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日本人眼中的钓鱼岛(2) |
| 送交者: 井上清 2004年03月30日15:43:00 于 [军事天地]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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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驳斥“无主地先占为主的法则” 16至18世纪,中国人、琉球人及日本人就琉球和钓鱼群岛撰写了许多优秀文献,这些文献资料都一致表明钓鱼群岛是中国领土。但是,有人却利用汉语文章表达方式和现代法律条文的差异,肆意进行至曲。而对难以歪曲的地图,便说什么“是机械地用色彩加以区分”。以他们的小人之见去蔑视先驱们的一番苦心,把他们这些胡搅蛮缠的人当做辩论对手,真是很累,麻烦透了。现在有必要对他们所说的第二句话——“国际法上的无主地先占为主的法则”予以驳斥。 他们与1885年妄图掠夺钓鱼群岛的天皇制军国主义的狂热推行者、最高统帅、陆军中将、内务卿山县有朋一样,说什么不管明、清的中国如何了解钓鱼群岛的存在,用汉语命名也好.写下记录也好,但这里没有当时中国政权“进行统治的遗迹”。也就是说,所谓国际法规定的先占为主的重要条件——实际统治权没有鞭及这里,所以,这里是无主地。 那么,这个所谓的“国际法”是什么东西呢?京都大学教授田茂二郎在他的现代日本标准国际法解释丛书《国际法》(一) (有斐阁《法律学全集》)中,对国际法的成立做了如下论述:西欧的近代主权国家间“为了维护和扩大自己的势力,展开了激烈的权力斗争”。为了防止权力斗争无休止地激化下去,“要制定一个合理的规则加以限制,因此,便产生了国际法”。这个“合理的规则”,依我之见不过就是强者的利益。这一点在“无土地先占为主的法则”中就体现得非常明显。田?x茂教授还写道: “与战争问题一样,现在一个刺激近代初期的国际法学者思维的问题是随着新大陆、新航线的发现,国家间为掠夺殖民地、独霸国际通商而展开的斗争。”面对这种日趋激化的殖民地掠夺,“为共同规范国家间的行为”(这种时候,其背景往往是对他国而言把本国的行为当做是正当行为),广泛地展开了关于国际法的讨论。在先占为主的法则提出后.它做为一个新的获取领地范围的权利得到了承认。 为了“对他国而言把本国的行为当做是正当行为”而提出的“法则”,就成了“国际法”,这实际上是推行对强国有利的理论。“无主地先占为主”的理论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西班牙人、葡萄牙人不断侵占美洲、亚洲、非洲及太平洋上的岛屿,把它们变为自己的领土,将其殖民化,而这期间所通用的便是“发现优先”的原则。当荷兰、英国作为竞争对手出现,并在实力上超过西班牙、葡萄牙时,荷兰的法学家古劳契斯便炮制出了“先占的法则”,这是一个对荷兰、英国极为有利的理论,不久它又变成了“国际法”。 先占的“法则”是如何迎合欧美殖民地主义、帝国主义的利益的呢?从“无主地”的定义上便可略知一二。田?x茂教授的前辈、国际法学者、东京大学名誉教授横田喜三郎在他的《国际法》(二)(有斐阁《法律学全集》)中写道:无主地“最明白不过的定义是无人的土地”。但“国际法上的无主地不仅仅是无人的土地,即使已有人居住,但那块土地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也是无主地。西欧各国抢先占有前的非洲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那里居住着未开化的土人,这些土人没有构成国际法上的国家,那片土地也只能是无主地”。这不又是现代欧洲的所谓主权国家随意下的定义吗?根据这个“法则”,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侵略全世界,欺压各个民族。 横田还对“先占法则”解释道:“从15世纪的新发现时代至18世纪初,在发现新大陆或岛屿时,宣告这里是本国领土并悬挂国旗,建立十字架或标柱,这样就等于取得了这片领土。”但是在19世纪,仅这样做就不行了。“多数国家主张先占必须是现实占有并实行统治,这逐渐成了各国的一贯做法”。“至迟是在19 世纪后期,国际法上确定了先占必须是有实效性的”。“所谓先占必须是有实效性的是指现实占有土地,设立有效统治权力。为此,某种程度的行政机关是必要的。尤其是为维护秩序。要有警察力量,很多时候还要有一定数量的兵力。” 这也就是说,使用军事、督察等实力夺取并保持的便是赢家。 如此看来,这是近代西欧列强为了使其掠夺其他国家、民族的领土正当化而精心编造出的“法则”。现代帝国主义继承了这一“法则”,并把它当做国际法通用。