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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中國航空裝備瞄準高空高速,完全是國土防空作戰“速度壓迫”的局面使然。圖為王飛繪製的CG作品《北京四號,發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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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美之間不能達成真正的戰略互信,那麼在美國軍事裝備日新月異發展的當口,中國的唯一選擇只能是搶步跟進。
中國高超試驗震動世界
中國軍網報道,2014年1月15日,中國國防部公開發表聲明,宣布中國在本國境內進行了高超聲速飛行器飛行試驗。而在此前,美國五角大樓已率先宣布,監測到中國進行了高超聲速武器的飛行試驗。所謂高超聲速飛行器,是指飛行速度超過5馬赫的飛行器。美國國防部官員向華盛頓自由燈塔網站透露,中國此次試驗的是一種高超聲速滑翔飛行器(HGV),項目代號為WU-14。這種飛行器通過彈道導彈作為推進系統發射升空,在大約100千米臨近空間高度與火箭分離,進行俯衝機動滑翔飛行,飛行速度最高達到10馬赫,大約相當於每小時12359千米。美國國防部發言人後來確認了這一說法,但拒絕透露更多細節。“我們對外國防務動向進行例行監視,我們注意到了此次試驗”,海軍陸戰隊發言人傑弗里中校說。
中國軍事專家把此次試驗讚譽為重大突破。這次試驗讓中國成為繼美國之後第二個成功測試以10倍以上聲速飛行的高超聲速飛行器的國家。高超聲速武器一直被國際防務界視為改變遊戲規則的武器,因為它能在任何現有導彈防禦系統作出有效反應之前命中並摧毀目標。一旦部署,它能夠極大地推進中國戰略和傳統導彈實力。毫無疑問,在高超聲速飛行技術領域,中國與美國的距離已經縮短。
美國空軍退役軍官馬克·斯托克斯認為中國的高超聲速飛行器有兩個計劃,一個是本次試驗所驗證的利用彈道導彈作為投放手段的高超聲速滑翔飛行器,與美國HTV-2計劃類似;另一個則是利用轟炸機從高空投放,使用超燃衝壓噴氣發動機作為動力的高超聲速飛行器,與美國X-51相仿。無論兩種路線進展如何,中國高超聲速飛行器的總體技術方向與美國和俄羅斯都有很強的相似性。斯托克斯推測,中國可能將這樣的高超聲速武器投放技術作為洲際彈道導彈的末端攻擊方式,他相信中國高超聲速滑翔飛行器的最大速度可能達到12馬赫,也就是每小時9127英里(14603千米),將對美國現有導彈防禦系統構成很大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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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掛在B-52轟炸機翼下的X-51A“馭波者”高超聲速試驗飛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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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防務界對中國高超聲速技術進展的關注程度並不是在這次試驗之後才迅速上升的。早在2012年5月,五角大樓發布的中國軍力評估報告就曾提到,中國建造了代號JF-12的大型激波高超聲速風洞,足以模擬飛行速度高達9~12馬赫的高超聲速飛行環境,堪稱世界上最大最先進的高超聲速風洞之一。報告中還提到,2013年12月和2013年4月中國發表的兩篇技術論文表明,中國正在開發可能用於高超聲速飛行器的精確制導系統,該系統通過衛星傳輸數據信號,能對高超聲速飛行器進行精確引導和修正。其中第二篇論文明確指出,高超聲速武器“構成了新的空天威脅”。據美方估計,中國有來自各研究所和大學的超過100個科研團隊參與了高超聲速技術項目。且不去深究美方“消息”的準確度,高超聲速技術研究的人力和物力投入之高是顯而易見的。美國X-51B項目已經燒掉了3億美元,迄今仍未完全達到試驗要求。HTV-2也燒光了預算,試驗目標尚未全面完成。
對於中國這次高超聲速飛行試驗,美國給予了相當程度的關注,儘管這種關注糅雜了不少做作姿態。美國參議院軍事委員會三位共和黨委員在1月12日召開聯合新聞發布會,表示對中國試驗的關切,同時擔心美國是否有能力在目前預算水平下繼續保持該技術領域的先進性。他們在高調聲明中宣稱,在高超聲速飛行技術領域,中國顯然已經走在了美國前面,“隨着一輪又一輪的國防預算削減,美國的技術領先地位正在被削弱。與此同時,中國和其他競爭對手正積極推進軍事技術發展,美國在包括高超聲速飛行器在內的某些領域則顯然已經落後。這種情況無助於支持太平洋地區各方力量的‘和平共存’。三十年來,我們一直猶豫不定,現在我們正在嚴重拖延軍隊所需的替換裝備,仍然在依靠里根時代製造的武器裝備”。分析一下議員們的話,不難看出他們是借熱炒中國高超聲速技術的發展,造成讓政府鬆弛軍費預算的大勢,畢竟國家安全是最大的戰略攸關。然而,事實真的如此麼?
