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5日,這一天應該值得國人牢記,因為這一天代表着萬惡的日本法西斯的戰敗,象徵着我們艱苦抗戰14年勝利,這一天裡日本宣布接受中美英三國提出的波茲坦公告,正式向同盟國無條件投降。不過日本的“無條件”就真的是沒有一點條件的嗎?
日本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反覆無常的國家,到了近代更是頻繁對鄰國發動戰爭,將死亡和苦難帶給別國人民,日本也多次犯下了南京大屠殺這樣的反人類暴行,在二戰後期,隨着各條戰線對日軍的反攻,日本高層深知大勢已去一,於是更加瘋狂的想要拼死作戰以徵求更多的停戰條件。
在日本軍部提出的停戰條件中,包括了同盟國不得向日本本土軍事占領,保留天皇作為日本國家的元首象徵、各國不得向日本索要戰爭賠款、戰犯由日本方面自行審理等一系列無恥至極的要求。而日本軍隊在戰爭最後的瘋狂,也是為了要挾同盟國就範而做出的舉動,為此不惜喊出“一億玉碎”的瘋狂口號。
同盟國方面也知道登陸日本本土將要付出怎樣的代價,尤其是在太平洋上同日軍作戰付出慘重傷亡的美國,為了儘快迫使日本投降,美國於當年8月6日向日本廣島投下了第一顆原子彈,看到原子彈威力的日本雖然被震撼,但是依舊死性不改,於是美國又在9日在長崎丟下了第2顆原子彈,與此同時蘇聯也出兵進攻日本,此時的日本已經徹底失去了戰爭下去的可能。
為了結束戰爭,美國再次敦促日本無條件投降,在失去了最後希望的情況下,日本單方面同美國協商,要求保留天皇制度他們就可以投降,同時日本天皇不能被作為戰犯審判。當時的美國壓制蘇聯的勢力,便答應了日本這個請求,在得到美國方面的保證後,8月15日,日本天皇宣讀了投降詔書,第二次世界大戰正式結束了。
到此,日本投降,被侵略各國也組建了軍事法庭來審判那些戰爭幕後的推手,向東條英機這樣的戰爭罪犯被送上法庭,接受各國遭受苦難人民的審判,唯獨戰爭中最大的元兇巨惡,日本裕仁天皇沒有得到應當的審判。所以,二戰時期,日本並非是真正的無條件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