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篇为何以色列宁愿赔钱也不卖我费尔康预警机? 中,龙行提到费尔康事件中,以色列虽然不愿意全面得罪中方,但违约已成事实。当时我国已经向以方支付2.5亿美元,也就是一架预警机的定金。2001年7月在以色列单方面撕毁协定后,我国当即根据合同向以色列索赔,索赔金额高达12亿美元。
以色列也紧急向北京派出时任区域合作部长的佩雷斯访华,他在记者会上表示:“我们将竭尽所能纠正这次不愉快的经历,你们知道我们不愿意这样做,我们是被迫的。”在会上,佩雷斯向中国赠送了一套用于干旱地区的农场设备作为赔偿。后来,两国经过谈判,最终以色列向我国赔偿3.5亿美元,中以关系不可挽回的滑向低潮。2004年,以色列终于将仓库内封存3年的“费尔康”找到了下家——印度自动送上门来,花费11亿美元成了“接盘侠”。
由于以色列没有坚持原则,抛弃中以友谊,严重伤害我国感情。2004年前后,我国没有向以色列派出部长级以上的访问团,以色列却常常向我国派出考察团,希冀改善双方关系。2005年,双方关系有所回暖,我国又和以色列签订升级“哈比”无人机的订单。
“哈比”是一款“自杀”式的反辐射无人机,配备有反雷达感应器和一枚小型炸弹,可以自主对敌方雷达发起攻击,因此得名“空中女妖”“雷达杀手”。可以说在21世纪初期前后,“哈比”是一款非常先进的无人机,可以刺穿敌方完善的雷达探测网,为有人战斗机开辟通道,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先进且独一无二的。
为了能够达成消灭敌方雷达较高成功率,通常情况下,“哈比”无人机采取“团战”模式,40分钟内最多可发射整个作战单元的54架无人机,以达到全面覆盖目标区域的效果。同时“哈比”无人机的价格也非常便宜,单价才5万美元,用户完全用得起这种“有去无回”的无人机。
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引进了一批“哈比”无人机。进入21世纪后,根据台湾省军队改变雷达侦察搜索频段情况,我国希望将这批无人机升级到最新型号,增加搜索雷达频段,加大战斗部威力,于是和以色列签订了升级协议。对于中以之间的军事贸易,尤其是像“哈比”这样先进的无人机,美国从一开始就非常反对,认为以色列如果将这批中国“哈比”大幅度升级,将会“严重威胁到美国的安全利益”,实际上美国担心以色列升级“哈比”会打破两岸军事平衡,台湾省在美国背后没少“使劲儿”。
美以双方第二次因军售问题展开激烈争吵,美国甚至主张要以色列扣押这批“哈比”无人机。
以色列还是像费尔康事件开始时一样坚持主战,美国这次却不按套路出牌,直接宣布对以色列制裁,包括制裁军事工业公司、停止军事技术合作以及暂停军方交流等。被美国“捏住七寸”的以色列不得不“故技重施”,按照美国要求提供60余宗对华军售详单,撤换以色列国防部中某些“不听美国话”的官员,审查以色列出口程序。就这样,以色列一退再退,甚至与美国签订了武器出口备忘录,以色列以后出口军火必须得到美国的同意才行。
美国也算是“信守承诺”,在以色列满足美国苛刻要求后,美国随即宣布撤销对以色列长达半年的制裁。
以色列再次背信弃义(好歹退回了未升级的“哈比”无人机),让中国国家利益又一次蒙受巨大损失,中以关系再次受到重创。特别是美国全面掌握了以色列向我国出售武器的性能参数,而一些以色列武器,比如像怪蛇-3空空导弹、“哈比”无人机已经实现国产化,以色列的做法对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国防安全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讲到这里,昨天就有读者说美国不同意,以色列也没办法。