现在用这个“法则”来衡量中国封建王朝时代的领土有无合法性,这样做的本身就是无视历史.就是现代帝国主义的蛮横不讲理。 在西欧各国所谓的领土先占的“法则”中,16、17世纪也规定过发现新土地的人就是主权所有者。如果适用这个“法则”,钓鱼群岛非中国莫属。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经确切证实,这里是中国人发现的,并给它起了中国名,而这个名字,在中国的册封使录等正式记录中,有过反复记载。 并且,琉球王国的非中国派宰相向象贤也在其王国的年代记中引用了中国使录中关于钓鱼群岛的记录,并予以承认。日本近代民族主义的先驱者林子平也承认这一事实。甚至西欧的东洋学者也很重视林子平所著的书。也就是说,国际上也承认钓鱼群岛是中国的领土。16世纪乃至18世纪就是中国领土的土地,却要适用于20世纪帝国主义的“国际法则”,以主要条件不足为由,重新将它定为“无主地”,这是万万不能容许的。 假如把现代帝国主义“先占必须是有实效性”的“法则”运用到钓鱼群岛上的话,在这个小小的无人岛上设立行政机构,对明、清时代来说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毫无意义。对于现代的先占为主问题,横田教授做了如下论述: 根据先占土地的状况,有时也不能照搬这个原则(有实效性统治的原则——井上注),有时也是没必要的。譬如像无人岛这种地方,设立行政机构,放置警力、兵力,就没有实际必要,在无法居住的地方,自然也无法设置那些东西。 明、清时代的钓鱼群岛就是这种无法定居的无人小岛。所以要想在那里找出“有效性统治”的遗迹,是不可能的,这是不言自明的。横田讲道:“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不使无人岛成为海盗的巢穴,在附近的陆地或岛上设置行政机构和警力,实行行政管理,必要的话,可派遣军舰和飞机,时常巡视,这样做也就足够了。” 这样做在现在是不成问题的,然而在既没有“军舰、飞机”,也没有雷达和无线电通信的过去是无法想象的。况且“人都无法居住的小岛”,也不可能成为“海盗的巢穴”,所以也没有必要到这里“时常巡视”。那么,明、清时代的中国人怎样做才能满足现代日本的帝国主义政府及其帮凶日本共产党的条件呢?怎么才能在钓鱼群岛留下“实效性统治的痕迹”呢?明、清时代的中国人惟一能留给后世的,就是确定这个岛的位置、给它命名、指示到那里的航线,并把这一切都记录下来,并且,“这样做就足够了。” 明朝政府还做了更多的事,在将钓鱼群岛纳入海上防御区域、系统地论述防御侵寇策略的《筹海图编》中,标出了钓鱼群岛的位置和其所辖区。这也就是横田教授所说的“在附近的陆地或岛上设置行改机构和配备警力……”。 说到此,我认为,明、清两代的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没有必要按现代帝国主义的“国际法则”说明“先占”钓鱼群岛。他们肯定做梦也不会想到,在他们死后几百年的20世纪,会有人利用“先占法则”对他们的领土说三道四。正因为他们确信这里是自己的领土,才明确地留下了现代帝国主义的先占谬论所不能否定的历史事实。 第七章 琉球人和钓鱼群岛的关系淡漠 前面的几章已经表明,钓鱼群岛至少从明代起就是中国的领土。这是一个不仅中国人,就连琉球人、日本人也都承认的事实。 但琉球人是怎么看这个列岛的呢?目前所知道的琉球人写的书中出现有钓鱼群岛名称的仅有两部,即向象贤的《琉球国中山世鉴》和程顺则的《指南广义》。这两部书都是用中国名称来记载这些岛屿的,把那里看成是中国领土,这一点前面已经讲过了。另外,还有没有不同文献资料的、琉球人关于钓鱼群岛的口头传说呢? 《地学杂志》第12辑第14~141卷(1900年8~9月)上刊载的冲绳县师范学校教师黑岩恒的论文“尖阁列岛探险记事”中引用了1885年(明治18年)9月14日冲绳县美里间切诘山方笔者大城水常写给县厅的报告。报告中说,“鱼钓岛位于久米岛的西南偏南方,岛长约一里七八合程,宽约八九合程。自久米岛的距离约百七八里程”。这个岛从位置和地形来看明显是钓鱼岛。如果是这样的话,说明在当时的硫球是把中文的“钓鱼岛”改写成了日语的“鱼钓岛”,琉球语称为“要控”(YOKON之音译)。同年9月22日,冲绳县令西村舍三在给山县有朋内务卿的呈报书①中说:“久米赤屿、久场岛及鱼钓岛古来即为本县所称之名……。”这个“久米赤屿”就是中国文献中的赤尾屿,“久场岛”为黄尾屿(本书后面还将用资料说明)。“鱼钓岛”就是钓鱼岛。 县令的呈报书说“古来”就是这样称呼,但将“钓鱼岛”叫作“鱼钓岛”,是在琉球王国灭亡后成立冲绳县时,天皇政府的官吏所想到的。而琉球人的叫法一直是“要控”(YOKON)—— 与“友昆”(YUKUN)或“依棍”(YIGUN)三者意思相同。“尖阁列岛探险记事”中有如下记述,可作为证据之一: 钓鱼岛,一作钓鱼台,或称和平山,海图上所记Hoa-pin-su 是也。