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WTO)7日在美國、日本、歐盟針對中國的稀土貿易訴訟案中,最終裁定中國違規。
世貿組織7日公布了美國、歐盟、日本訴中國稀土、鎢、鉬相關產品出口管理措施案(簡稱稀土案)上訴機構報告,上訴機構維持此前WTO專家組關於中國涉案產品的出口關稅、出口配額措施不符合有關世貿規則和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承諾的裁決。
WTO在3月26日公布了稀土案專家組報告,裁定中國稀土出口管理措施違規。但專家組同時確認了資源主權原則,認可中國以可持續發展方式行使自然資源主權的權利,贊同中國實施了資源綜合保護政策,並對中國在資源保護方面所做的努力予肯定。
針對專家組上述裁決,美方於4月8日提交上訴請求,中方隨後對美國提出交叉上訴請求,並於4月25日對歐盟、日本提出上訴請求。上訴機構未支持美方的上訴請求,在世貿規則部分條款的法律解釋上支持了中方的上訴請求。
中國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7日就此發表談話表示,中方將認真評估世貿組織裁決,以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方式加強對資源類產品的管理,促進資源保護,維護公平競爭,實現可持續發展。世貿組織上訴機構報告與專家組報告將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通過後,成為生效裁決。中方將根據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序規則妥善做好本案後續工作。
中國2010年將稀土配額大幅削減了40%,在發達經濟體和稀土消費行業引發擔憂,並最終引發了這場WTO爭端。自此之後,中國的稀土配額保持相對穩定。中國方面曾表示,實施配額限制是為了保護環境。稀土可用於製造智能手機、導彈防禦系統等多種重要科技產品。
雖然自2011年以來中國的稀土出口一直遠低於年度配額,但出口量卻在持續上升。海關數據顯示,2012年,中國的稀土出口量達到配額的52%,去年達到73%。2014年的前兩個月,中國出口稀土4,503噸,較去年同期增加超過一倍。與此同時,中國稀土產量在全球產量中所占的比例正在降低,從2010年的95%下降至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