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權之爭不能手軟 |
送交者: 聞明 2004年07月10日11:53:33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海權之爭不能手軟 Writer: 聞明 勝利石油管理局渤海固井公司 2004-07-10 有信拜讀了2004年6月30日筆名龍之醒的《剖析中日東海糾紛的是與非》一文,我原則上贊同他的看法:“中國在處理東線國土及海域糾紛時始終遵循着一條不成文的規矩,既首要解決台灣問題、然後是南海,最後處理中日的海權劃線及釣魚島問題。從政治、軍事以及地緣戰略角度來看這條原則都毫無問題。因為中國必須保證周邊國家對‘一個中國’的支持,而南海問題和中日海權糾紛又有試范性的連動效應。”此時的台灣問題正處於劍拔弩張的關鍵時期,釣魚島問題還在弦上,如今又捅出個“春曉油田”。龍之醒認為是短視行為,旅日華人學者林思雲更是說,中國的各級領導人對於國際法這類的國際知識都知之甚少,和外國人打交道的經驗也少,所以引出這樣的國際問題。然而,我認為政府的這種作法自有它的道理,其深層用意不是我們做子民可以論斷的。春曉油氣田的建立並非一朝一夕的事,我就不相信政府會不顧後果的去做短視行為。春曉油氣田已成事實,如何解決中日在海權、領土之爭,我相信政府應該胸有成竹。在這裡我只是想談談我的看法,同關心這一事件的人們一起探討。 在中日海權、領土糾紛中,我們要從歷史的角度、地緣戰略、資源戰略以及為日後處理南中國海等問題的高度來看待和處理。 首先,我們不容忽視就是歷史問題。有了這段歷史問題,我們的民族情結就更不能小視,“民是國之本,民安則國寧”。1874年5月,日本出兵3600餘人入侵我國台灣,殘酷殺戮高山族同胞。從那時起,我們就開始了長達71年的屈辱史。從1937—1945年8月15日,8年中,除西藏、新疆、陝西、甘肅、寧夏、青海、四川外,我國其它省份皆遭日軍鐵蹄蹂躪,傷亡人數達3500多萬,直接和間接財產損失共達5620多億美元。 近代中國所經歷的痛苦,無一列外都有日本人的影子。但中國老一輩領導人從中日友好的大局出發,在1972年9月的聯合聲明中,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可是,中國政府大義放棄對日的索賠舉動並沒有換回日本人對過去戰爭反省。戰爭過去60年,至今沒有一位日本首相為那段不光彩的侵略戰爭正式道歉,這一點同德國形成鮮明的對比。反而從1975年起,每年的8.15都有日本政府要員去靖國神社參拜。不但如此, 2003年8月4日在齊齊哈爾發生了芥子毒劑傷人事件,侵華日軍遺棄在華化學武器問題引起國內外關注,對日索賠再一次被推上前台。正當中日兩國政府在為毒劑受害人的“補償”進行磋商時,9月18日中國“國恥日”前後,在珠海國際會議中心大酒店裡又發出日本人超大規模集體買春事件。就在舉國上下口誅筆伐的激烈時期,10月29日晚,在我國的旅遊聖地、古都西安的西北大學外語學院舉行第三屆外語文化節演出。一名日本外教和三名日本留學生在表演節目時,又再一次上演了一場侮辱中國人的事件 。今年5月23日,齊齊哈爾又再次發現52枚毒氣彈,消息震驚了世界。法新社、美聯社和路透社等西方媒體立即對此進行報道。但是,日本對此反應極其冷淡。日本媒體也“以冷漠的方式”應對這一轟動性事件。 日本人一次次的做着傷害中國人民感情的事,一次又一次的撕裂中國人民心靈深處的傷痛,這些事件背後並非日本人的個體行為,而是反映出日本這個民族的孽根,就是蔑視歷史淡漠、逃避戰爭罪行。同對毒氣彈事件採取以拖待變形成巨大反差的是,從今年5月份開始,《東京新聞》等日本媒體連篇累牘地報道“中國在西太平洋對日本的威脅”,連續刊出《中國在日中邊界海域建設天然氣開採設施》、《日中兩國間新的懸案》等報道和述評。日本政府也決定成立所謂“海洋權益相關閣僚會議”,抗衡中國在東海海域開採天然氣。6月16日,由日本自民、民主兩黨部分議員所結成的“守衛日本領土行動議員聯盟”在國會召開會議,研究“中國對尖閣群島(釣魚島)的威脅”。會議決定由14名議員於21日乘坐日本海上保安廳的飛機從上空“視察”釣魚島。19日,日本自衛隊在沖繩進行軍事演習,假想“中國大陸軍隊進攻台灣”,演練與美軍協同作戰。