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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残军老人持介绍信“外食”讴歌祖国的改变
送交者: 九哥 2003年09月24日23:30:00 于 [军事天地] 发送悄悄话

今天在网上读了一篇文章,说的是一位残疾老人要饭为生的故事。

如今这样的故事太多,也就习以为常了。再说,“外食”又不是中国的专利。它几乎是任何国家,包括发达国家不可避免的一种社会现象。但这位老人不同,因为他拥有一个印有“献给最可爱的人”的搪瓷缸。据文章介绍,老人46年参加新四军,抗美援朝受伤后复员。他持有复员军人证书和二等残废军人证书。文章生动地描写到“老人慢慢卷起左边的裤管,我看见了一条木腿。”

“残疾军人要饭为生”的故事动人是动人,但仍不足以使我产生写文章的冲动,因为我过去在深圳也曾亲眼见过越战的断臂退伍军人趴地乞讨的场景。但文章里还说:“老人只要饭不要钱,”因为那样才符合介绍信里的介绍范围。

对的,是那张介绍信给了我一定要为这件事讴歌几句的激情。残军老人所持的介绍信是村委会开的,大意是“持该介绍信者为我村复员残疾军人,无儿无女,丧失劳动能力,由于本村财政困难,无力抚养,特准许出外就食……”文章还补充说,在介绍信上“村委会的大印红得刺眼。”

正是那盖有红得刺眼的村委会大印的介绍信让我感慨万分。请耐心读完我下面的故事,你会理解我为何万分感慨的。

下面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是从我的中篇小说《芭蕉树下》里抽出来的一小段。由于考虑到篇幅,大大压缩了。

1977年,20出头的九哥是湖南省京剧团的一名小提琴手,不务正业跟着湖南省委去湘西搞了一年的工作队。

那天,在生产队饿了一个月肚子的我,与其他工作队成员一起在公社进行一月一度的集中学习(聚餐)后,我打着油嗝走回生产队。在路上,我看见一个大约六、七岁的小女孩挎着个小布袋走了过来。她看见我,像是看见了老虎豹子一样,拔腿就跑。那几岁毛丫头哪是我共党干部的对手(对脚),几步就追上了。那孩子撒腿就往田里冲,一只手使劲把那个布袋子往田泥里按。

这时妇女主任梅菊路过,她光着脚一步就下了田,把那湿淋淋的孩子像只耗子一样拧了起来。“这不是五妹吗。” 原来我管理的第一生产队有位出名的生崽婆,不,讲错了,是生女婆。大妹二妹三妹……已经产到七妹了。

全身颤抖的五妹不要命地抱着那个袋子,我们两个大人都弄不过她。最后梅菊蛮干,被五妹像小狗一样咬了一口。梅菊一巴掌,才把那布袋子控制在手里。五妹见没有希望了,“啪”地一坐地,“哇”地哭了起来,哭得像死了伟大领袖一样。

梅菊把那布袋子打开,就顾不上手痛了。因为那袋子里装的不是别的,是比金银财宝还要紧的东西,是的,是米饭,是真正的米饭。不过,也不是我们通常理念里的米饭,而是把饭晒干,晒回像米一样的颗粒。吃的时候用水一泡又回到饭。从理论上是运用了我们现代“快餐面”的高科技。所以那干饭粒刚才被田水一泡,又泡回了饭的形象。我凑过去看了看,一股馊味冲鼻而来。

连夜,我们召开了工作队紧急会议。老林同志的感想是:“那么小的孩子能弄到那么多的饭,真了不起。”他还唠叨说自己两个孩子,小的七岁,大的都快满十岁了,还不知道怎么把米变成饭。老黄同志的意见是:“孩子是队里的人,要来的饭也应该是队里的饭。明早熬锅粥给队里的孩子们分了就是。这样也可以打击外出要饭的积极性。”老刘组长的分析就不同了:“七岁的孩子,怎么可能一个人在外面呆一个星期,怎么可能要得到这么多的饭。一定是里应外合,大人搞米饭,孩子搞搬运。”

于是,工作队决定,米饭先不动,上报后听候上级指示。此外,我们清查各队人数,看有没有不出工外出影响社会治安的。

为了防老鼠,我从老林的住户家借了个小水缸,把布袋子放进水缸,上面盖上盖子,盖子上面再压上两颗土砖。那些夜晚,我的鼻子是如何被那气味招待,还有耗子们,是如何的热闹,就留给读者们一个自由创作的空间。

