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來,美國總統和其他政要面對世界媒體多次揚言要發動戰爭推翻伊拉克薩達姆政權,並暗示戰爭爆發的大致時間。對於這種“決鬥”型戰爭宣言的發布方式,我沒有仔細想過。前天在附近小診所看病時,一個小學生看報時說了這樣一句話:“美國為啥不採取突然襲擊?”我對小學生刮目相看的同時也突然想到:“是啊,你想打伊拉克(這裡不談正義與否),就悄悄準備罷了,到時來個突然襲擊,豈不更好?何苦要提前把目標、時間等信息告訴對方?這不是泄露軍事機密、給對方以充分的心理和其他準備嗎?
美國人不是第一次這樣做了。因洛可比空難事件美國人要轟炸利比亞某設施時,竟提前幾天通知那裡的人必須在什麼時間離開;前些年發動的海灣戰爭和今年的阿富汗戰爭,都是事先炒得沸沸揚揚,幾乎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們要採取先空襲、後出動地面部隊的戰略,都能估計出他們動武的大致時間。這讓我馬上想起二次世界大戰時德國對波蘭、蘇聯的突襲,日本對珍珠港的突襲、伊拉克對科威特的突襲等“著名戰例”(這裡指的是發動戰爭時的突襲行為,戰爭打起來之後,當戰略和戰術的指揮權掌握在準軍事人員手中時,交戰雙方採取的所有突襲不在本文討論之列)。最典型的是,希特勒先派和談代表團去蘇聯麻痹,代表團成員還沒回來時就發動了進攻!
我國《孫子兵法》云:“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攻其不備,出其不意······”據說美國人當年發動海灣戰爭時,軍官和大兵們幾乎人手一冊《孫子兵法》,但學了這麼多年,怎麼仍然一點不開竅?
但是,當我回憶了幾個月來美國在是否對伊動武問題上所出現的爭論後,就不認為美國人不開竅了。除了通知無辜平民提前逃走等人道的原因之外,更有體制的原因。美國總統沒有一時心血來潮就宣布戰爭開始的權利,在做這項關乎國家安全和幾萬人生命的重大決策時,他不得不徵求國會的意見,他不能不傾聽來自媒體的聲音,他不能不請教軍方高級將領及專家們的看法,他不能不考慮國際影響,這一切,他沒有利用召開一次擴大的官員會議來解決問題的權利,更不能在一個暗箱裡操作,必須在遊說、磋商、辯論的公開“炒作”中才能完成,要想完全保密,不但不可能,也是憲法不允許的。既然這一切都是在向伊拉克完全公開的情況下完成的,進攻的目標、時間和戰略還有保密的必要嗎?
希特勒很瞧不起民主國家,認為這種大小事都要爭論過來爭論過去的體制根本不適應戰爭的需要,於是他要創立一個一切為戰爭服務的戰爭體制,即高度的思想和輿論的統一,國家軍隊和所有部門對元首的絕對服從,高效率的決策程序。最後的事實證明,他的獨裁政府雖然很適合搞突襲,但和民主國家相比,更不適應戰爭需要,尤其不適應長期戰爭的需要。美國在戰前的種種做法確實犧牲了一些效率,也確實泄露了不少機密,但換來的卻是舉國上下對戰爭目的的透徹了解,對政府決策程序的無可挑剔,對發動這場戰爭的整體認同和全面支持,這必將換來更高的戰爭效率,換來持續的戰爭能量,增添了更多的勝利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