日本近來的種種表現,使人們不禁要問:日本到底想幹什麼? 中日圍繞"歷史認識問題"的爭執和較量只是外在的表象,深層次蘊涵的內在實質是兩國之間的國家意志的競爭和較量。正因如此,即使我們"自動擱置"歷史認識問題,也未必能帶來中日關係改善的轉機。因此,不論從歷史的角度,還是從民族的感情上,我們在處理同日本的海權和領土糾紛不能軟弱。 其次,從地緣關係角度,依據法理名正言順的處理海權領土之爭。中日海權之爭其實就是《聯合國海洋公約》中兩條規定在東海實施之爭。 中方的依據就是《海洋公約》的 “大陸架”原則。根據“大陸架自然延伸”原則,中國大陸架的自然延伸部分被中日之間的沖繩海槽切斷,理應以此作為中日之間海洋的分界處,沖繩海溝以西的全部海域都屬於中國的經濟專屬區。日本卻根據海洋公約規定,依國土海岸線延伸200海里的海域為該國的經濟專屬區。由於東海最寬處僅為360海里,中日兩國在劃定各自200海里專屬經濟區時無法避免地出現重疊,自然產生了至少40平方海里的爭議海域。日本曾提出在爭議海域中間劃線,一國一半的解決辦法。這與中國所主張的依據“自然延伸”原則所劃定的我方範圍,里外里差了三個浙江省。而日本的“中間劃線”方案,是日本在東海單方面劃定將釣魚島歸入日本一側的所謂“等距離中間線”,想欲以此擴大專屬經濟區,與中國強分大陸架。 其實,釣魚島本身也是中日有爭議的領土。自明初以來,釣魚島列島就屬於中國版圖。永樂年間(公元1403至1424年)出版的《順風相送》一書中就有關於釣魚島列島的記載,這比日本人聲稱的琉球人古賀辰四郎1884年發現釣魚島要早400多年。明朝以後,中國許多歷史文獻對這些島嶼都有記載,此後歷代東行者都把赤尾嶼與古米山(即琉球久米島)之間稱為“中外之界”,1893年慈禧還頒詔將釣魚島賜予盛宣懷(此件即使由太監偽造,同樣具有證實釣魚島非無主地的意義),顯然釣魚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在日本1783年和1785年出版的標有琉球王國疆界的地圖上,釣魚島列島屬於中國。19世紀末中日甲午戰爭爆發前,日本沒有對中國擁有對釣魚島列島的主權提出過異議。 日本主張擁有釣魚島主權的理由有三:(1)日本發現釣魚島時,該島是無主島。(2)日本於1895年已正式將該島併入日本版圖實施主權管轄。(3)該島為琉球群島的一部分,而非台灣屬島。 日本的這些理由是根本站不住腳的。日本在1895年強行將釣魚島併入日本版圖,這是依仗武力明搶硬奪,與其在1879年吞併琉球、1895年攫取台灣在本質上是完全一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政府當然有充分的理由代表中華民族重申中國對釣魚島的主權,不會承認日本侵占中國領土的行為具有任何合法有效性。至於“釣魚島屬琉球群島”的怪論更是叫人無法接受,稍有地理常識的人看一下東亞地形圖便會一清二楚,釣魚島與琉球群島沒有任何直接的地理關係。釣魚島位於中國東海大陸架之邊緣,從海洋地質地理上講與日本列島間橫亙着沖繩海槽,顯然釣魚島處於琉球群島的“一般輪廓”之外。於是乎日本視釣魚島為琉球屬島就成為沒有可信依據的空論。釣魚島位於東海大陸架的邊緣,雖為中國領土,但由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島嶼制度”中明文規定“島嶼是四面環水並在高潮時高於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但“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而釣魚島作為孤懸海上的無人岩礁,依照上述《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顯然不能享有關聯的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架,台灣台北市長馬英九曾在《從新海洋法論釣魚臺列嶼與東海劃界問題》一書中,就新海洋法的主要法源和法條、形成中的國際習慣與國家實踐、國際司法判例及權威學者的意見等,進行詳細論證並得出結論:“釣魚島面積小、距岸遠、資源少、無人居住,並且主權有爭執,因此在中日東海大陸架劃界中不具有劃界效力。”