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軍事報道】據俄羅斯戰略和技術分析中心網站4月17日報道,RP防務新聞網4月15日披露稱,巴基斯坦可能暫時放棄購買中國36架殲-10B(巴軍代號預計為FC- 20)戰鬥機的合同。這項合同於2009年簽訂,價值14億美元。巴方之所以推遲購買中國殲-10B,主要是因為受到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向巴政府提供貸款的嚴格條件限制。
巴基斯坦軍事專家、空軍准將凱澤-圖費爾認為,困難的經濟形勢不允許巴在未來兩到三年內購買新武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發放貸款的條件非常嚴格,大幅限制政府支出,包括軍事支出。2013年9月,中國軍事代表團曾經訪問巴基斯坦討論雙方懸而未決的合同問題,殲-10問題是否提上了議事日程暫時仍舊不得而知。
巴專家認為,即使為了保證採購合同款項而使用海灣君主國提供的資金,那麼巴方也可能更傾向於採購美國空軍現役F-16C戰機,而不是嘗試新武器系統,因為暫時還不清楚它是否和現代空戰系統兼容。另外,僅僅購買一個中隊的殲-10戰機也值得商榷,只有購買3個或4個中隊的殲-10戰機才會顯得更有效果,而且也值得為此建設新的保養和維修系統。
圖費爾認為,過度依賴美國武器令巴基斯坦感到不安,現在巴方正在廣泛實現武器供應渠道的多元化,而中國和俄羅斯則是重要的供應渠道,特別是在戰鬥機方面,巴基斯坦政府別無選擇。如果交易能夠實現的話,那麼在為殲-10提供俄羅斯AL-31FN發動機方面就不會再有困難。近年來巴俄關係得到一定程度的發展,有助於克服印度對巴俄軍事合作的反對,促進殲-10項目的技術進步。
殲-10B是2003年首次現身中國空軍的殲-10A的改進型號,由成都飛機工業公司製造。據稱今後將裝配國產WS-10A渦扇發動機,替代殲-10A使用的俄羅斯“土星”公司研製的AL-31FN渦扇發動機。
巴基斯坦專家認為,巴方可能還會考慮購買中國第五代戰機殲-20,但是目前最大的可能無非只是表達這樣的意圖。因為殲-20是非常新的飛機,尚未裝備中國部隊使用,其性能也不熟悉,現在過於深入地探討這個問題似乎為時過早。
美國國際評估和戰略中心亞洲軍事部高級研究員理查德-費舍爾指出,殲-10B於2009年初首次公開露面。從中國軍事網站曝光的飛機照片上可以看到,殲 -10B使用新型紅外搜索跟蹤系統和新型發動機超音速進氣道,後者與中巴聯合研製的FC-1“梟龍”/JF-17“雷電”相同。目前巴空軍JF-17戰機已經形成了一定的戰鬥力,今後繼續採用俄羅斯核心組件(發動機)和中國組件相結合的混合配置將不會有問題。俄方不顧印度的反對,堅持允許向中國出口巴基斯坦的JF-17戰機供應克里莫夫公司研製的RD-93發動機,使得項目前景明顯改善。
美國專家認為,殲-10B將為巴基斯坦提供第四代戰機的一些先進功能。2011年已經證實,殲-10B同樣採用新型相控陣天線雷達,加上升級的座艙系統和電子戰系統,能夠清楚地表明,殲-10B屬於第4代半戰機。據悉,至少有一架殲-10B原型機裝配了國產WS-10A發動機。不過,是否所有的殲-10都裝配國產WS-10A或俄羅斯AL-31FN發動機,暫時還不清楚。即使巴基斯坦推遲採購殲-10B,不選擇成為其在海外的第一個用戶,那麼這種單價5000-6000萬美元的多用途戰鬥機,也可能會吸引像委內瑞拉、阿根廷、秘魯、馬來西亞、印尼這樣有一定財力的國家積極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