而平時琉球人和釣魚群島沒有關係。即便是冊封使的大船,在從那霸返回中國時,也會因風向和潮流的制約,一般從久米島附近照直北上,不久轉為向西航行,而不經過釣魚群島。況且小小的琉球漁船要頂着逆風逆流去釣魚群島附近捕魚,這是難以想象的。所以,他們有關這些島嶼名稱方面的知識,大概先是從中國人那裡得來的,並且,在琉球人開始使用琉球語稱呼這些島嶼後,就像前面所說,明治維新後也沒將名稱固定下來。由此可見,這些島嶼與琉球人的生活關係不大。 在下一章里將提到的英國軍艦“薩瑪蘭”號艦長巴爾契的航海日誌,其中有一則關於該艦於1845年6月16日測量黃尾嶼的記事。記事中講到,在黃尾嶼的洞穴里有幾個漂流者臨時居住過的痕跡。巴爾契艦長說:“那些漂流者留下的床是用獨木舟上的材料和雜草製成的,從這點看,他們顯然不是西歐人。”巴爾契艦長推測,這些人在島上以喝雨水、吃海鳥蛋和鳥肉來維持生命。 這兒個遇難者是福建或台灣一帶的中國人還是琉球人呢?從洞穴里未發現遺體來看,他們很可能是幸運地獲救了。如果真是獲救的話,那麼是誰救他們出來的呢?據推測,中國人大船救出的概率要比琉球人小船救出的概率大。 第八章 所謂的“尖閣列島”島名和區域都不固定 琉球人用琉球語將釣魚群島的島嶼稱為“要控”(依棍)或“姑巴”,但在1900年以前他們從未把這裡叫作“尖閣列島”。 這個名字實際上是根據西歐人給這個群島的一部分所起的名字,於1900年命名的。 西歐人是何時知道釣魚群島的存在呢?對此我做了一些考證,但本文里沒有必要詳述。確切地說,在19世紀中期,西歐人的地圖上就將釣魚島標為HOAPIN-SAN(或-SU)、將黃尾嶼標為TIAU-SU。另外,他們把釣魚島東側的島礁群稱為PINNACLE GROUPS或PINNACLE ISLANDS。 英國軍艦“薩瑪蘭”號(SAMARANG)於1845年6月,對這個群島進行了大概是世界上的首次測量。該艦艦長愛德華·巴爾契(SIR EDWARD BALCHER)在航海日誌①中寫道,14日,對八重山群島的與那國島的測量作業結束後,該艦從那裡返回石垣島,是日黃昏,“尋找海圖上的HOAPIN-SAN群島以確定航向”。這裡的HOAPIN-SAN就是釣魚島。 翌日,“薩瑪蘭”號測量了PINNACLEISLANDS,16日測量了TIAU-SU(黃尾嶼)。根據這次測量的結果,1855年出版了一張海圖②。這張海圖和“薩瑪蘭”號艦長的航海日誌,後來成為英國海軍的海圖和水路志中記述HOAPIN-SU和了TIAU-SU的基本依據。 並且,明治維新後的日本海軍《水路志》中關於這一海域的記述,最初幾乎都是以英國海軍的水路志為依據的。 在前面引用過的總理府南方同胞援護會機關刊物《沖繩》上,刊登有1886年(明治19年)3月發行、由海軍省水路局編纂的《環瀛水路志》(卷一·下)第十篇中關於釣魚群島的記述。 據“編纂起因”中講,對“其第十篇即洲南諸島,根據1873 年(明治6年)海軍大佐柳?A悅的實驗筆記,用《海針路志》第四卷(1884年英國海軍航道局編集發刊,第二版——井上注) 及沖繩史加以增補”。 上面提到的柳大佐的“實驗筆記”和“沖繩志”,我都沒見過。但《環瀛水路志》上將釣魚島用漢字寫上了“和平山島”並附上了英文名稱的日文假名注音。