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喚馬丁·路德·張 |
送交者: 藝萌 2016年02月20日06:54:26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寫在220北美華裔大遊行之際:呼喚馬丁·路德·張
這篇文章,是一個旅居美國15年的華裔對美國文化和族群問題的思考。 首先:為220遊行者贊!為他們的勇氣而贊! 贊完之後,讓我們再來試圖討論一些更深入的話題。 引言:梁警官事件最棘手的兩個矛盾 當我思考這次的梁警官事件時,我想為華裔而呼籲。因為梁警官的確受到了委屈。可我覺得很難下筆,因為最棘手的有兩件事: -我們華裔,是在為一個有瑕疵的人物辯護;而我們目前所能找到的,似乎還是只有笨拙的方法和語言。甚至連220遊行的標語,也是眾說紛紜,沒有一個優雅的方案。 -我們華裔,為梁警官事件背後的“種族歧視和偏見”而不平;而那些對我們種族的偏見,也許有一些其實並不是偏見,而是悲哀的事實。 因為這兩個原因,我感覺華裔其實似乎是迷途的羔羊。我們很無知很無奈,在政治的路途上我們還很幼稚,我們需要的是像馬丁·路德·金那樣智慧而有魅力的領導者。 換句話說,我們需要呼喚我們華裔自己的馬丁·路德·張! 現在,讓我們從頭說起。 1. 梁警官判刑事件 關於這件事的背景,已經很清楚了:2014年11月紐約華裔警官梁彼得和同為菜鳥警察的一位白人同僚,一起巡查紐約一座治安極其危險的建築時,覺得在黑暗中聽到聲響,於是在驚慌中扣動了扳機。子彈從牆壁彈回,正好射入經過的非裔受害人 Akai Gurley, 導致其後來死亡。2016年2月,梁警官被陪審團認定二級過失殺人罪成立。 此事立刻在華人界引起軒然大波。熱議的焦點主要兩條: 一,關於判刑:二級過失殺人罪,被華人界普遍認為判刑過重,尤其是與類似情況下白人警察所受到的控罪相比。於是,一種普遍的說法認為,在白人警察與黑人民眾對立情緒的大背景下,梁警官被當成緩和警民關係的替罪羊犧牲了。 二,關於華裔作為一個群體的反應(或者,缺少反應,及缺少有效的反應):初期的議論是,為什麼我們華人又受到了歧視和欺負,而三位華裔陪審員和一位華裔的紐約市議員,卻不能挺身而出?!為什麼廣大華裔民眾不能團結起來,為梁警官喊冤?為什麼我們這麼忍氣吞聲?後來,借微信之力,很多華裔組織起來了,要在全美各大城市在2月20日組織一起大規模遊行,簡稱220大遊行。此時,主要的議論變成了,遊行的主旨是什麼?很多人說口號應該是“釋放梁警官”,而另一些人站出來說,你缺心眼不,人家黑人都死了,看見你這個標語打出去該怎麼想?! 2. 微信時代之前,美國華人個體上是精緻的精英,整體上則真的是一盤散沙 梁警官事件發生之後,我最感慨的是,這次的220遊行,能被組織起來,本身就是一個奇蹟,是在微信時代之前我從未想過和不敢想象的。 我在想,如果這件事發生在10年前,華裔會怎麼反應? 我想那肯定會和現在不一樣。我1997-2012年間,在美國生活了十五年。那時的美國,華人的心態,常常是一種“受害者心態”。華人一有挫折,就上綱上線,喃喃自語”我為什麼又一次受傷害了?” 華人很多都是祥林嫂一樣的嘮叨: 新來的每天問“我要不要回國”,“我要不要回國”,... 而打算或已經在美國呆下來的,念念有詞的則總是這幾條: -為什麼我們受歧視? -為什麼美國人對我們有偏見? -為什麼我們沒有政治地位? -為什麼我們不能進入主流社會? -為什麼我們不抱團? -為什麼印度阿三那麼可惡? 