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军在朝鲜半岛开战的底线一文中,说到有三种情况会激发美军开战:
一是敌国武装力量攻击美国本土或相当于美国本土的目标并造成两千以上美国人死亡。
二是美国及其盟国保护的节点国家或地区遭到敌对国家的吞并或颠覆。
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的任何一个,美军想都不用想,立马老老实实自动收拾行装开赴前线开战
现代美国应该从二战时代算起。从那时起,这种规模的战争美军共计参加或发动了二战,韩战,越战,第一次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及伊拉克战争,无不符合这两个条件。珍珠港死了两千多美军,美军就参加二战灭了日本及其轴心国德国;双塔死了两千多纽约客,美军就悍然发动了阿富汗和伊拉克战争,颠覆两国政权。余下的就是因为敌对国家攻击美国及其盟国保护的领地了,韩战,越战,第一次海湾战争和科索沃战争都符合这个类别。
如果不符合以上两个标准的任何一个,即便情况再恶劣,美军都很难下开战决心,比如当初中国发生国民党政权崩溃,古巴出现社会主义化,伊朗伊斯兰极端化等一些国家出现江山变色,但由于不是被其他敌对国家侵占而是内部变化造成的,美国基本都不军事插手。
三是在没有遭受上述损失的情况下,但是可以证明美国利益处于Clear and Present Danger, 就是明确而紧迫的危险的时候,就可以发动先发制人打击。
布什政府在世界恐怖主义日益严重并且美国已经成为最严重受害者之后,宣布美军在一定的情况下,将进行先发制人的打击。那这个明确而紧迫的危险的先发制人的打击激发点得符合哪些条件呢?得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受威胁的性质和程度非常之严重!
如果不先动手武力打击,这种威胁肯定会变成现实。
其他手段都已经尝试,全部无效,只能动武了。
动武行动符合联合国宪章精神并和主要国际公约不相冲突。
这四条可不是符合任何一条就行,得四条全部符合才能先发制人大打出手,够婆婆妈妈的,并非可以说干就干,得一条条过才行。现在我们来一条一条过一下。
性质和程度肯定是严重的,朝鲜的大规模火炮群和核武可以对美国盟友南韩及日本甚至美国本土造成巨大损失。中国也可能是受害者。
如果不先动手,这种威胁肯定会成为现实吗?金正恩多次公开宣称肯定会让美韩灰飞烟灭,虽然外界并不认为真的会发生,但现在可以肯定,美国已经定性这种威胁肯定会发生。
其他手段都无效,这点符合。无论谁去劝说都无效。
可能符合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法,比如朝鲜违法核不扩散协议。现在也可以肯定美国定性金正恩已经严重违反各种国际法,完全可以名正言顺进行打击。
现在马蒂斯正式宣布朝鲜是Clear and Present Danger, 等于正式宣布了朝鲜符合美军发动先发制人打击的所有条件,总统已经可以在任何时候下达攻击命令,而美军的前进打击力量已经完成首批目标的锁定,时刻可以攻击,从现在起,我可以负责任地说,金正恩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