如黃尾嶼寫為“低牙吾蘇島”、赤尾嶼寫為“爾勒里岩”。它們分別是英國軍艦“薩瑪蘭”號航海日誌中記載的Hoapin-san、Tiau-su、Raleighrock。很顯然這部書是根據1884年出版的《英國海軍水路志》編寫的。 另外,前面提到的《沖繩》雜誌上所抄錄的《日本海軍水路志》,後來也把以上島名寫如下述。 1894年(明治27年)7月刊《日本水路志》第二卷,用片假名記為“ホァピンス島(Noapin-su)”、“チャゥス島”(Tiau-su)、 “ラレレ岩”(Ralie)。 1908年(明治41年)10月第一次改版的《日本水路志》第二卷,改為“魚釣島(Hoapin-su)”、“黃尾嶼(Tiau-su)”、“赤尾嶼(Raleigh rock)”,即釣魚島被當時的內務省統一寫成了“魚釣島”,黃尾、赤尾仍延用中國古代的名稱,並都在其下面加注了英文名稱,而沒有採用久場島和久米赤島等琉球名稱。 這也是此後的一貫做法。由此可以看出,只有“魚釣島”是日本官方固定統一的名稱,而其他島名,海軍和內務省也各不相同。 1919年(大正8年)7月發行的《日本水路志》第六卷上,只寫上了“魚釣島”、“黃尾嶼”、“赤尾嶼”,而以前註上的英文名稱已蕩然無作。 l 941年(昭和16年)3月發行的《台灣南西諸島水路志》,也是寫着“魚釣島”、“黃尾嶼”、“赤尾嶼”。但不知何故,只把赤尾嶼寫成了“赤尾嶼(セキビ)”,或許是《沖繩》雜誌在抄錄時加上去的。 初期的日本海軍《水路志》完全效仿英國,它不使用日本自古就知曉的釣魚群島的名稱,中國名也好,琉球名也好,一概不用,而用英文名記載。甚至文章也幾乎與“薩瑪蘭”號航海日誌的記述相同。 下面我儘可能地將“薩瑪蘭”號的航海日誌中的一節(第一章第九章第318頁)直譯一下,暫稱A文。 和平山最高點為1181英尺。島的南側從這個高度幾乎垂直地向西北偏西方向斷裂。其它部分向東傾斜,在那個斜面上,有許多水質優良的細流。全然沒有居住者或來訪者的痕跡。實際土地不夠容納半打人。 從艦上看到的這個島上部土層,顯示出了向東北深深傾斜的岩紋,為此,水流可輕易地流到東北側的海岸。這兒水的供給不是一時的,從許多天然水池裡有淡水魚存在,便可知道這一點。 並且,那些池子幾乎都與海相連,水草茂盛,覆蓋了水池。 下面是1894年6月版的《日本水路志》第二卷: 自此島南側最高處(1181英尺)向西北方,呈如刀劈之狀。 從諸天然水池有淡水魚生育,可知此島不缺淡水。且此地皆與海相連,水面浮萍繁茂。……此島之地不足容納六七人,無人居之跡。 將A文和B文做一比較,甚至可以說B文《日本水路志》的記述,就是A文“薩瑪蘭”航海日誌部分的簡潔漂亮的翻譯。 根據以上的情況可以得知,明治維新後,日本關於釣魚群島的科學知識,差不多部是從英國海軍的書籍或地圖裡得來的。日本海軍將英國海軍所說的PINNACLE ISLANDS譯成了“尖閣群島”、“尖頭諸嶼”,“尖閣列島”的名字也是由此得來。 《環瀛水路志》中將PINNACLE ISLANDS用漢字寫成“尖閣群島”,並在旁邊用日文片假名註上了英文發音。1894年的《日本海軍水路志》第二卷中寫成了“ピンナクル諸島”,1908年的水路志又寫成了“尖頭諸嶼”。