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圍繞着水道以及島嶼爭端,馬來西亞和新加坡之間的關係一直難以用“和睦”形容。而近日新加坡方面又傳出消息稱,馬來西亞正在積極尋求從中國獲得12門AR3遠程火箭炮,並將其部署在毗鄰獅城的南部前線,以威懾可能採取進攻態勢的新加坡武裝力量。
但值得一提的是,馬來西亞可能並不打算購買這批中國遠火,而是以“租借50年”的形式取而代之。
眼下,作為“飛毛腿”系列短程地對地彈道導彈的有力繼承者,中國遠程火箭炮已經得到了國際客戶的一致認可,這是板上釘釘的事實:早如土耳其、約旦、亞美尼亞,晚如白俄羅斯、阿爾及利亞、泰國等國,都先後購入各型遠程火箭炮,用以部分或全面替代短程地對地彈道導彈的作用。
因此,馬來西亞“想要”中國遠程火箭炮這一消息並不能讓人感到意外。真正令人意外的是“租借”替代了“購買”,還是一口氣借50年,這令人不禁好奇,馬來西亞究竟打的什麼算盤?
當然,租借,或者說租賃,租用武器裝備這一行為本身並不是不可行,只是在國際市場上較為少見,先例還是有的。
譬如說,捷克和匈牙利這兩個無力一口氣承擔先進戰鬥機購置費用的國家,就和瑞典薩博簽訂了JAS-39“鷹獅”戰鬥機的租賃協議。從捷克的協議規定細節來看,捷克將以十年為一個階段性期限支付下一個十年的JAS-39使用費用,實際上就是相當於“分期付款”。
畢竟對於這些小國而言,單次支付數十架先進戰鬥機的全款將使得當年的軍費變得緊巴巴,其它軍種的採購項目只能為之讓路,更有甚者還會“吸乾”國庫內的可流動性外匯。當然這一情況不僅出現在戰鬥機採購上,在諸如先進主戰坦克換裝、大型艦艇採購等項目上一樣會出現,出售軍備的國家往往要向採購國提供低息貸款、以物易物等優惠策略,以保證項目能夠順利推進:當年泰國採購中國的WZ551型步兵戰車,泰方就是以低價水果折扣了部分貨款;日本向印度出口PS-2水上飛機的計劃,也是得到了日本政府層面的低息貸款支持才得以進行。
換句話說,租借本身就是“低息貸款+全款購買”的另一種形式,只是聽上去像是“不付錢”,租賃國本身在批准款項撥付時也較為靈活,不必受到過強的苛責或外部壓力。
但租借這一行為在靈活的同時,仍不免有自身的固有弊端。由於武器的“產權”仍歸屬外國所有,這不免讓外國在租賃國與他國的領土爭端中處於尷尬境地。
其次,租借武器的國家可能還會以請求低息貸款償付租金的形式,進一步降低其擁有武器的負擔,這對於租借發起國而言是好事,但於中國這樣的武器提供國來說則顯然未必:若最終馬來西亞以“租借+低息貸款”的形式取得AR3火箭炮,則意味着馬來西亞很可能將在短時間內不用為AR3火箭炮的合同付哪怕一分錢,卻又能達到震懾新加坡的效果,可謂是把算盤打到了極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