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透視日本安全戰略的走向 |
| 送交者: 袁楊 2004年10月06日18:49:06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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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日本陸上自衛隊主力部隊踏上了伊拉克國土,開始了二次大戰後在海外最大的軍事行動。此前,日本政府有一系列軍事的驚人之舉,3月,日本政府通過與“有事法制”相關的7項法案,並加緊制定新的《防衛計劃大綱》。上述舉動預示着日本軍事戰略將面臨進一步調整。
在冷戰後的國際政治舞台上,日本日益活躍的形象引起國際社會越來越多的關注。兩極格局的瓦解,使日本對未來的國家定位產生了無限遐想,謀求政治大國地位的“正常國家”成為日本政界孜孜以求的目標。與此同時,日本國內政治的激烈震盪和經濟發展的低迷徘徊,又使日本的社會心理走向敏感而脆弱,從而引發了新民族主義情緒的高漲。不可否認,日本近年來在外交上的伸展與安全上的躍升,很大程度上有着施展政治抱負和釋放民族情緒的雙重背景。在透視日本安全戰略的走向時,這一點尤為明顯。 “強者的訴求” 戰後以來,美國出於自身的戰略考慮,對日始終採取扶持與防範的政策。扶持的目的在於把日本塑造成遠東地區抵禦社會主義勢力的“橋頭堡”,防範的目的則在於不使日本成為其安全與國家利益的威脅。“對美國而言,重要的是把好其中的分寸和力度”。 對日本而言,日美關係在冷戰時期被掩蓋在兩極對峙格局之下,內外政策,尤其是對外政策只能唯美國馬首是瞻。致使在戰後長達30餘年的時間裡日本未能形成自主的國家安全戰略。由於坐享冷戰“紅利”,日本得以埋頭於自身的發展,悄然間,其經濟實力已足與美歐比肩同立。 起源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前期的新保守思潮及其所催生的“戰後政治總決算”、“國際國家論”等,具有鮮明的民族主義色彩,這一建立在經濟實力基礎上的“強者的訴求”,對日本內外政策向自主化方向邁進起到了相當大的推動作用。“綜合安全保障戰略”作為戰後日本的國家安全戰略隨之應運而生。 “綜合安全保障戰略”的基本原則是根據所面臨威脅的不同形態,強調綜合運用軍事、經濟、外交等多種手段予以消除或應對。在政策運用上,在不排斥聯盟戰略的同時,強調並行推進“中間性對策”和“自助努力”,同時對軍事安全保障政策的地位和作用給予高度重視。但處於冷戰環境之下的“綜合安全保障戰略”始終未能擺脫與生俱來的矛盾屬性,尤其是在軍事安全上的“對美依存”。 兩極體制瓦解後,國際形勢嬗變,作為東西方冷戰前沿的日本終於跳出了夾縫。隨着它在國際政治舞台活動空間的逐漸增大,其政治雄心與冷戰時期相比更為具體而外露。在“政治大國”的國家戰略牽引下,“綜合安全保障戰略”開始步入具體實施階段。 推動強勢對外政策的國內溫床 進入20世紀90年代後,日本政壇發生結構性變化,戰後長達38年之久的自民黨一黨攬政局面終結。與此同時,由於革新勢力的日漸式微,以往“保守與革新對立”的政治天平明顯失衡,保守勢力以不可逆轉之勢一統政壇。 與此同時,冷戰後日本經濟在經歷了“失去的十年”後雖有所恢復,但總體上的蕭條仍在持續。十年間,儘管歷屆政府不斷“推陳出新”地祭出各種景氣刺激政策和調整措施,但由於政權更迭過於頻繁,“宏觀政策的出台與實施缺乏穩定性、一致性和連續性”,收效並不明顯。