美國仍是領先者
截至目前,關於中國此次試驗披露的信息極少,幾位議員據此就作出“中國高超聲速武器技術超越美國”的結論顯然武斷,估計他們自己都未必全信。但信與不信並不重要,能以危言震動政府決策者才是真實目的,你們信不信由你,反正我是信了。雖然美國國防部在發言中隱晦地表示似乎掌握了更多細節,但就目前的現實技術情況看,要細緻地監測一次在未知地域未知時間開展的高超聲速飛行試驗,能測試到大致飛行速度和高度已經十分難得,要掌握更多的細節即便不是Mission Impossible,也極為困難。美國國內一貫有不少防務人士消息甚為靈通,倘若美方真有具體試驗細節,想必逃不過這些人士的打探,更逃不過新聞媒體的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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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航母戰鬥群是海空力量最重要的支撐,現有常規手段很難對其構成實質威脅,但高超聲速武器可能是個例外。圖為兩架F/A-18E“超級大黃蜂”正飛掠“斯坦尼斯”號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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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顯然更具說服力。過去數年間,美國高超聲速武器已經進行了多次試驗。2010年4月22日,美國洛克希德HTV-2高超聲速滑翔飛行器由“彌諾陶”IV Lite火箭發射升空,開始首次飛行試驗,但在試驗進行到第9分鐘時飛行器出現失穩,彈載安全系統對其實施指令降落墜海;2011年8月10日的第二次試驗中,HTV-2再次在飛行到第9分鐘時失穩墜海。HTV-2飛行試驗失敗後,美國國防部預先研究計劃局(DARPA)發表聲明,認為失敗的直接誘因是極高的飛行速度。極高的速度導致的氣動載荷和熱載荷讓機體上的部分蒙皮脫落,在飛行器周圍誘發了強烈的脈衝激波,導致飛行器突然滾轉,擾動強度超出了HTV-2自行糾正能力。這些異常讓飛行安全系統選擇讓飛行器受控下降,最終濺落海洋。評估認定,第二次飛行中產生的激波擾動,超出了設計承受能力的100倍。“我們正在加深對於高超聲速飛行氣動控制的理解”,DARPA執行主任加布里埃爾表示,“這些發現對於我們研究未來高超聲速飛行器的空氣熱力學結構有重要意義。只有實際飛行數據能為我們揭示真相”。雖然試驗在“9分鐘瓶頸”前頻頻失利,但HTV-2仍在飛行中實現了20馬赫的高超聲速飛行,展現出極富潛力的應用前景。
美國另一種採用超燃衝壓發動機的波音X-51“馭波者”高超聲速飛行器在2013年5月1日的試驗中取得了階段性成果。那次試驗中,美國空軍從一架B-52H“同溫層堡壘”上投放的X-51在60 000英尺(18 288米)高度達到了5.1馬赫的飛行速度。這次試驗被美國空軍稱作“持續最長的吸氣式高超聲速飛行”,也是X-51的第4次試驗,也是為期9年耗資3億美元的項目的最後一次試驗。如今X-51項目預算告罄,美國空軍正期望後續高超聲速飛行器/導彈計劃能獲批准。美國空軍明確表示,他們希望最早能在2015年前後部署無人駕駛的高超聲速武器,而西方分析人士認為,中國完成高超聲速武器的樂觀進程將在2020年前後。
基於以上事實,很容易做出更為合理的評判。在高超聲速技術方面,美國仍是領先者,美國距離實用化的先進高超聲速武器更近,儘管目前還有許多技術問題需要解決。其中一個較為突出的問題是,如何實現在如此高的速度下實現精確的飛行控制,這直接關繫到武器能否準確命中目標。此外,持續高超聲速飛行帶來的熱量積累也要求人們開發更好的“超級材料”,以便能夠耐受高超聲速飛行時氣動加熱產生的可怕高溫。