然後,嘮叨完了,還是該幹嘛幹嘛: -繼續全心全意努力賺錢; -繼續遠離政治,公益,體育,藝術,和流行文化; -繼續逼很小的孩子學鋼琴; -繼續逼高中的孩子不准報考鋼琴專業,而必須學法律醫學和金融; -然後繼續抱怨歧視,政治地位,主流,抱團,和阿三。 可是,當華裔抱怨不能成為主流社會的時候,我們有沒有問過自己:什麼是主流社會? 事實上,在任何一個國家,主流社會就是“普通老百姓”,也就是低端的中產和大多的屌絲階層。而華裔時時刻刻爭做“精英”,我們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自己成為“普通老百姓”。這裡面不是自相矛盾嗎? 對華裔的那些有事實依據的偏見,電影“Harold and kumar”系列裡淋漓盡致的都給我們展現了。如果我們華裔捫心自問,我們不得不承認,很多美國的華裔,已經如此聰明的把自己學習修煉成了“精緻的利己主義者”。我們注重自己的事業,注重賺錢。和西班牙裔相比,我們不願意生很多小孩,所以眼看別人漸成主流,而自己越來越邊緣化。我們只消費流行文化,而不參與其生產製作。我們對選舉缺乏興趣。我們遇到不公正,如果事不關己,就高高掛起,並不發聲。我們膽小怕事,小心翼翼。我們或明或暗歧視非裔。 總之,我們最關注的,就是自己成為精英。 而精英,又怎麼可能成為”主流社會”呢?曾幾何時,英國伊頓公學的學子們,都不敢去從政,因為太不“親民”了。弄得伊頓背景的卡梅倫競選時,只能處心積慮的自己找台階下:“你看我們英國社會的進步多大呀!連我這樣的伊頓學生,都沒被你們看不起而接受我來參選,說明英國選民真的是成熟而偉大的公民啊!” 在這樣的背景下,華裔的邊緣化就很容易解釋了:我們努力成為精英,並以此為豪;我們精英的如此精緻,我們甚至都不屑於去偽裝一下親民。這樣怎麼可能成為主流呢? 為什麼我們受到偏見?因為那其實並不是偏見。 為什麼我們沒有政治地位?因為我們對政治和公益鮮有興趣。 為什麼我們不能進入主流社會?因為我們人口少,我們精英高大上。 為什麼我們不抱團?應為我們寧願做精緻的利己主義者,別的人就算是華裔跟我有什麼關係? 所以,甚至近至十年前,美國華人個體上是邊緣化的精緻的精英,整體上則真的是一盤散沙。 3. 微信第一次將以前小心翼翼患得患失的五百萬華裔組織起來,成就了勇氣的220大遊行。 所以說實在的,這次我真的是被震憾了。 華裔們這次如此的被事件震驚,這個事實讓我震憾。 而微信的力量如此強大,讓一盤散沙的華裔第一次在全美範圍內組織了起來,這個事實也讓我震憾。 多少年來,華裔第一次如此大規模的顯示出來可敬的勇氣。大家站出來呼喊,不再是患得患失小心翼翼的中國人形象,而是充滿了血氣和硬骨頭。 更久以前的我不清楚,但近如李文和案,華裔總在想,為什麼我們屢屢受到傷害?為什麼華裔總不能團結起來反抗? 人的鬥爭有三種層次:與環境的鬥爭;與人的鬥爭;與自己的鬥爭。 華裔的鬥爭,很久以來,不是與別人的鬥爭,而是與自己的鬥爭。與自己懦弱的鬥爭。害怕惹事。讓我常常想起二戰期間“沉默的猶太人”,任人宰割。 殊不知,“人唯一需要恐懼的,就是恐懼本身”。 就像有網友說的,“中國人或者華人有時候是有這個問題,不敢speak out ,對公共事務不關心,討論問題的時候,只要和自己無關就不積極參與,在困局中尋求個人利益最大化而不顧團隊利益,有時候真令人痛心。” 又有人說,”先是看了在美國的朋友轉的案情介紹,感覺很痛心,同時朋友還是說:只能繼續痛心地做着模範的沉默群體之一。” 