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国民党之清党运动,源自蒋介石在上海的四一二事变,其间发生的原因,早有公论,无需赘言,但以往讲述此一运动,多注重清党对国共分裂及十年国难(1927年——1937年)产生的影响,而清党对国民党自身的影响,则鲜有关注。
清党发生,对中共来说,具有极大的突然性,而对普通国民党员来讲,也未尝没有巨大的心理打击并造成彷徨与失措。清党期间,同样有大批国民党员被抓被杀,其 损失之大,甚至远超中共,概因中共党员,彼时仅5万人而已,杀去一半,也不及被杀的国民党员之多。须知清党之前,国民党员有60余万之众,而清党之后,仅 余22万,其间杀戮之惨烈,可以想见。
清党之初,蒋系统之国民党一方面针对中共力量进行扑灭,而另一方面,也以狠辣手段对付党内 持异议的同志,如对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主任邓演达的追杀与通缉;对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后方留守主任孙炳文等人的抓捕与杀害;对国民党江苏省党部常务委员张 曙时、侯绍裘等人的秘密处决等等。
412事件发生后,蒋系国民党在4月18日才正式发表清党通电和宣言,宣告清党的第一个阶段正 式开始,而在此前,各地的杀戮和抓捕早已开展多日了。而清党第一阶段的特征之一,就是滥杀滥捕。各地右派国民党组织人员,在大街上凭穿着与发型判断所谓左 派分子和中共党员,稍有不合,便予捕杀。而在军队中,也开始了无端滥杀。比如福州四。三事件,当日国民党右派举行清党示威大会,而国民革命军新编第二师某 部代表方毅威等三人登台发言,力斥其非,右派分子竟将其绑缚,剥去军装,游街示众后在万寿桥头杀死,投掷闽江。又如福建之国民党省党部筹备处人员黄素云、 林梧凤、朱铭庄、郑尚衡、郑长宣、方尔敏、陈景中、徐琛、罗扬才、林峥、金哲贞等人,本就是国民党员,是否是具有中共身份的跨党分子根本不清楚,就已笼而 统之报为首要,结果就马上被要求名正典刑,以示儆惩。然而因该人等许多事实尚未清楚,家属及亲朋还在多方活动力保,于是福建当局干脆乘夜将人用马车拉到郊 外,每人轰了一二十枪了事,事后既“无宣告罪状的文告”,亦“未知系奉何人命令执行”。象这类滥杀事件,在当时层出不穷,显然是得到蒋等人的鼓励与支持 的。
一些基层国民党人上书南京总司令部,恳请说:“我们当革命党的人,早把死生置之度外,共产党当初是我们革命的同志,他那不怕 死的精神是和我们一样,或许更进一步。我们在清党运动中,和清党成功后,决不可用过分的高压手段对付他们。叫他们掉转枪头,对我们革命。”然而事实证明这 些国民党人的想法只是幻想,而且后来的第二阶段清党,也将清到这些人头上了。
对这一局面,天津的《大公报》称:“今宁汉分裂,且已动杀,此后因军事之变迁,地方势力每一变更,即须流血寻仇报复,必无已时。……呜呼!吾人诚厌闻所谓 左右国共之争,而实不能不代吾全国青年请求保障。夫不论左右国共,除其中少数奸猾野心之徒外,彼一般青年之从事其间者,宁非为救国救民来乎?纵心思幼稚, 局量偏浅,手段凌杂,而指导者之过也。至不在党之学生,亦甚多矣。夫新中国之建设,终须赖全国有志青年奋斗,而非自私自利之寄生阶级所能办。则对于各方杀 机之开,势不能不大声疾呼,极端抗议!”