“ピナクル”(PINNACLE)原意為基督教教堂屋頂的小尖塔。位於釣魚島東側礁石群中心的島礁,其形狀很像小塔尖,因此英國人給這個礁石群起名為PINNACLE ISLANDS。日本海軍又把它譯為“尖閣群島”或“尖頭諸嶼”。 將釣魚島、尖閣群島(尖頭諸嶼)及黃尾嶼總稱為“尖閣列島”,是始於1900年黑岩恆的命名。黑岩恆於1898年在《地質學雜誌》第五卷上刊登了題為“尖閣群島”的文章,並被大城昌隆收錄在《黑岩恆先生顯彰紀念志》的“年譜”里。但我還沒有看到這篇論文,所以不知道那個地名所包含的範圍。他在1900年的報告“尖閣列島探險記事”中寫道: 這裡稱為尖閣列島,它是位於我沖繩與清國福州中央的一列小島,距八重山列島的西表島以北約90英里。從本列島去沖繩距離為230英里,到福州的距離也略相似。至台灣島的基隆僅隔220 余英里。按帝國海軍出版的海圖(明治30年發行),本列島由釣魚嶼、尖頭諸嶼及黃尾嶼組成,乃茫茫蒼海之一粟也。……而此列島尚未有一總稱,在地理學上造成許多不便,故此我提出了尖閣列島這個新名詞。 由於《地學雜誌》的這篇論文,尖閣列島的名字才開始在地理學界廣為流傳,而在此之前沒有這樣的稱呼。 然而,奧原敏雄在他的論文裡引用了《環瀛水路志》並只寫上了“尖閣群島”。他想給讀者一個印象,“尖閣群島”和黑岩恆所說的“尖閣列島”的範圍相同。奧原敏雄十分清楚這個“尖閣群島”就是“尖頭諸嶼”,但他卻故意含糊其辭。 琉球政府在那篇“關於尖閣列島主權”的聲明中說:“明治14年(1881年)發行、16年(1883年)改版的內務省地理局編纂的《大日本府縣分割圖》中,出現了尖閣列島,但沒有附上島嶼名稱。”但是這個《大日本府縣分割圖》的沖繩縣地圖上,沒有“尖閣列島”,只有“尖閣群島”,並且那個“群島”就是尖頭諸嶼。琉球政府企圖製造一個假象,讓人認為今天所謂的“尖閣列島”的名稱在當時就已經有了,並在地圖上將此列入了沖繩縣。 這不過是琉球政府的拙劣伎倆。 更滑稽的是日本社會黨國際局的“關於尖閣列島主權問題的社會黨統一見解案”。它不加分辨地接受了琉球政府的上述聲明,並沒有去查閱研究那張地圖,而是站在把“尖閣群島”(尖頭諸嶼)與黑岩恆命名的“尖閣列島”混同的立場上,說什麼“所謂尖閣列島於1881年(明治14年)由當時政府內務省地理局之手,劃歸沖繩縣下等,通過一連串舉動表示了領有的意思”。在那張地圖的什麼地方有領有“尖閣列島”的意思呢?! 那麼黑岩恆的那個尖閣列島的範圍有多大呢?按他的註明應該是釣魚島、尖頭諸嶼及黃尾嶼的總稱,不包括赤尾嶼,這在地理學上是符合邏輯的。赤尾嶼距黃尾嶼48海里,和釣魚島等不構成一島群。黑岩恆在他的報告中對赤尾嶼也隻字末提。並且琉球政府在1970年9月10日發表的“關於尖閣列島的主權及大陸架資源開發權的主張”中說:“尖閣列島散布在北緯25度40分至26度、東經123度20分至123度45分的範圍內。”這個範圍與黑岩恆所講的尖閣列島的範圍相同。赤尾嶼(北緯25度55分、東經124度24 分)不包括在內。 但是,琉球政府在上述主張拋出一個星期後,又發表了文中屢次引用的那篇“關於尖閣列島主權的聲明”。