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圖文)這條惡法將把中華民族推進萬劫不復的深淵 |
送交者: 范學德2 2023年09月06日14:29:51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這條惡法將把中華民族推進萬劫不復的深淵 范學德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處罰法》(修訂草案)新增加了一條——第三十四條,其中包含了兩樣新的罪行,即“有損中華民族精神”罪,和“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罪。這是一條史無前例的惡法,它會將每一個炎黃子孫都成為潛在的犯罪對象,隨時隨地可以抓捕、鎮壓,從而將把中華民族推進萬劫不復的深淵。 “第三十四條…… (二)在公共場所或強制他人在公眾場所穿着、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的; (三)製作、傳播、宣揚、散布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論的:” (二)、簡單地說就是服裝罪。比如這些年一再上演的醜劇、鬧劇,抵制日本和服,今後,就有了法律上的根據,在公共場所穿和服就是犯罪。 (三)、核心就是思想罪、感情罪。凡是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言論就是犯罪。 據我所知的中國近代史,可以與這條惡法並論的,就是在文革中頒布的“公安六條”,其中第二條特別規定:“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開張貼、散發反革命傳單,寫反革命標語,喊反革命口號,以攻擊污衊偉大領袖毛主席和他的親密戰友林副主席的,都是現行反革命行為,應當依法懲辦。” 在實際執行中,這一條所使用的對象和情節被不斷擴展,成為中國版的《第二十二條軍規》,無所不包,凡是不為當權者所喜歡的思想和行為,都成為被鎮壓的對象。 如今的“第三十四條”,犯罪對象與情節更加模糊,更加廣泛,成了地地道道的天羅地網,任何不為當權者、執法者所喜歡的思想和行為,都可以納入其中,成為隨時被懲處的罪行。 何為中華民族精神?何為中華民族感情?這本身就是一個無法在法律上確定並且也絕對不該被法律確定的問題。 記得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中期,我的恩師著名學者張岱年先生首先提出了“中華民族精神”這一學術問題,在今日百度百科“中華民族精神”這一條目,還記錄了張先生的觀點。他認為,中華民族精神是指導中華民族延續發展、不斷前進的思想精粹,它集中表現在《周易》中的兩個命題上,這就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簡言之,就是自強不息,厚德載物。 而厚德載物說到底,就是容納不同的思想見解,古語用一言以蔽之,百家爭鳴。 後來,有的學者又提出了不同的觀點。 進入本世紀以來,一些官員也擠了進來,並竭力把自己的看法定義一尊,如今,又要立為法規。為思想立法,因言治罪。而這一做法本身,恰恰與張岱年先生等學者提出的中華民族精神背道而馳。“厚德載物”,蕩然無存。 更進一步,他們甚至要為“感情”立法,凡是“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都是罪行。而什麼是“中華民族感情”這根本就無法確定。說白了,凡是當權者與執法者不喜歡的,都可以被納入被“傷害“了的感情之中! 如此一來,想抓誰就可以抓誰,想什麼時候抓,就什麼時候抓,即便抓不了你思想的把柄,也可以抓住我感情的鐵證,我的感情被傷害了,並且,這感情是“中華民族感情“! 依照這種思想感情罪,甚至當局者所提出的中華民族精神也是“有損中華民族精神”的大罪。因為他們一再鼓譟的“鬥爭哲學”恰恰違背了中華文化的基本觀念。多少熟悉一點中華文化的人都知道:“和為貴”是歷代中華賢哲大力弘揚的基本觀念,“仇必和而解”就是“和”的最高境界。而據著名哲學家馮友蘭的研究,“鬥爭哲學”的始作俑者,其思想的核心就是:“仇必仇到底”,鬥爭!鬥爭!鬥爭!將一切敵人徹底乾淨全部消滅之,如無敵人,也要不斷地製造出來,以保持恐怖,使國民老老實實地服從。 荒唐之至,依照這種思想感情罪,穿西裝,吃西餐,用帶着西方包括日本在內的各種物品,都是犯罪,即便無損於我的思想,也有害於我的感情。 請各位領導帶頭入瓮。
202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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