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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恐事件中,十足虛偽與冷酷的《人民日報》盡搞雙重標準
送交者: 流星雨72 2014年03月09日19:50:40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暴恐事件中,十足虛偽與冷酷的《人民日報》盡搞雙重標準


暴恐事件中,十足虛偽與冷酷的《人民日報》

3月3日,《人民日報》圖解了外媒對昆明和倫敦砍殺事件的對比,指責英國BBC、《每日電訊》和美國CNN、Fox新聞等媒體對兩個事件的不同用詞,說西方媒體集體性“失明”,失聰,或有意識地淡化暴恐,並同情暴力。

很有意思的是,這個圖解本身就體現了《人民日報》虛偽與冷酷的雙重標準。

對事件簡述中,《人民日報》對昆明事件表述為“雲南昆明301嚴重暴力恐怖事件”,而對倫敦事件則表述為“倫敦砍殺事件”,迴避了“暴力恐怖”這一詞彙,淡化了倫敦的暴恐。

而且,這個《人民日報》的圖解故意選擇性失明,對英國媒體《每日電訊》(The Telegraph)的新聞“在對中國火車站野蠻攻擊中 持刀恐怖分子至少殺害了29人”(Knife-wielding terrorists kill at least 29 in savage Chinese train station attack”的大字標題視而不見,而只盯住“暴力”(Violence)和“持刀砍殺”(Knife-wielding)字眼說事。

而這個《每日電訊》關於倫敦砍殺事件的新聞標題是:《伍爾維奇攻擊:恐怖重回倫敦街頭》,《伍爾維奇攻擊:持刀砍殺疑犯名叫邁克爾》等,其圖片新聞首頁展示的是一個兇手手持沾血的刀,用手比劃成槍的樣子,說“我們殺了這個英國軍人,這是以牙還牙”(英文:《Woolwich attack: terror returns to Britain's streets》;《Woolwich attack: knife-wielding suspect named as Michael Adebolajo》;《We killed this British soldier. It's an eye for an eye>。見截圖)。

如果有西方媒體的新聞標題是:《昆明攻擊:恐怖重回中國街頭》,《昆明攻擊:持刀砍殺嫌疑犯名叫XXX》等,其圖片新聞首頁展示的是一個兇手手持滴血的刀,用手比劃成槍的樣子,說“我們殺了這些X國人,這是以牙還牙”。那是否意味着要組織全球華人圍攻《每日電訊》了?

只要有點腦子的人,都會知道“持刀砍殺”一詞,是對昆明和倫敦暴恐事件最為準確的描述。

《人民日報》說英國BBC在倫敦砍殺事件中用了“長久以來擔心的襲擊”,而在昆明砍殺事件中使用過“事件”一詞,實際上BBC在倫敦砍殺事件中也使用了“事件”(Incident)一詞,而且《人民日報》直接無視了BBC的在昆明事件中使用的“襲擊”(Attack)一詞。況且,BBC在3月1日,就將中國官方所定性的“有預謀的,暴力恐怖分子攻擊”("premeditated, violent terrorist attack")通過自己的新聞網傳播了到了全世界。

在倫敦砍殺事件中,英國《都市報》的標題是“伍爾維奇事件”(Woolwich incident)。英國BBC的新聞標題用的最多的是“伍爾維奇攻擊”(Woolwich attack:)。BBC新聞之一的標題則是:“伍爾維奇砍刀攻擊中,一個男人死亡”(Woolwich machete attack leaves man dead)。當英國官方將事件定性為“恐怖襲擊”後,BBC在轉述英國首相和有關專家的話時提到過“恐怖襲擊”(terror attack)這個詞彙,但BBC本身並沒有將之定性為“恐怖襲擊或活動”等。BBC在一個新聞標題中有“terror attack”一詞,但前面加上了“疑似”的定語(Man dead in suspected Woolwich terror attack)。

《人民日報》不滿美國媒體《Fox新聞》中將刀描述為“簡陋的武器”(Rudimentary in Weaponry),卻有意地將《Fox新聞》的大字標題中的“恐怖分子襲擊”(Terrorist attack)視而不見,當然就更對《Fox新聞》3月1日轉發美聯社的世界新聞《中國:火車站攻擊是恐怖主義行為》直接無視(China: Train station attack an act of terrorism)。

西方媒體有很多很多,他們分布在不同的大陸,不同的國家,他們沒有中/宣/部的領導,也不會被要求使用通稿。每家媒體都有自己的歷史傳承、報道習慣和尺度,而且在事件的不同時段的表述也自然會有不同。