聲明中說:“明治28年(1895年)1月,內閣會議的決定只談到了魚釣島(釣魚島——井上注)和久場島(黃尾嶼——井上注),而尖閣列島除這個島外還由南小島及北小島和沖北岩、沖南岩以及稱為飛瀨的礁石(從南小島至飛瀨都屬於尖頭諸嶼),還有久米赤島(赤尾嶼——井上注)組成。”琉球政府對赤尾嶼是否屬於尖閣列島一直沒有一個固定的說法。 我想以前的海軍水路部一定清楚此事,然而非也。1908年前的水路志上,既沒有記載包括釣魚、黃尾及兩者之間的尖頭諸嶼在內的名稱,也沒有記載着其中加上赤尾嶼的總稱。1918年的水路志中使用了“尖閣諸嶼”的名稱,說:“尖閣諸嶼位於沖繩群島與福州的略中央……,由黃尾嶼、魚釣島、北小島、南小島及沖北岩、沖南岩組成。魚釣島為其最大者。” 上面說的北小島至沖南岩間的島礁為尖頭諸嶼,同樣的水路志,1908年9月記為“尖頭諸嶼(PINNNACLE ISLANDS)”,1894 年7月為“ピンナクル諸嶼”,1886年記為“尖閣群島”。1919 年的水路志才明確了其區域與黑岩恆命名的“尖閣列島”相同,並做了說明:“此等諸嶼在位置關係上古來為琉球人所知,有尖頭諸嶼、尖閣列島,或PINNACLE ISLANDS等名稱。”這裡將黑岩恆命名的尖閣列島、英國海軍所稱的PINNACLE ISLANDS及日本海軍水路部用的“尖頭諸嶼”混雜在一起了。 1941年的《台灣南西諸島水路志》與1919年的水路志一樣,寫上了“尖頭諸嶼”,其範圍也與1919年版的相同。並且還寫道: “尖閣諸嶼在位置關繫上,古來為琉球人所知,有時也稱為尖閣列島,外國人稱之為PINNACLE ISLANDS。”這種寫法好像是在說“尖閣列島”琉球人“古來”就這麼叫,是這一地區的舊名,而現在叫“尖頭諸嶼”。 日本外務省今年(1972年)3月9日發表的“關於尖閣列島主權的統一見解”說:“尖閣列島……明治28年(1895年)1月14 日,內閣會議決定在當地建設標樁,正式將其編入我國的領土。”所以,明治28年(1895年)內閣會議決定建標樁的島只有魚釣島(釣魚島)和久場島(黃尾嶼),連尖頭諸嶼也不包括在內。本來尖頭諸嶼就在釣魚與黃尾之間,所以也可以認為即使不專門提到它,也應該包括在“尖閣”之內,但赤尾嶼是不可能包括在內的。然而,現實是政府企圖把赤尾嶼也納入“尖閣列島”之內,一併從中國那裡竊取來。 日本共產黨的“見解”也與外務省相同,沒有明確表示出“尖閣列島”的範圍,但它說“1895年1月,日本政府決定魚釣島、久場島為沖繩縣所轄。1896年4月將尖閣列島編入八重山郡……”。那麼只能解釋為“尖閣列島”是指魚釣島(釣魚島) 和久場島(黃尾嶼)。如果兩島中間的尖頭諸嶼也自然包括在內的話,它所說的尖閣列島的範圍也與黑岩恆所說的一致。可是,聲明的後半部分又說:“1945年以來,尖閣列島作為沖繩的一部分,被置於美帝國主義的政治、軍事統治之下,列島中的大正島(赤尾礁或久米赤島)及久場島兩島被當做了美軍的射擊場……”在這裡甚至把赤層嶼也算進了“尖閣列島”。日共的宮本(顯治) 委員長先生,你說說看,尖閣列島的範圍究竟有多大?你能用確鑿的證據來明確表示嗎? 