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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外交:从策略到原则
送交者: dsdsds 2003年05月26日21:18:00 于 [军事天地] 发送悄悄话

中国的外交:从策略到原则 (提纲)

作者:秋风

  首先声明一下:笔者只具有很肤浅的经济学和宪政科学知识背景,对于外交问题则完全是文盲。不过,因此问题与宪政有很大关系,而近来又有若干争论,笔者不免有表达意见的冲动。因此,本文对于外交问题的探讨,只是作为一个公民,从公共知识分子的立场,进行一个外行的常识性探讨而已,其间甚至容有基本概念上的误用,尚祈屈尊一读者谅解。

一、原则外交与策略外交

  国与国之间构成国际社会的合作与交换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一个小国可以依靠短期的利益交换而获得足够的生存空间。但一个大国,如欲发挥其影响力,如欲稳定地实现其自身长远利益,如欲获得与其力量相应的地位和地区与国际的尊重,如欲成为国际社会与正义的护持者和推动者,则必须奉行一种长期的基于原则的外交。

  实力外交是个误导性的词汇。实力外交不是——起码不完全是——实力的较量,而是一种在国际社会中对于正当性的争夺。如果各国都完全相信实力的决定作用,那么,根本就不需要外交,只需要互相进行实力威胁、在威胁无效后直接诉诸实力——比如制裁,不过最主要的是武力——即可。但在一个尚算文明的国际社会中,之所以产生外交,是因为,人们相信,在国际社会中,存在着某种“理”,也即某种正当性。而实力往往遮蔽了人们对于实力的运用背后的正当性依据。因为在现实的角力中,势力往往是正当性混合在一起,而给人们印象更深刻的总是实力的震撼,而不是关于正当性的考察。

  因此,外交研究的元问题是:什么样的东西能够赋予一国的外交诉求以正当性。

  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可以赋予一国政府的诉求和行为以合法性,并且,经常能够赋予其以正当性。然而,在有的时候,由于国际法及惯例本身是不正当的,因此,合法性,在有些情况下,并不能保证正当性。联合国的很多决议,尽管是合法的,但却是不正当的。相反,有很多国家和个人的正当行为,却不合乎现有国际法律体系。

  从根本上,正当性来自于超越现实的观念世界,来自于人们的正义感,来自道义,来自于其所追求之愿景是否具有最大的普遍性及感召力,也即来自于人们对于其诉求中所蕴涵的价值的普遍认同。

  这些就是外交的原则之内涵,简单地说,本文所谓的原则,就是一种合乎人们共通的道德感、普遍的正义感的价值性目标。这种价值性目标,向自己、向自己的国民、外交上的对手(包括盟友、伙伴、第三方及敌人)、向普遍的国际社会展示了一种愿景。

  简单地说,在现代文明社会中,一国的外交如欲成功,其价值性目标首先需要获得其国民的认同。而这些价值性目标对于从事外交势务的专业人士来说,也为他们的抉择划定了一个边界,尽管不是非常清晰,但却具有强大的约束力。其价值约普适,该范围就越广泛。

  另一方面,这种价值性目标乃是一国获得其国际地位的根本因素。一国可以靠实力和武力获得暂时的强势地位,但如无价值认同的支撑,其地位是脆弱的和短命的。共同的价值性目标可以将盟友凝聚在一起。有感召力的价值可以给世界指出一个合乎文明与正义的方向。对于敌人,价值本身则是最强大的武器。

  我们可以说,美国推翻萨达姆政权的,并不是第四步兵师和海军陆战队第一远征部队,而是美国的自由民主价值的感召开力,或者换个角度可以更准确地说,萨达姆并非亡于其武力之不足,而是亡于其自我毁灭的道德价值,这种道德价值不仅使其失去国际社会的同情和支持——尽管有若干犬儒国家为了自身私利而罔顾这些道德价值并为萨达姆的暴政张目——而且,失去正当性的萨达姆被伊拉克民众迅速地无情抛弃。同样,美国在伊拉克战争中组成的“自愿联盟”,显然并非完全靠利益结合的,而是与共同的价值性目标有密切关系。这些自愿同盟中,最引人注目的正是那些深受极权主义之害的东欧国家。

