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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国际氛围与中国“用核”以及“和平崛起”
送交者: 文磬 2005年07月29日11:11:15 于 [军事天地] 发送悄悄话

当今国际氛围与中国“用核”以及“和平崛起”

文磬 (2005-07-29)


  一、中国“用核”,余音绕梁

  不久前,媒体报道中国国防大学防务学院院长朱成虎说:“如果美国人发射导弹和精准导引武器,对付中国领土的目标区,我想我们将一定用核武器回应。”

  虽然朱成虎对外国记者强调,他的发言只代表自己的观点,不是政府的政策;他也表示有信心中美不会发生战争。但是,此话在国际间引起很大反响。且余音绕梁,多日不绝。

  美国方面自然是很不高兴。美方有人表示,使用核武器,如果真的付诸行动,结果将会适得其反,使中国蒙受严重的破坏。并说,美国人的心态,是不论是常规战争或者核战争,美军太平洋总部都有能力制服中国。

  有人甚至还说,看来我们就别再谈什么中国的“和平崛起”了。

  当然,也有人认为,美国对两岸的政策还是老一套,在防止台独方面没有政策新意,但在军事上却不遗余力地进行防范。据有消息透露,此前美国国务卿赖斯访问北京时说,不准中国对台湾动武;美国正在加大太平洋西部的海空远程作战实力;加拿大希望加入美日军事联盟以阻大陆攻台;中国军方在沙盘推演中得出结论,认为打传统战牺牲太大;……在这些背景下,朱成虎的强硬言论,就显得有其原因乃至是十分自然的了。

  二、中国少将的个人意见与俄国防部长的表示——孰轻孰重?

  我们无意猜测朱将军所言有何背景。

  但这里倒是想对比一下同样"拥核"的俄国,以比较分析和认识誓言“不惜任何代价反对台独”的中国,应当如何"用核"。

  俄罗斯国防部长伊万诺夫曾表示,由于装备水平差强人意,俄军目前根本无力发动一场进攻性战争,从现有情况看,俄军只能开展核遏制、反恐和维持和平等普通行动。在国力衰退、常规力量无法与北约抗衡的情况下,核武器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仍是俄罗斯有效的战略威慑力量。

  伊万诺夫在视察战略火箭部队南乌拉尔35师时还曾说,美国关于建设国家导弹防御系统的计划不允许俄发展战略核力量,但俄发展战略核力量与美国的导弹防御系统没有任何关系。他说,俄必须建立和加强核导弹盾牌,以应付各种事态的发展,保证自己的军事安全。

  人们似乎还会隐约记得,在车臣问题西方发难时,俄军方也曾发话,要将其战略火箭部队进入戒备状态。

  俄国防部长有此言,而中国仅是军方大学一负责防务研究的少将出此语,孰轻孰重?

  如果有人对此言论过于“看重”,是否显得有点捻“轻”而“怕”重?

  三、当今国际“先发制人”军事氛围以及各国如何应对——人变我不变?

  人们还应看到,近年来,在反恐的实际需要乃至名义需要下,世界上一些军事和经济大国、强国,纷纷提出了“先发制人”的战略。

  自‘9·11’事件引发全球反恐战争后,美国总统布什一直提议,在国家面临潜在威胁的时候,可以采取‘先发制人’的军事行动。伊拉克战争就为美国布什政府的先发制人的攻击政策,提供了首次检验。在这种先发制人的攻击政策下,美国已打算对任何威胁到美国利益的团体和政权发动狠狠的打击。

  2000年4月俄罗斯总统普京就宣布,今后俄罗斯在对外政策方面将采取“进攻态度”;“俄罗斯履行所有国际义务都要符合国家安全构想和军队建设构想”。专家评论说,莫斯科实际上是宣布,今后俄罗斯与西方无论谈车臣问题,还是谈裁军问题,都将从实力出发。其后,俄国提出了“先发制人”,并由俄军在2004年2月仿苏军1982年“7小时核战争”演习,以核战演习方式演练了“先发制人”战略。

