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美國對中國圍堵的不斷升級,解放軍也在積極應對。美國為了能讓與大陸僅有海峽之隔的台灣從“刺蝟”升級為“箭豬”。美國也在一邊指揮“日澳”串聯台灣的同時,一邊對台開放了先進武器的“七大軍售”。就在本月21日,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DSCA)正式宣布,美國國務院已批准通過11套M-142高機動性多管火箭系統、總價4億3610萬美元的對台軍售案,即廣大軍迷所熟知的“海馬斯”(HIMARS)。
對於多管火箭系統,很多人的認知可能還停留在管風琴、喀秋莎的時代。傳統多管火箭雖然擁有着火力覆蓋廣、殺傷威力大的優點,但還是與“先進武器”的標籤還相距甚遠。而美軍的“海馬斯”,就是在傳統多管火箭彈的基礎上加入了超視距打擊與精確制導的能力,在保持火箭彈高性價比的同時,賦予了其戰術導彈一般的打擊能力,對於軍費預算吃緊、又急於向大陸施壓的台軍而言,可以說是非常的大。
為什麼美軍會專門將“海馬斯”放入對台“七大軍售”的序列?除了考慮到台軍的經濟能力外,也是怕過於“重磅”的地對地導彈(SSM)會刺激到中方敏感的神經。從政治角度而言,多管火箭既能給予蔡英文當局足夠的防衛能力和反制範圍,又沒有太強的“進攻性”,其300公里的最大射程,正好可壓制解放軍位於東南沿海的軍事據點。倘若日後台海局勢再度升級,美軍也能快速將台軍的火箭彈將進一步升級為“戰術導彈”。
“海馬斯”最初是美國設計安裝在中型戰術車輛(MTV)骨架上的多管火箭發射系統,屬於M270多管火箭發射系統的輪式發射車版本。其車輛底盤由BAE公司與美國國家太空總署國防集團聯合研發的戰術車輛系統組成,發射系統則是由洛克希德馬丁公司推出的導彈火控發射系統組成,可以說是“出身顯貴”。在火力配置上,“海馬斯”搭載的是227毫米火箭運載導彈,發射架可實現360度迴旋,導彈共有單發、雙連發、四連發、六發齊射發射模式,適合使用打帶跑戰術,防止被解放軍定點摧毀。其最高機動速度可達85公里每小時,最大機動範圍480公里,整個作戰過程只需3人即可完成。
“海馬斯”多管火箭共有兩個發射箱,總共可攜帶12枚火箭或兩枚MGM-140 陸軍戰術導彈系統(ATACMS)導彈,前者攜帶有導引或無導引的彈頭射程可達42 公里(26 mi),而ATACMS的射程則為300公里(190 mi)。台軍此次採購的,正是“海馬斯”的“戰術導彈版”。據中國台灣島內綠媒透露,若要達到“壓制”大陸解放軍的效果,台軍至少要擁有50枚以上的ATACMS。而美軍在交付台灣11套海馬斯機動火箭系統的同時,也將一同出售64枚ATACMS,這毫無疑問將會明顯提升台軍的作戰能力,壓制解放軍的勢氣。
值得注意的是,技術層面上的MGM-140 陸軍戰術導彈系統(ATACMS)導彈打擊範圍絕不止300公里。美軍之所以要限制ATACMS的打擊範圍,只是礙於導彈及其技術控制的多邊出口管理制度(MTCR)。按照規定:只要系統載重超過500千克、射程超過300公里,可搭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WMD)的系統與技術都將被管制。早在2014年,美軍就曾向阿聯酋出售過100枚的ATACMS、2017年賣給羅馬尼亞54枚、2018年交付波蘭30枚,其極限射程全都為300公里。但在台海局勢越演越烈之後,我們也需提防美軍極有可能為了牽制中國而打破這一限制。針對美國方面的過火行為,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表示,美國向台灣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規定,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中方將根據形勢發展,作出正當必要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