像《人民日報》這樣根據自己的需要,有意在不同時段,截取片言隻語,以到達詆毀和攻擊他人之目的,無異於栽贓陷害。

《人民日報》轉發了《新華社》的文章《代表委員譴責一些西方國家對恐怖主義持雙重標準》。文章說:美國等一些西方國家在評論昆明暴恐事件時對濫殺無辜行為“輕描淡寫”、態度曖昧,再次暴露出其對恐怖主義的“雙重標準”。對這種令人髮指的暴行,西方有些國家及媒體竟輕描淡寫地稱其為“暴力行為”,或者避重就輕地評述殺戮“毫無意義”,並別有用心地把“恐怖分子”一詞加上引號。兩會代表委員呼籲這些國家正視恐怖主義危害,勿持“雙重標準”,害人害己。

眾所周知,西方媒體大多為私營機構。就像在昆明殺人的暴恐分子不能代表維族,更不能代表中國人一樣,一些西方媒體不能代表全部西方媒體,更不能代表一些西方國家。中國兩會代表和委員都是中國的精英,對於這樣淺顯的道理顯然不可能不懂。

中國向來講求“嚴於律己,寬以待人”,那麼對人要求嚴厲的《人民日報》她自己是如何做的呢?

2013年4月16日當地下午兩點多,在世界聚焦鏡頭之下的波士頓馬拉松賽事終點發生了兩起爆炸,頓時火光沖天,血肉橫飛。從手段,時間和地點看,顯然要比幾個蒙面人在夜裡對邊陲昆明主要是民工的群體的砍殺更像恐怖襲擊。

4個小時後,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發表講話,譴責這一無意義的(senseless)暴力行為。並說:在這樣一場旨在宣言和平團結的體育活動上實施襲擊令人更為可憎。

而《人民日報》轉述《中國新聞網》的報道時,將波士頓爆炸“恐怖行為”打上了雙引號。不知道《人民日報》可作何種解釋?

期間,中國國家主席致電奧巴馬,也只是“就美國波士頓發生爆炸事件並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向美國政府和人民表示深切同情和誠摯慰問”,並未譴責暴恐襲擊。

10個小時後,《人民日報》轉述《新華社》的報道時,借美媒提出:波士頓連環爆炸到底是誰幹的?說可能是美國國內“右翼極端勢力”,所謂的“愛國者”組織所為。

11小時後,《人民日報》轉述《新華社》的報道時,提出:美國波士頓爆炸案四大疑問。文中再次將“恐怖行為”打上了雙引號。而且在文中闡述:“美國社會兩極分化、層級對立的情況相當嚴重,政治上的對立、意識形態的衝突,加之各種極端組織的存在,都是國內恐怖主義滋生的土壤。”並說:“恐怖襲擊”一詞頻頻見諸標題,這折射出後“9·11”後美國社會的某種“驚弓之鳥”的心理。

按照《人民日報》自己標準,這樣報道顯然是陰陽怪氣、邏輯混亂,毫不掩飾地挑撥美國階層關係。

如果,美聯社,紐約時報,CNN等美國主流媒體這樣分析和闡述昆明暴恐,《人民日報》作何感想?會不會說美國有趁機搞亂中國的的嫌疑?

13小時後,《人民日報》轉述《中國人民廣播電台》的報道的標題是《波士頓恐怖爆炸打了奧巴馬一記耳光》,並在文中說:人們不禁要問:奧巴馬先生,你早幹嘛去了?

請問,《人民日報》,假如美聯社,紐約時報,CNN等美國主流媒體以《昆明暴恐打了習XX一記耳光》,並在文中說:人們不禁要問:習XX先生,你早幹嘛去了?,你《人民日報》作何感想?會不會組織全球華人再次圍攻美國媒體?

14小時之後,中國外交部在記者會上被問波士頓爆炸事件的時候說:“中方強烈譴責並堅決反對任何針對平民的暴力襲擊,對事件中的罹難人員表示深切哀悼,向受害者及其家屬表示誠摯慰問。”

顯然,按照《人民日報》的標準,中方只是譴責了針對平民的暴力襲擊,並沒有譴責暴恐分子。而且《新華社》將暴恐行為稱為:國際馬拉松賽期間突發爆炸事件。《中國新聞社》的標題是《中方強烈譴責美國波士頓馬拉松賽爆炸事件》,用的是讓《人民日報》很不高興的爆炸“事件”(Incident)。

而《人民日報》卻對昆明暴恐事件發生後,美國駐華使館和國務院最初“美方譴責這一殘忍的暴力行徑。美國對中方表示慰問,對受害者表示哀悼”的聲明很不滿。

按照,一些中國人的解讀,“中方強烈譴責並堅決反對任何針對平民的暴力襲擊”一句,是否含有另外的意思?“事件中的罹難人員”是不是也包括了可能的恐怖分子?