冲绳以为久场岛。然就本岛探险(冲绳人所为)而思考历史时,古来“要控”之名已为冲绳人所知。于当时,久场岛的名称乃指本岛东北之黄尾屿也。但至近年,不知何故,互换彼我称呼,以至黄尾屿称为“要控”,本岛称为久场……。 这里是既没说钓鱼岛在琉球被写作“鱼钓”岛,也没说被称作“鱼钓”岛。只是说琉球人原先把这个岛叫“要控”,把黄尾叫“姑巴”(“久场”之音译),但最近不知为什么,两个岛名相互调换了。 再者,于冲绳本岛那霸出生的琉球学博学之士东恩纳宽??,在他的《南岛风土记》(1949年5月序)中写的也是“钓鱼岛”而不是“鱼钓岛”。该书写道:“在冲绳渔民中早就流传着‘友昆、姑巴甚麻’的岛名。据传‘友昆’是鱼岛,‘姑巴甚麻’是蒲葵岛之义。因此,我不知道‘友昆’(或‘要控’)是原名,还是‘姑巴甚麻’是原名。” 石垣市的地方史学家牧野清的《尖阁列岛小史》中写道;“八重山的遗老们,现在还把尖阁群岛叫作‘依棍姑巴甚麻’,这是把两个岛名连在一起了。依棍岛是钓鱼岛,姑巴甚麻指的就是久场岛。但他们不一个个分开来叫,而习惯于用这种叫法表明整个尖阁列岛。” (总理府南方同胞援护会机关刊物《冲绳》56号) 牧野说,“依棍姑巴甚麻”不是钓鱼一岛之名,而是钓鱼、黄尾两岛的琉球名,也是所谓“尖阁列岛”的总称。我推测这种说法是正确的。琉球列岛中距钓鱼群岛最近的是八重山群岛的西表岛,它位于钓鱼群岛南方约90海里处。从冲绳本岛到钓鱼岛有230海里。有机会去钓鱼岛附近的,只有那些从中国福州返回那霸的琉球王国的官吏以及船上的船员,再有就是一些在琉球的渔民。从地理关系上看,我认为八重山群岛的渔民比冲绳群岛的渔民更有可能接近钓鱼群岛,并知晓它的形状。所以,我采用了在八重山生活的研究学者的说法。 倘若牧野的说法是正确的,那么,东恩纳把“要控姑巴甚麻”当做是钓鱼岛一岛之名,就是错误的了。并且在1970年的今天,八重山的遗老们还把“鱼钓岛”(钓鱼岛)叫作‘依棍”,把“久场岛”(黄尾屿)叫作“姑巴甚麻”。这种说法与1900年黑岩恒所说的,原来钓鱼岛叫作要控——要控、友昆或依棍,三者意思相同——黄尾屿叫姑巴甚麻,但“至近年”,岛名互换了。在情况上有些出入,这个矛盾如何能解释清呢?看来只有解释成: 在19世纪的某个时期之前,“钓鱼”是“要控”,“黄尾”是“姑巴”。1900年左右,“钓鱼”成了“姑巴”,“黄尾”被叫作了“要控”(依棍)。再往后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又像过去那样把“钓鱼”叫成了“要控”(依棍)、把“黄尾”叫作“姑巴”了。 这话说起来有点儿绕口,但总之这两个岛的琉球名称有些混乱。它意味着20世纪以后琉球人与这些岛屿的关系还不十分密切,以至于连岛屿的名称都没有固定下来。倘若这些岛屿与琉球人的生活紧密相关的话,譬如琉球人经常来此捕鱼,而岛名的不统一必然会给渔民在生活、工作上的信息传递造成混乱。 在生活和工作上与这些岛屿有着密切关系的中国航海家以及册封使,对岛名的叫法比较统一。“钓鱼”、“黄尾”、“赤尾”是固定的,虽然有时在下面加上了“岛”、“台”、“屿”、“山”等不同的字,或有时将钓鱼、黄尾、赤尾中的“色”或“尾”省略了,但意义相同不会弄混。然而,如果与生活关系不密切,只是在闲谈中偶尔将那个遥远的无人岛搬上话题,那么岛名就可能会因人因时而被张冠李戴丁。对普通的琉球人来说,这些小岛跟他们没有什么关系,也从来没听说过“鱼钓岛”这个官场用语。 据那霸出生的东恩纳讲,“要控”琉球语是“鱼”的意思。 但同在琉球的八重山人牧野在《尖阁列岛小史》中却说:“依棍是叉鱼的鱼叉的意思,估计是根据岛的形状起的名。” 孰是孰非,不借琉球语的我根本无法判断。如果“要控”和“依棍”是同一词义,牧野的说法正确的话,根据像鱼叉这个特征起的名字就不该那么容易搞错。 黄尾屿全岛被蒲葵(蒲葵——日语音为姑巴)覆盖着,叫姑巴岛很合适,其形状也不像鱼又,倒像个巨大的馒头。 钓鱼岛南北短、东西长。岛东南险峻陡峭的山岩直刺蓝天,怎么看怎么像鱼叉。然而形容得最贴切的要算钓鱼岛东侧附近的礁石了。英国人给它起名叫作Pinnacle(尖塔),日本海军译为“尖头”。如果“依棍”是鱼叉的意思,那么可以假设,八重山的渔民在捕鱼时,因受风向、潮流等情况的影响,漂流到钓鱼、尖头、黄尾这一群岛屿的附近,鱼叉形状的尖头礁留给他们很深的印象.他们就给这几个岛礁起名为“依棍”,并非特定是指哪个岛。另外,其中的黄尾屿从中间到山顶全都覆盖着蒲葵(姑巴),所以也把它叫作“姑巴”。这样,这一带不就被叫成了“依棍姑巴甚麻”了吗?(从“尖塔”去钓鱼向西约3海里,去黄尾向北约13海里;黄尾与钓鱼之间距离约10海里,它们构成一个岛群。赤尾在黄尾东方48海里,所以不算入这个岛群。) 但是,如果“依棍”是鱼叉,而“要鱼”(友昆)是鱼的意思,两个词义不同的话,那肯定是别的想法,对此我也无能为力了。 