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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聯導彈擊落林彪座機
送交者: 絕地西風 2002年01月25日17:59:44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蘇聯導彈擊落林彪座機

  "文化大革命"中發生的"九·一三"林彪叛逃事件,至今己經三十多年。三十多年來,國內外一直沒有停止過對這一事件真相的探討和研究。本文綜合各種己經公開發表的材料,着重對林彪座機墜毀的原因,發表一家之言。

  不久前,我國第一次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公布了《林彪出逃航線示意圖》,標明林彪座機在墜毀之前的最後航線是:先向西飛,然後沿着我國的邊境線向北飛,飛到蘇聯和蒙古的邊境後,又折回向南飛,往我國邊境飛來,在返回途中墜毀於溫部爾汗。(見《中華兒女》雜誌2001年2月號)


  這一"航線圖"雖然在我國是第一次正式的公開披露,但在國外和我國私下裡早已流傳。解釋其原因有三種不同的說法:

  一是"兵不厭詐"說。認為林彪座機兜圈子是為了迷惑我邊防部隊,順利逃避被我擊落的危險,達到成功出逃的目的。我國的官萬人士基本持此說。

  二是"駕駛員潘景寅反抗"說。此次林彪專機機組成員康庭粹在《中華兒女》雜誌上披露""航線圖"時即堅持此說。

  三是"林彪命令返回"說。國內外大多數文革史研究專家都認為林彪只同意出逃廣州,並未打算叛逃蘇聯,是林彪覺察到飛機出境後命令飛機返回的。但此說法不被官萬認可。證據是林彪的貼身警衛李文普事件後揭發,在林彪開往山海關機場的座車上,聽見林彪問林立果:"到伊爾庫茨克有多遠?要飛多長時間?"這是惟一的一人一言的"孤證",已經有人專門撰文分析這個"孤證"的可信度,本文不作深究,承認此為一說。

  本文對以上三種說法不作是非評判,只探討林彪座機最後墜毀的原因。

  我國官方至今仍堅持認為,林彪座機不是"墜毀",而是迫降時爆炸。迫降的原因是燃油不夠和沒有領航員。

  當年我國駐蒙古大使許文益承認飛機殘骸上有一個大洞,但認為此洞不是導彈所擊中,而是飛機在地面爆炸時造成的。許大使的推斷不過是為表白:我國沒有發射導彈擊落林彪座機。因為偉大領袖毛澤東說過:"天要落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毛澤東不讓打,誰敢打呢?

  但有一個事實難以隱瞞,即林彪座機着陸之前已經起火。王兆軍在《誰殺了林彪》(台灣世界書局出版)一書中披露,溫都爾汗瑩石礦的一個工人親眼目睹"飛機降落時尾巴着火,墜地地點離他只有九英里,他看見了全過程。"日本每日新聞記者在蒙古溫部爾汗採訪時,遇到了當年的目擊者,證實林彪座機是先着火後墜落。如果認為國外的報道不可信,我國《人民日報》主辦的《環球時報》1997年11月23日頭版發表的"本報駐蒙古特派記者敖其爾"的文章中也無意中披露:"最早發現飛機墜毀的拉哈瑪大娘,住在離飛機墜毀地點僅三公里遠。……1971年9月13日凌晨2時,拉哈瑪大娘看見從西南向北飛過來一架冒着大火的飛機,繞圖門山轉一圈後順着扎森山谷向西南萬向飛行,大概不到20分鐘在蘇布爾古盆地墜毀……"這無意間的披露告訴我們:林彪座機不僅在着陸前已經着火,且着火後還飛行了大約20分鐘。我國的權威報紙、我國的著名記者,披露的信息應該比較真實可信吧?

  從飛機殘骸上留下的大洞和目擊者看到的飛機着陸前二十分鐘己起火的事實,基本可以否定"飛機迫降時爆炸起火"的結論,應是遭攻擊後爆炸墜毀。

  既然我國沒有打,會不會是別國打的呢?本文列舉如下四條事實供諸君推斷--

  第一、三十多年來,尚沒有一點證據說葉群和林立果在出逃之前已經和蘇聯取得了聯繫,所以可以肯定地說,蘇聯對林彪的"叛逃"一點不知情。這是無可置疑的。

  第二、蘇聯人如何看待林彪座機的航線?若說蘇聯軍隊對林彪座機這不速之客到訪毫無覺察,那是自欺欺人。前蒙古外交部次長永棟在接受日本記者採訪時說:"當時的說法好像是蒙古完全不知情,其實是一開始便掌握了該機的飛行軌跡。"蒙古都掌握了林彪座機的飛行軌跡,蘇聯會不掌握嗎?中、蘇、蒙三國邊境交界處沒有民用航線,林彪座機只會被認定為借用民航飛機執行軍事任務。進入蘇、蒙國境之後又迅速返回,只能認為是偵察任務完成或發覺被跟蹤。若是友好鄰邦,應在事發後通過外交途徑解決。然而,當時的中蘇關係都是視對方為"頭號敵人"。蘇聯面對這一突發事件會採取什麼果斷措施,應是不言而喻的。