美國、中國、印度和俄羅斯都對高超聲速飛行器技術展開了研究。美國將這項技術作為全球快速打擊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美國看來,中國、印度和俄羅斯除關心這一點外,還期望這項技術為突破美國構建的導彈防禦系統提供可能。事實上,正如星爺電影《功夫》的經典台詞“天下武功無堅不破,唯快不破”,極高的速度加上獨特的彈道設計,的確讓高超聲速武器成為導彈防禦系統面臨的全新嚴峻挑戰。誕生自冷戰時代的導彈防禦系統的針對目標是傳統彈道導彈,而中國此次試驗的高超聲速飛行器卻是由火箭發射至100千米高度,加速到極高速度後開始俯衝滑翔,依靠控制系統進行機動,飛向預定目標。這種高超聲速飛行器並不像彈道導彈那樣飛出大氣層後彈頭再入飛向目標,而是始終保持在大氣層內(典型彈道導彈彈道高度一般為150~400千米),這就讓原有導彈防禦系統對此類目標的探測、跟蹤和攔截都出現了困難。特別是攔截器在應對這類高超聲速目標時顯得力不從心。美國國際評估和戰略重心分析人士瑞克·費舍爾接受華盛頓自由燈塔網訪問時表示,“高超聲速滑翔飛行器(HGV)的誘人之處在於它能以高超聲速完成精確打擊,同時保持較高的飛行高度和低平的彈道,這樣導彈防禦系統就很難對它作出有效打擊”。對於中國國防部對於試驗事實的確認,費舍爾認為這一舉動“不同尋常”,但卻是“積極的表現”,“美國官員對中國軍事發展情況說得越多,就越能促使中國軍事更加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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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分析一下高超聲速飛行器的技術要點,我們不難看出,中國距離它其實幷不遙遠。早在上世紀60年代中國就製造成功了中程彈道導彈,近半個世紀的發展歷程讓中國對彈道導彈的彈頭再入技術有了比較成熟的積累,而這一技術的核心便是高速條件下的氣動熱防護和控制技術。資料圖:德國航空研究中心主導的SHEFEX II高速試驗飛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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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軍事的自信危機?
作為反法西斯陣營和北約組織主要力量的美國,在贏得第二次世界大戰和冷戰勝利之後,軍事技術長期雄踞全球之首,習慣了以俯視視角觀察其他國家軍備發展的美國,如今在快速進步的中國面前心理很難保持平衡。美國許多防務人士的邏輯是,美國確保能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確保對中國的軍事優勢,或者乾脆說能在衝突發生時確保完敗對手,才是正確的邏輯。一旦這“邏輯”被削弱,他們就立即感到優勢空間遭到擠壓,進而把這種擠壓演繹為美國戰略空間遭到擠壓。這種理解顯然存在偏頗,中國的目的是在確保國家核心利益的同時不與美國這樣的大國發生實質衝突,要做到這一點,中國必須在爭取與美國建立互信機制的同時,構建起一套切實有效的非對稱作戰手段。這對於中國是不得已而為之,畢竟中國的總體軍事實力弱於美國,中國也無心與西方大國展開全面的軍備競爭。這次中國高超聲速飛行器試驗之後,西方一些防務人士想起了流傳已久的中國所謂“撒手鐧”工程,並將其翻譯為assassin’s mace(殺手鐧)。筆者始終認為這種翻譯本身就帶有蓄意渲染中國威脅的味道,因為“撒手鐧”和“殺手鐧”意義完全不同,後者有陰謀獵殺的含義,而前者則是在對手實力過於強大,難保勝算的情況下使用的自衛手段,其要旨並非一定置對手於死地,而在於通過展示強大的攻擊力令對手退卻,達到自保的目的。
