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不自由,毋寧死”講起 (圖文) |
送交者: 范學德2 2024年06月15日18:22:21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從“不自由,毋寧死”講起 范學德 上個禮拜天在夏洛特主恩教堂聽了吳繼揚牧師的講道,他主要講《哥林多前書》第9兩章。一開始他講的故事就吸引了我。話說,1775年3月23日,Patrick Henry 在聖約翰教堂發表了著名講演:“不自由,毋寧死”,幫助推動了美國的獨立戰爭。 多少年後,這成了漢字的大標語。 一周即將過去了,我今天整理了一下聽道筆記,當時聽的時候,一邊在手機上記錄一些要點,一方面拍照了他的講道大綱。吳牧師最後作了兩大結論: 結論一:依真理而享用的自由 1、做工得工價是理所當然的 2、教會應當照顧好傳道人 3、凡事依據聖經真理而行; 吳牧師闡述聖經的觀點:傳道人具有合理的權利,這包括: 1)生活的享受; 2)家庭的生活;3)適宜的休息;4)得到教會的供應。 傳道人待遇的基本原則:1) 要照顧到足夠溫飽;2)按教會的能力去回饋. 而傳道人對待遇的態度: 1)運用權柄是傳道人的自由;2)為了不拖累教會而不去運用權柄。 關於傳道人的權利和待遇,這不是一個好講的題目,一般來說,本教會的牧師和傳道人,很少會講這個題目。一講,有的會眾就會覺得是要錢。吳牧師作為一個退休了的牧師,敢於講這個題目,用神的話來教導我們,非常好,感謝主。 結論二. 憑愛心而放棄的權利(林前9:15—27),對自己 1)、不願意連累別人(教會)而放棄權利,叫人能得到福音的好處; 2)、為傳遞愛而變通自由,選擇不自由的自由; 3)、克制私慾,戰勝放縱自由的敵人,叫人同得恩典。 這一部分講得非常精彩,有的話可以說是金句,比如: “自由一定要按照真理來使用。” 每一個自由都應該按照真理來使用。 “沒有規範的自由必導致大亂。” “運用自由一定要憑着愛心。” “神要我們選擇不自由,最大的自由就是選擇不自由的自由。” 在講道中,吳繼揚牧師講了幾個故事令我非常感動。他父親也是牧師,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在台灣牧養教會,那時,教會不給牧師發薪水,只是在主日奉獻時,如果有人在信封上寫上牧師的名字,那就是他們一家一周的生活費了。有時,真的不夠基本生活之用,母親不得不外出工作。但吳牧師的父親從不抱怨教會沒有給足夠的資薪。如今的吳師母也常常把退休金捐出去,幫助有需要的人。 吳繼揚牧師一再指出,教會要把最好的資源用來傳福音。他說,當我們與主相見時,主耶穌問你的第一句話是什麼呢?是你帶了多少人我主。 他身體力行。有一次一個緊張的行程即將結束,大家一起到飯店吃飯,吳牧師突然想起,這次行程自己還沒有帶一個人信主。好像座位是有意這麼排的,靠着他身邊的一位,聽福音好多年了,但一直沒跨出決定性的一步。吳牧師上來直接就問,你要不要信耶穌。那人一愣,隨後回答,我要信。吳牧師說,那我現在就帶你信主,作決志信主禱告。 這故事聽得我都傻眼了。 我特別想聽聽吳牧師對哥林多前書第9章第17節後半句的解釋:“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由於時間的關係,吳牧師沒有詳解。 我是這樣認為的,傳福音說基督徒一生的使命,許多時候,我們甘心情願地去傳,但也有的時候,由於種種情況,我們可能心不甘,情不願,這時,就不能從自己的情緒出發,而要把責任放在首位,因為責任已經託付給我們了。 不知道這個見解是否正確。
2024.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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