進入新世紀後,其經濟發展依然是步履維艱,GDP增長乏力、通貨緊縮加劇、失業率扶搖攀升、投資需求不足、消費增長緩慢、不良債權有增無減、財政赤字負擔沉重,等等,這無疑嚴重打擊了國民對經濟振興的信心。 面對政治亂局和經濟蕭條的雙重困境,近年來,“對未來的悲觀論普遍存在於日本國內”,這使得新民族主義成為為數不多的增長點之一。在這一社會背景下,“對外關係無可避免地成為重災區”。樹立大國形象,彰顯自身的國家利益和獨立自主,為日本在國際上“謀求一個更加輝煌的角色”,這一強勢的外張姿態不僅極易在當今的日本社會引起廣泛共鳴,亦可作為打破過渡時期內政僵局的不二法門,為近十年來的歷屆日本政府所追捧。 以小泉政權為例,儘管內政上建樹平平,但在其極具現實主義色彩的強勢外交與軍事安全政策的支撐下,不僅使其獲得了較高的國民支持率,同時也對其在一定程度上整合政壇發揮了奇效。這是我們在考察冷戰後日本安全戰略時,不容忽視的重要因素。 擺脫“唯美是從”的樊籬 儘管日美雙邊關係今天仍是日本外交中最為重要的一環,但它在日本外交中不可替代的惟一屬性正在悄悄改變。事實上,日本在地緣政治、地區安全、經貿交往等領域所廣泛存在的綜合利益,決定了日本在一旦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必將在外交上走出以往“唯美是從”的樊籬。 1996年4月17日,日美首腦共同簽署發表的“安全保障聯合宣言”對於冷戰後的日本對美外交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在這一被稱之為“日美安保再定位”的雙贏安排中,日本的最大斬獲是成功地完成了對日美同盟體制的加強與改造,即面向21世紀的日美新型平等夥伴關係。這一跨越於日本而言,具有十分重大的戰略意義。“平等”的概念中至少應包括兩層涵義:一是日本在日美同盟中的地位明顯提高,這對於現階段因內外因素制約難以獨力主導地區安全事務的日本而言,提供了一個上佳的選擇。二是為日本在對外安全合作中爭取更加伸縮自如的自主空間解韁鬆綁,日本因此獲得了在日美框架之外謀求雙邊乃至多邊安全合作的機會。從“9·11”事件後的“反恐怖特別措施法”到伊拉克戰爭後的“伊拉克重建支援特別措施法”,日本的舉措已經再清楚不過地說明了這一點。 然而,儘管日美透過日美同盟一再聲稱兩國在政治、安全等諸多領域利益一致,但事實上,兩國在同盟體制架構下所追求的目標並非完全吻合。美國為維護其在東亞地區的安全利益,需要日本的合作,為此它支持日本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並鼓勵日本在美可控的範圍內發展常規軍事力量,但在謹慎把握分寸與力度上與冷戰時期並無二致。這對日本而言,同樣也存在着分寸與力度的把握問題。就現階段而言,除日美同盟外,可供日本選擇的安全合作模式無外乎以下兩種:一種是在日美同盟架構的基礎上謀求多邊安全合作,另一種是游離於日美同盟之外的雙邊或多邊安全合作。顯然,後一種選擇對日本維護其長遠的自主安全利益更具吸引力。 近年來,日本就多元化外交所進行的種種嘗試便充分顯示了這一點。在其外交結構上的三個“同心圓”中,除內圈的日美關係外,中圈的地區外交和外圈的全球外交正在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在地區外交層面,日本除注重發展與中、俄、韓、澳、加和東南亞各國之間的雙邊關係外,還對開展地區多邊安全對話表現出越來越濃厚的興趣。目前,日本與中、韓間有定期安保對話,與俄、韓間有定期防務事務級對話和海上搜救演習等,與澳大利亞、加拿大、印尼、新加坡、泰國和馬來西亞等國均有不同級別的安全協商機制。在多邊安全對話層面,日本曾經試圖倡導建立“亞洲多邊安全保障機構”,以謀求在多邊框架下反映日本的聲音,但應者寥寥。