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分裂國家法》:台人分裂國家戰後論罪 |
| 送交者: 佚名 2005年03月04日16:25:58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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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國家法》:六種情況對台灣使用武力 2004年12月25日 17:54 【文章字體:大 中 小】 鳳凰衛視12月25日消息據太陽報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十五日首度審議《反分裂國家法》草案。草案內容目前仍保密,當局二十四日向官方媒體「吹風」,境外媒體則被擋駕。據涉台人士稱,草案明訂台灣是中國神聖領土一部分,完成統一是全體中國人神聖職責,草案又規定「台獨猖獗時可採取相應行動」,並確定台獨的定義。根據民間版本,草案列明對台用武的六種情況。全國人大辦公廳昨日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會議,就二十五日至二十九日舉行的人大常委會議議程,向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等官方媒體吹風,以統一宣傳口徑。全國人大新聞局負責人表示,這是內部工作會議,沒有讓台灣記者採訪。此次會議將審議二十個法案,反分裂法排在第七個。 台人分裂國家戰後論罪 一位參與起草的學者披露,草案將中國憲法關於「台獨猖獗時可採取相應行動」等內容,予以細化和具體化。據中國《新聞周刊》稱,草案序言將寫進「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 據內地傳媒流傳的民間版本,草案還規定對台用武的六種情況,包括台灣出現台獨公投或修憲;單方面宣布獨立;出現隱性台獨趨勢;出現社會、政治、經濟大動亂;或外國勢力有占領台灣的動向等。反分裂法草案還明訂,大陸行政及軍事部門若不作為或作為不力,導致台灣獨立,將處以瀆職罪;台灣行政及軍事部門導致國家分裂或兩岸戰爭者,則在戰後論罪。 北京涉台學者指出,為遏制「法理台獨」,中國政府希望人大常委會能順利審議該法律草案,並提交明年三月舉行的全國人大會議表決通過。按照中國的立法程序,反分裂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超過半數人大常委同意,然後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表決,超過半數人大代表投票同意通過,最後由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生效。 在台灣,陸委會副主委邱太三昨日表示,由於對這一法案的內容仍未了解,目前無法評論它對台灣的影響。而陸委會昨日公布的民調結果顯示,逾百分之八十二的台灣民眾不同意大陸制訂此法律。 陳唐山:中國大陸利用國際局勢對美施壓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預定從十二月二十五日起開始審議「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台灣「外交部長」陳唐山二十四日表示,他可以非常肯定地說,美方並不希望看到該法提出,美方認為反分裂法是一改變現狀的做法,美方因此關切法的具體條文。他說,美方會給中方壓力,否則屆時台灣若被迫有所反應,台海緊張情勢將升高,美方並不樂見。 台灣中國時報二十五日報道說,陳唐山二十四日和媒體茶敘,對最近一連串的台美外交風波,陳唐山說,目前美方在中東及北韓問題上需要和中國合作,中方看準此點,利用這一時機,在台灣問題上不斷向美方加壓、讓美方做出一些動作,因而可觀察出美方一些言談最近特別多。 陳唐山認為,美方言談並未改變台美關係本質,阿米塔吉提及「我們同意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等語,經外交部了解,並非如外界報道得這麼嚴重,那是在輕鬆場合及方式中提及,因此不能視為正式政策。 陳唐山說,美方官員在國會或聽證會中的講法才算數,如果新任國務卿萊斯在參院提名聽證會中說出類似的話,我們才真的要擔心。至於阿米塔吉提及美方依法沒有一定要協防台灣,陳唐山也認為,阿米塔吉僅是依據台灣關係法,並沒有新的或對我們不利的地方。 陳唐山最後說,面對此情勢,台美之間最急迫的事就是呼籲雙方建立高層直接溝通管道,否則許多事情會失真,「如果能和白宮直接溝通最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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