對於中國高超聲速飛行器,西方不少媒體在報道中都提到中國準備用這一技術來提高中遠程彈道導彈的突防能力,增強戰略彈頭的打擊效能。事實上,在現代國際環境下,在一場局部衝突中動用核力量的可能性已幾乎降低到零。一些軍事觀察人士認為,中國對於高超聲速飛行技術的研究,可能幫助中國傳統彈道導彈實現角色轉換,從絕對摧毀的核威懾華麗轉身成為高效的常規威懾。在未來中國可能解決的國家統一或者海洋/陸地領土權益問題時,中國儘管沒有與西方大國對抗的主觀意願,其客觀可能也微乎其微,但中國不得不為這種微小可能做出預先準備。至少中國需要有能力拒止大國航母戰鬥群在西太平洋構成戰略威懾。坊間流傳的中國DF-21D反艦彈道導彈,便是這一理念的產物。DF-21D的基礎技術對於美國而言絕不新鮮,它無非是一種中程彈道導彈的反艦改進型,唯一新鮮的地方是它對遠程點狀目標的精確打擊能力,要知道它裝備的只是常規彈頭,並非冷戰時期中程彈道導彈的不二搭檔——核彈頭。據傳DF-21D能夠以10馬赫的速度對航母戰鬥群這樣的目標發動精確打擊,有效射程1500千米,在西方被稱作“航母殺手”。DF-21D這樣的武器讓西太平洋上的美國航母戰鬥群面臨前所未有的威脅,航母戰鬥群所擁有的有限反導能力難以應對。如果中國利用高超聲速滑翔飛行器技術對DF-21D之類的彈道導彈進行改進,那麼美國航母戰鬥群未來可能就要面對極難捉摸的對手——這種利用彈道導彈助推加速,從100千米高度大氣層上緣開始滑翔俯衝,以每秒3400米甚至更高的速度進行機動飛行,且具備精密制導和控制系統的武器,顯然將對美國的傳統海空優勢構成挑戰。儘管中國目前距離實用型高超聲速武器尚需不少時日,但美國人眼中的傳統優勢儼然將傾之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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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國一樣,俄羅斯很早就籌劃反彈道導彈防禦體系。如今俄羅斯的反導武器系統主要由A-135導彈組成,負責防禦首都地區免遭核打擊。圖為正在向發射井裝填的A-135。高超聲速武器的出現,可能徹底改變導彈攻防作戰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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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數年前,印度海軍參謀長維爾瑪上將接受《印度快報》採訪時表示,中國反艦彈道導彈項目構並不構成嚴峻威脅。“在公海上對艦船進行瞄準和定位並不容易……這要受到海上偵察和遠距離搜索能力的限制”,他還特別強調,考慮到艦艇本身的機動能力,使用常規導彈攻擊這類運動目標尤為複雜。但印度媒體也認為,如果投入足夠的時間和資源,中國完全可能解決這些技術問題,讓DF-21D成為航母戰鬥群的真正威脅。
《新聞周刊》援引美國退役海軍少將、駐華武官埃里克·麥克維登的話,將中國反艦武器描述成“非常令人生畏(的武器)”。為了抗衡這些新武器,美國需要依靠彈道導彈防禦系統,美國已經在該系統上投入巨額資金,但目前仍然處於建成初期,全面可靠性尚待檢驗。為了對抗DF-21D這類反艦彈道導彈和中國可能擁有的高超聲速巡航導彈,美國需要對現有導彈防禦系統進行調整和升級。
美國國防部前部長羅伯特·蓋茨在2009年的一次講話中曾明確指出:“在看待中國這樣的國家的軍事現代化進程時,我們不需要過於擔心他們擁有對稱挑戰美軍的實力——戰鬥機對戰鬥機或戰艦對戰艦,但需要關注他們擁有干擾我們行動自由或制約我們戰略選擇的能力。他們對……反艦武器和彈道導彈的投入可能威脅到美國在太平洋武力投送和援助盟友的主要方式——特別是我們的前方空軍基地和航母打擊群。”
俄羅斯人的話可信程度可能更大。俄羅斯戰略核火箭軍前司令維克多·葉辛上將在莫斯科接受俄羅斯通訊社採訪時表示,中國的高超聲速飛行器試驗是一個重要里程碑,但中國在該領域武器技術方面的研究仍落後於俄羅斯和美國。“中國目前剛剛完成了首次高超聲速導彈試驗,沒有超過美國和俄羅斯。歷史表明,在導彈系統研發方面沒有奇蹟。” 葉辛目前是俄羅斯領導人的重要顧問,在中國國防部正式承認此次試驗前,他就表示如果中國確認,則表明中國早在本世紀初就着手發展這類導彈技術,與美國和俄羅斯基本一致。由於缺少關於試驗具體細節的信息,葉辛無法對中國高超聲速武器計劃的詳細進展進行評價。“美國和俄羅斯已經己經進行了一些高超聲速導彈試驗,但都遇到了一些問題,大部分問題迄今為止都還沒有得到妥善解決。”