讲真,龙行认为这句话只对了一半。对于精明的犹太人来说,军售同样只是一种有价值的生意而已。早在1979年的时候,以色列就将一批迦佰列-2型反舰导弹卖给了台湾省,台湾以此为基础设计生产了雄风-1反舰导弹,而1979年正是以色列向中国出售5号碱性电池用于少量装备的北约电台的时候,后来以色列还帮助台湾省研制出可以打到大陆的“天马”弹道导弹。甚至在1992年双方正式建交下,以色列都曾经尝试将一颗间谍卫星出售至台湾,后由于中国的警告这才作罢。至今台湾省军队仍然装备包括“乌兹”冲锋枪在内的大量以色列武器。另外根据美国知名大学教授杜宪菊(音译)博士发表过的论文称:“根据以色列解密档案,以色列和台湾很早就有核技术来往。”
究其原因不难发现,以色列虽然有着较为发达的军工产业,如飞机工业公司(IAI)、军事工业公司以及拉斐尔武器开发集团等都是在国际上比较有名的军工企业,设计生产了包括“迦佰列”系列反舰导弹、“幼狮”战斗机、“巴拉克”防空导弹、“梅卡瓦”主战坦克、有源相控阵雷达、“乌兹”冲锋枪等等先进精良的武器,但其国内市场狭小,每每研制出的武器装备就要快速推向市场,赚取的军工利润可以再投入尖端武器研发,形成一个良好的循环。
其次,以色列主要军事技术都来源于美国。在中美关系恢复后的那几年(2010年后重新抬头),美国对于“武装台湾”自然有所收敛,这个重任自然而然落在美国“小弟”身上,以色列作为拥有发达军工产业的国家当仁不让,既能“讨好美国金主爸爸”,还能出口创汇,何乐而不为呢?
最后,以色列非常擅长打“军贸牌”,在国际政治上长袖善舞。2000年前后,以色列一度是全球排名前五的武器出口大国,即使在2018年以色列仍是全球第8大武器出口国。而精明的以色列人,利用军贸悄悄展开外交攻势。如在冷战时期,以色列除了向埃塞比亚提供武器装备以外,还同其建立了军事同盟,以色列还和另外一个非洲国家——南非长期保持核技术合作关系。
以色列还为刚果民主共和国、尼日利亚、肯尼亚等国提供军事训练,并在1980年代,通过出售武器装备和提供技术咨询,成功让以色列和刚果民主共和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对利比里亚同样如此。印度同样也是在上个世纪60年代通过军售建立稳固的外交关系,根据印度媒体报道,以色列提供了2014 - 2018年印度武器进口的15%,而美国只有12%。而以色列最为人称道的一次军事外交,则是萨尔多瓦将其大使馆从特拉维夫迁到耶路撒冷。要知道当“懂王”宣布美国大使馆迁到耶路撒冷时在全球引发的外交风暴,而以色列人在1980年代就已经做到了。虽然两者不能同日而语,但从这件事上就能看出,以色列军事外交的能量。
在以色列看来,世界上几乎没有国家不能作军售,如果阿拉伯国家愿意,以色列同样可以向它们提供武器。看看以色列向俄罗斯出售了“搜索者”无人机就知道了,精明的犹太人注重实际,讲究利益,并不管之前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如何,只要形势对以色列有利,能够明显改善国际政治环境,能够获得国家生存和发展所急需的资金,那么以色列就会以任何方式进行下去。而与中方签订的“哈比”无人机的升级合同,显然不符合以色列方面利益最大化的要求。
以色列的“背叛”致使我国带有以色列“血统”的武器装备参数被美国掌握,对我国国防安全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为了消除不利影响,我国科研人员不得不长年累月的对国产武器进行升级改进,直至2010年前后方才基本不用担心。通过这两次事件,也让中方看透了以色列逐利的“商人”本质,再加上美国的监管,中以双方军事技术合作,已经变成“带着镣铐的舞蹈”,双方军事合作已经大不如前。即使现在双方仍有合作,也在低调进行。
中方除了付出了资金成本,还付出了时间成本。以“费尔康事件”为例,从谈判到最后合同“悬置”,双方前前后后更花费了5年时间,而在军购时期,王小谟带领的团队无法取得国家大力支持,科研进展缓慢。等到外购之路断绝,这才回头重新开始自主研发,等于白白浪费了5年的宝贵时间。而这5年时间,不足以用1亿美元来弥补。
写到此处,又想到“落后就要挨打”这句经毛主席提炼,出自斯大林之口的名言。当今世界风云变幻,我们每天都在见证历史。为了不再重复昨天的故事,我们没有退路,只有一路向前,加快科学技术、精密加工、电子半导体、基础建设等全方面发展,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