為此,日本轉而採取更為務實的策略,即設想利用和改造東盟現有的機構,逐步使其成為整個東亞地區的安全對話舞台。在徵得美國等大國的同意和尊重東盟主導地位的前提下,“東盟地區論壇”首次會議於1994年7月在曼谷舉行。這對於日本而言,無疑是躋身多邊安全對話的“良好開端”。2000年11月,森喜朗首相提出“東亞三原則”,其中之一便是將來要把東盟10+3框架從以經濟為中心擴展到同時就政治和安全問題展開對話。此外,在朝鮮半島問題上,日本更是將其作為關乎其安全的重大外交課題,給予格外的關注。自2002年7月,小泉首相實現了“破冰之旅”——對朝鮮進行正式訪問後,日朝雙邊關係的局面儘管尚未完全打開,但畢竟有了一定程度的進展。日本成功地加入到“六方會談”之中,對其地區外交戰略而言,其意義之重大已無需贅言。 在全球外交上,日本將其視野主要集中於聯合國外交和西方八國首腦會議外交之上,且其戰略定位十分明確而具體,即: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並將此作為政治大國目標能否實現的標誌。幾個關鍵性因素是:日本能否以世界第二大經濟大國的身份發揮其經濟、科技優勢為解決南北問題做出更大貢獻,能否以正確的歷史觀取信於廣大亞洲國家,能否出現充滿和平理念、具有國際視野、能夠領導日本走向復興的世界級領袖人物。從目前日本的狀況來看,其思路和作法與所欲達到的目標之間尚存在較大的距離。 作為聯合國外交的延長與補充,日本對西方七(八)國首腦會議重視有加,其戰略意圖在於通過加強與美歐間的合作,謀求充當亞洲代言人,開闢與美歐平起平坐的空間,這對於尚未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前的日本而言,是一種自然的選擇。 從日本上述多元化外交的總體戰略來看,“日本存在支持多極化的利益動因與現實要求,其追求的‘政治大國化’就其實質而言就是多極化的一種形態”,此舉暗藏着“淡化日美雙邊架構、嘗試安全戰略多元化的深刻含義”。但其未來之路無疑是漫長而艱巨的。 “解縛”之下的軍力發展 與外交上的多元伸展相比,日本冷戰後的軍事發展則顯得順風順水。長期以來,日本在“和平憲法”的規制下,在表象上走的是一種“自我約束型”的軍事發展道路,曾先後制定過“專守防衛”、“禁止向海外派兵”、“無核三原則”等一系列自律性政策法規。對於冷戰後日本的軍事發展而言,這些“障礙”是不得不面對的。為此,日本在軍事戰略的調整上,始終將法理突破作為其第一要務。在策略上,日本背靠日美同盟,以“對美合作”為由,“明修棧道,暗度陳倉”,巧妙地迴避了國內政治因素的制約。與此同時,在時機的把握上,日本捕捉住了幾次稍縱即逝的“契機”,漸次突破,步步為營。 1991年的海灣戰爭是日本冷戰後謀求自衛隊由國土防衛型向海外擴張型發展的第一個契機。當年6月,日本國會通過的《國際和平合作法》,是自衛隊跨出國門、走向世界的第一塊墊腳石。1997年日美重修《防務合作指針》,兩年後出台《周邊事態法》等新“指針”相關法,一舉完成了日美軍事同盟關係的定位和國內立法支持。其中提出的“周邊事態”理論架構,為日本平戰結合的對美支援行動奠定了法理依據。這可以認為是日本謀求外向型軍事發展的第二個“機會”。2001年的“9·11”事件和隨之爆發的阿富汗戰爭為日本帶來了第三個“機會”。同年11月,日本出台《反恐怖特別措施法》,為自衛隊對在東亞以外地區展開戰鬥行動的美軍實施後方支援提供了法理支持。2003年6月出台的《武力攻擊事態法》等“有事法制”相關三法,則有着伊拉克戰爭和朝核問題的背景,是日本捕捉到的又一“良機”。它不僅進一步完善了“周邊事態”理論,提出了極具主觀色彩的“推斷有事”概念,同時也為自衛隊直接參與作戰行動提供了法律依據。