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距空中格斗是否过时 歼20改型应围绕激光武器设计 |
送交者: 一剑破天 2017年07月10日23:20:59 于 [军事天地] 发送悄悄话 |
近日,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和远望智库在国家会议中心举办了“未来空中作战”研讨会,邀请中国航空工业以及空军相关专家出席。在会上出现了一张图片,主要是教官与学员之间的一段对话。 教官:“为什么要狗斗?” 学员:“因为我有超机动。” 教官:“错,因为你傻!” 显然,这段对话的主要意思,战机在现代空战中还要凭借超机动性能与敌机进行狗斗(近距空中格斗)已经不合时宜的想法,属于现代空战的几个典型误区之一。 这个误区出现就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尽管从当前国外,尤其是欧美国家空军的战术发展来看,已经是越来越强调在超视距空战中以中远距空空导弹拦射作为杀伤敌方空中力量的主要手段。但是,认为近距空中格斗毫无价值这种过于激进的观点却很少出现。毕竟我国空军和海军航空兵在训练大纲中并没有完全否定近距空中格斗,而且很多“金头盔”飞行员也都是凭借着近身搏杀中的致命一击取胜的。 在此,笔者希望从当前以及未来空中作战体系的发展演变出发,较为客观的分析近距空中格斗在空战战术中的地位和作用。 近距空中格斗的起落沉浮 从世界空战战术发展史的角度来看,由于战斗机长期以机枪、机炮以及火箭弹等直射无制导武器作为空战中攻击敌机的主要手段,因此近距空中格斗一直是空战战术的最主要的形式。即便是第一代真正实现实用化的红外制导空空导弹AIM-9“响尾蛇”的出现,由于其射程比较近,仍是在视距范围内发射,因此也并未改变近距空中格斗占据空战战术主要地位的现状。之后,美国又研制了第一代半主动雷达制导中距空空导弹AIM-7“麻雀”,希望能够将空战的交战距离扩展至超视距。结果,因为早期AIM-7“麻雀”中距空空导弹的可靠性不高,再加上敌我识别技术的不完善,美国空军飞行员仍要将空战交战距离拉近到视距内才能解决问题。 超视距空战地位的大幅提升,还是缘于以AIM-120、R-77、“米卡”等新一代可以实现“发射后不管”的中远距主动雷达制导空空导弹的研制成功以及批量服役。这些性能先进的空空导弹与装备先进机载火控雷达和航电设备的第四代战斗机相配合,能够在相当程度上把空战的主战场拉远到视距之外的20-40公里范围内。从上世纪的海湾战争开始,欧美国家的第四代战斗机在为数不多的空战中多次以超视距作战的方式击落苏/俄制战机,很少将空战拉近到近距空中格斗阶段。也正是基于这些空战经验,美国空军和海军航空兵逐步将超视距空战的地位提升的更高,并将其作为可以代替近距空中格斗的主要空战模式。 如今,美国空军和海军航空兵之所以敢于声称无需进入到近距空中格斗,只要在超视距空战阶段就能够“解决”敌机,主要是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进步。 首先,装备了先进识别性GPS/惯性测量装置(IMU)和卫星双向数据链的AIM-120D中远距主动雷达制导空空导弹的出现,将超视距空战的命中概率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识别性GPS/惯性测量装置能够大幅减少导弹在飞行中段过程中的定位误差,准确到达预定空域。而卫星双向数据链不仅可以实现导弹自身获取信息的分发以及接受其他平台传输的信息,而且能够做到“人在回路”,甚至由A平台实施发射而B平台进行引导。这样,己方战机在超视距范围内对敌方战机实施的第一轮齐射后即可撤离,AIM-120D空空导弹的目标分配、中段修正以及末段辅助引导都可以由其他平台来完成,从而大幅提高命中概率。 其次,美军海空一体化作战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也能够助力超视距空战效能的提高。比如,美国海军在“海军一体化火控-防空”系统(NIFC-CA)的支持下,已经成功实现了由陆战队的F-35B“闪电”Ⅱ隐身战斗机为宙斯盾舰发射的“标准”-6舰空导弹实施引导并最终摧毁目标的试验。