《南岛风土记》还说:“《指南广义》中记载要由那霸去福州,‘出那霸港,用申针(西南偏南的罗针)出洋,用辛酉(东略偏北)针行一更半(一更为60华里的航程),可见古米山及姑巴甚麻山’。‘姑巴甚麻’便是此地(钓鱼岛)吧。”这是东恩纳等人不该有的一个误解。这个“姑巴甚麻山”应该是久米岛附近的久场岛(或称木场岛、古场岛),即《中山传信录》上所写的“姑巴甚麻山”,否则就与地图不符了。从那霸去福州的正常航线不可能以钓鱼岛为标定目标。所以,根据上面引用的话,可以证明,钓鱼岛不可能在《指南广义》编写时(1708年)就已经被琉球人叫作“姑巴甚麻”了。 总之,钓鱼岛是从何时被琉球人称作“姑巴甚麻”的,现在还无从考证,并且也无法推测开始称其为“要控”(友昆)或“依棍”的年代。再者,琉球人从何时开始把“黄尾屿”叫作“久场岛”,把“赤尾屿”叫作“久米赤岛”的,也无法考证。 据我所知。只有“久场岛”、“久米赤岛”这两个岛名出现在中国清朝末代册封使的记录上,而不是出现在琉球的文献上。 即1866年(清朝同治5年,日本庆应2年)的册封使赵新在他的《续琉球国志略》①卷二“针路”项中,记述了他前任册封使的航线。他写道:道光十八年(1838年)五月五日,从福州出海,“六日未刻,取钓鱼山。申刻,取久场岛。……七日黎明,取久米赤岛。八日黎明,西见久米岛”。并且,赵新还对自己走的航线记述道:同治五年(1866年)六月九日,自福州出海,“十一日酉刻,过钓鱼山。戊刻,过久场岛……。十二日未刻过久米赤岛”。这里的久场岛和久米赤岛分别是黄尾屿和赤尾屿。 赵新为什么不用中国原有的岛名,而使用日本的名字呢?其理由不得而知。可能是因为他听船上的琉球船员议论久场岛、久米赤岛,便用了这个名字记载下了黄尾屿、赤尾屿的吧。如果是这样的话,琉球人使用这些岛名的时间,便可追溯到19世纪中期。 另外,赵新对黄尾、赤尾使用了日本名字,而对钓鱼岛依然用了中国原有的名字,我设想这可能是因为船上的琉球人还未给钓鱼岛起上“要控”、“友昆”或“依棍”的名字。也许他们已经那样叫了,但因为没有合适的汉字,所以赵新用了中国以往的表记名称。 如果我们把“在琉球原本把钓鱼叫作要控,把黄尾叫作姑巴,而至近年这个名字互换了”这一黑岩恒的说法与赵新使录的记述综合起来考虑的话,就会知道,黑岩恒所说的“近年”是从明治维新以后开始的。 不管怎么说,琉球人开始用琉球语称呼钓鱼群岛各岛屿的年代,在文献上不能追溯到19世纪中期。他们大概在很长的时期里一直使用着中国名称。这是因为,他们接触钓鱼群岛的机会,只能是在偶尔漂流至该岛或从中国福州返回那霸的途中,而平时琉球人和钓鱼群岛没有关系。即便是册封使的大船,在从那霸返回中国时,也会因风向和潮流的制约,一般从久米岛附近照直北上,不久转为向西航行,而不经过钓鱼群岛。况且小小的琉球渔船要顶着逆风逆流去钓鱼群岛附近捕鱼,这是难以想象的。所以,他们有关这些岛屿名称方面的知识,大概先是从中国人那里得来的,并且,在琉球人开始使用琉球语称呼这些岛屿后,就像前面所说,明治维新后也没将名称固定下来。由此可见,这些岛屿与琉球人的生活关系不大。 在下一章里将提到的英国军舰“萨玛兰”号舰长巴尔契的航海日志,其中有一则关于该舰于1845年6月16日测量黄尾屿的记事。记事中讲到,在黄尾屿的洞穴里有几个漂流者临时居住过的痕迹。巴尔契舰长说:“那些漂流者留下的床是用独木舟上的材料和杂草制成的,从这点看,他们显然不是西欧人。”巴尔契舰长推测,这些人在岛上以喝雨水、吃海鸟蛋和鸟肉来维持生命。 这儿个遇难者是福建或台湾一带的中国人还是琉球人呢?从洞穴里未发现遗体来看,他们很可能是幸运地获救了。如果真是获救的话,那么是谁救他们出来的呢?据推测,中国人大船救出的概率要比琉球人小船救出的概率大。 第八章 所谓的“尖阁列岛”岛名和区域都不固定 琉球人用琉球语将钓鱼群岛的岛屿称为“要控”(依棍)或“姑巴”,但在1900年以前他们从未把这里叫作“尖阁列岛”。 这个名字实际上是根据西欧人给这个群岛的一部分所起的名字,于1900年命名的。 西欧人是何时知道钓鱼群岛的存在呢?对此我做了一些考证,但本文里没有必要详述。确切地说,在19世纪中期,西欧人的地图上就将钓鱼岛标为HOAPIN-SAN(或-SU)、将黄尾屿标为TIAU-SU。另外,他们把钓鱼岛东侧的岛礁群称为PINNACLE GROUPS或PINNACLE ISLANDS。 英国军舰“萨玛兰”号(SAMARANG)于1845年6月,对这个群岛进行了大概是世界上的首次测量。该舰舰长爱德华·巴尔契(SIR EDWARD BALCHER)在航海日志①中写道,14日,对八重山群岛的与那国岛的测量作业结束后,该舰从那里返回石垣岛,是日黄昏,“寻找海图上的HOAPIN-SAN群岛以确定航向”。这里的HOAPIN-SAN就是钓鱼岛。 翌日,“萨玛兰”号测量了PINNACLEISLANDS,16日测量了TIAU-SU(黄尾屿)。根据这次测量的结果,1855年出版了一张海图②。这张海图和“萨玛兰”号舰长的航海日志,后来成为英国海军的海图和水路志中记述HOAPIN-SU和了TIAU-SU的基本依据。 