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就是法外之地,輿論場上道理最大――言論自由微論
余東海
【服人】以德服人落實在思想輿論場上,就是以理服人和服從道理。吾嘗言,思想場上無君臣無師生無父子,道理最大,誰有理就聽誰的。茲再加一無:思想場上無法律,思想就是法外之地。思想場上,不能以力服人,不能以君主、父親和老師的權威服人,更不能以法服人,言論罪、文字獄是政治之大惡和國家之大恥。此乃中西文明的共識和常識。
【可恥】思想場上,試圖通過剝奪不同觀點和意見的言論權去爭取勝利,是可恥的,想一想都可恥,就像擂台上要通過捆住對方的手腳取得勝利一樣可恥。這是極端缺乏思想自信的表現。木見廳友言:“就像下棋,你個爛棋簍子,來一個人你就下不贏,你就會想主持人用權力規定你贏。但天下第一棋手,他會想借用權力來規定自己贏?他會覺得,這是恥辱。”
【自由】反對派、競爭派和異議異見者,堪稱免費的好老師。尊重和維護他們的言論自由,大有利於自身的認知深入、思想成熟和道德成長。對於為政者,還有利於政治好上加好文明不斷提升。歡迎他們真言直發、暢所欲言,可以讓自己少犯錯誤。不慎犯了錯誤,也有機會及早發現、及時改正。他們批評有誤,完全沒有關係,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至於動機如何,更不值得追究。春秋之治獄有誅心之法,面對批評異議則萬萬不可誅心。
【王道】常有人問,你心目中的王道政治和儒家社會,有沒有反孔反儒的自由。統一答覆於此:徹底批判所有反孔反儒的思想錯誤,嚴格維護民眾反孔反儒的言論自由。注意兩點:一、反孔反儒的自由限於思想言論領域,不能擴大化;二、反孔反儒的言論權屬於民眾的特權。官員反孔反儒,就要依禮處罰,輕則警告降職,重則削職為民。
【王道】民眾和精英各有言論自由,唯自由的邊界不同。民眾的邊界是法,精英的邊界是禮。民眾言論非禮,政府無權懲罰;精英言論反常,則要依禮處罰。例如,精英發表反孔反儒反自由反人類之言論,就不配為政為師。同時,對非禮反常的思想言論進行啟蒙和批判,是精英的責任。例如,縱容校園內反猶主義惡潮泛濫,就是西方某些大學校長和教師極端不負責任,理當削去其職。例如在東海客廳,廳友們都有妄言妄語蠢言蠢語的自由,但妄人蠢人不配為群管,不配進入王道之上流社會精英群。
【人權】儒家經典中沒有人權概念,但有豐富的人權思想。孟子說:“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也。”荀子說:“行一不義,殺一無罪,而得天下,仁者不為也。”《文中子》記載:“李密問王霸之略。子曰:不以天下易一民之命。”《呻吟語》說:“聖人不以天下易一人之命。後世乃以天下之命易一身之尊,悲夫!吾不知得天下將以何為也。”郅惲說:“昔文王不忍露白骨,武王不以天下易一人之命,故能獲天地之應,克商如林之旅。”(《後漢書?郅惲傳》)這些言論都體現了儒家對生命權的高度尊重。《左傳》記載孔子讚美子產不毀鄉校,表明了儒家對民眾言論權的尊重。《尚書?康誥》:“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德慎罰,不敢侮鰥寡,庸庸、祗祗、威威,顯民。用肇造我區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慎罰即慎刑,主要內容有二:一、保護弱勢群體,刑罰不能傷及無辜,只懲罰那些必須懲罰的人(威威)。二、要嚴格依據法律準則定罪,並將這些準則公布於眾。“不敢侮鰥寡”是對弱者人格權的明確尊重和保護。
【警鐘】言論自由叫了一百多年,分別寫進國共兩黨的憲法,但百年來真能尊重、維護言論自由者寡。馬家不用說了,最不能容忍批評異議,最善於剝奪言論自由。不少自由派,一旦有機會,比如當了什麼社長、主編及群主,就會千方百計剝奪儒家的言論權。某些主張言論自由的儒生,對於反儒派和其它學派宗派的言論權也缺乏真正的尊重。這是很不應該的。言論自由是最根本的自由,四大自由之首,最基本的人權。沒有言論自由就沒有其它人權自由,就沒有人格尊嚴和政治文明。不尊重言論自由的人物和勢力,根本不配為政,遑論建設王道。
