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製造的武器裝備在國際上也算是比較暢銷,從95式突擊步槍到VT-4主戰坦克,從彩虹無人機到S20潛水艇,從地面雷達到太空衛星,不僅巴基斯坦、泰國等周邊國家大量採購,包括中東、中亞、非洲國家也買了不少,最近還有一款察打一體無人機出口到塞爾維亞,這是中國武器裝備(非技術合作)首次出口歐洲。可以說,我國的外貿武器裝備已經與英法美俄等老牌武器出口國一樣受到外國歡迎,這不僅體現了中國軍工技術的進步,更是國家綜合影響力的表現。
中國出口的武器裝備之中,比較典型的應當是梟龍戰鬥機了。這款戰鬥機實際由中巴(巴基斯坦)俄三國共同研發,至今已經成功出口給巴基斯坦、尼日利亞、緬甸等國,總產量接近200架。根據巴基斯坦空軍對外公布的技術指標,這款戰鬥機已經脫離老式二代戰鬥機的範疇,達到三代戰機標準。這款戰機其實是在老式殲-7戰鬥機的基礎上改進而來,早先曾被我軍內部稱為“超七”,此後經過多次演化,逐步形成了頗具特色的一型戰機,作戰能力兼具對空作戰和對地打擊。尤其是這款戰出口價僅為3000萬美金,在國際軍火市場上算得上物美價廉。不過,不少軍迷對我國為何沒有裝備這款戰鬥機產生了疑惑,這麼暢銷的武器裝備難道不應該優先裝備給自己人?
其實並非如此。畢竟我國空軍已經裝備了殲-10戰鬥機,不管是性能還是性價比都要高於梟龍。再深入分析,就算沒有裝備殲-10戰鬥機,梟龍也不會出現在我軍的裝備序列中。心細的軍迷會發現,自2010年以來我國武器對外出口基本都由北方工業與少數航空航天企業負責,已經脫離了上個世紀“軍用工廠各自為戰”的年代,哪款武器可以對外出口,哪款武器只能裝備給我國自己的軍隊,在相應進出口部門都有詳細規定。
首先,出於保密考量,我國自用的先進武器裝備是不可能出售給其他國家的。美國就曾因為四處外銷本國主力戰鬥機而吃了大苦頭,格魯曼公司將自己的F-14戰鬥機出售給了伊朗王國空軍,僅僅是針對戰機上裝備的應答機進行了部分改裝,可以說與美軍自用版本沒有區別。在拿到F-14戰鬥機之後,伊朗空軍幾乎摸透了美軍F-14戰鬥機的關鍵設備和作戰戰術,甚至有消息稱伊朗將部分F-14戰鬥機零部件提供給了蘇聯情報部門,時至今日伊朗的“波斯貓”仍能在波斯灣上空飛行。這種情況下,美軍自然不可能繼續裝備下去,這大概也是名聲顯赫的“熊貓”早早退役的原因之一。至於F-16、F-15戰鬥機泄密案更是數不勝數,甚至曾有中東國家飛行員將美軍F-15戰鬥機駕駛手冊公開在網上出售。如果我軍現役主力戰機出售給了其他國家,也很難確保不出現技術泄密等問題,其他國家甚至可能破解相應的機載計算機,來盜取我國的軍事機密。
此外,我國出口的武器裝備大多有更為強大的國產替換品。我國武器採購早已採用招標制度,軍方提出需求後會有數個廠家進行產品設計並投標給軍方,軍方綜合技術水準、戰鬥力、性價比等進行對比,最終選出最符合我軍需求的武器,剩下的廢棄方案經過篩選後,將不會危及我國軍事機密的部分作為外貿產品出售。如現在在國際上大賣的W-85式重機槍其實就在重機槍招標中輸給了85式,才會作為出口產品,用以賺回研發成本。自然,我國軍隊自用版本基本都要強於外貿版,這樣也能保證我軍在面對裝備我國武器的軍隊時處於絕對優勢。這兩大因素決定了我國外貿武器基本不會裝備給自己軍隊,也算是中國人特有的智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