  第三、勃列日涅夫的話中之意。當年"批林批孔"運動中,我國就披露了蘇共總書記勃列日涅夫在聞訊後發出了三聲"可惜"的事實,不過,我國卻認定他是因沒有得到"大漢奸"而惋惜。現在從各種渠道證明,勃列日涅夫的"可惜"之言完全屬實。但話中之意並不一定是當年中國政府判斷的那樣。曾兩次去調查林彪座機墜毀事件的克格勃成員向英國《新聞和世界報道》記者提供:"我們花費了一年時間,才查清楚林彪死亡的原因,但我們既不能告訴中國人,也不能告訴蒙古人。只有四個人知道這一真相:勃列日涅夫、安德羅波夫、亞歷山德魯和我"。該講話認定我國政府不知林彪死亡真相,可反證中國沒有擊落座機。但這很可能是蘇軍的"誤打",因完全不知情而導致"失誤",失去了林彪這顆攻擊中共的重磅政治炸彈,勃列日涅夫無奈地發出了惋惜之聲。而這並沒有違背"可惜"這個詞的本意。

  第四、蘇軍肯定有"擊落一切入侵者"的"條令"。如此斷言決非憑空捏造。對於"敵國"的任何飛行器,只要進入蘇聯領空,都要擊毀。哪怕是真正的民航飛機,他們也視為偽裝,視為"軍事侵略",攻擊起來不會有絲毫的遲疑。80年代擊落韓國偏離航線的真正的民航機就足以證明。若不是韓國提出強烈抗議,若不是美國竊聽到蘇聯軍機上的對話,蘇聯絕對不可能承認這架民航機是被他們的導彈擊落的。前蘇軍的一部分、現烏克蘭部隊,最近甚至將並未偏離航線並沒有進入鳥克蘭領空的俄羅斯民航機擊碎。若不是在飛機殘骸上搜集到尋彈片,烏克蘭政府仍然死不認帳!

  判斷蘇聯導彈擊落林彪座機,筆者最近得到一條最重要的旁證:2001年第11期《黨史天地》刊載魯青的文章披露,1971年9月14曰,即"九·一三事件"發生後的第二天,蒙古外交部約見我駐蒙大使許文益時,就一口認定此飛機是"軍用飛機",且"侵犯了蒙古領空"。9月16日在溫都爾汗"驗屍"之後,中蒙雙方外交談判時,蒙萬不僅堅持是"軍用飛機",還堅持"機上人員全部是軍事人員"。中方堅持是"民航飛機","機上有軍事人員,也有非軍事人員",蒙方堅訣不予認同,致使談判破裂。蒙古外交部的堅持己見,顯然是為他們的導彈擊落飛機贏得堅實的理由。果然,從這時候開始,蒙古國內,到處流傳着"中國軍用飛機入侵蒙古,被導彈擊落"的新聞。9月30日,蒙古全國報紙和廣播電台以新聞消息的形式,公開對國內外報道了民眾中流傳的內容,而中方對此卻"採取了沉默的態度"。為什麼蒙方主動承認了我軍用飛機被他們的導彈擊落(儘管不是官萬正式聲明,而是新聞報道),中方卻因何不予追究,反而保持沉默呢?直到30年後的今天,中國也沒有就此事向前蘇聯和蒙古"討個說法"呢?

  依筆者之見,中國確有難言的苦衷和一些認識上的誤區。大致概括為以下四點:

  第一、若提出林彪座機被蘇聯擊落的疑問,必給預先確定的"叛國"性質橫生枝節,無法解釋林彪既然叛逃蘇聯因何又被蘇聯導彈擊落?從大邏輯上很難講通,更難以讓全黨全軍全國人民口服心服地接受"林彪叛國"的結論。而當時,"粉碎第二個資產階級司令部--林彪反黨集團"是我國的頭等大事,和蘇聯的關係己退居其次。一切服從大局,一切服從主要矛盾,不抗議不質疑是我國政府的必然選擇。

  第二、毛澤東時代,我國政府視蘇聯為國際上的頭號敵人,視林彪為國內的頭號敵人。不必諱言,那時不見得所有的軍事專家都對林彪座機"迫降爆炸"說絕對相信,肯定會有人存有對蘇聯導彈擊落的疑問。只是,既然認定蘇聯是敵人,林彪也是敵人。敵人之間互相殘殺不是絕對有利於我萬嗎?我們樂得坐山觀虎鬥,欣賞"狗咬狗"啊!有什麼質疑、抗議之必要呢?

  第三、若隱瞞林彪事件的真相,就事論事,以蘇軍擊落我民航機為由提出抗議,理由很不充分。那裡本來沒有民用航線,飛機又闖入人家的領空,特別是最終墜落在人家的領土上,摔死的人員只有那麼幾個,龐大的三叉戟飛機上只載了幾個旅客,無論如何不符合情理。因為自已"理短",不如乾脆默認。

  第四、我國政府所以至今不要求俄羅斯將塵封30年的那一段歷史檔案解密,這中間恐怕有一個邏輯上的誤區,認為若俄羅斯承認當年林彪座機是蘇聯導彈擊落,便要將林彪事件的"叛國"性質徹底翻案了。誠然,若修正了林彪座機系"迫降爆炸"的一貫定論,首先得承認座機向北飛入蘇聯境內之後又折回向南飛的真實航線,但這也只能說明座機上"有情況"。到底發生了什麼情況?是否一定是林彪命令回國,還是駕駛員英勇"反劫機"?蘇聯擊落林彪座機的事實,並不能為某一結論提供有說服力的證據,更不能和林彪事件的翻案等同起來。

  所以,中國人民有權要求俄羅斯把林彪座機墜毀的歷史檔案儘快解密,將只有勃列日涅夫等四個人知道的林彪死亡真相告白於天下。因為歷史總歸是歷史,要求還歷史以本來面目,是每一個在歷史長河中生活的普通人的基本權利。我們不甘心被歷史的造假者、偽裝者、扭曲者、隱瞞者永遠蒙蔽!請還我芸芸眾生對歷史真相的知情權!時代己進入了新世紀,這人權中起碼的要求應該不難實現!我們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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