而幾乎在此同時,巴基斯坦和印度的聲明則明確說出了恐怖襲擊和恐怖主義詞彙。

當美國總統在白宮宣布,FBI通過調查已將波士頓連環爆炸定性為恐怖主義行為的時候,《人民日報》的報道標題是《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是一次“恐怖主義行動”》,此處,《人民日報》又一次使用了雙引號。

而在美國定性之後的,《人民日報》先後發文《波士頓爆炸給美國背後一刀》和《波士頓爆炸案:真是穆斯林極端分子干的麼?》。在後面一篇文章中說:美國的反恐戰爭,也為自己“拉”來更多仇恨。正因如此,每逢類似突發性事件發生,美國媒體和公眾第一反應往往是“穆斯林極端分子又動手了”。

如果CNN在報道昆明暴恐事件的時候,也來篇《昆明攻擊案:真的是醬獨極端分子干的麼?》,並說:中國的反分裂,也為自己“拉”來更多仇恨。正因如此,每逢類似突發性事件發生,中國媒體和公眾第一反應往往是“醬獨極端分子又動手了”,那麼,《人民日報》該作何想?

2天后,中國領導人第二次在《新華社》的轉述中出現:習=/近=/平對4月15日美國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造成我國一名留學生不幸遇難、一名留學生身負重傷十分關心。

只有是對中國公民關心,還是沒有提及恐怖襲擊,更沒有譴責的字眼等。按照《人民日報》的標準,如果美國總統也這樣,會不會是搞雙重標準,是不是要被罵死?

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昆明暴恐襲擊地第二天,美國駐華使館和美國國務院分別向中國外交部和中國駐美使館表示,美方譴責這一殘忍的暴力行徑。美國政府向中方表示慰問,對死難者表示哀悼,向受害者及其家屬表示同情。

過後,美國駐華使館發微博再次聲明:美國譴責這一可怕且毫無意義(horrific, senseless)的在昆明的暴力行為。我們向死難者的家人表示哀悼,並向所有被這場悲劇殃及的人們致以慰問。“可怕且毫無意義”立即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解讀為“暗含有一種‘不可怕且有意義’”的暴力。而事實上,“senseless”是對這類暴力活動的常見表達。美國官方不僅用於中國也用於盟國。波士頓暴恐後,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的聲明寫的就是,這是一起毫無意義(sensless)的暴力行動。

4月18日,《人民日報》轉述《新華社》的報道,題為《中國駐美大使就波士頓爆炸案造成中方人員傷亡與美方通話》。中國大使說:中國高度關注中國留學生在爆炸案中的傷亡,對美國人民也表示深切同情和誠摯慰問。當務之急是全力救助受傷者,妥善處理遇難者後事,希望美方儘快查明爆炸案真相,及時向中方通報,並將罪犯繩之以法。

還是不願使用“恐怖分子”或“恐怖主義”一詞,也沒有譴責暴恐活動或暴恐分子,其偏見和雙重標準可謂是深植於其頭腦當中,不能自撥,對恐怖分子視而不見、淡化其嗜血本性。

《人民日報》和《新華社》,你們看到那些倒在血泊中的無辜生命了嗎?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在中國,你們又將會怎樣評判事件性質,你們會如此吝嗇使用“恐怖分子”一詞嗎?

4天之後,《人民日報》轉發《中國新聞社》的文章《波士頓爆炸案"兄弟疑犯":哥哥"家庭婦男"弟弟全優學生》,文章說:“哥哥是名多才多藝、婚姻美滿的“家庭婦男”;弟弟則是位天資出眾、功課全優的好學生。”可見,《人民日報》和《中國新聞社》極盡同情、美化恐怖行徑之能事,可謂是虛偽至極、醜惡之極。

10天之後,《人民日報》轉發《環球雜誌》的文章《美國一周四起驚心案 爆炸、毒信、槍擊等接踵而來》。並采寫了《波士頓爆炸嫌犯父母召開記者會聲稱兒子遭陷害》的新聞,文章引述恐怖分子母親指責美國當局誣陷並殺害了她兒子,妄圖給恐怖分子“正名”,淡化暴恐性質,其險惡用心昭然若揭。

波士頓爆炸恐怖事件突顯了犯罪者反人類、反文明、反社會的殘暴本質,他們是不折不扣的恐怖分子。如果美國媒體轉述昆明攻擊案疑犯母親說中國當局誣陷並殺害了她兒子,《人民日報》會作何想?中國政府該如何反應?