  在现代国际关系中,原则的作用是决定性的。在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外交,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种舞台表演,获得观众——本国民众、盟邦的人民、旁观的国际社会、甚至敌国的人民——的认可是至关重要的。一种具有感召力的价值和愿景,能够使一国的外交诉求具有无法抗拒的道义力量。不幸的是,从事外交事务及从事外交研究的专业人士,依然沉浸在欧洲18世纪以来以马基雅维里主义为根本的实力外交的传统,通常容易忽视外交活动背后的价值因素。

  事实上,20世纪后半叶以来的外交,具有明显的意识形态性质。冷战及期间所发生的众多热战——中国内战、朝鲜战争、印度支那战争、安哥拉内战、阿富汉战争等等——无不蕴涵着深刻的价值倾向。敌我完全是以意识形态来划线。敌人的危险性的排序,也是以合乎、起码是不反对自身价值的强弱程度为依据的。而两种对立的价值之间的涨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双方在物理意义上的战场上的进退。苏联帝国的崩溃,归根到底,不过是一种价值、一个愿景、一种道德观念、一种理想崩溃的结果而已。

  人们常常在美国的外交中区别出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两种思路。然而,从根本上说,这种差别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策略上的摇摆,而不是原则上的差异。美国作为世界上唯一一个不诉诸种族、不诉诸疆土而以一种理想和良好政体凝聚而成的民族国家,其外交从来是以原则为本的。正是这种风格的外交,随着美国的地位不断上升并主宰国际事务,彻底颠覆了欧洲外交的马基本雅维里传统,令整个世界的外交转向以价值、道德、政体为分辨敌我的标准,也即转向原则外交。

如何确定原则

  从外交活动的角度看,只有具备明确而公认的原则,才能够确保外交政策根本上的连续性。对于外界而言,则意味着外交政策的可预期性。因此,问题是:如何发现一个国家外交的原则?

  从根本意义上说,外交乃是内政的延伸。外交的原则也就是政体的结构原理的自然延伸,乃是政体的一种结构性属性。一种政体均会或明确或隐晦地体现一套基本的价值、道德、愿景、理想。这种政体内在的价值,就构成了外交的原则。

  人类经过不断的试错,已经形成了成熟了有关政体的经验知识。一言以蔽之,只有自由宪政政体才能够为国家确立一个长治久安的制度框架。如果一种政体本身就不稳定,那么,外交的原则也不可能稳定。

  从这一角度看,外交学者和决策者必须具有宽广的视野,必须极大地关注政体问题。但中国外交学者经常忽略这一问题。在分析欧美之间的纠纷的时候,往往夸大了双方利益上的策略性冲突,而忽视了双方政体背后的价值观的同质性,也即其原则的同质性,从而经常得出错误的结论。同样,在南斯拉夫、伊拉克战争问题上,很多人也因为无视政体问题,而得出与事态发展完全不符的结论。

忽视原则的外交是实用主义的临时拼凑,而忽视原则的外交研究不过是瞎子摸象。

如何确定策略

原则是相对稳定的。原则之下的策略(战略)是多变的,但一种成功的外交,始终以原则为轴心上下波动。

  当然,策略是多变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问题的关键是找到一种可以发现、修正策略的框架。

  策略需要精英共识的支撑。现代外交是最典型的公共事务,而不是若干当权者策划于密室中的阴谋。策略是一个知识探索的过程:基于对于政体原则的考虑,经过公开的辩论,逐渐达成一种精英的共识。这就首先需要一个允许进行公共事务辩论的制度框架,允许每个愿意表达意见者,都能够表达自己的意见,诸多意见的综合平衡,才会形成一种获得广泛认同的共识。

  国家利益不是一个现成的东西,而是一个有待于发现、探索的过程。如果缺乏有利于进行公共辩论的制度框架,一个国家根本不可能正确地发现、确定其国家利益。没有一个人或一个特殊利益团体声称自己可以发现有关国家利益的终极真理。不经过公共辩论的所谓“国家利益”,只是某些个人或特殊利益团体的私人利益之折射而已。发现国家利益的过程是一个公共的知识讨论的过程。而这样的过程,也是国内不同群体利益整合的过程。只有将各种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经过综合平衡,才能使得外交家所提出的国家利益的诉求,具有真正的公共性。

  这种辩论之所以是必要的,也是为了增加原则与策略的透明性。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其原则可能是显而易见的,其策略也应当是透明的。你必须让你的盟友和你的对手对你的行为形成比较确定的预期,这样的预期能够降低合作与交易的成本,减少冲突的可能性。辩论的过程既是一个表达民意及整合国内利益的过程,也是向外界传递信息的过程。

