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来,美国总统和其他政要面对世界媒体多次扬言要发动战争推翻伊拉克萨达姆政权,并暗示战争爆发的大致时间。对于这种“决斗”型战争宣言的发布方式,我没有仔细想过。前天在附近小诊所看病时,一个小学生看报时说了这样一句话:“美国为啥不采取突然袭击?”我对小学生刮目相看的同时也突然想到:“是啊,你想打伊拉克(这里不谈正义与否),就悄悄准备罢了,到时来个突然袭击,岂不更好?何苦要提前把目标、时间等信息告诉对方?这不是泄露军事机密、给对方以充分的心理和其他准备吗?
美国人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因洛可比空难事件美国人要轰炸利比亚某设施时,竟提前几天通知那里的人必须在什么时间离开;前些年发动的海湾战争和今年的阿富汗战争,都是事先炒得沸沸扬扬,几乎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们要采取先空袭、后出动地面部队的战略,都能估计出他们动武的大致时间。这让我马上想起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对波兰、苏联的突袭,日本对珍珠港的突袭、伊拉克对科威特的突袭等“著名战例”(这里指的是发动战争时的突袭行为,战争打起来之后,当战略和战术的指挥权掌握在准军事人员手中时,交战双方采取的所有突袭不在本文讨论之列)。最典型的是,希特勒先派和谈代表团去苏联麻痹,代表团成员还没回来时就发动了进攻!
我国《孙子兵法》云:“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攻其不备,出其不意······”据说美国人当年发动海湾战争时,军官和大兵们几乎人手一册《孙子兵法》,但学了这么多年,怎么仍然一点不开窍?
但是,当我回忆了几个月来美国在是否对伊动武问题上所出现的争论后,就不认为美国人不开窍了。除了通知无辜平民提前逃走等人道的原因之外,更有体制的原因。美国总统没有一时心血来潮就宣布战争开始的权利,在做这项关乎国家安全和几万人生命的重大决策时,他不得不征求国会的意见,他不能不倾听来自媒体的声音,他不能不请教军方高级将领及专家们的看法,他不能不考虑国际影响,这一切,他没有利用召开一次扩大的官员会议来解决问题的权利,更不能在一个暗箱里操作,必须在游说、磋商、辩论的公开“炒作”中才能完成,要想完全保密,不但不可能,也是宪法不允许的。既然这一切都是在向伊拉克完全公开的情况下完成的,进攻的目标、时间和战略还有保密的必要吗?
希特勒很瞧不起民主国家,认为这种大小事都要争论过来争论过去的体制根本不适应战争的需要,于是他要创立一个一切为战争服务的战争体制,即高度的思想和舆论的统一,国家军队和所有部门对元首的绝对服从,高效率的决策程序。最后的事实证明,他的独裁政府虽然很适合搞突袭,但和民主国家相比,更不适应战争需要,尤其不适应长期战争的需要。美国在战前的种种做法确实牺牲了一些效率,也确实泄露了不少机密,但换来的却是举国上下对战争目的的透彻了解,对政府决策程序的无可挑剔,对发动这场战争的整体认同和全面支持,这必将换来更高的战争效率,换来持续的战争能量,增添了更多的胜利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