并且,明治维新后的日本海军《水路志》中关于这一海域的记述,最初几乎都是以英国海军的水路志为依据的。 在前面引用过的总理府南方同胞援护会机关刊物《冲绳》上,刊登有1886年(明治19年)3月发行、由海军省水路局编纂的《环瀛水路志》(卷一·下)第十篇中关于钓鱼群岛的记述。 据“编纂起因”中讲,对“其第十篇即洲南诸岛,根据1873 年(明治6年)海军大佐柳?A悦的实验笔记,用《海针路志》第四卷(1884年英国海军航道局编集发刊,第二版——井上注) 及冲绳史加以增补”。 上面提到的柳大佐的“实验笔记”和“冲绳志”,我都没见过。但《环瀛水路志》上将钓鱼岛用汉字写上了“和平山岛”并附上了英文名称的日文假名注音。如黄尾屿写为“低牙吾苏岛”、赤尾屿写为“尔勒里岩”。它们分别是英国军舰“萨玛兰”号航海日志中记载的Hoapin-san、Tiau-su、Raleighrock。很显然这部书是根据1884年出版的《英国海军水路志》编写的。 另外,前面提到的《冲绳》杂志上所抄录的《日本海军水路志》,后来也把以上岛名写如下述。 1894年(明治27年)7月刊《日本水路志》第二卷,用片假名记为“ホァピンス岛(Noapin-su)”、“チャゥス岛”(Tiau-su)、 “ラレレ岩”(Ralie)。 1908年(明治41年)10月第一次改版的《日本水路志》第二卷,改为“鱼钓岛(Hoapin-su)”、“黄尾屿(Tiau-su)”、“赤尾屿(Raleigh rock)”,即钓鱼岛被当时的内务省统一写成了“鱼钓岛”,黄尾、赤尾仍延用中国古代的名称,并都在其下面加注了英文名称,而没有采用久场岛和久米赤岛等琉球名称。 这也是此后的一贯做法。由此可以看出,只有“鱼钓岛”是日本官方固定统一的名称,而其他岛名,海军和内务省也各不相同。 1919年(大正8年)7月发行的《日本水路志》第六卷上,只写上了“鱼钓岛”、“黄尾屿”、“赤尾屿”,而以前注上的英文名称已荡然无作。 l 941年(昭和16年)3月发行的《台湾南西诸岛水路志》,也是写着“鱼钓岛”、“黄尾屿”、“赤尾屿”。但不知何故,只把赤尾屿写成了“赤尾屿(セキビ)”,或许是《冲绳》杂志在抄录时加上去的。 初期的日本海军《水路志》完全效仿英国,它不使用日本自古就知晓的钓鱼群岛的名称,中国名也好,琉球名也好,一概不用,而用英文名记载。甚至文章也几乎与“萨玛兰”号航海日志的记述相同。 下面我尽可能地将“萨玛兰”号的航海日志中的一节(第一章第九章第318页)直译一下,暂称A文。 和平山最高点为1181英尺。岛的南侧从这个高度几乎垂直地向西北偏西方向断裂。其它部分向东倾斜,在那个斜面上,有许多水质优良的细流。全然没有居住者或来访者的痕迹。实际土地不够容纳半打人。 从舰上看到的这个岛上部土层,显示出了向东北深深倾斜的岩纹,为此,水流可轻易地流到东北侧的海岸。这儿水的供给不是一时的,从许多天然水池里有淡水鱼存在,便可知道这一点。 并且,那些池子几乎都与海相连,水草茂盛,覆盖了水池。 下面是1894年6月版的《日本水路志》第二卷: 自此岛南侧最高处(1181英尺)向西北方,呈如刀劈之状。 从诸天然水池有淡水鱼生育,可知此岛不缺淡水。且此地皆与海相连,水面浮萍繁茂。……此岛之地不足容纳六七人,无人居之迹。 将A文和B文做一比较,甚至可以说B文《日本水路志》的记述,就是A文“萨玛兰”航海日志部分的简洁漂亮的翻译。 根据以上的情况可以得知,明治维新后,日本关于钓鱼群岛的科学知识,差不多部是从英国海军的书籍或地图里得来的。日本海军将英国海军所说的PINNACLE ISLANDS译成了“尖阁群岛”、“尖头诸屿”,“尖阁列岛”的名字也是由此得来。 《环瀛水路志》中将PINNACLE ISLANDS用汉字写成“尖阁群岛”,并在旁边用日文片假名注上了英文发音。1894年的《日本海军水路志》第二卷中写成了“ピンナクル诸岛”,1908年的水路志又写成了“尖头诸屿”。“ピナクル”(PINNACLE)原意为基督教教堂屋顶的小尖塔。位于钓鱼岛东侧礁石群中心的岛礁,其形状很像小塔尖,因此英国人给这个礁石群起名为PINNACLE ISLANDS。日本海军又把它译为“尖阁群岛”或“尖头诸屿”。 将钓鱼岛、尖阁群岛(尖头诸屿)及黄尾屿总称为“尖阁列岛”,是始于1900年黑岩恒的命名。黑岩恒于1898年在《地质学杂志》第五卷上刊登了题为“尖阁群岛”的文章,并被大城昌隆收录在《黑岩恒先生显彰纪念志》的“年谱”里。但我还没有看到这篇论文,所以不知道那个地名所包含的范围。他在1900年的报告“尖阁列岛探险记事”中写道: 这里称为尖阁列岛,它是位于我冲绳与清国福州中央的一列小岛,距八重山列岛的西表岛以北约90英里。从本列岛去冲绳距离为230英里,到福州的距离也略相似。至台湾岛的基隆仅隔220 余英里。按帝国海军出版的海图(明治30年发行),本列岛由钓鱼屿、尖头诸屿及黄尾屿组成,乃茫茫苍海之一粟也。……而此列岛尚未有一总称,在地理学上造成许多不便,故此我提出了尖阁列岛这个新名词。 