  从布什政府的外交安全国防决策过程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一种共识形成过程的辩论性质。一般公认,布什行政当局内部存在鹰鸽两派,在几乎所有重大战略问题上,双方都存在较大分歧,而且,这种分歧被有意无意地透露出来,这样的信息是宝贵的,因为它可以让外界对于美国未来的决策提供一个观察窗口。同时,官方与民间的智囊机构也积极展开激烈辩论。一般需要数月,甚至数年时间才能达成妥协性的共识。这样的共识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国内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同时,也为外部世界提供了因应的线索:外国人知道该去游说谁才能搞定某件具体的事情。这样的外交是透明的,而一种透明的外交,是一种可以讨价还价的外交。

二、原则同盟与策略同盟

  外交的基本目的就是建立同盟来对付敌人(或潜在的敌人)。同盟以其紧密程度不同而各有区别。从同盟关系的强弱程度,依次可以区分为宪法意义上的一体化(邦联,如欧盟)、接近永久性质的同盟(比如大西洋同盟、日美同盟)、战略性同盟(美俄同盟庶几乎近之?)今天流行的所谓的战略伙伴关系(中美关系、中俄关系?)。

  但仔细地对这些经验世界中的同盟进行分析,我们发现,越是紧密的同盟,越是依据原则凝聚在一起的,对此,我们可以称之为原则同盟,比如英美特殊关系,大西洋同盟。日美、韩美同盟;而越是松散的同盟,则其原则之间的距离越远,而纯属一个策略性结盟,比如上海合作组织,中美关系。

  基于对原则与策略的分析,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探讨策略同盟的劣势,而这种劣势正是原则同盟的优势:

  策略同盟创建、协调和维护的成本高,因为这种同盟几乎完全是现实利益的讨价还价的结果,几个国家以利益的妥协换取合作伙伴在某些问题上的支持。

  临时性、非全面性。因此,这种同盟必然是临时为了某些利益交叉的问题——或若干领域的利益恰好具有可交换性——而结成的。利益的交叉,比如共同的抗美目的,或者反恐怖;利益可交换性领域,比如俄罗斯需要维持其军事工业,而中国因台海冲突而需要更新购置武器,于是双方进行交易,俄罗斯因此而作出承诺,在冲突爆发时支持大陆。在这里,存在多层交换关系,但其根本还是第一层最现实的利益的交换关系。

  内在地不稳定(缺乏免疫能力)。由于是临时的,非全面性的,因而,这种同盟内在地具有不稳定。因为,将两国联系起来的纽带较少,只要这些纽带断裂,同盟即告解体。

  缺乏防疫机制。也就是说,不能缺乏抵御第三方的诱惑。即使同盟完全基于利益的讨价还价,而讨价还价的标的掌握在自己手中,随时可以撤出现有交易,而换取更大收益。只要第三方能够给予承诺给予更多利益,原来的交易关系即同盟就会解体。

  合作的可预期性低。正因为如此,这种同盟的合作是脆弱的,每一方都不会完全信任对方,都预期对方会随时撕毁同盟约定,因为自己也随时准备在有人开高价时撕毁合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极易会出现博弈中的僵局。在需要盟友支持的时候,盟友却在观望,而由于没有原则的约束,一次这样的交易,就可以导致同盟名存实亡。

  因此,一个国家如欲确立自己的国际和地区地位,与其它国家,尤其是大国结成稳定的、全面的、可以信赖的原则同盟,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只能临时拼凑变幻无常的策略同盟,则自身的安全利益都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遑论发挥什么领导作用。

三、中国的外交与同盟

  原则同盟是原则外交的核心,策略同盟是实用主义的、策略型外交的核心。

  人们经常谈论美国外交中的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分。然而,现实主义是原则之下的外交策略层面的问题。现实主义外交不等于使用主义外交。实用主义是没有原则的外交。

  然而,真的存在所谓的实用主义外交吗?也就是说,在今天这个世界上,自以为得计的、中国的某略家式的、西方的马基雅维里式的实用主义外交,真的能够维护本国利益吗?至少我们可以断言,实用主义的策略外交是没有自生能力的。

