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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失明了並希望失明,美國總統為她的自傳寫序 (圖文)
送交者: 范學德2 2024年07月01日18:54:55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她失明了並希望失明,美國總統為她的自傳寫序

                                        范學德


昨天到格林維爾華人教會講道。教堂里,幾位兄弟姐妹正在準備主日崇拜的詩歌,一看屏幕上打出的歌詞,我大喜:“有福的確據,耶穌屬我……”,這是被譽為“聖詩皇后”的芬妮·克羅斯貝(Fanny Crosby,1820—1915)的代表作。芬妮也是史上最多產的聖詩作詞者之一,一生總共創作了八千四百(一說九千)多首詩歌。只有查理·衛斯理可以與之媲美。上周參加慕恩教會主日學時,李樹新長老正好介紹了這位屬靈偉人的生平。

看看前面,帶領大家唱詩歌的弟兄,幾個月前我講道時,他曾做翻譯。他叫什麼名字? 什麼名字?該死,怎麼也想不起來了(幸好張進武后來告訴我,他叫Willy 殷憲霆)。殷弟兄走過來主動跟我打招呼。我說,非常高興你選芬妮的名作。他說,我非常敬佩Fanny Crosby。然後,訴說了芬妮的經典故事。李樹新長老也詳細介紹過。

偉大的布道家慕迪曾對芬妮失明表示遺憾和惋惜。他說:“神沒給你視力的恩賜(gift of sight),讓你看得見,真是可惜啊!如果你可以許下一個願望,那會是什麼呢?”

芬尼回答:“如果我可以許一個願望,我希望神可以叫我繼續失明。”

慕迪非常驚訝,再次重複他提出的問題,並問芬妮為什麼這樣回答。

芬妮回答說: “我已經失明這麼多年了,將來當我在天堂眼睛被打開時,我希望第一個看見的是我的救主耶穌。”

芬妮1820年3月24日生於美國紐約。六周時因感冒引起眼睛發炎,家庭負擔不起進醫院的費用,一個上門的鄉間庸醫亂用藥,令芬妮雙目失明。多年後,芬妮在其自傳中說:“那位大夫知道後便逃之夭夭,……但我活到現在,從來就沒有一刻恨過那位大夫,因我一直知道,慈愛的神,曾借着祂無限的慈愛與奇妙的旨意,....使我還能有機會事奉祂。”

在芬妮一歲時,她的父親也去世了。

主日崇拜開始了。在殷弟兄的帶領下,我們同聲高唱《有福的確據》:“有福的確據,耶穌屬我,我今得先嘗,天堂的榮耀!為父神後嗣,已得救贖,從聖靈得生,寶血洗淨。”

我特別喜歡副歌:“這是我故事,我的詩歌;讚美我救主,晝夜唱和。”

自李長老介紹芬尼後,我在散步時,常常情不自禁地哼唱這段副歌。我聽到風兒、鳥兒,小溪流水,也同我一起唱和。

上帝為芬妮預備了莫大的恩典,就是她有一位既愛主又有智慧和耐心的外婆尤妮斯(Eunice Paddock)。

第一次次聽到芬妮失明的消息後, 尤妮斯就說: “既是這樣,我要成為她的眼睛!” 芬妮這樣憶述她的外婆:“我外婆對我的重要性超出我的言語筆墨所能形容。……她把我抱在懷裡搖晃,告訴我日出和日落時太陽的美麗…… 至於她所描述發光的月亮,更使我無法忘懷……。”

更重要的,外婆教她把上帝的話放在心中。芬妮寫道:“是外婆把聖經介紹給我,也領我進入聖經的真理。聖經中許多的故事,從外婆的雙唇發出,進入我的心田,並在那裡深深生根。 當黃昏的陰影籠罩着大地時,外婆擁抱我坐在那張老椅子上,她告訴我慈愛的天父,差遣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降世,成為全人類的救主和朋友。接着她教我跪下來禱告。我往往閉下失明的雙眼,把疲倦的頭伏在外婆的膝蓋上,進入了沉沉的夢鄉。”

外婆說:“孩子,你縱然不能像我一樣,從書桉上取出聖經來讀,可是你能將許多經節——神的話,豐豐富富的珍藏在心裡。以後你無論到哪裡去,這些神的話都要隨着你,比一切財物更寶貴,要成為你用不盡的寶藏。”

芬尼自幼就有過人的記憶力。她十歲起,每周背聖經。十五歲時已背完四福音書、摩西五經、箴言、雅歌、及許多詩篇。

當面對失望與挫折時,外婆常安慰和鼓勵芬妮。.外婆常引述清教徒領袖馬瑟(Cotton Mather)的格言:“不能醫治的,往往是可以忍受的。” 當芬妮九十歲高齡時, 她還不時引用這句名言,來安慰那些尋求她幫助的人。

芬妮八歲就作了一首詩:“我是多麼幸福的小孩”。十八歲時將自己寫的一首抒情詩投稿給《紐約先驅報》(New York Herald), 不久後被錄用刊登,並特意註明了這是一位失明的年輕女學生所作,因此引起了讀者的廣泛注意。很快芬妮就贏得了“失明女詩人”的稱號。1844年4月, 24歲的芬妮出版她的第一本詩集《失明女詩人的詩集》。詩歌以抒情詩及反映愛國、戰爭題材的政治詩歌為主。