2003年7月,日本國會通過的《伊拉克重建支援特別措施法》,首開日本戰時直接向衝突地區派遣自衛隊之先例,同時亦為日本在不經聯合國授權和衝突當事國政府認可的前提下實施自衛隊的海外派遣打開了法理之門。 就目前情況來看,除憲法外,制約日本軍事力量走內外結合型發展道路的政策因素均已蕩然無存。修憲也只不過是一個時間問題。在此背景下,日本新時期軍事戰略方針的全新出爐,其軍事發展穩步進入“快車道”。 1999年3月3日,日本防衛廳長官野呂田芳成在眾議院安全保障委員會上曾作過如下表示:“憲法允許日本對可能向日本發動導彈攻擊的外國基地實施先發制人的攻擊”。儘管事後防衛廳一再聲稱“日本目前尚不具備這種能力”,但意圖往往要先行於能力,我們有理由相信,日本冷戰後軍事戰略已徹底摒棄了“專守防衛”的所有屬性。具體表現為:一是軍事力量的職能由“自衛型”轉變為“自衛與外向型”相結合的體制,自衛隊在事實上完成了向“正常國家”的“正常軍隊”的脫胎換骨;二是戰略方針由以往的“被動禦敵”轉變為“先發制人”,具有鮮明的主動先期威懾特點;三是基於其廣義“周邊事態”理論,軍事力量的運用範圍由日本周邊擴展至全球,以“支援美軍軍事行動”為名實施“海外干預”將成為自衛隊又一主要戰略任務;四是繼續強化日美軍事同盟關係,並以最終確立日美聯合作戰體制為戰略目標。這一全新的軍事戰略似可描述為以“主動先制”為手段的“本土防衛與有選擇地參與”軍事戰略。 以此戰略方針為指導,近年來,日本在軍事體制編制調整、軍力結構改革及武器裝備發展等方面均有大的動作。 在體制編制調整改革方面,日本的主要做法有三:一是調整領率機關體制,以精簡機構和提高聯合作戰指揮效能。1997年“情報本部”的設立、1999年參聯會權責的擴大和2001年防衛廳的組織機構改革均體現了這一思路。此外,2003年,參聯會提交《聯合運用研討成果報告》,擬議改組參聯會為聯合參謀部,賦予其聯合作戰指揮權限,也是其具體步驟之一。二是優化陸上自衛隊主戰部隊體制編制,改編4個師和2個混成旅為新型機動旅,實現陸上自衛隊作戰部隊的立體機動投送,以適應未來自主防衛之需求。三是以陸上自衛隊為主裁減員額,目標是“合理、高效、精幹”。 在武器裝備發展方面,其主要思路是在注重引進高技術武器裝備的同時,利用自身的高科技優勢,走出一條自主研發或聯合開發的路子。其指導思想是適應軍事戰略方針的調整,武器裝備向遠程化、高技術化方向發展。目前,由日本自行研製的第三代90式主戰坦克已約占其坦克總數的20%,4600噸“村雨”級和7200噸“金剛”級驅逐艦等約占作戰艦艇總數的25%,與美國聯合研製的F-2戰鬥支援機以及引進的F-15戰鬥機約占作戰飛機總數的一半以上。此外,日本已將建造13500噸級“直升機導彈驅逐艦”列入2004年防務力量發展計劃,這預示着日本在武器裝備遠程化和大型化方面將再上一級台階。 日本的C4ISR系統建設雖起步較晚,但由於依託其高科技優勢,起點高,見效快。目前,以中央指揮所的“中央指揮控制系統”(NCCS)為中心,聯合陸海空三自衛隊的指揮系統構建的“防衛綜合數據通信網”(IDDN)正在加緊建設之中,實現全部互聯後,其自動化指揮控制能力將會大幅躍升。 對於與美國聯合開發TMD問題,日本態度十分積極。就目前條件而言,“金剛”驅逐艦作為其海基平台,配合引進“標準-III”截擊導彈,便可實現海上高空攔截。下一步日美聯合開發的重點主要是“愛國者-III”截擊導彈和更為先進的彈道導彈偵察預警系統。考慮到日本已擁有偵察衛星,可以認為,日本距離部署TMD的目標已然不再遙不可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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