  原则外交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自生过程。同盟更多地靠共识来凝聚,一般的利益诱惑无法侵蚀同盟的基础。同盟不是由一个中心操控的,因而,同盟内部的安排在很大程度上是自发演进的,而不是由一个中心强加的,因而其规则是可执行的。同盟是一个开放的体系,由于价值观念的感召力,本身具有自我扩展的内在机制。因而,这样的同盟,相当于购买了一件耐用品,在演变过程中的遗产,始终具有活力,可以不断地发挥其效用。

  相反,实用主义外交内在地是不稳定的,是一个基于短期利益而不断地临时拼凑的过程。它相当于在不断地购买一次性用品,每次购买行为的效用都是临时的。而以前积累的遗产,经常会成为实现当前利益目标的障碍。这种同盟由于是赤裸裸的利益交换,因而不具有自生能力,也没有任何可扩展性,它是一个具有自我毁灭趋势的封闭的体系。

外交困境的根源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宣称奉行不与任何国家结盟的原则。但事实上,一直有一个基本策略:联合任何可能的力量,制约、牵制、甚至对抗美国。时殷弘的文章提出的基本目标是联日抗美——尽管这并不是他的主要论据。还有很多人曾经提出过联俄抗美,并不断有人提出联合日益强大的欧洲(欧盟)对抗美国。这样的外交方向并不难理解。因为,两国的外交原则是截然对立的。中国的外交恰恰是在美国主导国际舞台、从而以原则外交替代欧洲传统实用主义外交的时代开始的,从一开始,两种截然对立的政体所蕴涵的原则,就必然使两国成为敌人。尽管具体环境的变化可以使两国在策略上进行一定的妥协,但这种妥协并不能改变原则对立这一根本事实。

  不过,考察中国为实现自身的原则所组成的同盟构想,竟然也无一例外地,都只是基于短期利益而通过讨价还价形成的策略同盟。仔细考察当今中国的外交,竟然没有一个原则性同盟构想。这是一种十足的实用主义的外交。因此,用我们上面的逻辑分析来作对照,竟然屡试不爽:

  创建与维护的成本极高,法国与中国亲密关系的每一次宣示,差不多都伴随着中国购买空中客车飞机,尽管航空公司对此啧烦言。

  这样的同盟是非常不全面的,中俄利益有多少交叉区域或可交换区域?欧盟对中国感兴趣的是卖飞机。

  中国所有同盟都是短命的,中俄的蜜月只延续了两年。

  其它内在不稳定、缺乏防疫机制、合作的可预期性低,无不应验。以中亚五国上海组织为例,中国曾对此寄予厚望,然而,美军进入阿富汗,这些国家却欢迎美军,上海组织名存实亡。

  这种困境并不难理解。在60、70年代,中国的政体内在地蕴涵着极具进攻性的原则,这种原则在当时的意识形态背景下,具有相当大的感召力。中国也正是挟这种观念、愿景的力量,而获得了在某些问题、某些地区的支配性地位。

  然而,在目前的意识形态色彩正在消退的政体下,中国的外交原则能够是什么呢?现政体所内涵的是什么样的价值?能够给民众一个什么样的愿景?具有什么样的正当性论证?有什么的普适的意识形态作为支撑?所有这些,都付之阙如。如果我们早就十几年就感叹官方意识形态、感叹民众信仰的崩溃,那么,我们确实只能说:这个政体根本已经没有什么内在的价值诉求可言了。

  因此,从80年代以来,我们看到,这个政体只能以自身的存在为最高目标,也即以民族国家的主权至上作为最基本的原则,一切都围绕这一点展开,这其实在一场外交上的“反动”:在整个世界转向原则外交的时候,中国却试图回归到欧洲传统实用主义外交。中国以国家本身的存在为最基本的诉求。民族主义之在中国勃然兴起,并不是偶然的。由此而形成的不可能是某些人所向往的现实主义外交,尽管它具有现实主义外交的某些外表;相反,它只能是实用主义的临时拼凑。

  这样的以政权本身之存在、以国家赤裸裸的利益为唯一目标的诉求,已经越来越不合时宜了,而且,在国际社会中,已经得不到任何同情,因为,它没有任何道义上的感召力。这个时代发生的战争已经是人道主义干预战争,未来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毫无疑问将是人权高于主权,国际社会的治理无疑将越来越依靠法治、依靠正义,而不是仅仅依靠实力。在这种情况下,以维护自身生存为唯一目标的、缺乏合乎全球正义标准的实用主义外交,注定了是被动应付型的。中国只能选择“韬光养晦”,事实上,没有价值支撑的中国外交,不可能具有任何进攻性。

