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你的觀點。旋律讓人記憶、節奏是一時的快 |
送交者: songofsongs1 2008月07月29日20:42:57 於 [高山流水]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這論述非常值得看 由 大紅花啦 於 2008-07-29 19:27:44 |
感。一首作品要保留下來,必須聽眾要有記憶的東西。音樂是一個組合體,旋律,伴奏(和聲,節奏),但是在沒有伴奏的情況下,旋律本身也要讓人喜歡,才能留得下來。
比如,一個長音唱8拍,伴奏可以很瘋狂,爵士鼓可以敲得震撼人心。這是因為唱的人靜止,便是伴奏填補的機會,大大發揮。可是這個8拍,你一個人唱的時候,能讓你激動嗎? 現在很多歌手作曲是沒有寫歌譜的, 給唱片公司都是小樣。都是用電子樂器和哼唱摸出來的。有些連歌譜還不認。我在錄音棚和歌手聊天,他們這麼告訴我的--都是做小樣。哪怕把歌推薦給更大的明星,也是只送小樣。沒有人要譜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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