1846年, 全球爆發霍亂症,1849年7月中旬傳到了紐約市區。這時芬妮情緒開始低落,她想到了一個問題, 如果這次我因霍亂不幸身亡,我的靈魂將去往何處?此時,她的祖母臨終的話一再撞擊她的靈魂。那天,祖母問小芬妮: “告訴我, 你會不會在天父的家裡與我相會?” 小芬妮回答道:“靠神的恩典, 我會在天父的家裡與你相會。”

1850年11月20日,在一次教會的聚會中,一開始芬妮並沒有特殊的感動,即將結束聚會時,會眾高唱瓦茨(Isaac Watts)所寫的聖詩:“傷哉, 我主竟曾流血”(Alas and Did My Saviour Bleed)。當兄弟姐妹們唱到最後一段“…今願全獻主手”時,芬妮突然感到天上有光射入她的靈魂里,她興奮地跳了起來大喊: “哈利路亞!哈利路亞!” 因清楚,她已經把自己全獻主手!

從此,她把自己的全部才華都用在創作聖詩和社會關懷上。

李樹新長老給我們講了芬妮的一個經典故事。那年芬妮已經54歲了,還住在紐約的貧窮區布魯克林的一幢老舊公寓裡。她的稿費收入本來就不高,每首才1美元,但她有樂善好施,有時捉襟見肘。有一天沒有錢交房租,她跪下來祈禱,祈求神的施恩。這時有一個素來不認識的人推門進來將美金十元塞到她手裡,而這正是她房租所需的數目。在感恩中芬妮寫下了以下著名的詩句:“救世主凡事引導我,我何需別有所求,主愛憐我何用多疑,我一生蒙主眷佑,我憑信在主里安居, 享天上平安喜樂,我深知無論遇何事,主為我安排穩妥。” 這就是著名的經典讚美詩《主凡事領引》(All the Way My Saviour Leads Me )。

另一個經典故事。芬妮有一位好友叫菲比·納普(Phobe. P. Knapp.),菲比的丈夫是紐約大都會保險公司的第二任董事長,非常富裕。菲比喜歡音樂並擅長作曲。有一天芬妮去菲比家拜訪,菲比用鋼琴給芬妮彈了一首新創作的樂曲。一曲奏罷菲比問芬妮對旋律有什麼感覺?芬妮立即回答:“Blessed Assurance”(有福的確據),並馬上根據整個旋律寫出了全部的詩句。一首傳世的經典聖詩就這樣誕生了!

就在上周,我查到了老朋友王星然的一篇文章:“十九世紀的公共神學實踐者——你所不知道的芬妮克羅斯比”。文中說到:

1843年,僅23歲的芬妮受邀到國會朗讀她的詩作,成了美國歷史上第一位在參議院演說的女性。1846年,她再次受邀,這次是對參眾兩議院演講,呼籲政府重視盲人教育。其間她還應邀在白宮音樂會(當時的總統是James K. Polk)自彈自唱自己的詩作。晚年,芬妮出版自傳,寫序的是她多年好友克里夫蘭總統(Grover Cleveland, 1837-1908)。

其次,年紀輕輕的芬妮就成為在美國政治圈中,為盲人權益發聲的人權代表。她為紐約、紐澤西、波士頓、費城的盲人教育發聲,非常活躍。至人生下半場,則專注於城巿貧窮救援。她是被紐約Sixth Avenue Bible Baptist Church按立的城巿宣教士。

為此,她搬到曼哈頓最危險、最糟的區域,去接近社會看不上眼的“低端人口”——少數移民,貧困的家庭,離家的青少年,街頭遊民……和他們做朋友、幫助他們、向他們傳福音,她是大家口中的“芬妮姑姑”(Aunt Fanny)。

60歲,別人準備退休,芬妮的生日宏願是:求主幫助她專注關懷窮人。如此,城巿救援工作一做近30年,直到她的身體不能再負荷為止。她自己說:希望被人記得是宣教士,勝過是個詩人。

從1876開始,芬妮、慕迪及桑奇(他是佈道會的千人詩班指揮)成了長期合作夥伴。桑奇回顧他們的佈道事工之所以能有很好的功效,首要歸功於聖靈的大能與作工;再來是芬妮譜寫的歌,在19世紀的北美教會復興運動中,扮演吃重的角色。

難道芬妮沒有軟弱和缺點嗎?有。

因為事工的煩忙,芬妮幾乎是一年四季都在外頭服事,馬不停蹄地到處講道,沒有固定教會的生活。

芬妮的先生Alexander van Alstyne(1831-1902。友人叫他Van)也是個盲人,彼此是學校同窗好友,相識相戀,走入婚姻。但婚後他們長期處於分居的狀態,各過各的;沒有離婚,偶爾會碰個面,有時還會在福音營會裡一起服事。

芬妮曾在傳記中坦承,婚姻里老公 Van有他的錯,而她也有自己的問題。但兩個人還是彼此忠誠,相愛相守到最後。

1915年2月12日, 95歲高齡的芬妮•克羅斯比在美國南部的布列治港(Bridgeport)逝世。在她的墓碑上,正面刻着《有福的確 據》的第一首詩句。 背面,刻了《馬可福音》14章8 節:“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

 

2024.7.1

註:資料引自網絡,綜合多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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