F-35隐身战斗机的内置弹舱内最多只能挂载6枚AIM-120D空空导弹,而“阿利•伯克”级驱逐舰所装备的“宙斯盾”系统具有多达96单元的垂直发射装置。“海军一体化火控-防空”系统(NIFC-CA)的运用,意味着F-35隐身战斗机在理论上可以拥有一个数量多达96枚中远距拦射导弹的“巨型弹舱”。美国空军也曾有过类似的设想,即把内部旋转弹仓可以挂载70枚以上AIM-120D空空导弹的B-1B超音速战略轰炸机改装为“武库机”,为隐身状态下的F-22和F-35战斗机提供充足的“火力支援”。 此外,F-22和F-35这样隐身性能出色的第五代战斗机的批量服役,也是美国空军和海军航空兵底气十足的保证。第四代战斗机与第五代战斗机在隐身性能上存在巨大差距。在对抗演习中,前者在毫无察觉之时就被后者“击落”的战例比比皆是,自然也很少能够发生两者之间的近距空中格斗。而且,即便是被逼入到近距空中格斗阶段,“阵风”、“台风”等以机动性出色而著称的第四代战斗机在F-22“猛禽”面前也讨不到任何便宜。 近距空中格斗的价值和回归 一般来说,上一场战争的经验教训往往会成为今后武器装备发展以及战术演变的依据和契机。美国空军以及海军航空兵从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等局部战争中的空战战例看到了超视距空战能够代替近距空中格斗的可能性,再结合自身装备发展以及作战体系建设的巨大进步,提出空战的完全超视距化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在上述局部战争中与美国及其盟国发生空战的几乎都是老旧落后的苏俄战机,最先进者也不过是早期型米格-29战斗机。而且,相对于美国及其盟国,伊拉克和前南联盟的空中作战体系也是支离破碎、并不完整的。如果美国及其盟国的对手是一个拥有强大防空体系和数量众多的先进第四代甚至第五代战斗机的大国,恐怕就无法随意复制“恃强凌弱”的几乎一边倒的超视距空战战例了。 另外,从长远发展来看,随着战斗机装备机载高能武器的可行性越来越大,未来空战有可能又会完全回归到近距空中格斗阶段。美国在机载高能武器的研发方面一直走在世界前列,从1996年开始研制的ABL(机载激光武器系统)也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种走完发展全过程的机载激光武器系统。虽然从试验结果来看,ABL已经达到了最初的设计目标,但是美国还是在2011年终止了该计划。不过,美国并没有放弃机载激光武器的发展,而是希望将其实现小型化,以便装备在战斗机甚至无人机上。此前,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在对外宣传片中就曾经演示过F-35隐身战斗机装备高能激光武器,并以之击毁来袭防空导弹的片段。 从未来20年甚至30年的发展趋势来看,有人战机和无人机装备高能激光武器用于空战将是大概率事件,甚至会成为下一代战机的标志性技术之一,就如同第五代战斗机的隐身性能一样。届时,装备高能激光武器的有人战机和无人机将第一次拥有可以拦截对其发动攻击的防空导弹以及空空导弹的硬杀伤手段,传统的超视距导弹攻击模式又将失效,进而引发世界空战模式的一次巨大革命。如果空战双方都装备了高能激光武器,那么双方战机也只能进入到近距空中格斗阶段,使用机炮以及高能激光武器击落对方。此外,笔者认为也可以研发一种新型集束式格斗空空导弹,发射后会形成十余枚小型高速飞行的子弹药,从不同方位对敌机实施攻击,使后者的高能激光武器在短时间内无法将子弹药全部拦截。 “歼-20之父”杨伟在接收采访时曾经表示,歼-20已经站在了世界战斗机发展的前沿,接下来没有国外的领先型号可供借鉴了。不过,笔者认为,歼-20的后续改进发展以及中国未来第六代战斗机应该围绕着高能激光武器来进行设计,避免与美国下一代战斗机的发展再次出现代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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