由于《地学杂志》的这篇论文,尖阁列岛的名字才开始在地理学界广为流传,而在此之前没有这样的称呼。 然而,奥原敏雄在他的论文里引用了《环瀛水路志》并只写上了“尖阁群岛”。他想给读者一个印象,“尖阁群岛”和黑岩恒所说的“尖阁列岛”的范围相同。奥原敏雄十分清楚这个“尖阁群岛”就是“尖头诸屿”,但他却故意含糊其辞。 琉球政府在那篇“关于尖阁列岛主权”的声明中说:“明治14年(1881年)发行、16年(1883年)改版的内务省地理局编纂的《大日本府县分割图》中,出现了尖阁列岛,但没有附上岛屿名称。”但是这个《大日本府县分割图》的冲绳县地图上,没有“尖阁列岛”,只有“尖阁群岛”,并且那个“群岛”就是尖头诸屿。琉球政府企图制造一个假象,让人认为今天所谓的“尖阁列岛”的名称在当时就已经有了,并在地图上将此列入了冲绳县。 这不过是琉球政府的拙劣伎俩。 更滑稽的是日本社会党国际局的“关于尖阁列岛主权问题的社会党统一见解案”。它不加分辨地接受了琉球政府的上述声明,并没有去查阅研究那张地图,而是站在把“尖阁群岛”(尖头诸屿)与黑岩恒命名的“尖阁列岛”混同的立场上,说什么“所谓尖阁列岛于1881年(明治14年)由当时政府内务省地理局之手,划归冲绳县下等,通过一连串举动表示了领有的意思”。在那张地图的什么地方有领有“尖阁列岛”的意思呢?! 那么黑岩恒的那个尖阁列岛的范围有多大呢?按他的注明应该是钓鱼岛、尖头诸屿及黄尾屿的总称,不包括赤尾屿,这在地理学上是符合逻辑的。赤尾屿距黄尾屿48海里,和钓鱼岛等不构成一岛群。黑岩恒在他的报告中对赤尾屿也只字末提。并且琉球政府在1970年9月10日发表的“关于尖阁列岛的主权及大陆架资源开发权的主张”中说:“尖阁列岛散布在北纬25度40分至26度、东经123度20分至123度45分的范围内。”这个范围与黑岩恒所讲的尖阁列岛的范围相同。赤尾屿(北纬25度55分、东经124度24 分)不包括在内。 但是,琉球政府在上述主张抛出一个星期后,又发表了文中屡次引用的那篇“关于尖阁列岛主权的声明”。声明中说:“明治28年(1895年)1月,内阁会议的决定只谈到了鱼钓岛(钓鱼岛——井上注)和久场岛(黄尾屿——井上注),而尖阁列岛除这个岛外还由南小岛及北小岛和冲北岩、冲南岩以及称为飞濑的礁石(从南小岛至飞濑都属于尖头诸屿),还有久米赤岛(赤尾屿——井上注)组成。”琉球政府对赤尾屿是否属于尖阁列岛一直没有一个固定的说法。 我想以前的海军水路部一定清楚此事,然而非也。1908年前的水路志上,既没有记载包括钓鱼、黄尾及两者之间的尖头诸屿在内的名称,也没有记载着其中加上赤尾屿的总称。1918年的水路志中使用了“尖阁诸屿”的名称,说:“尖阁诸屿位于冲绳群岛与福州的略中央……,由黄尾屿、鱼钓岛、北小岛、南小岛及冲北岩、冲南岩组成。鱼钓岛为其最大者。” 上面说的北小岛至冲南岩间的岛礁为尖头诸屿,同样的水路志,1908年9月记为“尖头诸屿(PINNNACLE ISLANDS)”,1894 年7月为“ピンナクル诸屿”,1886年记为“尖阁群岛”。1919 年的水路志才明确了其区域与黑岩恒命名的“尖阁列岛”相同,并做了说明:“此等诸屿在位置关系上古来为琉球人所知,有尖头诸屿、尖阁列岛,或PINNACLE ISLANDS等名称。”这里将黑岩恒命名的尖阁列岛、英国海军所称的PINNACLE ISLANDS及日本海军水路部用的“尖头诸屿”混杂在一起了。 1941年的《台湾南西诸岛水路志》与1919年的水路志一样,写上了“尖头诸屿”,其范围也与1919年版的相同。并且还写道: “尖阁诸屿在位置关系上,古来为琉球人所知,有时也称为尖阁列岛,外国人称之为PINNACLE ISLANDS。”这种写法好像是在说“尖阁列岛”琉球人“古来”就这么叫,是这一地区的旧名,而现在叫“尖头诸屿”。 日本外务省今年(1972年)3月9日发表的“关于尖阁列岛主权的统一见解”说:“尖阁列岛……明治28年(1895年)1月14 日,内阁会议决定在当地建设标桩,正式将其编入我国的领土。”所以,明治28年(1895年)内阁会议决定建标桩的岛只有鱼钓岛(钓鱼岛)和久场岛(黄尾屿),连尖头诸屿也不包括在内。本来尖头诸屿就在钓鱼与黄尾之间,所以也可以认为即使不专门提到它,也应该包括在“尖阁”之内,但赤尾屿是不可能包括在内的。然而,现实是政府企图把赤尾屿也纳入“尖阁列岛”之内,一并从中国那里窃取来。 日本共产党的“见解”也与外务省相同,没有明确表示出“尖阁列岛”的范围,但它说“1895年1月,日本政府决定鱼钓岛、久场岛为冲绳县所辖。1896年4月将尖阁列岛编入八重山郡……”。那么只能解释为“尖阁列岛”是指鱼钓岛(钓鱼岛) 和久场岛(黄尾屿)。如果两岛中间的尖头诸屿也自然包括在内的话,它所说的尖阁列岛的范围也与黑岩恒所说的一致。可是,声明的后半部分又说:“1945年以来,尖阁列岛作为冲绳的一部分,被置于美帝国主义的政治、军事统治之下,列岛中的大正岛(赤尾礁或久米赤岛)及久场岛两岛被当做了美军的射击场……”在这里甚至把赤层屿也算进了“尖阁列岛”。