琉球政府、日本外務省、日本共產黨都妄圖把黑岩恆以地理學為依據確定的尖閣列島和黑岩恆從尖閣列島中分列出來的赤尾嶼同時當做日本的國土,但他們內心也知道,這個包括赤尾嶼的尖閣列島的名稱,從未存在過。所以,不能明確地說明尖閣列島的範圍,只好先舉出了黑岩恆的名稱,而後又悄悄地把赤尾嶼加了進去。 作為帝國主義者,只能以小偷的方式來處理領土問題,豈不是有傷大雅? 另外,黑岩垣所起的“尖閣列島”這個地理學名稱,日本一次也沒有正式承認過。甚至海軍水路志,這種從軍事需要出發對地理記述的嚴密性要求很強的資料中,為避免發生誤解,也沒有用“尖閣列島”的名稱,而是使用了“尖頭諸嶼”。然而,現在的日本政府及琉球政府稱其為“尖閣列島”,但對“尖聞列島”的範圍是胡謅一氣。日共也一味地盲從於這個荒唐的政府。 日本政府、琉球政府、日本共產黨、大小商業性報紙都一致叫囂“尖閣列島歷史上就是日本領土.這一點沒有爭論的餘地”。 但正如您所見,其范國不明確,並且其名稱也不確定,一會兒稱‘尖閣列島”,一會兒稱“尖頭諸嶼”,即使在政府機關內部除“魚釣島”外各個島的名稱也不固定。“黃尾嶼”叫“久場島”,而“久場島”在某個時期又指的是“釣魚島”。剛知道“赤尾嶼”叫“久米赤島”,可不知何時又改稱為“大正島”。海軍稱其為“黃尾嶼”、“赤尾嶼”,但只用英文名作記錄。哪裡有這樣的連地區名稱和範圍都不清楚的領土呢?這件事不單單是個名稱的問題,而是有着實質性的重要的政治意義。這是日本天皇制“領有”這些島的做法、盜竊他國領土的行為所產生的必然現象。 第九章 天皇制軍國主義的“硫球處置”與釣魚群島 在幕府末期,琉球人也僅是知道有“依棍姑巴甚麻”島而已,與這些小島並無日常聯繫,日本人更是毋庸贅言,除少數學者外,普通武士和老百姓對其甚至聞所未聞。這時的日本當然不可能宣稱占有釣魚群島。 即使是幕府末期的社會動盪時期,德川幕府仍在南方與英國、美國爭奪伊豆南部的無人島(小笠原島),欲將其置於日本領土之內;在北方則因在樺太(即薩哈林島——譯註)上的日俄分界線與俄羅斯發生對抗,幕府寸土不讓,幕府的官員及長州的桂小五郎(即後來的木戶孝允)等早在1860年左右就已策劃①向西侵略朝鮮。當時的幕府對於邊境的領土是何等關注,領土擴張欲何等膨脹,由此可略見一斑。如有人對“夷狄”屈從——即使是幕府,勤王派也會毫不留情地予以打擊,但他們中間卻沒有一個人想到要兼併琉球,或切斷它與清朝的關係。對於琉球前面的無人小島——釣魚島更是不屑一顧。 1868年(明治元年),勤王派推翻德川幕府,擁立天皇政權。 1871年(明治4年),廢除諸藩,奉天皇為惟一最高專制君主,建立起高度中央集權的統一國家。此時的天皇政府已懷有征服朝鮮、台灣及琉球的野心。天皇政府對這三個地區的政策相互密切關聯,渾然一體,天皇制的軍國主義已初露端倪。不久,軍國主義就把矛頭又指向了釣魚群島。因此,論述天皇政府與釣魚群島的關係,就必須以琉球處置為中心,追溯天皇制軍國主義的淵源。 廢藩置縣時,島津藩也廢除了,天皇政府把原本由島津藩所轄的屬地、曾為封建殖民地的琉球王國也視為天皇政府的屬地。 但天皇政府卻並不禁止琉球王國向大清朝貢及接受清朝皇帝的冊封,允許其保持與清朝原有的宗屬關係。 翌年(1872年),天皇政府利用琉球人漂流到台灣東岸並被當地居民所殺一事(發生在1871年11月),藉口為日本國民琉球人復仇,計劃侵略大清的領土台灣。