他推測中國也會遇到類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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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截屏圖:疑似東風21D反艦彈道導彈試射照片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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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目標:消除速度壓迫
如果分析一下高超聲速飛行器的技術要點,我們不難看出,中國距離它其實並不遙遠。早在上世紀60年代中國就製造成功了中程彈道導彈,近半個世紀的發展歷程讓中國對彈道導彈的彈頭再入技術有了比較成熟的積累,而這一技術的核心便是高速條件下的氣動熱防護和控制技術。誠然,大氣層內的高超聲速武器與傳統彈道導彈有諸多不同,但這並不構成中國邁向高超聲速飛行器不可逾越的障礙。在美國將未來軍事技術發展焦點之一放在高超聲速武器上時,中國不可能對此無動於衷,依靠自身力量積極發展成為唯一的應對手段。
歷史上,許多改變戰爭面貌的武器裝備其實並未應用多少創新性技術,更多時候是多種既有技術的創新性應用,潛艇和飛機都是如此。能在一小時內對全球任何地點發動無障礙打擊的高超聲速武器,顯然能極大提高一支軍隊的作戰效能。西方軍事學家認為,高超聲速武器將成為未來軍事大國的重要標誌,美國準備將非核高超聲速武器用於未來快速全球打擊系統,俄羅斯也在開發高超聲速武器系統。美國可能在2015年前完成高超聲速的武器化研究工作,而俄羅斯希望在2018年前後完成這一目標。
冷戰時代,中國國土防空長期面臨巨大壓力。回放一下歷史,上世紀50年代末最大平飛速度不到1500千米/小時的殲6開始研製時,中國航空工業就同期開始研製高空高速飛行器,最為典型的代表便是北京航空學院(今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負責的“北京四號”——新中國第一架高空高速靶機,該機使用衝壓噴氣發動機,設計飛行速度2.5馬赫,從1958年到1960年總計進行了7次試驗,雖然未能取得圓滿成功,但為中國高空高速靶機研究積累了寶貴經驗。“北京四號”誕生的當口,正是美國航空裝備全面跨入2.0馬赫時代:1958年服役的F-104“星”最大速度2.01馬赫,同年服役的F-105“雷公”最大速度2.08馬赫;1960年服役的海軍F-4“鬼怪”最大速度達2.2馬赫。中國急需通過研製高空高速靶機來研究應對這類目標的對策,這才是“北京四號”的歷史背景。
至今仍有人對1958~1961年中國東風113戰鬥機計劃不斷拔高的設計指標耿耿於懷,認為當時把設計指標定在“雙二”(即最大平飛速度2馬赫,升限20000米)不切實際,後來又提升到“雙二五”(即最大平飛速度2.5馬赫,升限25 000米)更是不可理喻。殊不知這種“不切實際”中的實際應該一分為二地看待,如果非要說這些設計指標“不切實際”,那麼至多是沒有切合中國當時航空裝備研發技術水平的實際,而非國際大環境的實際:這一時期中國周邊出現的F-104、F-105都對中國國土防空形成了速度壓迫,而美國同一時期開始裝備的B-58超聲速戰略轟炸機更是嚴峻的速度挑戰。東風113計劃是應對這類威脅的合理舉措,當時中國的確無法獨力完成此類裝備,但也正是在這段嚴峻的困難時期,中國從自身裝備研發不斷挫折與西方航空裝備的速度壓迫中清醒地認識到航空裝備的速度與優勢的辯證關係。並從更深層次認識到速度這一看似簡單的性能要素對航空基礎科研水平的嚴酷訴求。今天國家技術和經濟實力已經顯着提升,國產第三代主戰航空裝備大量裝備,第四代主戰裝備呼之欲出,中國航空裝備總體技術水平正快速追趕世界先進水平。這樣的大環境下,中國不可能容忍航空裝備在飛行速度上與先進國家出現“新生代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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