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17日发布的报告显示,美国去年放松对部分军事物品出口的管制,将部分“较不敏感”的物项从严格管制的军品清单转移至由美国商业部主管的商业清单中,而针对中国军需品出口的最终用户制度,也适用于列入“600系列”分类。美国同时还放松了卫星及相关产品的出口管制,中国商务部表示这将使中国的航天产业面临双重压力。
中国商务部发布17日发布《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2014》,这份近200页的报告着重介绍美国、欧盟、日本、巴西、俄罗斯等我国13个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投资管理体制及措施的变化情况,分析其可能对我国外贸投资产生的壁垒,评估其贸易环境。上述国家的进出口额约占我国外贸总额的55%。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将部分“较不敏感”的物项转移至由美国商业部主管的商业控制清单中,涉及的产品包括部分航空器、蒸汽涡轮发动机、水面舰、潜水艇。而在此之前,这些物项属于由国务院国防贸易管制局负责执行的军品清单中。
根据美国的出口管制管理体制,军品清单中的国防产品和国防服务受到《武器国际贸易条例》严格的出口管制,而美国商务部产业安全局和国务院国防贸易管制局于去年各自发布了修改《出口管制条例》和《武器国际贸易条例》的最终规则,,对美国现行出口管制制度进行了修改,将部分军品清单上的物项转入商业控制清单。
分析认为,这意味着美国对部分军事物品出口的管制开始放松,而不是像过去一样,把所有可能与国防有关的商品统统限制在国门以内。
此次修改在商业控制清单中新增一个“600系列”分类,将军品清单中部分“较不敏感”的物项移至商业控制清单中的这一新分类,涉及的产品主要有原属于军品清单中的部分航空器、蒸汽涡轮发动机、水面舰、潜水艇。
同时,美国商务部产业安全局也将对现行商业控制清单中的军品重新定义,并将它们移入“600系列”分类。例如外国制造或位于外国的军用商品,将扩大到包括包含任何原产于美国的“600系列”分类物项的商品,以及使用源于美国的“600系列”分类技术所制造的直接产品。
增加新的分类以后,这些物品出口到国外通常只需要获得美国商务部产业安全局的许可,不再像过去一样,由美国国务院国防贸易局监管。而纳入到美国商务部的商品管制范畴后,一些并不具备威胁的产品,比如螺栓在被认定为基础零部件的条件下即可出口,这将为美国企业提供更多发展海外业务的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中国军需品出口的最终用户制度,也适用于列入“600系列”分类。但是,被美国纳入战略授权许可例外的36个国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许可例外,但中国不在36个国家之列。
此外,美国政府放松卫星及相关产品的出口管制,根据《2013财年国防授权法》,此前将商业控制清单中所有卫星及相关物项转移至军品清单的相关规定将被废止,改由美国总统决定在符合其国安利益的前提下将卫星及相关产品从军品清单转移到商业控制清单。
但值得注意的是,被转移到商业控制清单的卫星和相关产品仍不能被出口到中国、朝鲜等国家,除非美国总统认定不会对其国家安全造成威胁。
中国商务部指出,这次政策改革将使中国的航天产业面临双重压力,一方面,中国在该方面产品和技术进口受限的局面没有改变;另一方面,美国卫星产业将加大在全球市场的经营活动力度,加剧中国航天产业国际化所面临的竞争。
美国的出口管制体系建于冷战时期,对军品管制清单上的商品出口管制相当严格。对于对华武器出口,美国及欧洲国家曾在上世纪70年代放宽对华技术出口;1981年起,西方国家开始向中国出口较为先进的技术。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中国与法国等欧盟国家建立起军售关系。
1989年,西方国家中断了对华军事技术与武器装备的输出。至今,美国及欧盟仍没有解除对华禁运。
高精尖技术与武器是西方国家对华武器禁运的重点。如卫星定位技术、反导技术、预警技术、远程导弹技术、核潜艇壳体技术、“宙斯盾”系统、弹头分导技术等。甚至一些不属于军事对抗范围、但可能转化为军事用途的技术也在禁运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