日共的宫本(显治) 委员长先生,你说说看,尖阁列岛的范围究竟有多大?你能用确凿的证据来明确表示吗? 琉球政府、日本外务省、日本共产党都妄图把黑岩恒以地理学为依据确定的尖阁列岛和黑岩恒从尖阁列岛中分列出来的赤尾屿同时当做日本的国土,但他们内心也知道,这个包括赤尾屿的尖阁列岛的名称,从未存在过。所以,不能明确地说明尖阁列岛的范围,只好先举出了黑岩恒的名称,而后又悄悄地把赤尾屿加了进去。 作为帝国主义者,只能以小偷的方式来处理领土问题,岂不是有伤大雅? 另外,黑岩垣所起的“尖阁列岛”这个地理学名称,日本一次也没有正式承认过。甚至海军水路志,这种从军事需要出发对地理记述的严密性要求很强的资料中,为避免发生误解,也没有用“尖阁列岛”的名称,而是使用了“尖头诸屿”。然而,现在的日本政府及琉球政府称其为“尖阁列岛”,但对“尖闻列岛”的范围是胡诌一气。日共也一味地盲从于这个荒唐的政府。 日本政府、琉球政府、日本共产党、大小商业性报纸都一致叫嚣“尖阁列岛历史上就是日本领土.这一点没有争论的余地”。 但正如您所见,其范国不明确,并且其名称也不确定,一会儿称‘尖阁列岛”,一会儿称“尖头诸屿”,即使在政府机关内部除“鱼钓岛”外各个岛的名称也不固定。“黄尾屿”叫“久场岛”,而“久场岛”在某个时期又指的是“钓鱼岛”。刚知道“赤尾屿”叫“久米赤岛”,可不知何时又改称为“大正岛”。海军称其为“黄尾屿”、“赤尾屿”,但只用英文名作记录。哪里有这样的连地区名称和范围都不清楚的领土呢?这件事不单单是个名称的问题,而是有着实质性的重要的政治意义。这是日本天皇制“领有”这些岛的做法、盗窃他国领土的行为所产生的必然现象。 第九章 天皇制军国主义的“硫球处置”与钓鱼群岛 在幕府末期,琉球人也仅是知道有“依棍姑巴甚麻”岛而已,与这些小岛并无日常联系,日本人更是毋庸赘言,除少数学者外,普通武士和老百姓对其甚至闻所未闻。这时的日本当然不可能宣称占有钓鱼群岛。 即使是幕府末期的社会动荡时期,德川幕府仍在南方与英国、美国争夺伊豆南部的无人岛(小笠原岛),欲将其置于日本领土之内;在北方则因在桦太(即萨哈林岛——译注)上的日俄分界线与俄罗斯发生对抗,幕府寸土不让,幕府的官员及长州的桂小五郎(即后来的木户孝允)等早在1860年左右就已策划①向西侵略朝鲜。当时的幕府对于边境的领土是何等关注,领土扩张欲何等膨胀,由此可略见一斑。如有人对“夷狄”屈从——即使是幕府,勤王派也会毫不留情地予以打击,但他们中间却没有一个人想到要兼并琉球,或切断它与清朝的关系。对于琉球前面的无人小岛——钓鱼岛更是不屑一顾。 1868年(明治元年),勤王派推翻德川幕府,拥立天皇政权。 1871年(明治4年),废除诸藩,奉天皇为惟一最高专制君主,建立起高度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此时的天皇政府已怀有征服朝鲜、台湾及琉球的野心。天皇政府对这三个地区的政策相互密切关联,浑然一体,天皇制的军国主义已初露端倪。不久,军国主义就把矛头又指向了钓鱼群岛。因此,论述天皇政府与钓鱼群岛的关系,就必须以琉球处置为中心,追溯天皇制军国主义的渊源。 废藩置县时,岛津藩也废除了,天皇政府把原本由岛津藩所辖的属地、曾为封建殖民地的琉球王国也视为天皇政府的属地。 但天皇政府却并不禁止琉球王国向大清朝贡及接受清朝皇帝的册封,允许其保持与清朝原有的宗属关系。 翌年(1872年),天皇政府利用琉球人漂流到台湾东岸并被当地居民所杀一事(发生在1871年11月),借口为日本国民琉球人复仇,计划侵略大清的领土台湾。为使侵略变得顺理成章,所需的依据之一就是:琉球王国为日本领土,其百姓为日本国民,而非大清藩属国百姓。为此,天皇政府经过一番讨论之后,天皇于1872年9月,决定封“琉球尚泰”(而非琉球国王尚泰)为琉球藩王,位列华族,赐金3万日元,同时琉球的所有外交事务全由日本外务省管辖。尚泰王本人及其朝臣对此强烈反对,但天皇政府一方面施以威压,另一方面派出外务省高级官员口头保证说: 琉球可保持现行的“国体、政体”,其外交事务虽由本省管辖,但琉球与清朝的关系可维持现状等,以佞言相欺,暂时蒙蔽过去。 在美国驻日大使德朗(C. E. de Long)及他所推荐的美国退役将军勒让德尔(Le Gendre,1872年11月起任外务省顾问) 的强有力支持及指导下,天皇政府于1874年7月悍然出兵远征台湾。他们编造的借口是:第一,如前所述,“日本人”被杀死了;第二,杀死“日本人”之地是“生蕃”之地——用现代的说法就是国际法上的无主地,“生善”不是中国的藩属国民。后面的论调则与现在的钓鱼群岛为无主地论如出一辙。 为使远征合理合法,1873年,当时的外相副岛种臣前往北京,于6月9日会见了英国驻北京大使。当时英国大使问:如果清朝政府称“台湾为我国属地,我国赋予其政权”那该怎么办,副岛回答说:“此权非清国有之,凿然有据焉。