  2003年6月,日本国会通过了包括《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案》、《自卫队法修改案》和《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改案》的“有事三法制”,认定首相在危急时刻可不经过国会同意实施先发制人的打击。

  英国则在2004年2月宣布了正在拟订中的一系列新反恐法,其核心内容是降低定罪门槛,授权法庭在恐怖活动嫌疑人发动攻击之前“先发制人”地将他们绳之以法。

  2005年,联合国改革报告也提出要将“先发制人”打击合法化。

  中国在40多年前,曾对核武器的使用做过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

  中国是愿意遵守诺言的,而且也是希望以此表达中国希望和平、不要战争的最大善意的。

  但面对现今世界主要大国、强国军事上纷纷主张“先发制人”的新情况,中国是否应该对原来的承诺作适当的、甚至主要是舆论说法上的改进呢?

  我们想到了西方的一位智者马基雅维里所说:“从人们实际上怎样生活到人们应当怎样生活距离是如此之大,以至一个人要是为了应当怎样而忘记了实际怎样,那么他不但无法生存,而且会自取灭亡。”中国人也要听这位西方的“马”先生的警告:“一个要在所有的事情上都立誓行善的人只会遭到毁灭。”

  中国人不能不考虑,在各国纷纷打算“先发制人”的国际军事氛围下,我们能不能、应该不应该还要坚守“应当怎样”的老承诺? 要不要考虑当今的“实际怎样”?以及我们在原则上、策略上、舆论(心理影响)上是否要有区别和“只能怎样”?

  中国人还只能象中国古代“宋襄公的仁义道德”那样,哪怕是别人毫无道理的打来,也要“后发制人”而让其“占尽先机”?乃至连义正辞严、意在“核遏制”的话也不能说?

  四、“和平崛起”不是极端“非暴力”的和平主义——以“和”促强,以强保“和”

  在评论朱成虎用核言论时,美国有人说,看来我们就别再谈什么中国的“和平崛起”了。

  其意思是说,中国有人说“用核”,就不能说"和平崛起"了。

  中国恐怕可以说,中国的“和平崛起”不是极端“非暴力”的和平主义。

  虽然,在人类社会历史上确有和平主义的极端倡导者,例如印度的甘地。他主张“ 宁死也不会对侵略者以牙还牙”的绝对非暴力。他对当时正在与纳粹浴血奋战的英国人说:“我不揣冒昧,向你们建议一种最勇敢的战士使用的著名而勇敢的方法,我想要你们不使用武器与纳粹作战。你们可以让希特勒和墨索里尼拿走他们所要的你们所有的国土,征服你们称作属地的国家。你们也可以让德国人踏上你们的美丽宝岛,占领你们的无数富丽堂皇的名胜古迹,即使要你们的家园也不妨让出,如果他们不让你们安全撤退,就让你们自己和妇女与孩子任他们屠杀,但决不可丧失心志,也不要对他们效忠。” 在二战之时他的如此立场,曾被人们看作是纯属无稽之谈。当时,即便在印度国大党内,这种极端非暴力立场也难找到支持者。

  所以,人们也不能想象,在今天有类似这样的“好事”——中国作极端非暴力的“和平崛起”。

  更何况有资料显示,在以往39年的冷战中,美国政府曾先后16次试图动用核武器,而这16次核战争威胁中,有四次是把那柄“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在中国的头上!人们也会记得,就是在台海问题上“用核”之言论,也非中国首发,而是美国首创吧?

  所以,中国的“和平崛起”,只能是以“和”促强,以强保“和”。需要在当今国际条件下,实事求是的处理好“和”与“强”的关系。不是一味的“和”,乃至“求”和。而且,唯有如此,恐怕“和平”与“和平崛起”,才是现实的。

  

《联合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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