  在自己奉行实用主义外交原则的时候,国际社会对待中国也完全是实用主义的态度。中国付出利益,才能得到朋友。环顾世界,中国似乎没有任何道义上的盟友。因此,中国是孤立的,中国的安全环境是恶劣的。

  这种局面是可怕的,对于一个有抱负的正在兴起的大国来说,尤其可怕。因为,不加掩饰的基于实用主义的中国外交所追求的目标本身,就是令人恐惧之源。由于缺乏道义的支持,由于缺乏愿景的感召,中国的强大,不会得到理解和同情,相反,必然被周边国家、被国际社会视为一种威胁。

原则同盟与立宪

  中国必须寻求建立原则同盟。然而,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中国目前的政体在世界上是独特的。其所蕴涵的价值本身——如果有什么价值的话,也只是最粗陋而过时的民族主义——也是独特的,而难以得到它国的理解和认同。

  但中国如果如其所宣称的那样,要成为负责任的大国,至少是地区性的大国,就必须让人们对其政体所蕴涵的价值、愿景予以认同。必须让潜在的盟国及相关国家相信,这种政体是内在稳定的,其价值是值得尊重的。只有自身形成稳定的政体架构及内部的政治透明,其行为可以预期,其它国家才会愿意与中国进行紧密的合作。

  然而,这种价值、愿景从何而来?如上所述,原则蕴涵在政体中。能够获得国际社会尊重和信任的原则,只能蕴涵在稳固的自由民主政体中。除了自由宪政政体之外的政体,都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其决策过程是不透明的,因而,其价值是没有感召力的,其外交行为是不可预期的,其国家行为是不可信任的。比如,执政者为了某一特权阶层利益而作出的决策,在其地位发生变化后,极易被新的执政者推翻。从而使政策的连续性较低。尤其糟糕的是,由于其决策是封闭的,因而,外界无从了解其权力内部各种力量之削消长,因而对于该国之前景,无法作出清晰的判断,因而其决策必然是短期的,缺乏原则支持的。事实上,以中国目前的外交原则,也无法博得其它大国的信任。

  因此,从根本上说,当代中国外交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是寻找、构筑外交的原则,并据此构筑一个广泛的原则同盟体系。显然,这是仅靠外交无法解决的。需要的是宪政改革。最起码需要宣示一个明确宪政革命方向。毕竟,宪政改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我们无法指望一蹴而就。但首先需要具有立宪的意志和决心,并启动宪政改革的公共辩论。在宪政改革的公共辩论过程中,逐渐地发现国家的正确利益,并提炼出外交的原则。

  宪政改革的前景之宣示,不仅是针对国人,也是针对国际社会的。一个对外部负责任的国家,首先是一个对内部负责任的国家。这种责任无法完全靠个人私德,而必须靠宪政制度来保证。自由宪政改革的前景不仅将为外交提供稳定的原则,也会形成一套发现和整合策略的机制,从而使策略更具有现实主义色彩。

  另一方面,如果领导层具有改革的决心,则也应有意识地开创外交新思维,以外部的支援为内部的改革提供某种动力。一个明确的宪政改革的愿景,将会获得国际主流社会、尤其是主要大国的支持,从而拓展中国外交的回旋余地。

  事实上,在目前国际格局下,任何国家外交的核心都是如何处理与美国的关系。因此,如果中国领导层欲寻求实现外交策略上的突破,尤其是寻求有益于推动立宪改革的外交政策突破,则突破口是显而易见的:确定一个更为积极的对美外交姿态和策略。只有与美国建立原则同盟,才有可能使中国在与其它国家的策略同盟中增加讨价还价的筹码。由于两国在道德、观念、民风上的相似之处最多,中国与美国建立原则同盟的可能性,远远大于与任何其它国家建立原则同盟的可能性(关于这一点的论述,参见刘海波博士的文章)。当然,这个同盟的前提是中国进行政体变革,起码是公开宣示变革的方向和蓝图。

  除此之外的任何构想,尤其是希望联合其它力量抗衡美国的构想,既严重限制中国外交策略的回旋余地,也不利于国内政体向着健全稳定的方向推动。这种缺乏原则支持的实用主义的策略,或者可能会得益于一时,但最终会使中国付出内、外双重代价。

(2003年5月中旬)



《世纪中国》(http://www.cc.org.cn/) 上网日期 2003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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