兩會代表委員們說,中國有句古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反恐問題上奉行“雙重標準”,不僅有違道義,還會助長恐怖主義勢力的囂張氣焰,最終害人害己。“國際社會對恐怖主義只有發出一致、明確的聲音,加強反恐合作,才能更好地維護世界和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無獨有偶,爆炸發生後的46小時,《環球時報》借用《僑報》文章說:美國社會不公引發恐怖主義,錯誤的外交政策會激化民族矛盾;錯誤的社會政策會激化社會矛盾,醞釀仇恨,製造敵人。

56小時後,《新華社》轉發《中國青年報》文章《波士頓爆炸不等於“9·11” 慎用恐怖主義標籤》,批評了波士頓連環爆炸後,媒體報道中使用恐怖主義、恐怖襲擊、恐怖行為等帶有“恐怖”字眼兒的語言。不知道《中國青年報》或《新華社》為什麼不來一篇《昆明攻擊不等於“9·11” 慎用恐怖主義標籤》的文章呢?

4天后,《新華社》轉發《新京報》文章《波士頓血案嫌犯父親:我的兒子是個真正的天使》,並放在“波士頓爆炸”專題的首頁,選擇性引用某受訪者的話時,竟聲稱恐怖嫌犯“很善良,會關心人,天生樂觀”“是一個非常可愛的孩子。”。可見,《新華社》和《新京報》極盡同情、美化恐怖行徑之能事,可謂是虛偽至極、醜惡之極(見截圖)。

8天后,《環球時報》引述某華人報紙文章說:奧巴馬將為波士頓爆炸案付政治代價。叫人咋一看,還以為馬拉松賽事是美國總統出手干的。如果這樣的報道《環球時報》或《人民日報》認為沒有問題的話,那麼是否可也來一篇《習XX將為昆明持刀攻擊案付出政治代價》?

大量事實充分證明,波士頓爆炸是一喪心病狂的暴行,是赤裸裸破壞體育精神的暴力恐怖犯罪。但中國政府和官方主流媒體媒體在報道中不願使用“恐怖分子”一詞,並不顧事實真相,混淆黑白。在恐怖主義及恐怖分子問題上,中國及其官方主流媒體所奉行的雙重標準實則損人不利己。搬起石頭害人,說不定哪天石頭掉下來會砸在自己腳上。在昆明火車站發生的慘劇後,中國政府和媒體難道不應該做更為深刻的反省嗎?!

從“9.11”,到人質被割喉,再到波士頓暴恐,中國網民中不斷爆發出“放鞭炮”、“不得不笑了”、“喝兩盅”、“再來二兩水餃”之類的幸災樂禍。都說美國民眾是長久受到西方媒體蒙蔽和誘導的,那麼為什麼美國網民中,卻少有這樣的明目張胆地對恐怖活動的幸災樂禍呢?是中國的教育部有問題,還是宣/=傳/=部出了問題?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兩會代表委員們的發言可謂擲地有聲。那麼大家可以評判一下,中國的國家級官方《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國新聞網》和《環球時報》等媒體做到了嗎?

(註:本文引用和借用了《人民日報》等文章的一些字句)。

希望有做記者的朋友有機會幫忙問問外交部,為什麼對中國公民也深有其害的波士頓馬拉松恐怖爆炸事件不進行譴責,甚至連“恐怖”兩字也吝嗇使用?

也希望讀者幫忙轉給《人民日報》(責任編輯:盛卉)、《新華社》(記者;徐揚、桂濤、任沁沁、呂秋平、李來房、熊爭艷、蔡敏、吉哲鵬)、《中國新聞網》和《環球時報》,《長江網》的長江網、香港《文匯報》的徐蔗、《中國青年報》的張興慧,以及兩會代表委員:雲南省大理州長何華、中國新聞出版研究院院長郝振省、廣州律師協會名譽會長陳舒、海軍信息化專家諮詢委員會主任尹卓、解放軍裝備學院原副院長劉建、滁州市市長張祥安和安徽農業大學副校長夏濤。

附:《新華網》和《環球網》的波士頓爆炸專題首頁截圖;英國《每日電訊》的倫敦砍殺事件專題圖片首頁截圖;天涯社區一些網友對波士頓暴恐事件的幸災樂禍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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