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強漢者,雖遠必誅”的背後是什麼? |
| 送交者: 一介庶民 2004年05月05日17:14:38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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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上最常見人群之一的大概就是愛好一點軍事的半大小子了。他們當中很多人非常不滿中國在外交事務上的“過於軟弱”,對於鄧小平主政以來中國執行的“韜光養晦”政策也大不以為然。他們心中充滿了對中國歷史上那個“強大的漢朝”的憧憬。漢武帝的大破匈奴,衛青的平定漠北,霍去病的封狼居胥,無不令其心神往之。漢將陳湯一句“犯強漢者,雖遠必誅!”,說的這個酷啊,簡直能讓人爽暈過去! 然而這樣的豪言壯語後面是什麼,就很少有人知道了。 漢武帝大破匈奴的日子,讓今天手無束雞之力的年輕人熱血沸騰,但是他自己當時卻不見得每天都一副很牛X的樣子。很多時候他也會愁眉不展,當然不會是因為發愁怎麼控制年輕人在網絡上的不滿,而是會發愁缺錢的事情:支撐王朝強大的局面,頻繁打仗是要錢的。他要想辦法弄錢。 於是就有了漢朝歷史上著名的“楊可告緡”。 ”告緡(音min,穿錢的繩子)“一詞是從”算緡“而來,所謂”算緡“就是徵收財產稅。規定商人財產每二千錢,抽稅一算。一算為一百二十錢(也就是說你有銀行存款兩千塊,要繳稅繳出去一百二十塊,)。經營手工業者的財產,凡四千錢,抽一算;不是三老和北邊騎士而有軺車(不是奔馳,而是跑運輸用的雙輪木車)者,每輛抽稅一算,商人而又有車的,則徵收二算;船五丈以上者,每條船抽稅一算。這還沒完,有隱瞞不報或自報不實者,國家還鼓勵知情者揭發,成為“告緡”。凡揭發屬實,即沒收被告者全部財產,並罰戍邊一年,告發者獎給被沒收財產的一半。此令一行,各地爭相告緡。此事由楊可主管。史稱”楊可告緡“。史書記載: 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年),初算緡錢 元狩六年冬10月,賜百官、蠻夷金、錦。以楊可主持告緡。 元鼎二年3月又征人頭稅名“口錢”。 元鼎三年11月,令民告緡,舉者得其半。 漢武帝斂錢的結果自然是國庫豐盈,軍費開支猛增,軍隊大大擴張,實力當然也是大大的漲。這才有了令我們自豪的“犯強漢者,雖遠必誅”但是在這句豪言壯語後面,卻是老百姓的悲慘境遇。 《漢書·貢禹傳》曰:“口錢起武帝。征伐四夷,重賊於民,民產子之歲,則出口錢。故民重困,重於生子則殺,甚可悲痛。古無之。” 《汗書·食貨志》曰:“楊可告緡,遍天下。中產以上大抵皆遇告。杜周治之,獄少反者。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監往往即治郡國緡錢。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商賈中家以上,大抵破。“ 不顧國家的實際情況,不顧老百姓的安居樂業,肆意斂財,強行打造出來的軍事強盛後面,是“民重困,重於生子則殺”,是“商賈中家以上,大抵破”。中國如果要學漢武帝,”犯強漢者,雖遠必誅“,非要和世界上的列強在刀口上見個真章,誰惹了我,離得再遠,我造航母造軍艦造飛機導彈也要去“誅”了他,不見得一定不可以,美國對伊拉克就是這麼幹的。可是這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你的國力真的打到了這個水平。如果打遍全世界,國內老百姓還是該吃吃,該睡睡,老婆孩子和炕頭奶牛都不受損失,那你去打好了。自己太牛,有什麼辦法呢? 但是,如果明明經濟還很薄弱,明明企業虧損,缺乏活力。明明銀行滿是呆壞賬,明明腐敗嚴重,國有資產大量流失,明明很多工人下崗,生活沒有着落,明明還有數億人在溫飽線以下,明明絕大部分農民還很貧窮,卻要和整個世界叫板,窮兵黷武,就必然會導致苛捐雜稅,橫徵暴斂,最後也不外是民不聊生,“中人”(全國平均收入水平的家庭,差不多全部的城裡人吧?)之家“大抵破”這樣的結局。當然,還要再加上無數家庭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慘劇。 想想這樣的境遇,我們就知道,當年所謂所謂”犯強漢者,雖遠必誅“不過是”一將功成萬骨枯“而已,不過是封建帝王用人民的血汗建立自己的豐碑而已,有什麼值得我們意氣風發呢?有什麼值得憧憬不已呢? 孫子兵法第一句就說:“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又說:“百戰百勝,非善之善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做為“武聖”,孫子告訴我們,原來儘量避免戰爭不是膽小,不是怯懦,不是弱小國家的逆來順受之計,而是戰爭術的最高境界。相反,動輒開戰才是愚蠢。 看過太多戰爭電影和兵器知識的人們,在崇拜軍事偉人之時,還是小心一點為好。戰爭不止是軍事雜誌上的那一點東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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