【態度】東海說對某某“保其不死”云云,酒後戲言,聊博一笑耳。但是,若是代表儒家對某些人物某股勢力作出政治承諾或約定,那就必須不折不扣地兌現遵守之,不能以任何理由毀約。儒家的約定一旦作出,就是板上釘釘的死約定。 就像在東海客廳,維護每個人的言論權和不受人身攻擊的權利,是兩個基本原則,也是東海對大家的承諾。如果因為思想言論而驅逐某個廳友,或者縱容大家攻擊某個廳友,就是違約。注意,維護言論自由,只能力所能及,原因眾所周知。
【態度】激烈的批評和反批評,無礙於言論自由。有廳友主張將東海“身誅族滅”,夠激烈了,東海可以嚴厲批評,但不能因此剝奪其言論權。其實,激烈的批評和反批評,正是言論自由難以避免的一種徵象。當然,激烈有度,不能人身攻擊,不能造成“即時而重大的危險”。例如,東海可以容忍“身誅族滅”的惡言,但不能容忍任何現實惡行。千萬不要低估了儒者的大復仇精神。別說誅身滅族,對吾親友造成任何現實傷害,都得付出相應的代價。謂予不信,請回顧東海生平所作所為包括“林樟旺案”。注意,正因為自由,最容易體現一個人的文化道德內存,最容易辨別君子小人。思想言論悖謬者,即使不犯規,也會對自己的形象造成嚴重傷害。故自由度越高的地方,越需要克己復禮、敬內義外和謹言慎行。
【廳規】本廳禁止污言穢語人身攻擊。但對這條廳規,如果執行嚴厲,又可能有傷自由。為此,只要攻擊不太嚴重,或者沒有明顯惡意,也希望被攻擊者不要過於計較,能諒則諒。至於對孔子釋尊的批評異議,純屬言論自由,不宜上升為謗聖謗佛。或者說,儒家尊重謗聖謗佛的自由。
【開蒙】滄海廳友言:“最高信仰是不能批判的”雲。東海曰:這是兩極主義思維。儒家沒有不允許批判的東西。聖王、聖人、聖經和昊天上帝都可以批判。批判是非禮、無知的表現,但屬於民眾的言論自由,宜受新王法保護。換言之,民眾有非禮、無知和不知天高地厚的自由。
【擊蒙】儒家無用論可以休矣。儒家要即時性地作用政治,深層次地影響社會,需要一定的權位,至少要有言論權、結社權和教育權。以儒為奴、防儒如賊的國家,批評異議需要勇氣、講點真話都有危險的社會,真儒自保都不易,夫復何求乎,苛責何為哉。儒家無用,哪家又有用呢。
【非罪】剝奪錯誤野蠻思想的言論自由,是更大的錯誤和野蠻,其危害也遠遠大於錯誤野蠻的思想言論。特此重申,思想場上沒有言論罪,思想言論場就是法外之地。這應該成為儒家共識和中西文明共識。將言論罪和文字獄送進歷史的垃圾堆,吾儒有責焉。至於非思想性言論,即低價值言論,民法處理可也。
【共識】以儒為本凝聚共識,包括思想共識、道德共識、政治共識等等,是當代儒家的歷史責任。但這需要循序漸進,不是一蹴可幾,非短期內所能奏效。那麼,在沒有上述共識的情況下,矛盾雙方和多方能否以禮相待,和平共處,能否尊重異議異己的言論權,就是一個至關重要而關乎國家前途、民族未來的重要課題。以禮相待,就要建立基本禮儀特別是言論禮儀的共識。注意,自由主義是有基本言論禮儀共識的,法國啟蒙名家伏爾泰有句名言:“我不同意你的說法,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就是自由主義的共識。儒家同樣重視言論自由,同樣有言論禮儀要求。如果有機會在現代社會為政,同樣應該也可以為言論自由提供不可或缺的制度保障。詳見東海《言論自由是儒家的生命線》《自由是儒家的生命線和王道的基本點》諸文。
【東海曰】言論自由是人類最重要、最根本的自由,是人權自由的核心。言論問題言論解決,必要時可以紀律解決,唯獨不能法律解決。即法律不能懲罰思想性言論,即美國“雙階理論”中的高價值言論,而且應該為之提供剛性保護。這是現代文明的一條底線,也極有必要成為當代儒家的一個共識。批判異議異端的思想錯誤和尊重維護異端的言論自由,同樣重要,並行不悖。注意,紀律解決限於精英階層。假如官員和人文教師群體發表了嚴重錯誤、反常和非禮的言論,禮當受到一定的紀律處分。這不能苛責於民眾。嚴於官而寬於民,此之謂也。王道政治的一個重要特徵是,對官師的文化道德要求較高或很高,而對民眾要求較低,底線較低。民眾言論非禮,不僅法律管不着,紀律也管不着,只能由民間自律自管,由鄉規民約和家禮家法等等處理。2024/4/14餘東海集於青秀山下獨樂齋首發於儒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