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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图文)“莫须有”之罪又来了:“伤害中华民族感情”
送交者: 范学德2 2023年09月07日13:14:38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莫须有”之罪又来了:“伤害中华民族感情”

                                       范学德


       受伤了吧,连“感情”或“感受”这概念也是来自西方。十八世纪的西方哲人区别了人精神的两大基本结构:理性(思考)和感受(情感/感情)。对于感情,中国古人称之为“情”,喜怒哀乐爱恶欲,经典的七情,它们是人类情感反应的基本分类。

          至于所谓的“中华民族感情”,悲催了,在百度上连这么一个词条都找不到,维基百科,更不必说。在谷歌上输入“中华民族感情”一词,跑出来的都是文章和视频,纷纷反对 “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法》(修订草案)的炮制者,你们能说清楚什么是“中华民族感情” 吗?在什么情况下它受到了“伤害”?

构成当今中华民族的,仅在中国大陆,已经有近十四亿人,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是中华民族的一份子。试问,有多少中国人对一事一物的同样的心理反应才可以说是“中华民族”的感情,一亿,五亿,十亿?如何计算,谁来确定计算的标准?

好吧,以百分之八十或九十为限,这么多人的同样情感反应就算是中华民族的民族感情了。即便如此,人多就是对的吗?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之初,青年人穿喇叭裤、牛仔裤被视为流氓,不正经,奇装异服,邓丽君的歌曲被归为靡靡之音,黄色歌曲,都伤害了“中华民族感情” !

就是整个中华民族都赞许的,就是对的吗?从1966年起的十年,绝大多数的中国人都陷入了对毛大帝的个人崇拜之中,万岁声彼伏此起,“四个伟大”惊天动地,就连毛本人后来也说“讨嫌”,这才是伤害了中国人的感情,以至于那十年被官方定义为“十年浩劫”。

反之,在那个年代,无论林昭、遇罗克,还是张志新,他们都以一人之身,抗击全民的偶像崇拜,当局以种种罪名把他们杀了,但历史已经证明,整个民族仅仅就感情来说,已经大错特错了,而煽动这种全民情绪者,他们才是地道的罪犯,犯罪团伙。

除非在极端特殊的情况下,比如,因异族的侵略(像日本侵华)而造成了全民族的愤怒,民族感情是很难确定的。而某些民族感情,如我的家乡我的祖国最美,即使能够确定,它也因人而异,无关对错。至于“伤害”,更是无法准确度量的,因为,从来就不存在度量“感情”的标准尺度。

正因为如此,以“喜怒哀乐”的核心内容来定民族情感之罪,这必然成为口袋罪,天罗地网、无所不包,什么都可以入罪,只要当权者、执法者看不顺眼,觉得不舒服,就可以强加一个罪名:伤害中华民族感情。正如我前文所说的那样:“如此一来,想抓谁就可以抓谁;想什么时候抓,就什么时候抓,即便抓不了你思想的把柄,也可以抓住我感情的铁证,我的感情被伤害了,并且,这感情是‘中华民族感情’”!

至于这个中华民族的感情到底在哪里,只能是子虚乌有。

就这样,千年之后,秦桧的“莫须有”终于落实,成为实实在在的罪过,名之为:“伤害中华民族感情”。

 

2023.9.7 于夏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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