那五妹的布袋子“饭米饭”在水缸里摆了几天后,都臭了。最后丢给隔壁的“虎儿”,把那狗都熏跑了。

根据调查,五妹在外面根本就没有大人接应。她只是到了晚上就去偷公社人员吃剩丢进猪饲料坛子里的米饭。到白天就把它们晒干,为了给自己即将出生的八弟一份见面的礼物。虽然她只有七岁,但好歹也是个姐姐。她爹、还有大妹二妹三妹都必须在队里出工,四妹要照顾家务,六妹要看管七妹,出家找食的光荣就只能留给五妹了。

从生产队到公社虽然只有一条路,但是条连大人脚不停鞋也要走一个多小时的路!现在想起来我还在感动。我们中华民族,真的应该为五妹感到骄傲,就像“红灯记”里唱的一样:“咱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那以后,我们省委工作队与公社领导一致达成共识,作出了“严禁社员及家属私自外出要饭的决定”。但是,五妹不听教导,多次违反规定外出要饭,终于被人打断了腿送回生产队,成了终身残废。

写到这里,我为过去的所为感到内疚,同时衷心希望今天的五妹也能享受残军老人同样的待遇,也能手持村政府的介绍信自由放心地“出外就食”。

好,让我把文章回到我的主题“从残军老人持介绍信‘外食’讴歌祖国的改变”。

1, 我们的地方政府从顾不了人民的死活到顾及人民的饥饿,是个多么翻天覆地的改变!

2, 我们的地方政府从一边饿死人一边上报亩产万斤,到面对现实、实事求是,给予村民自谋生路的权利甚至提供方便,也是个非常而了不起的改变。

3, 除了政府,我们的民众也在改变。比如,居然有人为个叫化子写文章《志愿军老兵沿街讨饭, 那一刻偶泪流满面》--多么朴实感人的标题啊!文章里还提到一位饭店老板对残军老人说:“只要我的店开门,到吃饭的时候您老就来吃。”而不像77年要饭的五妹那样被人抓起来,打断腿再送回原地。这说明国人的良知也在逐步被唤醒。

希望这种良知能进一步发展成为一种全民“外食”文化意识,大家能在餐馆用餐后把剩余的饭菜打包由餐馆指派人外送给残军老人般的“外食”者。为什么要“指派人外送”,因为,带着女朋友或老婆孩子去餐馆吃饭,一群“外食”者围着桌子旁眼睛里伸出嘴来等着总不是滋味。这方面,也可以参考借鉴国外的经验。比如,日本的餐馆内外一般不会有“外食”者有碍瞻观,据说是餐馆把剩余的食物定时放到餐馆外某个固定的地方供“外食”者使用。日本政府有关部门,民间团体也会在固定的时间地点为“外食”者提供食物。而一些“外食”者会自觉地在夜深人静时为自己所食区做一些环保卫生工作。

我同时要为那位残军老人高度的无产阶级觉悟而感动。像许多老人一样,国家的钱要不到,也不要人民的钱。为了不成为所属地的累赘,在有生之年,或者有生之“时”,凭着自己的力量,哪怕只有一条腿的力量,像过去在战场上那样英勇顽强,生命不息,战斗不止,坚持“外食”。而不像国民党军队的老爷兵那样心安理得成为台湾人民沉重的包袱。

不少台湾人对荣民(国民党退伍老兵的荣称)怨声载道,说他们不是荣民而是冗民。据网上某台湾人透露,荣民的年奉在三十多万新台币,也就是说每年有约一万美金的收入。那台湾人还说:“目前中华民国要拿出年度总预算的十分之一,约1000亿新台币给退辅会供养这批曾帮助国民党屠杀中国人与台湾人的荣民。” (数据是否可靠请各位考证)另外令许多台湾人心痛的是,不少荣民拿着台湾人民的血汗去大陆消费,使大量肥水外流。据说有些荣民回到大陆老家,还受到当地政府的欢迎和优待,买地盖房做生意。80多岁的老荣民娶30来岁的大陆姑娘的事情也有所闻。

想想也真懊愤,当年把这帮东西赶去台湾,如今又回来泡咱新中国的孙美眉,哎,什么玩意!这样一比,共军和国军,哪个清廉哪个腐败,不就很清楚了吗!

话扯远了。总之,让我们庆幸残军老人赶上了时代,可以拿着村政府的介绍信自由安心地“外食”。要是在77年我熟悉的那个年代,恐怕就只有一条路走到硬邦邦为止了。

哎,我最后还是忍不住要为那残军老人说一句没有觉悟的话:“要是那些年残军老人把钱投资在养老保险上、而不是投资在党费上就好了。” 

九哥

于名古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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