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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失明了并希望失明,美国总统为她的自传写序 (图文)
送交者: 范学德2 2024年07月01日18:54:55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她失明了并希望失明,美国总统为她的自传写序

                                        范学德


昨天到格林维尔华人教会讲道。教堂里,几位兄弟姐妹正在准备主日崇拜的诗歌,一看屏幕上打出的歌词,我大喜:“有福的确据,耶稣属我……”,这是被誉为“圣诗皇后”的芬妮·克罗斯贝(Fanny Crosby,1820—1915)的代表作。芬妮也是史上最多产的圣诗作词者之一,一生总共创作了八千四百(一说九千)多首诗歌。只有查理·卫斯理可以与之媲美。上周参加慕恩教会主日学时,李树新长老正好介绍了这位属灵伟人的生平。

看看前面,带领大家唱诗歌的弟兄,几个月前我讲道时,他曾做翻译。他叫什么名字? 什么名字?该死,怎么也想不起来了(幸好张进武后来告诉我,他叫Willy 殷宪霆)。殷弟兄走过来主动跟我打招呼。我说,非常高兴你选芬妮的名作。他说,我非常敬佩Fanny Crosby。然后,诉说了芬妮的经典故事。李树新长老也详细介绍过。

伟大的布道家慕迪曾对芬妮失明表示遗憾和惋惜。他说:“神没给你视力的恩赐(gift of sight),让你看得见,真是可惜啊!如果你可以许下一个愿望,那会是什么呢?”

芬尼回答:“如果我可以许一个愿望,我希望神可以叫我继续失明。”

慕迪非常惊讶,再次重复他提出的问题,并问芬妮为什么这样回答。

芬妮回答说: “我已经失明这么多年了,将来当我在天堂眼睛被打开时,我希望第一个看见的是我的救主耶稣。”

芬妮1820年3月24日生于美国纽约。六周时因感冒引起眼睛发炎,家庭负担不起进医院的费用,一个上门的乡间庸医乱用药,令芬妮双目失明。多年后,芬妮在其自传中说:“那位大夫知道后便逃之夭夭,……但我活到现在,从来就没有一刻恨过那位大夫,因我一直知道,慈爱的神,曾借着祂无限的慈爱与奇妙的旨意,....使我还能有机会事奉祂。”

在芬妮一岁时,她的父亲也去世了。

主日崇拜开始了。在殷弟兄的带领下,我们同声高唱《有福的确据》:“有福的确据,耶稣属我,我今得先尝,天堂的荣耀!为父神后嗣,已得救赎,从圣灵得生,宝血洗淨。”

我特别喜欢副歌:“这是我故事,我的诗歌;讚美我救主,昼夜唱和。”

自李长老介绍芬尼后,我在散步时,常常情不自禁地哼唱这段副歌。我听到风儿、鸟儿,小溪流水,也同我一起唱和。

上帝为芬妮预备了莫大的恩典,就是她有一位既爱主又有智慧和耐心的外婆尤妮斯(Eunice Paddock)。

第一次次听到芬妮失明的消息后, 尤妮斯就说: “既是这样,我要成为她的眼睛!” 芬妮这样忆述她的外婆:“我外婆对我的重要性超出我的言语笔墨所能形容。……她把我抱在怀里摇晃,告诉我日出和日落时太阳的美丽…… 至于她所描述发光的月亮,更使我无法忘怀……。”

更重要的,外婆教她把上帝的话放在心中。芬妮写道:“是外婆把圣经介绍给我,也领我进入圣经的真理。圣经中许多的故事,从外婆的双唇发出,进入我的心田,并在那里深深生根。 当黄昏的阴影笼罩着大地时,外婆拥抱我坐在那张老椅子上,她告诉我慈爱的天父,差遣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降世,成为全人类的救主和朋友。接着她教我跪下来祷告。我往往闭下失明的双眼,把疲倦的头伏在外婆的膝盖上,进入了沉沉的梦乡。”

外婆说:“孩子,你纵然不能像我一样,从书桉上取出圣经来读,可是你能将许多经节——神的话,丰丰富富的珍藏在心里。以后你无论到哪里去,这些神的话都要随着你,比一切财物更宝贵,要成为你用不尽的宝藏。”

芬尼自幼就有过人的记忆力。她十岁起,每周背圣经。十五岁时已背完四福音书、摩西五经、箴言、雅歌、及许多诗篇。

当面对失望与挫折时,外婆常安慰和鼓励芬妮。.外婆常引述清教徒领袖马瑟(Cotton Mather)的格言:“不能医治的,往往是可以忍受的。” 当芬妮九十岁高龄时, 她还不时引用这句名言,来安慰那些寻求她帮助的人。

芬妮八岁就作了一首诗:“我是多么幸福的小孩”。十八岁时将自己写的一首抒情诗投稿给《纽约先驱报》(New York Herald), 不久后被录用刊登,并特意注明了这是一位失明的年轻女学生所作,因此引起了读者的广泛注意。很快芬妮就赢得了“失明女诗人”的称号。1844年4月, 24岁的芬妮出版她的第一本诗集《失明女诗人的诗集》。诗歌以抒情诗及反映爱国、战争题材的政治诗歌为主。