然而清党之局面,亦非一夕造成,杀戮既开,收刀就难了,第一阶段之清党,以国民党杀共产 党为始,继以国民党杀国民党为辅,最后谁是共,谁是国,一概混沌,终演成乱杀一气之局面。对此惨象,连最支持清党的白崇禧、周凤岐(412事件的指挥者, 原军阀部队浙军的师长)也感到困惑与不满,并向蒋提议规范清党活动,不要“任意拘押人犯,迳行审判。。。 。。。”。而国民党内右派代表如张静江这样最先提出武力清共的人物,此时也提醒蒋“毋得过事杀戮,致招反感”。而国民党大佬之一,南京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 主席胡汉民(一个坚决(文章含有不雅词汇,已屏蔽)的人物),是这样形容清党的。:“清党,清党,许多罪恶,借之而生。土豪劣绅,弹冠相庆,攘臂大呼曰: 清党。清党把许多健全忠实的少年同志,一网而尽。绅士皆大笑。。。 。。。CP大笑,党员大哭,国民党之基础乃大危。”
第一阶段清党的后果,是国民党右派进行的混乱杀戮,结果不但造成国民党内思想的大混乱,人员大损失,也导致了社会舆论的普遍反感与谴责。
1927年5月5日,南京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及各部长第八十八次联席会议正式通过的《清党委员原则六条》,这标志着第二阶段清党的开始。
第二阶段的清党,其指导原则也是混乱不堪。清党对象,即所谓“土豪劣绅贪官污吏投机分子反动分子及一切腐化恶化分子”,按照中央清党委员会随后之解释,恶 化分子仍是指共产党,腐化分子则是指土豪劣绅、贪官污吏等。然而所谓“土豪劣绅”、“贪官污吏”,几乎毫无标准可循,无非是使国民党内各派系或私人之间因 各种恩怨而相互攻击,互相拆台,甚至彼此杀戮。
清党第二阶段出现的新问题,便是过去在北伐战争时期投身农工运动的国民党员,此时成为地方豪强势力的报复对象。“清党”以前,原本地方上藉助于北伐军兴向 当地统治阶层兴师问罪的激进青年就多,而清党开始后,地方机构陷于瘫痪,南京方面军政人员不得不依靠帮会组织乃至于地方豪强来夺取权力、维持秩序和保证田 赋租税之收入,双方谅解合作的结果,便是地方青年国民党党员被出卖,凡曾有过与地方旧势力冲突之行为者,不论党员或党部,此时亦多遭不测。
更有甚者,即使是清党委员会人员,也可能一夜间变为被清的对象而遭不测。如杨虎、陈群派往宁波协助“清党”之黄埔生陈芝范、蒋孝先和孟卿等人,因积极改组当 地团体,而惹恼了地方势力,竟至被诬为共产党而遭省党部驻甬办事处钱学壬等拘禁。若非其为“天子门生”,得蒋介石亲自过问而免于一死,否则早就被枪毙了。 而其他人则未必有此好运,如:上海特别市党部职员洪东夷及二区十六分部党员钱淳,已经清党委员会审查,认定为“本党忠实同志”,却又被人向警备司令部举 发,虽经清党委员会再三向军法处交涉,该处均置之不理。之后,很快将二人分别判处徒刑15和5年,即押入漕河泾第二监狱去执行刑期了。上海交通大学学生、 市党部工农部秘书张君毅,亦同样被莫名检举,遭警备司令部密捕。市党部虽一再向警备司令部交涉,请其释放,均遭拒绝,终被枪杀。且不仅罪状未宣布,就连尸 身也不知去向。
中央清党审判委员会由总司令部军法处胡逸民牵头组织,他公开说:“溯自清党运动开始以来各处土豪劣绅均乘此机会大肆活动。凡曾努力于革命之青年,鲜不加以共产头号,以图一笔抹杀。……长此以往,国民党之元气不伤于共产党之捣乱,亦将伤于土豪劣绅之手矣。”
清 党运动发展至此,连清党委员会也控制不住了。上海市党部的人员也承认:除党部人员无辜被害外,“无辜人民之遭害者更不计其数,言之至为痛心”。《大公报》 称:“民元之军政执法处,实无法无天,而却无刑讯。故冤死虽多,而生不受辱。”“不想,上海从特务处,到特别军法处,不仅嗜杀成性,而且每每刑讯逼供。平 日畏恶共产党极甚者,对于上海之处置党案,莫不认为惨酷。”
这一阶段之清党,被害之国民党普通党员数量不在中共之下,上海国民党部甚至愤而发表宣言 说:。。。 。。。忠实同志之被诬陷者,本会正欲营救,则从而投狱,或竟罹杀身之祸。其惨毒至于如斯,全市党员在刀锯鼎镬之下,愤慨叹息,莫可名状。最痛心者,本党自 去岁北伐以来,到处民众之欢迎,簟食壶浆,惟恐未至,正有东征西怨之概。乃今年去四月,克复江浙,假革命者冒充忠实,竟将本党令名几付诸流水。嗟呼!清党 运动固如是耶?”
清党之结果,所导致的国民党组织结构大破坏,人员大损失,恐非蒋之本意,但清党一旦开始,则意味着与中共的决裂,蒋 为对抗武汉政府,并巩固自己的权力,即使冤杀上十万国民党普通党员,也并无悔意。清党的结果,自然是蒋在国民党内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权势与地位,但对于国民 党来讲,固然从此独大,但人员结构与北伐前迥异,农村党员、基层党员、青年党员,十不存一,而原为革命对象之地方豪强、帮会、军阀势力,则进入党内,并取 得极大权力,国民党组织结构的崩坏,从此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