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电5号核岛基坑
继通过国家级评审后,备受瞩目的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11月3日正式拿到了国家能源局的落地“路条”。
中核集团11月4日消息称,国家能源局11月3日对福建省发改委、中核集团的请示报告发出复函称,为推进福清5、6号机组前期工作顺利开展,尽快验证我国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同意该工程采用融合后的“华龙一号”技术方案,建设国内示范工程。
除了强调安全,国家能源局在复函中要求,要按照“华龙一号”总体技术方案审查会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加快试验验证和关键设备研制,夯实技术基础。“厂址其他条件不变。要求按照调整后的技术方案,认真做好环保、节能、用地、用水、用海等相关论证工作;继续做好公众科普宣传与沟通,深入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排查,提前制定应对策略和预案。”
考虑到5、6号机组可能对1-4号机组生产建设可能产生的影响,复函指出,要全面论证评估,及早规划和采取措施,有效减小影响。此外,复函要求福清“华龙一号”示范项目要充分利用我国目前的核电装备制造业体系,支持关键设备、零部件和材料的国产化。
记者此前了解到,在国家能源局此次复函之前,中核集团与中广核集团早已确定福清核电5、6号机组和防城港核电3、4号机组为“华龙一号”国内示范工程,而且均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前期工作,而且两家企业也公开表示过两个项目都具备FCD条件。
“从通过评审到正式落地,再到开工,需要一个过程,结果是迟早的事。”一位业内专家向记者表示。
就示范项目FCD前的情况,国家核安全局核电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汤搏近日透露,目前国家核安全局抓紧在做以及福建福清核电站5、6号机组以及红沿河5、6号机组和CAP1400示范项目的技术准备和前期工作,一旦国务院核准,核安全局就能尽快颁发建造的安全许可证。
11月6日,中核集团再次发布消息称,国家核安全局已于11月2日-3日组织召开福清核电5、6号机组初步安全分析报告(PSAR)第一次审评对话会。作为建造许可证申领重要的支持性文件之一,初步安全分析报告对建造许可证申领工作而言意义重大。此次对话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产生共313个工作单,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之后将执行工作单的回答。
据了解,2013年9月5日,中核集团与中广核集团正式签署《华龙一号技术合作协议》;2013年9月25日,两集团以“关于中核中广核华龙一号自主三代核电技术的请示”联合上报国家发改委;今年8月21-22日,国家能源局、国家核安全局组织专家组对“华龙一号”总体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后认为,“华龙一号”成熟性、安全性和经济性可满足三代核电技术要求,设计技术、设备制造和运行维护技术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是目前国内可以自主出口的核电机型,建议尽快启动示范工程。8月22日,两集团签署《关于自主三代百万千瓦核电技术“华龙一号”技术融合的协议》,标志着“华龙一号”在国家层面的地位得以正式确立,成为国家推动核电“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