清国未尝遣官吏之于生善之地,生蕃地名未见于清之舆图(全国地图);且数年前,美人未曾告于清政府而入彼地与蕃人战(指勒让德尔),生蕃自与美人结约。清国若谓彼为属下,任彼自行和战、结约而政府不知者可乎?是故吾人谓清政府之权未及生蕃之地也。”(见《日本外交文书》第6卷) 此外,6月21日,副岛与驻华大使柳原一道,访问了清朝外交部总理衙门,就台湾人杀害琉球人一事进行了会谈。当时日本方面全都由柳原大使发言,他巧妙地引导对方,套其说出台湾“生蕃”被“置之于化外,甚不为理也”。于是柳原就含糊其词地断言“贵大臣既谓生蕃之地为政教不及之所,且久有其据,既为孤立化外之蕃夷,则惟归我独立国处置耳”,说完就告辞了。台湾的部分居民为清朝的“教化所不及”这一儒教的政治思想概念和“政权所不及”这一近代国际法概念是截然不同的,柳原对此了然于胸,但他却硬把两者相提并论,把清朝所说的“蛮地”在教化以外附会成近代国际法中所谓曲没有实际支配的“无主地”,并充作侵略的依据。第二年,日本对台湾实施侵赂后,理所当然地遭到了清朝的严重抗议,而日本则以清朝说过“蛮地在教化以外”的歪理来辩白。 钓鱼群岛无主地论就是这样,用把汉语的概念和表达方式歪曲为近代的逻辑论法,来解释陈侃、郭汝霖的使录和《中山传信录》中有关久米岛和赤尾屿的记述。 1874年侵略台湾时,虽然日本的实力尚且无法与清朝的实力及英国的意志相抗衡,无法坚持“蛮地”等于无主地论,但随后天皇政府的军国主义侵略野心却越发膨胀起来。在英国的唆使与支持下,天皇政府把侵略的首选目标集中在了朝鲜,它早在天皇政权成立之初就对其有了觊觎之心。但由于朝鲜国王像琉球国王一样,从很久以前就向清朝朝贡、称臣。如果日本在把琉球王国划为琉球“藩”后,仍允许“藩”王向清朝朝贡、称臣,那将成为日本把朝鲜国完全割离清朝的势力范围并变为本国属地的大政策的绊脚石。 因此,1875年7月,天皇政府严令琉球“藩”王完全断绝与清朝的胡贡、册封关系,并强迫“藩”王进京及改革“藩”政。 同时,为镇压琉球王等的反抗,在那霸郊外强行征用琉球人的土地,设立了熊本镇台(即现在的师)分营。琉球王及其贵族对此奋力反抗,暗中向清政府请求援助。清政府虽屡次抗议日本政府禁止清的“属邦”(琉球)朝贡,但并没有对琉球王进行实际援助。 在此期间.天皇政府于1875年9月派出“云扬”号军舰,非法侵入了朝鲜江华岛附近的汉江、并向岛上的守军挑衅,守军被迫开饱。天皇政府马上兴师问“罪”,陆、海军倾兵出动,准备进攻朝鲜。在此压力之下,第二年2月,朝鲜被迫签订了第一个“友好条约”,并于8月被迫签订了贸易章程。 这些条约,是日本强加于外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根据“友好条约”,朝鲜把釜山等地划为日本的通商口岸,日本可以在此设立租界,并且享有租界的治外法权。贸易章程则规定日朝两国“暂时”取消进出口关税,日本可在朝鲜的通商口岸使用日本货币,自由地购买朝鲜人的物资。这意味着日本在政治上已经控制了朝鲜,日本资本可以对朝鲜经济进行肆意掠夺。但这个苛刻的不平等条约的第一条中却写着:“朝鲜国为自主之邦,保有与日本国平等之权力。”这实际上是规定了朝鲜国不再是清朝的属邦,其骨子里面包藏的是把朝鲜变为日本属国的野心。日本早在11年前,就埋下了日中战争的火种。 乘着成功降伏朝鲜的势头,天皇下令着手加紧“处置”始终不肯放弃清朝“属邦”地位的琉球“藩”。但在强行签订“日朝友好条约”的第二年,天皇政府把全部力量投入了西南战争之中。 在终于取得胜利,稍事平定之后,1879年(明治12年)4月,天皇政府派出了一支450人的军队和160人的警察队伍,前去镇压已有200年不设军队历史的琉球“藩”王,不容分说便把旧藩王强行移居到东京,并废除藩政,改成了天皇政府直辖的冲绳县。 所谓的“琉球处置”到此就结束了。琉球人与本土的日本人原本虽为同一民族,但在政治上却曾是分离的。日本至此才在政治上也统一成为单一的日本民族国家,这种说法目前占了主导地位,但我对此说却持反对态度。 琉球在12世纪开始形成了最初的小国家,14世纪冲绳本岛上三国鼎立,在15世纪末才形成了统一全土的国家。但这些国家都是和日本历代国家政权平等交往的独立国家,并从14世纪末开始向中国皇帝朝贡称臣。大约在17世纪初期,琉球被岛津藩征服,此后就受到了岛津的残酷压榨和统治,但此时琉球王国仍然是一个单独的国家,也向中国的王朝朝贡。所谓的“琉球处置”的历史内容,即是这个国家被近代天皇政府彻底剥夺了国家的地位,割断了与中国的臣属关系,并沦为了天皇政府的殖民地。我对该问题从历史和民族理论的角度曾作过详细的论述①,有兴趣的人可以一读。——未完待续 (摘自《钓鱼岛·历史与主权》,井上清著,贾俊琪、于伟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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