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根據孫中山提出的「平均地權,地盡其利,地利共享」,還有聯邦土地管理局的使命,建立《加州土地法》。不料被反共人士指責為引入中國的機制,禍害美國!他們認為美國的土地產權是私人所有,可以遺傳給子孫後代,傳續千秋萬載。
且不說人的壽命區區不過一百年,每個人都是赤條條地來到人間,又赤條條地消失在自然界。你們的子孫後代有了更好的技能,有更理想的發展方向,還會要你們遺留的土地,為你守陵嗎?華夏大地每次改朝換代,都會重新分配土地。馬列的歷史教科書把歐洲十五世紀的土地公有制邉樱獬伞溉Φ剡動」,美國地廣人稀階段,為吸引移民來開發,賤賣土地而已。
如今在加州,人口雖不稠密,但集中在一些發達城市。大量地方未開發,非建制,我根本「平均地權,地盡其利,地利其享」設計土地法,並不影響你們的土地產權。反共人士以為他們那幾百平方的房子使用面積叫做土地,殊不知歐洲殖民者及土著後代的領地幾十幾百上千平方公里,很多都是荒地,還有被環保分子的聯邦森林公園、州立公園霸佔著,每年的森林火災燒毀數以萬畝計,就係不讓你們開發。
我都沒有認為得罪農牧場主、環境分子及部落土著,反而踩到無知的仇共者尾吧?台灣也有《土地法》,怎麼不認為我引入中華民國的?多了解世界,到各地未開發的地區轉一轉,不要開車,騎馬才能有路,讓你們知道世界之大,沒有人能看到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