為使侵略變得順理成章,所需的依據之一就是:琉球王國為日本領土,其百姓為日本國民,而非大清藩屬國百姓。為此,天皇政府經過一番討論之後,天皇於1872年9月,決定封“琉球尚泰”(而非琉球國王尚泰)為琉球藩王,位列華族,賜金3萬日元,同時琉球的所有外交事務全由日本外務省管轄。尚泰王本人及其朝臣對此強烈反對,但天皇政府一方面施以威壓,另一方面派出外務省高級官員口頭保證說: 琉球可保持現行的“國體、政體”,其外交事務雖由本省管轄,但琉球與清朝的關係可維持現狀等,以佞言相欺,暫時蒙蔽過去。 在美國駐日大使德朗(C. E. de Long)及他所推薦的美國退役將軍勒讓德爾(Le Gendre,1872年11月起任外務省顧問) 的強有力支持及指導下,天皇政府於1874年7月悍然出兵遠征台灣。他們編造的藉口是:第一,如前所述,“日本人”被殺死了;第二,殺死“日本人”之地是“生蕃”之地——用現代的說法就是國際法上的無主地,“生善”不是中國的藩屬國民。後面的論調則與現在的釣魚群島為無主地論如出一轍。 為使遠征合理合法,1873年,當時的外相副島種臣前往北京,於6月9日會見了英國駐北京大使。當時英國大使問:如果清朝政府稱“台灣為我國屬地,我國賦予其政權”那該怎麼辦,副島回答說:“此權非清國有之,鑿然有據焉。清國未嘗遣官吏之於生善之地,生蕃地名未見於清之輿圖(全國地圖);且數年前,美人未曾告於清政府而入彼地與蕃人戰(指勒讓德爾),生蕃自與美人結約。清國若謂彼為屬下,任彼自行和戰、結約而政府不知者可乎?是故吾人謂清政府之權未及生蕃之地也。”(見《日本外交文書》第6卷) 此外,6月21日,副島與駐華大使柳原一道,訪問了清朝外交部總理衙門,就台灣人殺害琉球人一事進行了會談。當時日本方面全都由柳原大使發言,他巧妙地引導對方,套其說出台灣“生蕃”被“置之於化外,甚不為理也”。於是柳原就含糊其詞地斷言“貴大臣既謂生蕃之地為政教不及之所,且久有其據,既為孤立化外之蕃夷,則惟歸我獨立國處置耳”,說完就告辭了。台灣的部分居民為清朝的“教化所不及”這一儒教的政治思想概念和“政權所不及”這一近代國際法概念是截然不同的,柳原對此瞭然於胸,但他卻硬把兩者相提並論,把清朝所說的“蠻地”在教化以外附會成近代國際法中所謂曲沒有實際支配的“無主地”,並充作侵略的依據。第二年,日本對台灣實施侵賂後,理所當然地遭到了清朝的嚴重抗議,而日本則以清朝說過“蠻地在教化以外”的歪理來辯白。 釣魚群島無主地論就是這樣,用把漢語的概念和表達方式歪曲為近代的邏輯論法,來解釋陳侃、郭汝霖的使錄和《中山傳信錄》中有關久米島和赤尾嶼的記述。 1874年侵略台灣時,雖然日本的實力尚且無法與清朝的實力及英國的意志相抗衡,無法堅持“蠻地”等於無主地論,但隨後天皇政府的軍國主義侵略野心卻越發膨脹起來。在英國的唆使與支持下,天皇政府把侵略的首選目標集中在了朝鮮,它早在天皇政權成立之初就對其有了覬覦之心。但由於朝鮮國王像琉球國王一樣,從很久以前就向清朝朝貢、稱臣。如果日本在把琉球王國劃為琉球“藩”後,仍允許“藩”王向清朝朝貢、稱臣,那將成為日本把朝鮮國完全割離清朝的勢力範圍並變為本國屬地的大政策的絆腳石。 