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分裂国家法》:台人分裂国家战后论罪 |
| 送交者: 佚名 2005年03月04日16:25:58 于 [军事天地]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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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六种情况对台湾使用武力 2004年12月25日 17:54 【文章字体:大 中 小】 凤凰卫视12月25日消息据太阳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日首度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草案内容目前仍保密,当局二十四日向官方媒体「吹风」,境外媒体则被挡驾。据涉台人士称,草案明订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一部分,完成统一是全体中国人神圣职责,草案又规定「台独猖獗时可采取相应行动」,并确定台独的定义。根据民间版本,草案列明对台用武的六种情况。全国人大办公厅昨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就二十五日至二十九日举行的人大常委会议议程,向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官方媒体吹风,以统一宣传口径。全国人大新闻局负责人表示,这是内部工作会议,没有让台湾记者采访。此次会议将审议二十个法案,反分裂法排在第七个。 台人分裂国家战后论罪 一位参与起草的学者披露,草案将中国宪法关于「台独猖獗时可采取相应行动」等内容,予以细化和具体化。据中国《新闻周刊》称,草案序言将写进「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据内地传媒流传的民间版本,草案还规定对台用武的六种情况,包括台湾出现台独公投或修宪;单方面宣布独立;出现隐性台独趋势;出现社会、政治、经济大动乱;或外国势力有占领台湾的动向等。反分裂法草案还明订,大陆行政及军事部门若不作为或作为不力,导致台湾独立,将处以渎职罪;台湾行政及军事部门导致国家分裂或两岸战争者,则在战后论罪。 北京涉台学者指出,为遏制「法理台独」,中国政府希望人大常委会能顺利审议该法律草案,并提交明年三月举行的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按照中国的立法程序,反分裂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超过半数人大常委同意,然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超过半数人大代表投票同意通过,最后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生效。 在台湾,陆委会副主委邱太三昨日表示,由于对这一法案的内容仍未了解,目前无法评论它对台湾的影响。而陆委会昨日公布的民调结果显示,逾百分之八十二的台湾民众不同意大陆制订此法律。 陈唐山:中国大陆利用国际局势对美施压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定从十二月二十五日起开始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台湾「外交部长」陈唐山二十四日表示,他可以非常肯定地说,美方并不希望看到该法提出,美方认为反分裂法是一改变现状的做法,美方因此关切法的具体条文。他说,美方会给中方压力,否则届时台湾若被迫有所反应,台海紧张情势将升高,美方并不乐见。 台湾中国时报二十五日报道说,陈唐山二十四日和媒体茶叙,对最近一连串的台美外交风波,陈唐山说,目前美方在中东及北韩问题上需要和中国合作,中方看准此点,利用这一时机,在台湾问题上不断向美方加压、让美方做出一些动作,因而可观察出美方一些言谈最近特别多。 陈唐山认为,美方言谈并未改变台美关系本质,阿米塔吉提及「我们同意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等语,经外交部了解,并非如外界报道得这么严重,那是在轻松场合及方式中提及,因此不能视为正式政策。 陈唐山说,美方官员在国会或听证会中的讲法才算数,如果新任国务卿莱斯在参院提名听证会中说出类似的话,我们才真的要担心。至于阿米塔吉提及美方依法没有一定要协防台湾,陈唐山也认为,阿米塔吉仅是依据台湾关系法,并没有新的或对我们不利的地方。 陈唐山最后说,面对此情势,台美之间最急迫的事就是呼吁双方建立高层直接沟通管道,否则许多事情会失真,「如果能和白宫直接沟通最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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