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国联军中的美国(一)美军参加“八国联军”的证据和更多疑问 |
送交者: 9比8大 2005年09月25日21:23:53 于 [军事天地] 发送悄悄话 |
八国联军中的美国(一)──美军参加“八国联军”在华行动的证据和更多疑问 我在“美军在联军中的‘侵略行为’阙疑”一文中,按照事件发生的顺序提出了1900年义和团运动时期美军在华行为的四个疑问:一,美军是否参加了攻占天津的军事行动;二,美军是否全程参加了进攻北京的军事行动;三,美军是否参加了联军对北京的分片占领;四,美军是否参加了随后的军事讨伐行动。前两个问题,从夏建先生“美国加入八国联军在华行动的历史考证”一文中,基本得到证实:美军参加了攻打大沽炮台和占领天津的军事行动;美军参加了全程的对北京的进攻,直到解救出被围困在外国公使馆的美国公民。最后一个问题,从夏建先生的考证中,也基本可以得出结论:美军没有参加占领北京之后的四处讨伐。笔者阙疑之后进一步的考察结果基本支持上述结论。同时发现的另一个相关的疑问及其结论是:美军行动结束后和联军一样,没有立即撤军。 一,美军参加在华全程军事行动 关于美军出兵中国的证明之一:1901年1月26日和同年3月23日,八国在京商议庚子索款期间,美国海军部和作战部分别应美国政府要求,就对华军事行动的军费开支和损耗作出过评估。海军部的评估有三个项目,其中第一项就是“在大沽期间”。作战部则是按照所属各分部开支分别列出的。这两个部门的评估单在1924年美国国会关于免除中国未来分期支付的庚子赔款“201联合决议”听证会上,由会议主席出示给听证会各议员,作为讨论的参考资料之一。这份资料因而也连同听证会一起被记录在案,保存至今,成为确认美国出兵中国天津和北京的重要文献。 美军出兵中国的第二项证明是一部当事人的回忆录。当事人是关键人物:美军当时在华行动陆军第二指挥 威尔逊(James Harrison Wilson)将军,回忆录题为《老旗帜之下》(Under the Old Flag)。这本1912年出版的回忆录中,在“中国义和团战争”一章里叙述了作者出征前耳闻的有关战事,然后描述说“……接下来我就听说作战部长命令菲律宾的一只部队开赴大沽和天津,并通知谢费依(Adna R. Cheffee)将军任救援远征(relief expedition)的总指挥。”这位参加过美国独立战争和古巴独立战争的将军接著回忆说:“三个礼拜之后的7月22日,我接到阿迪奥坦特(Adjutant)将军的电报,通知我说一只更大的部队将被派出,如果需要,我将作为第二任指挥派往中国。”
二,美军进京后没有四处讨伐 关于美军没有参加联军在京讨伐行动的证明,是1900年10月1日美国在华专员罗克西尔(Rockhill)发给国务卿海的一份重要电报中提及的内容。这封电报首先描述了联军进驻天津和北京之后那里的情况,然后在提及美军的表现时是这样说的:“我很高兴能够告诉您,我们军队在这里和别处任何地方的行为正如我们所希望的那样。他们的纪律和良好的耐力受到所有方面的赞许。” 大量的旁证材料也支持美军没有四处讨伐的结论。不仅如此,一手资料证明,在联军占领北京后,美国还谴责并制止了德军在北京以及外围地区的军事报复行动(将在以后文章论述)。 三, 美军没有立即全部撤军 关于1900年美军在军事行动结束后是否立即撤回菲律宾的问题,我的考察结果是:美国政府确有强烈意象,为了避免节外生枝,为了维护二度门户开放政策的宗旨,希望美军在结束行动后立即撤出北京,而且也确实作了这样的决定,下达了这样的命令。甚至在当年10月将在华行动陆军第二指挥威尔逊调回了美国。然而这并不是事情的终结。美国政府在认真听取在华专员罗克西尔关于北京情况的详细汇报之后,采纳了他暂不撤军的建议。美军是和联军一起,在次年辛丑条约签订之后才撤离北京的。有关详细内容及其原因,我将在以后的文章里披露。 四,关于美军在“八国联军”行为中的进一步疑问 一般尔言,美国在国外军事行动一般要由国会讨论通过相关的议案,授权总统下达命令,才能进入执行程序。如果是这样,在美国政府历年根据原始外交文件刊印并保存的政府文献中,应当有关于国会就美军出兵中国的讨论记录、授权总统下达命令的相关法案以及总统签署下达的命令公文。但是在相关的资料中,却没有有关文献和记录。也没有美国总统签署的相关命令。显然,美国国会没有就美军出兵中国及其在华军事行动进行过讨论,没有授权总统下令出兵。 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这项军事行动没有经过国会讨论呢? 我们当然可以至少作出两种猜测,第一,这项军事行动由于时间紧急,而没有时间讨论;第二,这不是常规意义上的军事冲突,而是以救援为目的特别行动。但推测毕竟是推测。美军究竟是如何作出出兵中国的决定的?在八国联军出兵之后,直率声明要保护中国领土完整的美国,却为何要加入七国联军进兵中国?美国在决定这样行动时面临什么样的局面?面对义和团的暴力攻击,美国政府不仅肩负保护自己公民生命财产的责任,同时给自己加上了保护中国领土完整的义务。二者虽然不是完全相互矛盾,但却由于列强吞并中国的野心使决策环境变得复杂,实行过程变得艰难,美国如何运做?在保护本国公民生命财产上,美国于七国利益一致,但在瓜分中国领土上,美国与七国态度全然相反;另一方面,在姑息甚至纵容乃至支持义和团滥杀无辜问题上,美国与中国政府严重分歧,但是在保证中国领土完整和全权管理上,美国完全站在中国立场;义和团运动使美国的公正原则和门户开放政策受到严重挑战,美国如何处理这期间多方的复杂关系,跨越义和团障碍,实施既定的政策?这些疑问,我希望在以后的“八国联军中的美国”文章中依据史料作出陈述和分析。对这些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陈述和初步的解答。有助于我们了解美国在那一历史时期的对华行为。也有助于重新检验我们过去关于“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侵略中国”的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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