因此,1875年7月,天皇政府嚴令琉球“藩”王完全斷絕與清朝的胡貢、冊封關係,並強迫“藩”王進京及改革“藩”政。 同時,為鎮壓琉球王等的反抗,在那霸郊外強行徵用琉球人的土地,設立了熊本鎮台(即現在的師)分營。琉球王及其貴族對此奮力反抗,暗中向清政府請求援助。清政府雖屢次抗議日本政府禁止清的“屬邦”(琉球)朝貢,但並沒有對琉球王進行實際援助。 在此期間.天皇政府於1875年9月派出“雲揚”號軍艦,非法侵入了朝鮮江華島附近的漢江、並向島上的守軍挑釁,守軍被迫開飽。天皇政府馬上興師問“罪”,陸、海軍傾兵出動,準備進攻朝鮮。在此壓力之下,第二年2月,朝鮮被迫簽訂了第一個“友好條約”,並於8月被迫簽訂了貿易章程。 這些條約,是日本強加於外國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根據“友好條約”,朝鮮把釜山等地劃為日本的通商口岸,日本可以在此設立租界,並且享有租界的治外法權。貿易章程則規定日朝兩國“暫時”取消進出口關稅,日本可在朝鮮的通商口岸使用日本貨幣,自由地購買朝鮮人的物資。這意味着日本在政治上已經控制了朝鮮,日本資本可以對朝鮮經濟進行肆意掠奪。但這個苛刻的不平等條約的第一條中卻寫着:“朝鮮國為自主之邦,保有與日本國平等之權力。”這實際上是規定了朝鮮國不再是清朝的屬邦,其骨子裡面包藏的是把朝鮮變為日本屬國的野心。日本早在11年前,就埋下了日中戰爭的火種。 乘着成功降伏朝鮮的勢頭,天皇下令着手加緊“處置”始終不肯放棄清朝“屬邦”地位的琉球“藩”。但在強行簽訂“日朝友好條約”的第二年,天皇政府把全部力量投入了西南戰爭之中。 在終於取得勝利,稍事平定之後,1879年(明治12年)4月,天皇政府派出了一支450人的軍隊和160人的警察隊伍,前去鎮壓已有200年不設軍隊歷史的琉球“藩”王,不容分說便把舊藩王強行移居到東京,並廢除藩政,改成了天皇政府直轄的沖繩縣。 所謂的“琉球處置”到此就結束了。琉球人與本土的日本人原本雖為同一民族,但在政治上卻曾是分離的。日本至此才在政治上也統一成為單一的日本民族國家,這種說法目前占了主導地位,但我對此說卻持反對態度。 琉球在12世紀開始形成了最初的小國家,14世紀沖繩本島上三國鼎立,在15世紀末才形成了統一全土的國家。但這些國家都是和日本歷代國家政權平等交往的獨立國家,並從14世紀末開始向中國皇帝朝貢稱臣。大約在17世紀初期,琉球被島津藩征服,此後就受到了島津的殘酷壓榨和統治,但此時琉球王國仍然是一個單獨的國家,也向中國的王朝朝貢。所謂的“琉球處置”的歷史內容,即是這個國家被近代天皇政府徹底剝奪了國家的地位,割斷了與中國的臣屬關係,並淪為了天皇政府的殖民地。我對該問題從歷史和民族理論的角度曾作過詳細的論述①,有興趣的人可以一讀。——未完待續 (摘自《釣魚島·歷史與主權》,井上清著,賈俊琪、於偉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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