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中國出口防空雷達成績斐然,自本世紀初開始至2016年,中國共向39個國家出口460多部各型號雷達,僅次於美國和俄羅斯排名世界第三,為了和中國對抗,日本防衛省甚至要計劃向泰國出口FPS-3地面防空雷達,並於今年9月下旬參與競標。這是日本自2014年4月實施“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突破武器出口禁令以來,首次面向東南亞國家開展的大規模武器出口計劃。為什麼發展中國家大多向中國採購防空雷達系統呢?這涉及到防空雷達幾個應用上的根本問題。軍事專家告訴記者,未來戰爭中,高技術空襲武器增大了敵選擇空襲手段的自由度,空襲行動時間大為縮短,面對大規模、高強度、多手段的空襲,防空作戰的任務將十分艱巨,反空襲將貫穿作戰的全過程。防空雷達作為反空襲作戰的“先知”,無疑成為敵攻擊的首要目標。
現代防空武器系統中,防空雷達的地位至關重要,一旦被攻擊損壞,系統將無法正常工作,也就失去了其防禦、制導、定位等相應的能力,整個防空系統將受到嚴重影響。反輻射武器是對防空雷達硬殺傷最有效的武器之一,它利用雷達的電磁輻射能等實現自動發現、跟蹤並摧毀目標的武器系統。從越南戰爭中美軍首次使用“百舌鳥”反輻射導彈攻擊高炮陣地和薩姆-2A地空導彈陣地開始,反輻射武器的大量使用已對防空系統中的雷達構成嚴重威脅,在上世紀90年代以來,海灣戰爭、南斯拉夫戰爭、伊拉克戰爭、空襲利比亞、以色列空襲敘利亞等軍事行動期間,發展中國家的防空雷達常常還沒有發揮重要作作用,就遭到發達國家空軍反輻射導彈的攻擊,而中國研製的雷達特別針對這一點進行了專門的設計。
對抗反輻射武器的首要問題是儘早發現目標。通過現代化的指揮信息系統將布置在某一地區各種波段的搜索、跟蹤和制 導雷達聯接成網,就可達到情報資源共享。比如我國自行研製的YLC-18雷達和YLC-2V雷達系統就可以實現多雷達組網,並能夠與中國出口加密通訊系統,以及被動式電子監測雷達一起使用,同時,中國生產的雷達系統和中國設計的防空雷達網絡,可以利用反輻射武器被動雷達導引頭的分辨角比較大、測角精度比較低、易受兩點源(多點源)干擾的弱點,通過交替開機或合理分配目標,協同作戰,揚長避短,使跟蹤方向、頻率、波形混淆,從而大大減少受反輻射武器攻擊的概率;例如,我國成套出口給土庫曼斯坦和敘利亞的防空系統,其防空雷達網內的同類型雷達相距較近時可同時開機,使反輻射武器瞄準中心改變,起到互為誘餌的作用。
據了解,YLC-18三坐標對空監視雷達和YLC-2V雷達系統在S波段,具有對空中目標進行探測、分類、截獲和跟蹤的能力,並能把處理的雷達數據通過光纜或數據鏈路供給有關用戶,該雷達可用於S-300PMU和S-300PMU防空導彈系統,也可以用於國內出口的FM-60、KS-1A和FM-90防空導彈系統,不過,雖然中國防空導彈出口非常暢銷,但一些國家的行為讓人覺得不可思議,2008年晚些時候,南美內陸國家厄瓜多爾和中國簽署了一個價值近7000萬美元的武器裝備合同,其中一項是中國向這個國家出口6套YLC-2V警戒雷達和YLC-18中低空雷達系統,並組建一個防空雷達網,用於其防空現代化工程,可有意思的是,中國出口的雷達到了厄瓜多爾居然“不能用了”,厄方稱這些雷達不能正常工程,要求向我方索賠。
這是一出,西方國家媒體立即拿出這個事情當作給中國雷達潑髒水的一手資料,什麼中國雷達有質量問題等等言論,出現在加拿大《漢和防務評論》裡面,實際上,我方工程人員在檢查後發現雷達不存在任何問題,而是在技術指標的確定過程中,厄方在數據鏈上方面隱瞞了要求,此後,由於中厄雙方就雷達的一些技術細節,以及數據鏈通訊代碼的問題上出現糾紛,當時,厄方突然翻臉要求毀約,並讓中方退錢賠償損失,但雷達已經交付,這些雷達沒法和一些設備聯通,即便是這樣,厄方並不打算退貨,而是偷偷繼續使用。軍事專家告訴記者,中國近年來武器出口生意越做越大,已經排名世界第三,但我們也要看到,一些國家的信譽透支嚴重,一定要小心對方的“各種陷阱”,多長几個心眼,防止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