而如今,“沉默的華裔”終於在網上結盟了,形成了排山倒海般的勇氣。甚至成就了全美各大城市聯手的220大遊行。這本身就是個讓人覺得熱血沸騰的事件啊。真的是見證歷史的感覺。 4. 可微信畢竟只是工具,而不是靈魂。220遊行,我們的馬丁・路德 · 張在哪裡? “沉默的華裔”,220大遊行。一切都很好。可是,我們是為了什麼而遊行? 畢竟,我們要辯護的梁警官是有瑕疵啊!畢竟人家無辜的黑人死了啊! 很多人要打標語“釋放無辜的梁警官”。 一些人沒想清標語是用中文還是英文。 一些人甚至沒想清旗幟是打星條旗還是五星紅旗。 這起事件,並不是華裔和黑人之間的鬥爭不是嗎?需要對無辜的黑人死者表示一下尊重不是嗎? 到底我們應該怎樣去遊行? 這個問題,微信沒法告訴我們答案。 那麼,我們的有邏輯,有激情,有智慧的領導者在哪裡? 我們的馬丁·路德·張在哪裡? 還有,這次遊行,除了為梁警官伸冤呼籲,我們還有更廣泛的訴求不是嗎?那就是訴求種族的平等和公平。 那麼,對華裔的不公平,到底有多麼的廣泛?對華裔的公平待遇的訴求,除了遊行以外,還有什麼我們自身可以做的地方?我們怎麼樣去主動參與更多的政治和公益? 這些,有人給我們指導思想的道路嗎?我們的馬丁·路德·張又在哪裡? 5. 臉書在中國被禁的今天,五百萬華裔卻能在美國毫無障礙的用微信來串聯,並用它成功組織全美範圍各大城市統一行動的華裔大遊行;這本身難道不是美國民主自由的見證嗎? 現在我想退一步出來,看看梁警官事件背後,關於華裔和種族歧視的問題。 “在白人警察與黑人民眾對立情緒的大背景下,梁警官被當成緩和警民關係的替罪羊犧牲“--這一個普遍認同的對梁警官事件的解讀,我認為是公正的。 可當我從這件事本身跳出來,看更大的背景的時候,我發現我並不能認同一些人的觀點:即所謂華裔受到美國主流社會“不公正的歧視”,是一種長期而普遍的現象。 你看,這次事件中,來自非“友國”的微信沒有被禁,而是被華裔用來做成組織遊行的工具,這本身難道不是美國民主自由的見證嗎?你能想象老外在中國利用臉書組織遊行嗎? 身為華人,我要平心而論的說,如果論種族歧視,世界上沒有哪一個國家,種族歧視少於美國。 這不是我要謬讚美國。這是美國的特殊性決定的。她本身是個移民國家,除原住民外,所有的居民,曾經都是“外國人”,早來晚來而已。美國就是一群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在一個全新的地方,打造的一個全新的國家。 正因為如此,美國從某種意義上,其實是真正屬於世界的。來自世界上任何一個角落的人,只要他來到美國,落地生根,他都應該覺得,這片土地其實也屬於自己。只要自己願意,自己就是這個國家的主人,正如他同樣是他所來自的那個祖國的主人。 就像電影“教父”開篇,那個光頭的意大利移民說:“我愛美國。” 而這句話,與他熱愛意大利毫無矛盾。 這種移民在美國的“主人”感覺,其實是非常獨特的。當我在紐約西雅圖或者舊金山乘坐出租車的時候,司機常常會有南亞非洲和中東的貧窮的移民,言語之中他們常常會對美國給予他們的歡迎表示真心的感激。而在荷蘭和英國,出租車司機常常會有很多土耳其摩洛哥和波蘭的移民,言語之中,他們常常對自己在新的國家受到的排擠表示無奈甚至怨恨。 我的荷蘭朋友說,荷蘭人見到外國留學生,第一反應常是“你什麼時候離開荷蘭,回自己的國家?” 而當他在美國留學時,每個美國人都問他,“你畢業後應該留在美國,在美國工作和生活”。這讓他非常詫異。 可真的,這就是美國的情懷。 