並認為“中國在海床問題上採取‘陸地領土自然延伸原則’,要求以中國大陸及台灣海岸作為基線來劃界,而釣魚島在東海劃界中的效力應予忽略不計”。《國際論壇》2000年第4期刊載的吳輝《從國際法論中日釣魚島爭端及其解決前景》一文,分析了釣魚島屬於中國的國際法法理依據,也強調“釣魚島在劃界中只有零效力”,呼籲“在雙邊協調仍無法解決爭端時,可考慮將問題提交國際法庭仲裁或接受司法解決”。 馬英九當年寫的博士論文,也是釣魚島問題。他說,從歷史、地理及國際法的角度來看,釣魚島都是中國台灣的,所以日本至今不願和我們談判,因法理上站不住腳。在地質上,釣魚島是台灣大屯山的延伸,明清兩朝還把釣魚島列入海防範圍,已有愈來愈多文獻證明,日本是偷偷摸摸地竊占,連日本天皇也沒有正式下過命令。馬英九稱,如果將來打官司,他會站出來辯護。 中國在中日海權爭執中依據法理和歷史淵源據理力爭的同時,我們是不是也像日本學習一些做法。日本是“中國威脅論”積極煽動者、鼓吹者,同時,日本也是“台灣地位未定論”積極支持者、倡導者和鼓譟者。日本人不是一直認為釣魚島是琉球群島的一部分。 然而,琉球群島是不是日本的固有領土也是一個有爭議的大論題。 12 世紀 琉球群島出現南山、中山、北山三國,分別在琉球群島的南部、中部和北部。1372年 明太祖朱元璋給琉球的中山王察度下達詔諭後,琉球的北山、中山、南山三王遂開始向明政府朝貢。從此琉球成為我國的藩屬. 1416年——1429年中山王尚巴志征服北山、南山,形成統一的琉球王國(第一尚氏王朝,據考證琉球王國的尚姓也是中國皇帝御賜的),以後的每一代國王都需要由中央政府冊封任命。中央政府不干預琉球王國內部事務,像現在的香港和澳門一樣。1853年5月 美國海軍准將Matthew C. Perry的艦隊到達琉球。1854年3月 Perry與小日本簽訂《神奈川條約》,Perry誤以為琉球是小日本的領土,所以要求小日本開放包括琉球那霸在內的五個港口,小日本的談判代表向Perry承認琉球是個遙遠的國家,小日本天皇和政府無權決定它的港口開放權。 1854年7月11日 Perry與小日本談判結束後,趕回琉球與琉球王國政府談判,最後以中、英兩種文字正式簽訂條約開放那霸港口。1868年 小日本明治維新,從此,日本走上強國之路。隨着日本逐步強大,其野心也日漸膨脹,1875年 小日本強迫琉球國王停止向清朝中央政府朝貢。1879年 中日就琉球問題開始談判,中方提出把琉球群島分成三部分: 挨近小日本方向的庵美大島作為小日本領土;而琉球本島及其附近島嶼作為一個獨立的琉球王國存在;而在南部的先島群島則作為中國的領土。小日本方面建議把琉球劃分成 2 部分:琉球本島及其北方島嶼作為是小日本的領土,而南部的先島群島則作為中國的領土。(在談判中沒有包括釣魚臺,可見釣魚臺在琉球群島以外)。1945--1972年 美國占領時期,美國在琉球實行異化政策. 1947年4月 聯合國《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把屬於中國的琉球群島和釣魚臺交給美國“託管”。 1970年 美日背着中國簽定《美日舊金山和約》,拿中國的領土作交易,私相授受,把琉球連同釣魚臺的“施政權”轉給小日本。中國直到今天也沒有承認所謂《美日舊金山和約》。我們是不是可以依據歷史證據相對地提出 “琉球地位未定論”,在國際上重開琉球群島的歸屬爭議。這對切斷日本對中國東海海權和釣魚島的領土野心,徹底解決領土領海問題和鞏固中國在西太平洋的長遠戰略地位,均有莫大的幫助。
|
|
|
|
實用資訊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
一周回復熱帖 |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2003: | 珍珠港事件之爭議 | |
2003: | 天津陷落前的決戰--大清帝國最後的黃昏 | |
2002: | 美國的“政治正確” | |
2002: | 我每天要到白宮聽布什總統講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