1846年, 全球爆发霍乱症,1849年7月中旬传到了纽约市区。这时芬妮情绪开始低落,她想到了一个问题, 如果这次我因霍乱不幸身亡,我的灵魂将去往何处?此时,她的祖母临终的话一再撞击她的灵魂。那天,祖母问小芬妮: “告诉我, 你会不会在天父的家里与我相会?” 小芬妮回答道:“靠神的恩典, 我会在天父的家里与你相会。”

1850年11月20日,在一次教会的聚会中,一开始芬妮并没有特殊的感动,即将结束聚会时,会众高唱瓦茨(Isaac Watts)所写的圣诗:“伤哉, 我主竟曾流血”(Alas and Did My Saviour Bleed)。当兄弟姐妹们唱到最后一段“…今愿全献主手”时,芬妮突然感到天上有光射入她的灵魂里,她兴奋地跳了起来大喊: “哈利路亚!哈利路亚!” 因清楚,她已经把自己全献主手!

从此,她把自己的全部才华都用在创作圣诗和社会关怀上。

李树新长老给我们讲了芬妮的一个经典故事。那年芬妮已经54岁了,还住在纽约的贫穷区布鲁克林的一幢老旧公寓里。她的稿费收入本来就不高,每首才1美元,但她有乐善好施,有时捉襟见肘。有一天没有钱交房租,她跪下来祈祷,祈求神的施恩。这时有一个素来不认识的人推门进来将美金十元塞到她手里,而这正是她房租所需的数目。在感恩中芬妮写下了以下著名的诗句:“救世主凡事引导我,我何需别有所求,主爱怜我何用多疑,我一生蒙主眷佑,我凭信在主里安居, 享天上平安喜乐,我深知无论遇何事,主为我安排稳妥。” 这就是著名的经典赞美诗《主凡事领引》(All the Way My Saviour Leads Me )。

另一个经典故事。芬妮有一位好友叫菲比·纳普(Phobe. P. Knapp.),菲比的丈夫是纽约大都会保险公司的第二任董事长,非常富裕。菲比喜欢音乐并擅长作曲。有一天芬妮去菲比家拜访,菲比用钢琴给芬妮弹了一首新创作的乐曲。一曲奏罢菲比问芬妮对旋律有什么感觉?芬妮立即回答:“Blessed Assurance”(有福的确据),并马上根据整个旋律写出了全部的诗句。一首传世的经典圣诗就这样诞生了!

就在上周,我查到了老朋友王星然的一篇文章:“十九世紀的公共神學實踐者——你所不知道的芬妮克罗斯比”。文中说到:

1843年,仅23岁的芬妮受邀到国会朗读她的诗作,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在参议院演说的女性。1846年,她再次受邀,这次是对参众两议院演讲,呼吁政府重视盲人教育。其间她还应邀在白宫音乐会(当时的总统是James K. Polk)自弹自唱自己的诗作。晚年,芬妮出版自传,写序的是她多年好友克里夫兰总统(Grover Cleveland, 1837-1908)。

其次,年纪轻轻的芬妮就成为在美国政治圈中,为盲人权益发声的人权代表。她为纽约、纽泽西、波士顿、费城的盲人教育发声,非常活跃。至人生下半场,则专注于城巿贫穷救援。她是被纽约Sixth Avenue Bible Baptist Church按立的城巿宣教士。

为此,她搬到曼哈顿最危险、最糟的区域,去接近社会看不上眼的“低端人口”——少数移民,贫困的家庭,离家的青少年,街头游民……和他们做朋友、帮助他们、向他们传福音,她是大家口中的“芬妮姑姑”(Aunt Fanny)。

60岁,别人准备退休,芬妮的生日宏愿是:求主帮助她专注关怀穷人。如此,城巿救援工作一做近30年,直到她的身体不能再负荷为止。她自己说:希望被人记得是宣教士,胜过是个诗人。

从1876开始,芬妮、慕迪及桑奇(他是佈道会的千人诗班指挥)成了长期合作伙伴。桑奇回顾他们的佈道事工之所以能有很好的功效,首要归功于圣灵的大能与作工;再来是芬妮谱写的歌,在19世纪的北美教会复兴运动中,扮演吃重的角色。

难道芬妮没有软弱和缺点吗?有。

因为事工的烦忙,芬妮几乎是一年四季都在外头服事,马不停蹄地到处讲道,没有固定教会的生活。

芬妮的先生Alexander van Alstyne(1831-1902。友人叫他Van)也是个盲人,彼此是学校同窗好友,相识相恋,走入婚姻。但婚后他们长期处于分居的状态,各过各的;没有离婚,偶尔会碰个面,有时还会在福音营会裡一起服事。

芬妮曾在传记中坦承,婚姻里老公 Van有他的错,而她也有自己的问题。但两个人还是彼此忠诚,相爱相守到最后。

1915年2月12日, 95岁高龄的芬妮•克罗斯比在美国南部的布列治港(Bridgeport)逝世。在她的墓碑上,正面刻着《有福的确 据》的第一首诗句。 背面,刻了《马可福音》14章8 节:“她所作的,是尽她所能的。”

 

2024.7.1

注:资料引自网络,综合多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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