記得1997年,我第一次來到美國,很快就被這種歡迎和熱情所深深地感染。我和同樣來自大陸的一位陳同學,剛下機場,就被硅谷的一個陌生的家庭接到家裡,免費住了一個星期。熱情的主人帶我們去購物,幫我們做好一個星期以後搬到學校宿舍的準備。一天晚上,我和陳同學聊天,感慨萬千說,怎麼覺得這裡有這麼多的個人自由,這麼多的夢想,這麼多的可能,這就是美國夢嗎? 時光荏苒,像很多移民一樣,我讀書,工作。畢業後做事沒有幾年,作為一個中國人,我的項目團隊裡就有了一位五十多歲的美國白人為我工作,而他並沒有對此表現出一點不快。美國完全沒有歧視嗎?我想也是有的。可的的確確,很多時候我都覺得,這真的是一個崇尚個人奮鬥,崇尚公平競爭的地方,因此我並沒有覺得我遇到過美國人,因為我是中國新移民,就覺得我不配當他們的上級。 6. 馬丁・路德 · 張:為華裔呼喊,更為美國自由民主的理念呼喊 那麼,當我說美國是世界上種族歧視最少的地方時,我是說該知足了,不要再去遊行了嗎? 絕對不是。 因為這不符合美國的特質。 美國是建立在一個”理念”上的國家:她永遠追求自由和民主,以及對快樂的追求,永不停歇。美國人對個體的自由和民主所應該達到的高度,永不滿足。她甚至為了保證公民對自由的追求,到現在還讓公民保留槍支,只因為憲法裡說過,在萬一政府作惡的情況下,公民可以自衛。 所以與其說“美國”是一個國家,不如說她是一個理念。 在這個理念里,國家和政府做的任何一件事情,都可以受到挑戰。任何一個普通的公民,都可以去法庭,用憲法來測試政府的行為:如果測試結果是反憲法的,那麼這位普通的公民,至少在這一件事上,就可以戰勝政府。這種普通公民的“憲法測試權”,也是“美國”這個理念里非常獨特的存在,以此來保護公平,民主和自由。 正因為如此,華裔的遊行,實際上不就是為了捍衛和追求美國的這種公平正義的理念和理想的一次行動嗎? 就算梁警官這件事非常複雜,很多事不能說的很絕對,可其中的確有證據確鑿的不公平:有對梁警官判罰過重的不公平;有無辜黑人慘死的不公平;有對紐約政府失職行為缺少問責的不公平;種種的不公平,都值得我們去遊行去示威,去要求這個國家做得更好,去要求這個社會變得更完美更公平。 所以我要盛讚220大遊行。因為它所昭示的,正是對美國理念的追求。 她的公民應該永遠去追求完美。她的公民應該永不滿足。 就像伏爾泰所說的,“我永遠尖銳的去批評巴黎,是因為我熱愛巴黎。” 這才是美國的價值觀。這才是美國的理念。這才是美國。 而這一切,也許我們現在不覺得,但它事實上是如此重要。因為雖然現在的美國,還有很多對公平自由和民主的理想,但這些並沒有一種永遠的保證。 因為文化的暗流,其實可以如此洶湧。如果美國的公民們,不去時時刻刻去捍衛“美國”這種理想,那也許有一天,這些就突然丟了,美國也突然變了,變得她的公民都不認識了。 就像一位智者所說的,“文明是複雜的,文明可以在數世紀中持續存在... 但反過來,其根基又可能突然坍塌,陷入大混亂中。” 所以220遊行,它是為的什麼而遊行? 我想說,我們的馬丁·路德·張會告訴我們,這次遊行,其實不僅僅是為了捍衛華裔的權利,它還是為了捍衛美國理念的真諦。那就是,各族的平等,每個個體的自由和民主,以及追求快樂的權利。 看更多的文章 及投稿 長按二維碼3秒 選識別二維碼關注 Pageview 3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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